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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小企業規章制度

        時間:2023-02-03 17:59:29 詩婕 制度 我要投稿

        中小企業規章制度(精選10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中小企業規章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中小企業規章制度(精選10篇)

          中小企業規章制度 篇1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規范中小企業和職工的行為,維護企業和職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定。

          第2條 本規章制度適用于企業和全體職工,職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職工;包括適用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職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3條 職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企業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4條 企業負有支付職工勞動報酬、為職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職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 企業勞動用工制度

          第一節 職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5條 職工應聘企業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周歲,并且必須年滿16周歲,并持有居民身份證等合法證件。

          第6條 職工應聘企業職位時,必須已于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必須如實爭取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并簽字承諾,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第7條 職工應聘時提供的居民身份證、職業資格證書、學歷證書、失業證和解除和終止合同證明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企業。

          企業錄用職工不收取押金,不要求擔保,不扣留居民身份證、暫住證、畢業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等證件。

          第8條 企業加強職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職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位深造培訓教育,培養職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9條 企業提供專項培訓經費選送職工進行專業技術脫產培訓的有關事項,由勞動合同或培訓協議另行約定。

          第二節 勞動合同管理

          第10條 企業招用職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職工錄用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并報勞動部門備案。

          第11條 勞動合同必須經職工本人、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書面授權的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方能生效。

          第12條 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并生效。

          第13條 企業對新錄用的職工實行使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設定試用期:合同期限不滿3個月的,不設定試用期;合同期限滿3個月不滿1年的,試用期1個月;合同期限滿1年不滿3年的,試用期2個月;合同期限滿3年以上的,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

          第14條 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職工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職工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企業與職工一律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職工在企業連續工作滿10年的;

          (2)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職工沒有《勞動合同》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職工續訂勞動合同的。

          第15條 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企業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由職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不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等。

          第16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提供于錄用相關的虛假的證書或者勞動關系狀況證明的;

          (3)嚴重違反企業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工作制度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企業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企業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勞動教養的;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企業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不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第17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企業提前30天書面通知職工本人,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企業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職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不能達成協議的。

          企業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依法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第18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20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20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10%以上的,企業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1)依法《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1)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2)于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3)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撫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企業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依法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第19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企業不得依據本規定第17條、第18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成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20條 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工可以隨時通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企業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企業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職工勞動的,或者企業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職工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企業。

          職工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企業應依法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第21條 職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職工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職工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企業不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第22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職工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職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企業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企業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除企業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職工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企業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企業決定提前解散的;企業應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23條 企業違反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職工支付賠償金。

          第24條 職工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對企業造成損失的,職工應賠償企業下列損失:

          (1)企業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職工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對企業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可預見的,由企業與職工在勞動合同中直接約定賠償金,但約定賠償金總額應原則控制在職工1個月工資總額以內。

          第25條 企業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15日內為職工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職工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企業依照有關規定向職工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26條 經濟補償按職工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職工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職工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三節 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27條 企業實行8小時工作制,對特殊崗位的職工實行不定時或綜合計時工作制。

          第28條 職工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

          上午 : - : ,下午 : - : 。

          第29條 企業根據生產經營需要,經與職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但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30條 其他休息休假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四節 工資福利

          第31條 職工基本工資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基本工資是職工完成法定工作時間應享有的工資報酬。

          第32條 企業實行計時工資和計件工資,此外包括加班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計時工資和計件工資以勞動合同約定或單價協議書為準。

          其中計件工資單價的計算公式: 式中:G是計件單價;Ga是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Gb是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2和167是常數,2代表最低工資和平均工資的中間值,167是月法定工作時間(以小時為單位);T是制造單位產品所消耗的小時數,即工時定額。

          第33條 企業安排職工加班的,企業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休息日安排職工加班,企業可以安排職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34條 企業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或委托銀行代發工資,企業在支付工資時向職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資清單,職工領取工資時應在工資清單上簽名。

          第35條 企業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職工工資;本月工資于次月15日前支付;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5日內一次性付清職工工資。

          第36條 非員工原因造成停工、停產、歇業,時間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企業按照國家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停工、停產、歇業時間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員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按照當地基本生活保障費(當地最低工資的80%)標準支付工資;員工提供了正常勞動的,企業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第37條 因職工原因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的,企業可以要求職工賠償。職工賠償金可從職工月工資中扣除,每月扣除的不超過職工工資的20%,扣除后余額工資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第38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企業可以代扣或減發職工工資而不屬于克扣工資:

          (1)代扣代繳職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

          (2)扣除依法賠償給企業的費用;

          (3)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39條 企業建立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逐步改善和提高職工各項福利待遇,改善職工食宿條件和工作條件。

          第五節 社會保險

          第40條 企業按政府規定為職工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各項社會保險。

          各項社會保險費依法由企業和個人分別承擔。

          第三章 職工勞動紀律制度

          第一節 勞動紀律與職工守則

          第41條 職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必須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錯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須由本部門經理或主管簽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5)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并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傳真或委托他人請假,上班后及早補辦請假手續;

          (6)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7)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8)職工因故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提交《辭職通知書》;

          (9)職工辭職辦理移交手續,不辦理移交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42條 職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道德:

          (1)進入或逗留廠區,必須按規定佩戴廠牌和穿著工作服;

          (2)敬業樂業,勤奮工作,服從企業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3)嚴格遵守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4)工作期間,忠于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5)平時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煙頭雜物,保持企業環境衛生清潔;

          (6)愛護公物,小心使用企業機器設備、工具、物料,不得盜竊、腐朽或故意損壞企業財物;

          (7)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用氣,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企業內部人際關系,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斗毆、造謠生事;

          (9)關心企業,維護企業形象,敢于同有損企業形象和利益的行為作斗爭。

          (10)上班時間一到即刻開始工作,下班之后無特別事務不得逗留;

          (11)遵守企業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企業的商業秘密。

          第43條 職工必須遵守如下安全守則和操作規程:

          (1)生產主管和領班要做好機器設備的保養、維修和用前檢查工作,在確保機器設備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機器設備時,必須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保證產品質量,維護設備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設備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工應及時告知車間主任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不得擅自盲目操作;

          (4)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將情況向領班、部門主管或部門經理報告;

          (5)工作場所和倉庫的消防通道,必須經常保持暢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對消防設備、衛生設備及其他危險防止設備,不得有隨意移動、撤走及減損其效力;

          (7)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并由相關技術人員或電工負責作業;

          (8)非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機械設備;

          (9)危險物品必須按規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隨意亂放;

          (10)車間和倉庫嚴禁吸煙,吸煙要在指定場所,并充分注意煙火。

          (11)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險物品進入企業;

          (12)收工時要整理機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第二節 獎勵與懲罰

          第44條 為增強職工責任感,調動職工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企業對表現優秀、成績突出的職工實行獎勵制度。

          獎勵分為表揚、晉升、獎金三種。

          第45條 職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職守,遵規守紀,關心企業,服從安排,成為職工楷模者,給予通報表揚。

          第46條 對有下列事跡之一的職工,除給予通報表揚外,另給予晉升、獎金的獎勵:

          (1)對于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執行確有成效,能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對企業貢獻較大的;

          (2)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對企業貢獻較大的;

          (3)遇有災情,勇于負責,奮不顧身,處置得當,極力搶救,使企業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4)敢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舉報損害企業利益行為,使企業避免重大損失的;

          (5)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47條 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嚴肅廠規廠紀,企業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職工實行懲罰制度。

          懲罰分為警告、記過、解除勞動合同三種。

          第48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第一次口頭警告;批評教育無效的,第二次以后每次書面警告1次;一個月內被書面警告3次(含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書面警告6次(含6次)以上的,予以記過1次: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或早退(每次10分鐘以上)的;

          (3)擅離職守或串崗的

          (4)消極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非機械設備的操作者,隨意操作機械設備的;

          (6)擅自帶外人到生產車間逗留的;

          (7)攜帶危險物品入廠的;

          (8)在禁煙區吸煙的;

          (9)違反企業規定攜帶物品進出廠區的;

          (10)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49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第一次口頭警告;批評教育無效的,第二次以后每次記過1次;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含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含6次)以上的,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1)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影響企業生產秩序和職工生活秩序的;

          (2)利用工作或職務便利,收賄賂賂而使企業利益受損的;

          (3)上班時間打牌、下棋的;

          (4)將企業內部的文件、帳本給企業外的人閱讀的;

          (5)在宿舍私接電源或使用電爐、煤氣灶的;

