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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中國間接代理制度之重構
「摘要」本文通過對間接代理概念的重新熟悉和界定,以及與英美法隱名代理制度①比較,得出固然不存在歐洲中世紀的間接代理概念,但是存在今天意義上的間接代理的結論。但是我國的間接代理制度沒有一個完整的框架,而且在理論和實踐意義上還存在很多缺陷;谝陨鲜煜,以完善我國代理制度體系,促進人民生活質量進步和為目的,我試圖重構中國間接代理制度。【論中國間接代理制度之重構】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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