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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淺談經濟法學的研究方法論文

        時間:2022-07-26 12:30:05 法學畢業論文 我要投稿

        淺談經濟法學的研究方法論文(精選8篇)

          在個人成長的多個環節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論文了吧,論文是一種綜合性的文體,通過論文可直接看出一個人的綜合能力和專業基礎。為了讓您在寫論文時更加簡單方便,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淺談經濟法學的研究方法論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淺談經濟法學的研究方法論文(精選8篇)

          淺談經濟法學的研究方法論文 篇1

          摘 要:伴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理念的落實和貫徹,研究經濟法學的重要性也就充分突顯,經濟法學是一門全新的學科,它將經濟、法律、科學管理三者于一體,具有鮮明的時代性。

          關鍵詞:經濟法學論文

          伴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理念的落實和貫徹,研究經濟法學的重要性也就充分突顯,經濟法學是一門全新的學科,它將經濟、法律、科學管理三者于一體,具有鮮明的時代性。本文試著以經濟法學研究方法的本質、功能等其它層面進行深入分析,探討方法在經濟法學中的重要性。

          一、經濟法中問題與主義的相關爭議

          在中國,學者們關于經濟法學的肇端尚有不同的認識,但經濟法學界大致傾向于以1978年為學科開展的起點,并在每個十年前后,推出一些回憶性、深思性的研討成果。關于經濟法學這個新興的學科,各類理論觀念紛出,不同聲音混響。而在其研討辦法上,學者主要偏重于經濟法問題與主義的爭論上,即經濟法學的理論研討與制度構建的剖析。

          一些學者把經濟法根底理論研討比做“雞肋”,以為其食之無味。他們以為中國經濟法學在其開展過程中遭遇了辦法論上的“認識形態”化、“概念法學”化和“半殖民地”化的宏大沖擊,樹立經濟法學以問題為導向的研討辦法,加強其自足性和開放性,成為經濟法學可持續開展的關鍵所在。同時,他們也指出其無意否認那些研討主義的學者所停止的研討價值,只是以為這樣的研討偏離了法學原本的研討目的。法律就其作用而言是一種游戲規則,是為了處置人類社會的各種糾葛,法學的任務就是發現以及創新更好的游戲和裁判規則,研討的基本目的是為了更好的處理糾葛。因而,法學研討不只是書齋中的學問,不是為了研討而研討,而是要處理理想問題。從這個意義上講,目行進行的經濟法研討與中國活生生的經濟理想、經濟變革與立法司法理論不聯絡,只是熱衷于構建籠統的理論框架,將經濟法理論變成了深邃莫側的玄學,其研討結果是不只不能為理想問題的處理提供參考和指導,而且會偏離法學研討的初衷和本質。

          但關于那些有“爪牙之利、筋骨之強”的人來說,“雞肋”同樣能夠咀嚼、消化和吸收,同樣能夠“食之有味”。他們以為經濟法作為一門新興的學科,堅實的理論根底是必不可少的,我們應該充沛發揮人們的聰明才智,去探求、發現、構成一套科學的經濟法范疇體系,這套范疇具有確切的內涵,精確地概括了事物的實質,并成為邏輯思想的根本要素,從而構建一套科學的經濟法根本理論原理,只要具備豐厚的理論根底,才干停止有關制度建立的研討。嚴重冷落法解釋學等傳統的研討辦法,會直接招致經濟法理論解釋力的削弱和經濟法研討法學特質的減損,而將來經濟法研討辦法必定是多元的,研討手腕必然是綜合的,研討體系也一定是動態的、開放的,但其中心卻應該是恒定的,即傳統法學的根本研討辦法不應被動搖、更不應該被丟棄。