          (6)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50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1)連續曠工時間超過6日(不含6日),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12日(不含12日)的;

          (2)提供與錄用有關的虛假證書或勞動關系狀況證明,騙取企業錄用的;

          (3)違反操作規程損壞機器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造成企業經濟損失2000元以上的;

          (4)盜竊、腐朽、侵占或故意損壞企業財物,造成企業經濟損失2000元以上的;

          (5)違反企業保密制度,泄露企業商業秘密,造成企業經濟損失2000元以上的;

          (6)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51條 職工違規違紀對企業造成經濟損失,應賠償相應經濟損失。職工經濟損失賠償每月控制在工資額20%以內,扣款后工資低于最低工資的,應保證其最低工資發放,職工離職應一次性結清。

          第52條 對職工的違紀處理,由違紀職工所在的車間主任根據本規章制度相關條款提出書面處理意見,并提交人事部門,再由人事部門提交總經理室審批。經批準后,由人事部門向違紀職工送達處理決定書,處理決定必須包括職工違紀事實、違紀證據、處理原因、處理依據、處理結果等五項內容。整個處理過程不得超過30日。

          第53條 職工對企業處理不服的,享有申訴權利。申訴程序:第一步,向車間主任申辯事實與理由;第二步,對車間主任再次處理不服的,向人事部門申辯事實與理由;第三步,對人事部門再次處理不服的,向總經理室申辨事實與理由,總經理室作出的再次處理決定為本企業最終處理決定。

          第四章 保密制度與競業限制

          第54條 為了維護企業利益,保護企業的商業秘密,特制訂本保密制度,企業全體職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55條 本規定所稱的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企業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以及企業依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第56條 可能成為企業商業秘密的技術信息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實驗數據、實驗結果、圖紙、樣品、模型、模具、技術文檔、操作手冊等等。

          第57條 可能成為企業商業秘密的經營信息包括客戶名單、客戶訂單、營銷計劃、采購資料、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經營目標、經營項目、管理訣竅、貨源情報、內部文件、會議紀要、經濟合同、合作協議等等。

          第 58 條 嚴格遵守企業秘密文件、資料、檔案的登記、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應存放在有保密設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資料、檔案須經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準;不得在公共場所談論企業秘密事項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59條 不得私自復印、摘錄和外傳秘密文件、資料、檔案。因工作需要復印時,應按有關規定經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準。

          第60條 職工調職或離職時,必須將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資料、檔案,按規定移交給企業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不得隨意移交給其他人員。

          第61條 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與知悉或可能知悉企業商業秘密的職工另行簽訂《保密協議》,協議內容包括保密的內容、范圍、權利、義務、期限和違約責任等事項。

          第62條 未經企業同意,職工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企業同類的業務。

          第63條 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與知悉或可能知悉企業商業秘密的職工另行簽訂《競業限制協議》,約定職工從離開企業后的一定期限內,不得在生產同類且有競爭關系的產品的其他企業內任職,或者自營同類產品和業務,企業按月向職工支付一定數額的補償。

          競業限制的具體范圍、競業限制期、競業限制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等事項按《競業限制協議》約定執行。競業限制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第五章 附則

          第64條 本制度是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具體化,本規定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章有抵觸的,以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65條 本制度與勞動合同有抵觸的,以勞動合同為準。

          第66條 本制度已由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討論,并與工會協商后確定,并向全體職工公布。

          本企業向每位職工發放本手冊,職工簽收以此作為已向職工公示的證明。

          第 67 條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生效。

          中小企業規章制度 篇2

          一、公司規章制度的員工守則

          1、遵守公司紀律,嚴守公司秘密。

          2、按時上下班,不曠工遲到早退。

          3、服從公司管理,按時完成任務。

          4、老實做人,用心做事,做好本職工作。

          二、店員管理制度

         。ㄒ唬┕ぷ骷o律

          1、上班時間不準在商場內吃零食、玩游戲,不準離崗、串崗,不準聚集在一起聊天、嬉笑、喧嘩;不準在工作時間吃食物、看書、報、看雜志、做私事;不準在營業時間內會客、帶小孩、帶寵物,或逗玩親朋好友的小孩。

          2、注意個人及公司形象,不得在營業場所內將手插入袋內站立或行走,不準將手搭撐在貨架上,不準坐在貨架、貨箱及貨品上。

          3、上班須用禮貌用語,提高銷售技巧。接待顧客態度要和藹,不準與顧客頂嘴、吵架、或打罵、毆打顧客。

          4、上班時間必須保持店內有人照顧,不準2個以上同時飲水或上廁所,不準店內同時有二位以上營業員當班而出現只有一個人在柜內15分鐘以上。違者以空柜處理,處罰條例按商場管理條例執行。

          5、發現顧客在自己店內吸煙,要委婉地加以制止。

          6、注重個人及店內衛生,每天早晚進行一次清潔工作,清潔范圍包括:展柜、玻璃柜、收銀柜、地面、形象墻及陳列貨品,要保持柜臺及玻璃無指印、無灰塵,地面無積水、紙屑,商品整潔、無灰塵、無印跡,雨天時還須及時對腳印進行拖洗;不準將清潔用具、垃圾堆放在公共走道或垃圾箱上。

          7、愛護場內商品,不得故意損壞商品,或將店內任何物品帶出工作場所。

          8、營業員在停止營業前5分鐘才可以做最后結束工作,店內如還有客人,不得更換衣服做下班準備。

         。ǘ┒Y儀行為規范

          1、儀容儀表規范

          A、工作時間須統一穿著公司指定的.制服及佩帶商場的胸牌。制服要保持平整、干凈(穿制服前應先檢查扣子是否有掉落,有無破損),不得在制服上另加自己的衣服。胸牌配帶于左胸處,不歪斜,不掉落.

          B、保持頭發整齊清潔,長發及肩者需扎起來,飾品以適量,適宜,不夸張為原則,不應配帶金屬制品的發飾。

          C、表情開朗,化妝以適度化妝,擦上口紅為原則,著近膚色無花紋的絲襪,黑色素面前后包的低跟皮鞋。

          D、員工不留長指甲,必須保持圓滑、清潔。除女性的淡色指甲油外,不得涂其它深濃色指甲油。

          E、工作時間員工不得攜帶任何音樂播放器(MP3、CD、收音機等)。

          2、服務禮儀規范使用“微笑服務”是整個服務禮儀規范的前提與標準

          A、站立:頭正、雙目平視、嘴唇微閉、兩肩放松、軀干挺直、雙臂自然下垂于身體兩側。

          B、走路:雙目向前自然平視、微收下頜,面帶微笑、雙臂前后自然擺動。

          C、鞠躬:立正姿勢,保持端正、雙手放于身體兩側或體前搭好、身體略向前傾。

          D、禮貌用語:顧客進店時,說“歡迎光臨,顧客出店時,說“歡迎下次光臨”。

          中小企業規章制度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規章制度管理,規范規章制度制定程序,保證規章制度制定質量,提升規章制度管理水平,根據集團公司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規章制度”,是指為規范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保證公司有序、高效運轉所制定的具有普遍約束性、反復適用性、權利與義務并存的的規范性文件。

          第三條規章制度種類主要包括:辦法(實施辦法)、制度、規定、細則(實施細則)、章程、規則、指導意見等。

          第四條規章制度管理堅持體系化、規范化、標準化的原則,不斷健全規章制度體系,嚴格執行規章制度的廢、改、立管理流程,統一應用規章制度格式模板及其他相關規范。

          第五條規章制度制訂(修訂)的基本流程:計劃→起草→審核與審查→審批與發布。

          第六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本部及系統各單位。

          第二章職責分工

          第七條公司企業管理部(法律事務處)是公司規章制度的'歸口管理部門,主要職責:負責組織編制和完善規章制度體系,組織編制和督促落實規章制度建設年度計劃,歸口審核規章制度的合法性、規范性和協調性,定期匯編出版規章制度。

          第八條公司本部各部門是其業務范圍規章制度建設的責任部門,主要職責:根據本部門的職責分工,配合建立規章制度體系,制定規章制度建設計劃,起草并發布規章制度,負責業務范圍相關規章制度的專業性審核,以及本部門規章制度管理的日常工作。公司審計部是公司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部門,負責定期檢查規章制度在公司系統的貫徹落實情況。

