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行業概念:
1.1.1行業概念
法律行業是指從事國民經濟中法律服務、法律研究、法律實踐的經營單位或者個體的組織結構體系。按照具體從事的職業劃分,可以大致分為六類:
公安機關
公安(Police或Public Security),維護公共治安就叫公安,警察也包括公安的意思。包括我國在內,世界上有少數國家這樣稱呼,國際上一般統稱“警察”!
而公安機關是政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的行政機關,同時它又擔負著刑事案件的偵查任務,因而它又是國家的司法機關之一。公安機關是政府的一個職能部門,依法管理社會治安,行使國家的行政權,同時公安機關又依法偵查刑事案件,行使國家的司法權。公安機關的性質具有雙重性,即既有行政性又有司法性。
公安機關(警方)的職責是: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防范、打擊恐怖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管理交通、消防、危險物品;管理戶口、公民身份證、國籍、入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場所和設施;管理集會、游行和示威活動;監督管理公共信息網絡的安全監察工作;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民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范工作。
檢察院
檢察院procuratorate是一些國家和地區中設立的準司法機構。各國檢察院在國家機關中的隸屬關系和職權并不完全相同。一般而言,檢察院承擔對貪腐案件的偵查及對公訴案件提起公訴(檢控)。在作為社會主義法系的中國大陸,檢察院與法院、政府并列,稱為“一府兩院”。其職權主要有:審查批準逮捕、決定起訴并出席法庭支持公訴的職能。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行使國家的檢察權。人民檢察院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
法院
法院是國家審判機關,其組織體系是: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專門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各級各類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統一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的監督。地方各級人民法院根據行政區劃設置,專門法院根據需要設置。
法院是司法(審判)機關,是負責審理案件,解決基本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糾紛的國家機構。各基層法院都擁有和行使調解的職能。
法院職責:
(一)審判法律規定,基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在職權范圍內受理和受理的自訴和公訴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審案件。
(二)依法行使司法執行權和司法決定權。
(三)依法決定國家賠償。
(四)行使審判監督職能。
(五)研究、征集對法律、法規、規章草案的意見;對案件審理中發現的問題提出司法建議。
(六)負責指導全縣(區)法院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訓工作;按照權限管理法官及其他人員;協助管理下屬法院機構、人員編制工作;主管全縣(區)法院監察工作。
(七)結合審判工作宣傳法制,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
(八)協調、管理、監督民眾陪審員和調解員的各項工作。
(九)承辦其他應由基層法院負責的工作。
律師
律師(lawyer))不同于古代的訟師、狀師。是指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接受委托或者指定,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按照工作性質劃分,律師可分為專職律師與兼職律師,按照業務范圍劃分,律師可分為民事律師、刑事律師和行政律師,按照服務對象和工作身份,分為社會律師、公司律師和公職律師。律師業務主要分為訴訟業務與非訴訟業務。律師職業的基本特征是。具備必須的法律專業知識。以提供法律服務為職能。受國家保護和管理。
司法部監制新版《律師執業證書》式樣(8張)就“律師”的屬性而言,包括:其一,具有一定法律知識,按現行《律師法》之規定,是具有“高等院校法律本科以上學歷”之法律知識或“高等院校其他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具有法律知識”;其二,經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取得資格;其三,經國家司法行政部門批準,取得執業證書;其四,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并以此為職業。
法律翻譯
法律翻譯是翻譯中的高端服務,它主要服務律師,外資企業,進出口公司等社會上層群體,質量要求和技術難度都相當高。作為法律語言學主要研究內容之一的法律翻譯,包括口譯和筆譯,在國內、國際社會生活中將起日益重要的作用。法律翻譯工作除了對譯員及相關的條件提出較高的要求外,還受制于法律語言本身的特點。
企業法律顧問
依照國家關于企業法律顧問制度的規范概念,企業法律顧問(企業律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取得兩部一委聯合頒發的《企業法律顧問資格證書》,和經本省注冊,取得《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證書》,并受企業聘用成為有關企業的內部成員,專職從事企業法律事務工作的人員.,也稱企業律師。
另一種“企業法律顧問”,就是企業與律師事務所簽訂法律顧問合同,由律師事務所指派執業律師擔任企業的法律顧問,其并未成為有關企業的內部成員,是企業外聘的法律顧問。依照中國現代企業制度的有關規范,國有企業應當盡快建立和完善其內部的企業法律顧問機制,從而及時有效的防范企業生產經營管理中的各種法律風險。而是否需要外部法律顧問或聘請律師,則應根據企業的特殊需要,征求該企業的企業法顧問意見,另向社會選聘。
1.1.2法律職業特點
第一,法律職業具有法律專業性。法律職業的技能以系統的法學理論或法律學問為基礎,并不間斷地培訓、學習和進取。法律職業的從業者應當是經過專門法律訓練、從而擁有法律的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者。法律職業的知識是一種專業性的知識,既包括關于法律規則的知識,又包括法律方法、法律觀念甚至是法律理念的知識,法學是一門重要的社會學科知識類型。
第二,法律職業具有相當大的自主性、自治性和精英性。法律職業共同體成員職業化地從事法律活動,不受外部力量的于涉,他們對自己的職業性活動負責,自主或自治地決定自己的活動。
第三,法律職業具有職業倫理性。這種職業倫理不同于大眾倫理或公共道德。法律職業倫理維系著整個法律職業共同體。法律職業者都要遵守正直、忠誠、廉潔等道德要求,從而使其行為受到約束,使法律的公正得以保證。
第四,法律職業的思維是一種程序性思維。法律職業者的法律思維是一種程序性的思維,追求的是程序中的“真”,不同于科學中的求“真”。
第五,法律職業具有共同的職業精神追求。法律職業是一種以法律為信仰的職業有著共同的職業精神追求,在法律職業形成的過程中也就形成了一種職業信仰,它成為法律職業共同的精神追求。
第六,法律職業是法律社會秩序的維護者,是社會現行價值與傳統價值的維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