          二、關于經濟法問題與主義之爭的共識

          從第十五、十六屆全國經濟法理論研討會來看,目前學者普遍達成了關于經濟法的問題與主義之爭的共識。這也考證了“合久必分,分久必合”這句古話。如今學界的主流觀念是,既要研討“問題”,也要研討“主義”,同時更要注重兩者的并重研討。張守文教授用“頂天立地”四個字,對這種研討辦法停止了高度的概括!绊斕臁敝冈谘杏懡洕ɡ碚摰母咨希⒅乩碚撗杏懗潭鹊倪M步,強調研討必需可以真正的拔高,要真正表現出一種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的提煉和萃取。由于理論的高度不夠,就很難有較為普遍的指導意義,就極易被同等于普通。但是,我們所強調的研討并非只是“形而上”,只是“空對空”或者“空中接力”,而恰恰要強調一定要“立地”即要立足于理想,兢兢業業,而不能使其成為空中樓閣!傲⒌亍睆娬{經濟法理論的研討要同經濟法的理論相分離,構成詳細的制度,以回應和處理法制建立中存在的大量理想問題。由于關于理想問題的關注和處理是經濟法理論研討極端重要的動身點和落腳點,是經濟法研討能否縱深開展的根底。

          三、經濟法問題與主義之爭的將來開展趨向

          在我看來,經濟法學是一門新興的學科,正處于庫恩所說的科學開展的四個階段中的“前科學階段”,突出問題是沒有統一的概念體系,缺乏共同的理論假定與辦法論準繩,理論尚未成熟,只要理論與理論統一,經濟法學才干進入成熟的“常規科學階段”。所以,目前經濟法學界所追求的經濟法的“問題”與“主義”并重研討,是經濟法開展一個必經的階段。在將來的研討中,應該相比照較注重有關“問題”的研討,即關于經濟法制度建立的研討。由于從中國經濟法的開展態勢來看,在過去的三十多年中,還是比擬傾向經濟法理論的研討,需求適度的制度建立來“中和”這種非正常的現象。而在經濟法的制度建立上,我們能夠自創經濟學中關于“新制度經濟學”的相關研討。由科斯提出的“新制度經濟學”是近幾十年來興起的西方現代經濟學的重要分支之一,它運用企業組織理論、產權制度理論、制度變化理論等全新的思緒和辦法,剖析和重新解釋許多新古典經濟學所無法處理的問題。我們能夠自創新制度經濟學研討辦法的勝利之處,分離經濟法自身的實踐,來為經濟法學的研討注入新穎的血液,到達創新的目的。但同時,我們也必需要堅持蘇醒的頭腦,不要過火注重問題的相關研討,要做到經濟法所追求的“適度”。我們能夠在著重研討詳細的、有代表性的經濟法文本所構建的制度、規則和經濟執法的過程中,從中籠統出經濟法的范疇原理、言語符號和思想方式,進而到達經濟法理論與制度的互動研討。

          淺談經濟法學的研究方法論文 篇2

          摘要:在改革開放以后,我國的經濟呈現了高速增長的趨勢,因而使得我國的經濟向全球發展。在世界經濟與科技飛速發展的條件下,在發展過程中,經濟全球化成為了主要的趨勢,所以發展趨勢有所轉變,經濟全球化對國際經濟法產生了一定的影響,針對此情況,為了維護經濟的穩定與可持續發展,法律也發生了變動。因此,本文針對經濟全球化與國際經濟法問題進行了分析,為解決相關矛盾提供借鑒。

          關鍵詞:經濟全球化;國際經濟法;問題

          在國際經濟交往過程中,商品、服務和技術等在流通結算、稅收和信貸等方面需要國際經濟法的約束與規范,那么,在國際經濟活動以及關系中國際經濟法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在經濟全球化的趨勢下,對國際經濟法帶來了一定的影響,隨之而來的就是一些矛盾與問題;诖耍仨殞洕蚧c國際法的問題加以思考,通過協調經濟全球化與國際經濟法之間的關系,不斷完善國際經濟法,從而為規范國際經濟活動奠定良好的基礎。