          第九條系統各單位規章制度管理歸口于其承擔企業管理職能的部門,工作職責參照前款執行。

          第三章計劃

          第十條規章制度建設實行計劃管理,本部各部門、系統各單位應將規章制度建設納入年度計劃管理,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將規章制度管理年度報告報公司企業管理部(法律事務處)。規章制度管理年度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公司規章制度執行情況,本單位規章制度建設和變更情況,規章制度培訓情況,規章制度管理成效,以及次年規章制度廢、改、立計劃和培訓計劃等。

          第十一條公司企業管理部負責匯總、分析公司本部和系統各單位的年度規章制度建設、管理情況,并于每年1月底前向公司作專題匯報。

          第十二條企業管理部(法律事務處)在匯總、審核各部門規章制度建設年度計劃的基礎上,編制公司規章制度建設年度計劃,經公司黨政聯席會審議通過后下發執行。

          第十三條各部門根據公司下發的規章制度建設年度計劃,將本部門的規章制度建設年度計劃分解、落實到季度計劃和月度計劃,確保按計劃如期完成起草工作。

          第四章起草

          第十四條起草規章制度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

         。ǘ┓蠂覙藴、行業標準和集團公司有關規定;

         。ㄈ┓掀髽I發展戰略和企業文化,服務于企業使命和目標的實現;

         。ㄋ模┙Y構嚴謹、邏輯嚴密、文字簡練、用語準確,并符合公司規章制度模板(見附件1)和編寫規范的要求;

         。ㄎ澹┞氊熀蜋嘞藿缍ㄇ逦、科學合理,可操作性強;

         。┫嚓P制度之間邊界清楚,相互協調,有機統一。

          第十五條規章制度原則上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目的、適用范圍、職責劃分、具體規范、解釋部門和施行日期等。

          第十六條規章制度內容涉及其他部門工作的,起草部門應主動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并協調一致;無法協調一致的,應將有關意見和規章制度送審稿一并提交企業管理部(法律事務處)協調。

          第十七條規章制度分章、節、條、款、項、目結構表達,內容單一的也可直接以條的方式表達。章、節、條的序號用中文數字依次表述,款不編序號,項的序號用中文數字加括號依次表述,目的序號用阿拉伯數字依次表述。

          第五章審核與審查

          第十八條規章制度送審稿由公司企業管理部(法律事務處)負責統一審核,審核內容包括:

         。ㄒ唬┦欠穹媳巨k法第三章的規定;

         。ǘ┦欠衽c現行規章制度協調、銜接;

         。ㄈ┦欠翊嬖诜娠L險;

         。ㄋ模┦欠穹弦幷轮贫鹊捏w例、文字要求。

         。ㄎ澹┬枰獙彶榈钠渌麅热。

          第十九條規章制度起草部門應將規章制度送審稿送企業管理部(法律事務處)和審計部,就規范性、合法性和內部控制進行審核,審核部門應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出具審核意見。

         。ㄒ唬┮幏缎詫徍擞善髽I管理部(法律事務處)負責,主要從規章制度是否符合規章制度管理要求,與已有的規章制度在內容上有無交叉、重復和矛盾之處,是否符合規章制度模板和編寫規范要求等方面進行審核,確保規章制度符合規范。

         。ǘ┖戏ㄐ詫徍擞善髽I管理部(法律事務處)負責,主要從國家法律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公司規章制度等角度進行審核,確保規章制度與現行的國家、地方法律法規不發生沖突,滿足合法合規的要求。

         。ㄈ﹥炔靠刂茖徍擞蓪徲嫴控撠煟饕獜囊幷轮贫葍热菽芊窈w所規范業務的主要控制點,是否能有效控制風險等角度進行審核,確保規章制度滿足公司內部控制及全面風險管理的要求。

          第二十條規章制度起草部門依據審核意見對規章制度送審稿進行修改,然后根據規章制度實施范圍在本部、公司系統廣泛征求意見。

          第二十一條規章制度送審稿經企業管理部(法律事務處)審核后,由起草部門報公司分管領導審查,審查確定后形成規章制度草案。

          第二十二條規章制度起草部門依據反饋意見對規章制度送審稿進行修改,經部門分管領導、相關部門負責人和審核部門會簽(會簽單表樣見附件2),形成規章制度草案。

          第六章審批與發布

          第二十三條對一般性的專業、專項規章制度,提交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批后發布實施。

          中小企業規章制度 篇4

          (1)目的:為了保障倉庫貨品保管安全、提高倉庫工作效率和物流對接規范,制定倉庫管理制度,確保本公司的物資儲運安全。

         。2)范圍:針對物流部倉庫和理貨區。

          (3)內容:

          1、嚴格遵守公司和部門各項規章制度。

          2、嚴格按照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上下班,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不罷工、不代人打卡;上班時間內在各自崗位上盡職盡責,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3、非本公司員工不得進入倉庫,因工作需要的其它人員經請示上級同意后,在倉管員的陪同下方可進入倉庫,任何進入倉庫的人員必須遵守倉庫管理制度。

          4、非物流部員工不得進入理貨區,因工作需要的其它人員經請示上級同意后,在理貨員的陪同下方可進入理貨區;物流部配送人員在進入理貨區后,及時完成各配送線路的包裝箱交接清點和單據簽收工作,任何進入理貨區的人員必須遵守倉庫管理制度。

          5、任何人員不得在倉庫和理貨區內吸煙。

          6、服從上級的工作安排,并按時保質保量完成上級交待的任務。

          7、嚴格執行倉庫的貨物保管制度。

          8、規范倉庫貨物管理。

          9、倉管員、理貨員必須全面掌握倉庫所有貨物的貯存環境、堆層、搬運等注意事項,以及貨品配置、性能和一些故障及排除方法。

          10、理貨員對所有入庫貨物的質量進行嚴格檢查和控制。

          11、貯存在倉庫的貨物,按照貨物的品牌、型號、規格、色號等分區歸類整潔擺放,在貨架上作相應的標識,并制作一個《倉庫貨物擺放平面圖》,張貼倉庫入口處。

          12、同類型的`貨物,不同批次入庫要分開擺放,發放貨物時,要按照先進先出的順序原則出庫。

          13、嚴格遵照貨物對倉庫的貯存環境要求(如:溫、濕度等)進行貯存保管,定時對貨物進行清潔和整理。

          14、保證倉庫環境衛生、過道暢通,并做好防火、防潮、防盜等安全防范的工作,并學會使用滅火器等工具,每天下班前必須檢查各種電器電源、門、窗、等安全情況。

          15、倉管員按照財務要求及時地記錄好所有貨物進出倉的賬目情況,每天做好盤點對數工作,保證賬目和實物一致。

          16、倉管員、理貨員不得挪用、轉送倉庫內的任何物品,其他人員需要到倉庫借用貨物,必須經過本部門負責人在借條上批準后才能讓其借走。

          17、倉庫、理貨區、包裝箱及其它貴重物品的專柜鎖匙由主管保管,不得轉借、轉交他人保管和使用,更不得隨意配制。

          18、嚴格執行貨物進出倉庫規程。

          19、嚴格執行倉庫的貨物進出倉的運作流程,確保倉庫區域的貨物的貯存安全。

          20、倉管員在接到理貨員入庫通知時,按照入庫單與理貨員做好貨物清點交接工作,并在入庫單上簽字確認。

          21、倉管員在接到理貨員出庫通知時,按照調撥單與理貨員做好貨物清點交接工作,并在要求理貨在調撥單上簽字確認。

          22、倉管員、理貨員必須按照進出倉流程做好各項交接工作。

          倉庫主管職責

          1、負責倉庫整體工作事務及工作日常管理,協調部門與各職能部門之間的工作。

          2、負責制定和修訂倉庫收發貨、作業流程等管理制度,完善倉庫管理的各項流程和標準;建立規范、完整的物流倉儲操作報表,及時反饋倉儲操作;

          3、庫房的合理化布局和管理,合理規劃各分倉的儲存空間及貨物的儲存方式,倉位調整;負責制定各倉庫儲位的規劃、標識、防火、防盜、防潮及物料的準確性管理標準;

          4、制定倉庫工作計劃;制定部門每月工作計劃、分析、總結部門工作狀況與下一步工作思路,帶領督促員工完成目標任務,

          5、負責分配倉庫員工工作及日常工作監督;充分調動和帶領倉庫工作人員完成日常工作,做到高效、準確、有序;、負責對倉庫運營效率、成本、人員管理、流程改善等方面進行統計、分析、改進。

          6、負責對倉庫進、出庫,庫存等操作進行審核與監督對各項工作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跟蹤,簽收貨倉各級文件和單據;

