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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我國破產法修改與完善
破產是商品到一定階段必然出現的現象,是優越劣汰在市場經濟發展中的體現。破產的實質,是指某些市場經濟主體,當其喪失生存和發展的能力,為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保護債務人和債權人的正當權益,將破產主體的財產,通過既定的司法程序,按法定順序和比率同等地予以清償,從而免除破產主體清償不能的責任,破產主體進而退出市場的法律行為。【論我國破產法修改與完善】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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