          一、經濟全球化和國際經濟法實體規范

          1、國際經濟法中國際法規范與國內法規范之間關系變化在經濟全球化發展的趨勢下,需要對國際經濟法進行調整,使得國際經濟法更為規范。通常情況下,國際經濟法不但指的是國際經濟的關系,而且還包含了國內法規范以及國際法規范。在對國際經濟法進行調整使其更加規范時,必然造成國際經濟法當中的國內法規范和際法規范間的關系發生一定的變化。

          第一,“WTO”組織的成立是經濟全球化的主要標志[1]。WTO的建立原來屬于國內管理和控制的經濟活動,其在WTO管理的范疇內,所以國際經濟法得到了廣泛的應用。

          第二,經濟全球化需要經濟發展和規范保持一致性。對于國際經濟法中國際法規范和國內法規范之間關系變化而言,體現了國內法規范要與國外法規范可以形成一體,確保全球經濟的目標與步調具有一致性,當全球的經濟發展能夠趨于同化,繼而使得經濟全球化處于良好的發展態勢。

          第三,國際經濟法規范的范圍逐步擴大。當前,各個國家對經濟全球化予以了高度重視與關注。通過建立WTO,為經濟全球化提供了堅實的保障。總之,在經濟全球化和WTO發展的過程中,使得國際經濟法規范的范圍逐漸擴大,國際經濟法也得到了廣泛的運用。

          2、國際經濟法各部門間的聯系十分密切目前,經濟全球化深受人們的支持和關注,在經濟全球化的背景下,更為提倡經濟的自由化,為各國的各種經濟貿易和活動能夠相互促進與融合,繼而為刺激經濟的增長發揮重要作用。由于經濟全球化為多種形式的經濟發展提供比較自由和寬泛的交流平臺,基于此平臺,國際經濟法要順應發展的趨勢,有關部門間能夠緊密的連續在一起,為不同經濟的發展和融合提供保障,具體表現如下:首先,投資和貿易措施的關系較為密切。一般來講,貿易和投資措施間的關系十分密切,投資是向市場提供服務和貨物的有效途徑,直接影響到貿易的規模和構成,也影響到貿易的發展方向。此外,貿易發展對投資的方向以及規模等也有深遠的影響。其次,投資貿易和環境間的關系比較密切。當前,環境是國際性的問題,人們在從事各種活動時,均考慮環境的問題,在發展經濟的基礎之上,要充分考慮對環境所產生的影響。環境問題和經濟全球化的發展緊密的聯系起來,WTO已經將環境問題納入到討論的范圍中,在發展貿易時,盡管有利于全球經濟的發展,然而,在發展期間,產生了資源濫用或者是開發過度等現象,造成生態環境受到破壞。投資貿易和環境問題的關系顯得尤為緊張,協調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是經濟全球化和國際經濟法面臨的主要問題。最后,投資和服務貿易、金融服務間的關系較為密切。在經濟發展中,金融業是發展的核心,金融服務是服務貿易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是金融業重點工作的方向與內容,因為金融服務所涉及的領域比較廣泛,包含了證券、銀行和保險等,諸多領域均和投資貿易緊密的聯系在一起,金融服務采用的有伏案政策、措施等與投資貿易發展互相影響、作用[2]。

          二、經濟全球化和國際法的執行機制

          通常情況下,在實施經濟全球化以前,在國際經濟法中,由于國際法規范相對缺乏較為有力的執行機制,并且經濟全球化導致全球經濟的格局發生了一系列的變化,使得國際經濟法的作用更加具有現實與實踐意義,所以對國際經濟法提出了嚴格的要求,特別是需要具備有關機制確保相關規則能夠順利實施。