          7、及時地反映倉庫的庫存狀況,確保庫房帳、卡、物數量一致;確保庫存數據的正確性。數據統計分析能力;完成業務數據的整理和分析;

          8、審訂和修改貨倉的工作規定和工作績效;檢查和審核貨倉各級員工的工作進度和工作績效;

          9、監督各項管理制度的執行,制訂質量改善計劃,

          10、負責倉庫的貨物、人員安全及防護,進行安全評估,不斷改善庫存管理安全,確保倉儲物資免受損失。倉庫安全管理。倉庫安全設施的維護,指導倉庫人員的安全行為及倉庫的安全。及時地定期回顧并匯報倉庫的安全及運行狀況,采取預防措施,

          11、組織倉庫日常盤點。報表賬目實物之相符;定期組織實物盤存,做到帳實相符、帳卡相符。出具盤存及分析報告。

          12、建立安全庫存機制,進行存量分析和控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庫存成本;

          13、能夠按照成本會計的要求提供物料消耗情況并進行有效控制;

          14、督促各分倉對各類報表的準時上呈及監督。負責加強報表填寫準確性和分析管理,參考分析結果提出改進建議并組織落實;物料數據管理和統計,

          15、負責督促及時評估和處理不良物料及呆滯物料;

          16、倉庫人員工作指導、業務知識培訓和考核,不斷改善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17、負責落實執行品質安全政策的要求,確保ISO9001得到有效實施

          18、按時按質地完成上級交辦的工作任務。

          19、負責庫存盤點缺損率;收貨及時率;發貨及時率;收發貨準確率;單據完整率。

          中小企業規章制度 篇5

          一、總則

          第一條進一步調動廣大職工參政議政的積極性,暢通車間職工建言獻策渠道,保證職工意見、建議能夠得到及時有效地收集、處理和反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車間所有在崗職工。

          第三條職工意見建議的收集處理反饋應堅持“及時、準確、有效”的原則。

          二、組織機構

          第四條車間成立職工意見建議收集處理反饋領導小組,主任、書記任組長,班子各副職為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組員。領導小組主要負責職工反饋意見、建議的收集、處理、反饋等工作。

          第五條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車間辦公室,工會主席為辦公室主任,承擔領導小組責權范圍內日常事務的處理工作。

          三、意見建議的收集

          第六條職工所提意見、建議可直接電話向車間管服人員進行反映,管服人員得到信息后,及時向辦公室反饋,以便于及時登記。

          第七條職工所提意見建議還可通過以下二種途徑間接反映:①車間在一樓走廊內設立征求意見建議箱,職工所提意見、建議可以書面形式投入意見箱。②車間設立職工意見建議電子郵箱,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專人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

          第八條職工個人反映問題時,要以事實為依據,且原則上不得越級直接向段上進行反映。確需向段上進行反映時,在征得車間許可的前提下,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且不得干擾段上的正常工作開展。

          四、意見建議的處理

          第九條每日17:00前,領導小組辦公室把當天收集的職工意見和建議按類別報送組長批閱,組長批復后,車間辦送交負責部門落實。

          第十條承辦部門接到批閱意見后,要及時處理解決,解決后,將解決情況及時反饋至辦公室,經組長審閱后由辦公室向職工及時反饋。對一時不能夠解決時,承辦部門必須及時向組長匯報,由車間向職工做好解釋工作。

          五、意見建議的反饋

          第十一條對署名真實姓名的職工提出的意見和建議的處理結果,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直接反饋給本人,并進一步聽取意見。對不署真實姓名的職工群眾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只作處理,不再反饋。

          第十二條對署有真實姓名,但處理結果30日內未反饋給本人的,職工可直接向車間主任、書記匯報。

          第十三條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建立《職工意見建議收集處理反饋登記表》(見附表)臺帳,跟蹤記錄職工意見建議的收集、處理和反饋情況,以備查驗。

          六、獎懲

          第十四條嚴禁任何人、任何部門對職工提出的意見建議推諉扯皮、置之不理。如有發現,車間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第十五條嚴禁任何人、任何部門對所提合理性意見、建議的職工進行打擊報復。如若發現,車間定將嚴懲不貸。

          第十六條承辦部門接到領導簽批意見后,規定時限沒有處理結果且說不清原因者,每拖延一天給部門負責人考核一次。

          第十七條職工提出的意見和建議,有利于段安全生產管理或有利于提升段經濟效益的,一經采用,車間將根據其意見、建議的價值酌情給予獎勵。

          中小企業規章制度 篇6

          一、工作態度

          1、按公司及各酒店操作規程,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工作。

          2、工作認真,待客熱情,說話和氣,謙虛謹慎,舉止穩重。

          3、對待顧客的投訴和批評時應冷靜傾聽,耐心解釋,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爭論。

          4、員工應在規定上班時間的基礎上適當提前到達崗位作好準備工作。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早退。

          5、上班時嚴禁串崗。閑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廳。廚房。更衣室等公共場所吸煙,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

          6、熱情待客,站立服務,使用禮貌語言。

          二、儀表、儀容、儀態及個人衛生

          1、員工的`精神面貌應表情自然,面帶微笑,端莊穩重。

          2、員工的工作衣應隨時保持干凈。整潔。

          3、男員工應修面,頭發不能過耳和衣領。

          4、女員工應梳理好頭發,使用發夾網罩。

          5、工作時間內,不剪指甲。摳鼻。剔牙,打哈欠。噴嚏應用手遮掩。

          6、工作時間內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嘩。做到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三、拾遺

          1、在任何場所拾到錢或遺留物品應立即上繳主管作好詳細的記錄。

          2、拾遺不報將被視為從偷竊處理。

          四、公司及其所工作酒店財產

          公司及各個酒店物品(包括發給員工使用的物品)均為公司及各個酒店財產,無論疏忽或有意損壞,當事人都必須酌情賠償。員工如犯有盜竊行為,我公司將立即予以開除,并視情節輕重交由公安部門處理。

          中小企業規章制度 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使員工對本公司簡況、工作要求、獎懲辦法等規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認真執行,以維護生產經營、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特制訂本手冊。

          第二條制訂本手冊的指導思想:以生產經營為中心,堅持把加強思想政治工作與必要的行政手段、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培養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員工隊伍,充分發揮他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保證企業奮斗目標的實現。

          第三條公司情況介紹。

          第四條本手冊適用本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員工必須熱愛社會主義祖國,自覺遵守國家的政策、法規、法令。

          第六條員工必須愛廠如愛家的意識,樹立"我為公司,公司為我"的企業文化理念,關心和維護國家和企業的公共利益,忠于職守、快節奏、高質量地出色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第七條員工必須努力學習政治,學習科學文化知識,不斷提高政治、文化、技術、業務水平。

          第八條員工必須遵守本公司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對規章制度不同意見的建議,可以在執行制度的指令的前提下,向有關部門直至廠長提出。

          第九條員工對企業工作的企業管理人員的工作有進行評議和提出批評、建議的權利,對管理人員的違法違章和失職行為有申訴、控告或檢舉的權利。

          第十條員工可按本公司制度規定,享受勞動、工資、福利等各項權利的待遇。

          第三章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本公司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凡本公司員工均應簽訂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勞動合同由公司與員工本人簽訂,員工應仔細閱讀和了解勞動合同文件內容,同意后方可簽字。勞動合同一經簽訂產生法律效率。

          第十三條新員工招聘,按招聘崗位的基本要求,堅持全面考核,擇優采用,并執行1-6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可即時辭退。

          第十四條員工要求辭退或企業解聘員工,除違規違紀、違法原因可即時辭退外,其余,均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并不折不扣地辦好檔案、財物、技術資料等的清理交接工作。

          第十五條勞動合同期滿,企業生產經營需要,員工本人同意,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家住外地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應出具"身份證"、"外來人員務工"和"計劃生育"證明。

          第四章工作紀律

          第十七條員工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準曠工、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不準擅離工作崗位和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第十八條員工應無條件從工作分配、調動和指揮。

          第十九條員工必須高度集中精力,認真負責地進行工作,把好工作質量關,節約原材料,愛護設備、工具等一切公共財物。

          第二十條員工應自覺遵守文明生產、文明辦公的制度規定,經常保持工作地環境的整潔,維護企業良好形象。

          第二十一條員工應忠誠企業,保守本公司的技術、商務等機密。

          第五章考勤和請假制度

          第二十三條上下班作息時間,根據生產經營實際需要和季節變換,由廠部作出決定,并發書面通知執行。

          第二十四條考勤工作各部門自行負責進行。各部門負責人或負責人指定的考勤員,必須對考勤的正確性負責。

          第二十五條考勤內容包括:出勤、病事假、遲到、早退、曠工、工傷、加班、公出等項目。

          第二十六條考勤記錄表,由表勤員每天按時正點考勤,班中、班后考勤,并準確填好記錄表,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在次月二日前連同各種假條或有關證明,交財務作為核發資和扣罰款的考勤依據。

          第二十七條員工因病、因事請假,必須先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部門負責人審核批準(急病、急事可事后補辦請假手續),假期不發工資、三餐補貼。

          第二十八條員工因工受傷,需要休息,必須由事故發生部門寫出書面報告,經廠辦公室審核,確定工傷性質和傷殘程度,報請廠長同意簽字后,方可按工傷有關規定處理。

          凡未按上規定辦妥請假手續而不上班者,一概以曠工論處。

          第六章工資福利

          第二十九條員工工資按職務、職稱、生產技能、業務水平,工作表現、貢獻大小,由本公司自行確定實施辦法。實行計時工資(月薪制)的員工,工資多少在勞動合同中予以明確。實行計件工資的員工,工資多少按計件考核辦法,與勞動效率或經濟效益掛鉤。

          第三十條全廠的工資管理由公司辦公室、財務部具體負責,每月依據各人和考勤實績,由財務造冊報總經理批準發放。公司的發工資日為次月月底。

          第三十一條本公司將根據企業經濟效益和個人實際表現。不定期地調整工資,工資水平堅持在企業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

          第三十二條本公司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按所在地政庥勞動部門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員工可離受每年七天法定有薪假日,元旦一天,春節三天,國際勞動節一天,國慶節二天。

          第三十四條員工可享受三餐補貼(日標準為每人10元)。

          第三十五條本公司免費為員工提供宿舍,住宿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規定"。(附后)

          第三十六條本公司將隨著經濟發展,實力增強,在承受能力許可的前得下,逐步建立醫療保險制度,使員工在年老、患病、工傷、待業、生育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助。

          第七章培訓

          第三十七條所有員工均需接受本公司政治和業務技術培訓。

          第三十八條凡經廠批準,受本公司指派赴廠外培訓,進修的員工,占用的上班時間不計缺勤,取得合格證書后,學費給予報銷。員工自行聯系的培訓、進修、不得占用工作時間,學費全部自負。

          第三十九條經本公司培訓的員工,如合同期未滿,中途自動離職者,按雙方簽訂相關協議執行。

          第八章安全質量

          第四十條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由總經理全面負責,對出現重大事故的部門,應根據情節和損失程度,嚴肅追究責任人的有關領導的責任,并予以必要的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

          第四十條員工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愛護并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滅火設施,不準違章指揮,不準違章作業。

          第四十二條加強對易發事故的動火作業、起重作業、電線電器作業部位和工種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安全責任制度,開展定期的安全檢查,發現事故苗頭,必須立即查找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第四十三條加強現場生產全過程,包括作業準備過程,輔助生產過程的交付服務過程的產品質量管理。嚴格按工藝要求施工,發生產品質量事故,要堅持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不追責任未追究得理不放不定期,整改措施不制訂不放過)進行嚴肅處理。

          第四十四條做好產品質量售后服務工作,建立貨主要調查訪問制度,對客戶提出的意見,做到條條有著落,有答復、有整改、有記錄。

          第九章治安管理

          第四十五條門衛值班應嚴守崗位,堅持夜間巡查,發現事故苗頭或形跡可疑的人和事,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或公司領導。

          第四十六條加強財務現金、倉庫和食堂物品、員工宿舍的管理,切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四十七條員工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準打架斗毆和辱罵他人:不準無理取鬧,擾亂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不準賭博;不準偷挪公物,損壞設備;不能偷挪他人財物或私拿私拆他人信件、電報等郵件。

          第十章衛生守則

          第四十八條辦公室、業務室、生產車間應做到布局合理。物品擺放整齊,地面潔凈無雜物,通道暢通無阻。

          第四十九條禁止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煙蒂;禁止向水池內洗盥室亂倒飯菜、茶葉、雜物、;禁止在墻上和所有設備設施上亂寫、亂畫、亂涂,亂掛;禁止穿拖鞋,赤膊上班。違反本條款者,每次罰款10-50元。

          第五十條不準任意攀摘、損壞、挪用廠區周圍的綠化帶、花草、樹木。第五十一條各部門工作場衛生,應由本部門員工負責包干,發現衛生包干區域內有不衛生、不整潔現象時,要立即清掃。在日常安全檢查時,發現包干區域衛生不合格者,每次罰款5-50元。

          第十一章獎懲制度

          第五十二條本公司對全體員工實行有功者獎,有過者罰,獎罰分明制度。獎勵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的辦法。對犯有過失的員工,堅持思想教育和處罰相結合的原則。

          第五十三條對犯有過失行為的員工,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經濟處罰分為罰款,賠償經濟損失。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撤職、辭退。對于員工的行政處分,必須在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的基礎上,按規定審報程序辦理。

          第五十四條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分別給予以下罰款和賠償經濟損失的處罰。

          1、以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

          上班遲到、早退或中途溜號在一小時之內的(超過一小時作曠工半天論處,超過四小時作曠工一天論處);

          工作時有非工作性竄崗、脫崗或有嘻鬧、閑談、看無關書報行為的;

          在要求禁煙的車間及周圍10米以內及倉庫等地隨便吸煙的違反本款者每次罰款200元;

          亂丟煙蒂、果殼、紙屑;亂倒飯、菜、茶葉、亂扔雜物,隨地吐痰等影響環境衛生的;

          攀折、損壞、挪用廠區樹木、花草的;

          廁所、浴室、洗盥處用水后龍頭不關的

          在生產廠區流動吸煙經教育不改者;

          未經批準擅自留宿外來人員的;

          在員工宿舍私拉電線、安裝電路、新加插座,不按時熄燈的;在營銷和對外交往中,工作態度粗暴,有投訴反映并經核查確有其事的;

          有違反工藝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行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病Ψ赣幸韵逻^失行為的員工,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

          當月上班遲到,早退累計已達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

          曠工半天的;

          工作器具、倉庫材料、機電另部件等,不按規定存放的;

          非電工人員,亂拉、亂開用電設備的;

          非本設備操作人員,擅自動用該設備的;

          在本公司范圍內干私活的;

          上班時睡覺、上班時間喝酒的(業務接待例外)違反本條款者每次罰款200元;多次違反工藝操作規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或違反情節嚴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在員工宿舍使用電爐及功率較大的電器具以及明火的;

          門衛當班不嚴格執行門衛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场Ψ赣幸韵逻^失行為的員工,處予50-200元的罰款;

         。1)曠工一天的;

         。2)謊報虛報考勤的;

          (3)在禁煙禁火區未經主管領導同意,擅自明火的;

         。4)非緊急情況,未經主管領導同意,動用消防器材的;

         。5)非駕駛員或無證開鏟車、汽車的;

          (6)隨意挪用、損壞設備或安全器材的;

         。7)有賭博或打架斗毆行為的;

         。8)有損害本公司利益泄露或出賣商務、技術機密行為,及對有可能或已經發生的損害本公司利益和聲譽的情況知情不報或隱瞞實情的;

         。9)因工作失職,造成財產受損或失竊500元以下的;

         。10)發生產品的質量事故,造成廢品或其他經濟損失在500元以下的;

         。11)違反工藝操作規程和安全產管理制度,發生人身傷害或其他經濟損失500元以下的各類責任事故的;

         。12)占用、挪用本公司原材料、設備、工具、上班干私活的;

          對違反(7)(8)(9)(10)(11)(12)各條的,還可酌情同時給予賠償經濟損失的處分。

          第五十五條對以下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的員工,可酌情給予警告、記過、撤職、的行政處分,對情節嚴重的,可依法予以解雇,對于已經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或者刑法的,依法送交公安、司法機關處理。

         。薄⒂匈博行為,受罰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有行兇斗毆、盜竊及其他違法行為的;

          3、損害企業形象的社會公德,給社會、本公司及他人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害的;4、擅自挪用本公司資金和財產、經教育不及時歸還的;

          5、玩忽職守,造成事故,使本公司財產或員工生命蒙受嚴重損失的;6、無故曠工,經教育不改的;

         。、經營違反本公司規章制度,屢教不改的;

         。、有意損害公共財物的;

         。埂⑼蹈`本公司、同事或客戶錢物的;

         。保、觸犯國家刑事法律的;

         。保、無理取鬧或不服從工作分配的調動、指揮而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保病⒐ぷ鞑回撠熑,產品廢品,損害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保场⑿孤痘虺鲑u商務,技術機密,使本公司經濟和聲譽蒙受重大損失的。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時,可同時給予一次性罰款或降薪處理。

          第十二章附則

          第五十六條"手冊"各條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五十七條本手冊各條規定解釋權屬本公司。

          中小企業規章制度 篇8

          一、考勤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的管理,維護企業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

          2.考勤范圍:

          2.1公司在冊員工。

          2.2特殊原因員工不考勤須總經理批準。

          3.考勤方法:

          3.1公司實行考勤機刷卡與部門考勤相結合的考勤辦法;

          3.2考勤工作由辦公室專人負責,門衛與各部門配合做好考勤過程中的監督和管理工作,同時由門衛承擔員工出入門、請假等情況的記錄、上報等工作。

          4.考勤打卡時間:

          4.1冬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晚班17:30至23:30

          夏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晚班18:00至24:00

          5.有關規定:

          5.1考勤規定

          5.1.1由辦公室為每位員工編制考勤卡卡號,每天上下班應依次排隊進行刷卡,每個人只能刷本人的考勤卡才有效,如出現托人刷卡或替人刷卡時,均給予雙方各50元的處罰。一次不打卡者罰款10元。

          5.1.2因公外出辦事無法返回或忘打卡者,次日必須填寫出門單說明原因,部門主管確認后由員工本人遞交門衛。次日不填寫出門單視同沒打卡處理。

          5.1.3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不早退。遲到、早退10分鐘內扣5元,1小時內扣10元,以此類推;遲到、早退又不打卡雙重罰款。上午下班早退、下午上班遲到、中途離崗,視同遲到、早退處理。

          5.1.4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6天,給予除名處理;

          5.1.5曠工半天以上者,取消當月獎金;

          5.1.6曠工的扣罰標準

          曠工天數0.5天1天1.5天2天2.5天3天

          扣月工資(含計件) 10% 25% 40% 60% 80% 100%

          5.1.7持卡的員工必須保管好自己的考勤卡,如發現損壞或丟失,應馬上向辦公室人員申請補領考勤卡,并支付工本費10元。若丟失后不及時補領,空缺的考勤記錄視同無打卡處理;

          5.1.8辦公室應對考勤工作進行全方位的監督與檢查、落實,及時協調與處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對嚴重違反制度及時處理。

          5.1.9上班時間不許串崗閑聊、就餐吃零食,廠區內除經理室與銷售部接待室可吸煙外,其他地方一律嚴禁吸煙,違者一次罰款10元,(休息時間食堂可吸煙)。

          5.2請假、外出手續

          5.2.1員工因公外出、或請病、事假、事先向部門(車間)辦理書面請假手續。特殊情況口頭請假事后補辦。5.2.2請假時間二天,由所在車間或部門經理簽字審批。超過二天的,車間員工須由生產部經理審批,連續或續請假超過二周需報辦公室審批,其他行政管理人員請假超過二天報副總經理審批。技術人員和中層干部請假超過3天的須由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

          5.2.3請假同意后《請假單》一聯交值班門衛后方可離開公司,請假一天扣減一天工資。臨時請假(如請假半小時、1小時等)每月進行累計扣工資。未辦請假手續擅自離崗的作曠工處理。

          5.2.4上班時間內,若員工需外出辦事,必須憑經部門主管簽具的《出門單》方可出門,中層以上干部需經副總經理批準。若未辦理手續出門,按離崗處理。當班門衛必須如實記錄員工進出、請假、各項記錄,報辦公室核實若發現弄虛作假或失職現象,予以50–200元的罰款處理;

          5.2.5因工作需要經常出入的人員(如銷售外勤、司機、采購人員等),可持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特批的出門證出入,不必另行簽具《出門單》。

          5.3探親假、春假、婚假、喪假、產假、工資、路費、報銷制度

          5.3.1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1年、配偶居住外地的中層以上干部和專業技術人員(中級職稱),每年可享受15天探親假(包括星期天),可分2次休假,路費報銷1次來回(溫州至配偶地)。探親假期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5.3.2外地員工(不包括溫州三區及各縣)春節期間可享受10天春假,假期工資照扣,獎金按獎金制度執行。凡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半年(當年6月30日前進廠上班)的外地員工(包括溫州市三區以外的各縣員工)春節期間探親,可報銷路費1趟。中干、專業技術、本科以上學歷可報路費來回。

          5.3.3探親路費報銷要憑合法的票據,路程溫州至某市某縣?h、市內交通費自負。報銷標準以火車硬座、普通客車、輪船三等艙為限,不包括市內交通費,超支部份自負;副總、總工可報機票。

          5.3.4探親報銷手續:經辦公室審核、登記,報總經理審批。

          5.4婚假:

          法定婚齡(男年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員工,憑合法結婚證,婚假3天,晚婚假期6天。

          婚假期間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5.5喪假:

          員工的配偶、父母、子女逝世,可申請喪假三天。

          喪假期間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5.6產假:

          女員工符合計劃生育條例,產假為90天。

          工資、績效工資和效益工資按天數扣發。

          5.7銷售外勤和其他人員出差、逢節假日補休制度。

          5.7.1銷售外勤人員出差期間逢節假日回廠后原則上不作補休,但如學汽車駕駛、結婚、病假可以補休,補休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先打補休單,經部門負責人批準,累計補休超過12天的,由部門負責人報公司總經理批準;超出天數按事假處理;

          5.7.2補休期間工資照發,但超出時間一律照扣工資,擅自超假作曠工論處;

          5.7.3具體考勤辦法由部門考核,門衛監督,公司辦公室執行。

          5.8其他售后服務和技術人員因公出差,逢節假日計算加班費(年薪制除外)委外培訓不按上述規定。

          二、績效考核

          第一節績效考核基本分析

          一、績效考核范疇

          績效考核,是對員工在工作過程中表現出來的工作業績、工作能力、工作態度以及個人品德等進行評價,并用之判斷員工與崗位的要求是否相稱。

          績效考核公式:P=f (s、m、o、e)。各因素的含義。

          績效考核的分類:按照績效考核性質劃分;按照績效考核主體劃分;按照績效考核的工作組織形式劃分;按績效考核的時間長度劃分。

          二、績效考核內容

          英美等國家考核制度的“考勤”(工作態度)與“考績”(工作成果);國外企業考核項目的“個人特征”、“工作行為”和“工作結果”三大方面。

          我國公務員績效考核的“德、能、勤、績”四個方面。

          在績效考核中,要建立考核項目指標體系,確定各項目的分值分配,并規定各項目的打分標準。

          三、績效考核的原則

          (一)公平公正原則

          (二)客觀準確原則

          (三)敏感性原則

          (四)一致性原則

          (五)立體性原則

          (六)可行性原則

          (七)公開性原則

          (八)及時反饋原則

          (九)多樣化原則

          (十)動態性原則

          第二節績效管理流程

          一、制訂考核計劃

          1.明確考核的目的和對象。

          2.選擇考核內容和方法。

          3.確定考核時間

          二、進行技術準備

          績效考核是一項技術性很強的工作。其技術準備主要包括確定考核標準、選擇或設計考核方法以及培訓考核人員。

          三、選拔考核人員

          在選擇考核人員時,應考慮的兩方面因素。

          通過培訓,可以使考核人員掌握考核原則,熟悉考核標準,掌握考核方法,克服常見偏差。

          在挑選人員時,按照上面所述的兩方面因素要求,通常考慮的各種考核人選。

          四、收集資料信息

          收集資料信息要建立一套與考核指標體系有關的制度,并采取各種有效的方法來達到。

          生產企業收集信息的方法。

          五、做出分析評價

          (一)確定單項的等級和分值

          (二)對同一項目各考核來源的結果綜合

          (三)對不同項目考核結果的綜合

          六、考核結果反饋

          (一)考核結果反饋的意義

          (二)考核結果反饋面談

          1.建立和諧的面談關系的幾個方面

          2.提供信息和接受信息,進行反饋的技巧、

          七、考核結果運用

          考核結果的運用,也可以說就是進入績效管理的流程。

          第三節常用的考核方法

          一、簡單排序法

          (一)簡單排序法的含義

          簡單排序法也稱序列法或序列評定法,即對一批考核對象按照一定標準排出“1 2 3 4 ……”的順序。

          該方法的優點和缺點。

          (二)簡單排序法的操作

          首先,擬定考核的項目。

          第二步,就每項內容對被考核人進行評定,并排出序列。

          第三步,把每個人各自考核項目的序數相加,得出各自的排序總分數與名次。

          二、強制分配法

          (一)強制分配法的含義

          強制分配法,是按預先規定的比例將被評價者分配到各個績效類別上的方法。這種方法根據統計學正態分布原理進行,其特點是兩邊的最高分、最低分者很少,處于中間者居多。

          (二)強制分配法的適用性

          三、要素評定法

          (一)要素評定法的含義

          要素評定法也稱功能測評法或測評量表法,是把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結合起來的方法。

          該方法的優點與缺點。

          (二)要素評定法的操作

          (1)確定考核項目。

          (2)將指標按優劣程度劃分等級。

          (3)對考核人員進行培訓。

          (4)進行考核打分。

          (5)對所取得的資料分析、調整和匯總。

          四、工作記錄法

          工作記錄法一般用于對生產工人操作性工作的考核。

          該方法的優點和缺點。

          五、目標管理法

          (一)對于目標管理的認識

          1.目標管理的含義

          目標管理法(MBO)是一種綜合性的績效管理方法。目標管理法由美國著名管理學大師彼得·德魯克提出。

          目標管理是一種領導者與下屬之間的雙向互動過程。

          2.目標管理的優點

          目標管理法的`優點較多,也有一定的局限性。

          (二)目標的量化標準

          目標管理要符合“SMART”的原則,其具體含義。

          (三)目標管理法的實施步驟

          1.確定工作職責范圍

          2.確定具體的目標值

          3.審閱確定目標

          4.實施目標

          5.小結

          6.考核及后續措施

          六、360度考核法

          (一)360度考核法的含義

          360度考核法是多角度進行的比較全面的績效考核方法,也稱全方位考核法或全面評價法。

          (二)360度考核法的實施方法

          首先,聽取意見,填寫調查表。

          然后,對被考核者的各方面做出評價。

          在分析討論考核結果的基礎上雙方討論,定出下年度的績效目標。

          (三)360度考核法的優缺點

          第四節績效管理操作

          一、控制考核誤差

          績效考核誤差可以分為兩類:一類與考核標準有關,一類與主考人有關。

          (一)考核標準方面的問題。包括:考核標準不嚴謹、考核內容不完整。

          (二)主考人方面的問題。包括:暈輪效應、寬嚴傾向、平均傾向、近因效應、首因效應、個人好惡、成見效應。

          二、考核申訴的處理

          (一)考核申訴產生的原因

          (二)處理考核申訴的要點

          包括:尊重員工的申訴;把處理考核申訴作為互動互進過程;注重處理結果。

          三、完善績效考核的措施

          (一)采用客觀性考核標準

          (二)合理選擇考核方法

          (三)由了解情況者進行考核

          (四)培訓考核工作人員

          (五)以事實材料為依據

          (六)公開考核過程和考核結果

          (七)進行考核面談

          (八)設置考核申訴程序

          中小企業規章制度 篇9

          第一章總則

          《員工手冊》簽收憑證

          一、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手冊》,本《手冊》之條款,若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悖,則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二、本《手冊》適用公司所有員工,遵守本《手冊》是所有員工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三、公司保留根據實際情況對本《手冊》進行修訂的權利。

          四、除本《手冊》外,公司各部門制定的其他相應規章制度,本公司相關員工應遵照執行。

          五、公司要求每位員工應熟讀本《手冊》并簽名,未簽名并不影響《手冊》的有效性。

          六、各級員工應尊重上司、團結同事,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積極維護公司的利益。

          七、員工在工作或生活中產生矛盾,應服從主管部門的處理,對處理方法或結果有異議的,可向公司總經理提出申訴。任何人員皆不得剝奪員工向公司總經理申訴的權利。

          八、對于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員工,各級管理人員應遵照“教育為主,獎懲結合”的原則,堅持以說服教育為主要手段,適度懲處為輔助措施的辦法進行處理;對工作突出貢獻或成績顯著,檢舉揭發壞人壞事,維護公司利益的員工,公司給予表揚和獎勵。

          第二章招聘與配置

          一、公司根據各生產部門的實際需要,統一組織員工的招聘和聘用。

          二、應聘人員應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和相關學歷、技術等級證書在規定的時間里到公司填寫應聘登記表。公司總經理認為需經面試的,應通知應聘人員進行面試。

          三、公司總經理經審核,對符合崗位要求的應聘人員,應及時通知到公司辦理入職手續,并出具上崗通知書讓新入職人員到相應部門工作。

          四、新入職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按公司要求及時提供合法有效的證件和證明,如本人身份證件、學歷證書、技術等級和職稱證書等,并認真如實填寫個人檔案,不得弄虛作假。對提供虛假信息的人員,公司將保留依法解除勞動關系的權利,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根據損失大小,保留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五、新入職員工應積極參與學習公司組織的入職前培訓及考核,其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經公司錄取后簽訂勞動合同。入職后應認真學習領會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三章離職管理

          一、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合同的解除和終止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一)員工辭職;

          (二)公司辭退;

          (三)雙方協商解除勞動關系;

          (四)合同到期不再續簽;

          (五)員工出現不能勝任公司崗位的疾病,經治療后仍不能勝任的;

          (六)不服從公司工作安排或重大違章、違紀,被公司開除的;

          (七)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八)服務期間違反國家法律,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其它符合《勞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終止的情況。

          二、非不可抗力原因導致的提前終止勞動合同,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或以辭職報告形式知會對方,同時提出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員工勞動合同期滿或辭職經批準后,尚未辦理離職手續、解除勞動關系前,仍是公司員工,應繼續在原崗位工作,不得罷工、怠工。

          四、員工離職前,必須按公司要求辦理工作交接。

          五、公司應向離職員工開具離職證明書,并在規定的`時間內為離職員工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手續等。

          六、離職員工在辦理完各項手續后,憑公司總經理審批過的工資、《離職

          通知書》或其他相關憑證到公司財務部門結領工資。

          七、屬于嚴重違法、違紀被公司開除的員工,公司保留視情依法追究經濟賠償責任的權利。

          第四章勞動合同管理

          一、根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規定,公司所有員工必須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二、公司根據實際情況,與員工就勞動合同條款進行協商,所訂的條款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三、公司建立本公司勞動合同管理臺帳,實行電腦管理,并做好勞動合同檔案管理工作。

          四、公司應全面了解掌握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對于尚未簽訂勞動合同或新入職的員工應及時發出敦促簽訂勞動合同通知書,對缺乏簽訂勞動合同意愿的員工應及時做好思想動員工作,對拒不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公司應依法作出處理。

          五、新聘用人員在建立勞動關系一個月內,必須到公司辦理簽訂勞動合同手續。

          六、勞動合同的解除、變更、續訂和終止,按國家和公司所在地方的法律法規執行。

          七、員工以書面的形式提前30天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內的員工提前3天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八、員工應如實提供簽訂勞動合同時,所要求提供的相關證件證書等材料,公司保留追究弄虛作假人員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五章工資薪酬與福利制度

          一、公司的工資薪酬與福利結構為基礎工資+全勤獎勵+工齡獎勵+業

          務提成+加班補貼+技能工資六個部分組成。

          二、基礎工資部分分為固定工資及計件工資兩種類型;A工資的制訂或變更由公司主管部門制定。

          三、全勤獎勵由公司主管部門依照公司考勤記錄實行。

          四、加班補貼部分由公司各級主管人員根據員工實際情況提出申請,并報總經理審核批準后,對加班人員給予補貼。員工因份內的事情加班的,一律不按加班考慮。

          五、技能工資根據員工實際技術能力,由總經理給予制訂后實施。

          六、公司內部管理人員的基礎工資,由總經理根據其職位、管理部門給予制訂后實施。

          七、工資的變化由公司總經理或部門主管根據人員職務的變化或所做出貢獻的大小進行協商調整。

          八、工齡獎勵為所有員工工作滿一年后,工齡工資加一百;滿兩年后再加一百;滿三年后再加一百五;滿四年后再加二百;滿五年后再加三百;滿六年后再加四百五封頂。

          九、業務提成指銷售人員每人每月有2萬元的銷售任務,試用期銷售人員無任務,有業務便提成。完成任務,可以提成200元。銷售提成,按階梯式提成:3-4萬元:1.5%;5萬元:2%;6萬元:2.5%;7萬元:3%;8萬元:3.5%;9萬元:4%;10萬元:4.5%;11-13萬元:5%;14-16萬元:5.5%;17萬元以上,6%封頂。業績尤為突出者,再由主管部門及總經理商量后給予一定獎勵。

          十、公司活動時的折扣業務可沖銷當月銷售任務,但不參與階梯式提成,一律按照1%提成。

          十一、店長任務:每月店面15萬元銷售任務。未完成任務,店長扣除自己的銷售業績后提成千分之二。完成任務15萬元,店長扣除自己的銷售業績后提成0.5%;15-20萬元:1%;20-25萬元:1.5%;25-30萬元:2%;30-35萬元:2.5%;35萬元以上:3%封頂。超額部分,再提成1%

          十二、安裝部門、車間部門工資制度見其部門制度規定。

          十三、公司工程單根據利潤提成(按個人銷售梯形提成),由公司根據具體情況,指定設計師跟蹤,在業務提成中再提成30%。

          十四、公司年終發放年終獎,于每年年底最后一個月享受雙薪。雙薪是根據員工進店時間來定。試用期員工不享受以上待遇。

          十五、新進入公司人員試用期的工資為試用期工資。試用人員均參加入職前培訓。培訓滿后,根據所掌握技能或擔任職務的不同,參考考核成績,由公司管理部門決定將其轉為正式員工,或者不予以錄用。轉為試用期員工的人員,可以享受試用期員工待遇。試用期人員試用期滿后,確定為正式員工,享受正式員工待遇。

          中小企業規章制度 篇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和再就業工作的需要,規范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管理,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切實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的通知》(中發〔1998〕10號)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是指由政府、企業和社會共同承擔的,用于為進入國有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包括類似機構或代管科室,以下簡稱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以下簡稱下崗職工)發放基本生活費、代繳社會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費(以下簡稱社會保險費)和促進再就業工作的專項資金。

          第三條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根據企業隸屬關系,按照分級負擔、分級管理的原則,統籌安排、合理使用。

          第二章資金籌集

          第四條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來源包括:

         。ㄒ唬└骷壺斦块T根據同級政府審定的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計劃安排的預算內資金;

         。ǘ└骷壺斦块T根據同級政府審定的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計劃從政府統籌調劑的預算外資金中安排的資金;

         。ㄈ┢髽I自籌的用于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的資金;

         。ㄋ模⿵氖I保險基金中調劑的資金;

         。ㄎ澹┥鐣栀涃Y金;

         。┥霞壺斦a助收入;

          (七)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利息收入;

         。ò耍┢渌Y金。

          第五條用于保障下崗職工基本生活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資金,原則上采取“二三制”的辦法籌集:

         。ㄒ唬┴斦êA算內、外資金)安排三分之一,其中,中央企業由中央財政解決,地方企業由地方財政解決。

          對困難較多的中西部地區和老工業基地,中央財政給予一定補助。

          財政預算安排的資金在政府預算收支科目“社會保障補助支出”類中的“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補助”款級科目(科目編碼為“1905”)中列支;財政從政府統籌調劑的預算外資金中安排的資金在相關的預算外支出科目中列支。

         。ǘ┢髽I負擔三分之一。

          企業負擔的資金在企業管理費中列支。

         。ㄈ┥鐣I集三分之一,其中包括從失業保險基金中調劑的部分和社會捐贈資金等。

          失業保險繳費率提高后,增加的失業保險基金主要用于保障下崗職工基本生活和為其代繳社會保險費。

          各地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上述資金的具體負擔比例。國有獨資盈利企業和國有參股、控股企業保障下崗職工基本生活的資金,原則上全部由企業負擔。

          第六條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自行組織的用于促進再就業的經費由企業自行安排,并在原渠道列支。

          第七條原有的幫困解困等資金納入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統一管理。

          第三章資金使用

          第八條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的使用范圍包括:

         。ㄒ唬橄聧徛毠ぐl放基本生活費;

         。ǘ橄聧徛毠ごU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費;

          第九條下崗職工進入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后,其基本生活費標準原則上可按略高于當地失業救濟金的標準安排,并按適當比例逐年遞減,但最低不得低于當地失業救濟金標準,具體標準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下崗職工進入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期滿后仍未再就業的,應按有關規定享受失業救濟,不再領取基本生活費;失業救濟期滿仍未就業的,應按有關規定享受社會救濟。

          第十條為下崗職工代繳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費(包括個人繳費部分)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按規定的繳費比例繳納。

          第十一條為下崗職工開展職業指導和再就業培訓工作所需經費由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根據實際情況予以安排,并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上述經費不得在基本生活保障資金中列支。

          第十二條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的辦公經費和工作人員經費由企業按原列支渠道列支,不得在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中列支。

          第四章資金管理

          第十三條各級財政部門對預算內安排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應通過“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補助”科目實行專帳核算、?顚S、專項管理。

          第十四條各級財政部門應在同級“社會保障基金”專戶下開設“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分戶,對財政承擔和社會籌集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實行專戶管理。

          財政承擔的預算內資金由預算內“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補助”科目轉入“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分戶;財政承擔的'預算外資金由相關的預算外資金專戶轉入“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分戶;社會籌集的資金從相關帳戶轉入“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分戶。

          第十五條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應在銀行開設專門帳戶,對財政統一撥付和企業自行籌集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進行專戶管理,專款專用,不得擠占和挪用。

          第十六條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應根據上年度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的收支情況和本年度的收支預測,按財政部門的統一要求編制本年度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收支計劃,經勞動保障部門匯審、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報同級政府批準后執行。

          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監督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嚴格按照批準的預算執行。

          第十七條每季度終了和年度終了后,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應按財政部門的統一要求分別編報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季報和年度財務決算,并提供資金使用情況分析報告,由同級勞動保障部門負責匯審,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并報同級政府批準后,逐級上報。季報和決算必須做到數據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

          第十八條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的年度結余結轉下年度繼續使用,不得改變用途。

          第五章資金的申請和撥付程序

          第十九條按規定應用于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的企業自籌資金由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直接向企業申請。企業應按支出進度將資金及時撥入再就業服務中心在銀行開設的專門帳戶中,并按季向財政和勞動保障部門出具劃款憑證。

          企業自籌和財政撥付的用于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的資金應由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按照領取下崗職工證明的人數按月直接發放給下崗職工本人。企業自籌的用于為下崗職工代繳社會保險費的資金由再就業服務中心代繳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第二十條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申請財政“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分戶資金時,應根據本企業再就業工作計劃按季提出用款計劃,填寫的用款申請書應分別列明發放基本生活費和代繳社會保險費的金額,并附銀行開出的企業自籌資金劃款憑證,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核后,報同級財政部門批準。

          用款申請經核準后,為下崗職工支付的基本生活費由財政部門按季從“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分戶直接劃撥到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在銀行單獨開設的帳戶,由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按規定使用;為下崗職工代繳的社會保險費,由財政部門根據領取下崗職工證明的人數按季從“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分戶劃撥給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第六章監督和檢查

          第二十一條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要加強對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的管理,健全內部約束機制。

          各級財政、勞動保障和審計部門要定期對資金的籌集、使用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財政部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機構應定期對中央財政撥付地方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二條對違反本規定、具有以下行為之一的單位和個人,要視其情節輕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國務院關于違反財政法規處罰的暫行規定》進行處理;對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ㄒ唬┙亓、擠占、挪用、貪污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的;

         。ǘ⿲衅髽I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用于平衡財政預算的;

         。ㄈ┥米愿淖儑衅髽I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用途的;

         。ㄋ模┥米愿淖冇嘘P標準的;

         。ㄎ澹┨搱笙聧徛毠と藬祷驅⑽催M入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未領取下崗職工證明的人員作為下崗職工冒領補貼的;

          (六)其他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中央財政安排的中直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補助資金撥付程序及使用、管理按《關于印發〈中直企業下崗職工中央財政補助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工字〔1998〕329號)和《關于加強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管理和再就業服務中心建設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1998〕8號)辦理。

          第二十四條用于公共就業服務、勞動力市場建設和促進再就業的資金另行規定。

          第二十五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可根據本辦法,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會同勞動保障廳(局)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并報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備案。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由財政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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