          1、WTO規則實施的方式通過組織和建立WTO,對協調國際經濟法和經濟全球化的問題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在規定中的有關規則就顯得尤為重要,針對于WTO對規則的實施方式而言,WTO要求各國的經濟法措施不允許和其規則發生沖突,從而維護其他國家的根本利益。另外,WTO要求其遵循公正和統一等原則實施其規則。

          2、WTO的爭端解決機制在執行經濟全球化期間,如果想實現不同國家間的經濟相互交流比較困難,主要是國家間的信仰以及法律等有所區別,諸多差異性導致各國之間在經濟貿易時容易產生爭端。針對該情況,WTO通過構建比較有力的解決爭端機制,該機制是國際經濟法發展過程中重要的突破。當發揮了解決爭端機制的監督作用,一些違反國際經濟法的國家必然遭受國際社會的譴責,并且經濟發展也受到相應的影響,甚至是受到有關經濟的制裁[3]?偠灾,WTO的爭端解決機制對解決經濟全球化與國際經濟法之間的問題具有重要意義。

          三、結束語

          綜上所述,由于經濟全球化和國際經濟法之間是相互作用的,而且相互影響,那么,當世界經濟格局處于不斷的發展和轉變過程中,經濟全球化和國際經濟法間也隨之發生相應的變化,或者是存在一些問題。為了解決一系列的變化和問題,經濟全球化和國際經濟法充分利用各種執行機制,通過發揮執行機制的作用,有效的運用國際經濟法的規則,最終確保全球經濟可以實現可持續發展,為營造公平、公正的環境奠定良好基礎,推動經濟全球化的順利發展

          淺談經濟法學的研究方法論文 篇3

          [摘要]近年來在我國經濟領域中,消費者權益侵害及環境公害等問題越發突出,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公益訴訟和環境保護方面的公益訴訟制度應運而生。在立法層面,2013年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賦予消費者協會行使公益訴訟的權利,首次在經濟法領域以法律形式肯定了構建經濟公益訴訟制度的實踐需要。在學理層面,該制度的創設很好地彌補理論空白并促進學理體系的完善。目前,經濟法方面的公益訴訟在運行過程中尚存在一些問題,并缺乏健全的制度體系,因而需要在立法層面上對其進一步完善。文章從經濟法與公益訴訟的契合性分析、經濟公益訴訟制度概述、制度設計及建議等方面著手,對經濟法方面的公益訴訟進行深入研究。

          [關鍵詞]經濟法;公益訴訟;經濟公益訴訟

          一、經濟法與公益訴訟的契合

          公益訴訟在當事人適格、訴權理論、法院角色、判決的既判力等方面與傳統訴訟存在區別,其根源在于公益訴訟的理念在維護一種超越個人、關乎社會的利益價值,以社會整體利益作為表現形式、以經濟秩序和經濟自由為主要內容的公共利益也正是經濟法的價值追求,在作為其組成部分的宏觀調控、市場管理及社會保障等各方面均凸顯了公共利益的本位觀,這也促使“現代型訴訟”之稱的公益訴訟與經濟法有著很強的契合性,因而基于經濟法上權利義務而產生的公益訴訟即經濟公益訴訟應運而生。但我國目前的訴訟制度在針對經濟法領域侵權方面的制裁存在一定的缺陷,因而會制約對經濟層面的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由于現有訴訟模式無法解決這一難題,因而公益訴訟制度這一新型的訴訟制度的建立十分有必要。其優越性體現在,從民刑及經濟這些不同的角度來嘗試解決上述的違法侵權事件,使得對違反經濟法行為的處理具有全面性和根本性,從而彌補了現行三種訴訟制度之間因不同訴訟程序切換導致的各種問題。

          二、經濟公益訴訟理論概述

         。ㄒ唬┙洕嬖V訟含義

          經濟公益訴訟,是指對于違反經濟法規范,侵犯國家和社會經濟利益的行為,任何組織和公民都可以根據經濟法的授權向法院起訴,由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在訴訟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由專業法官主持的,依法追究違法者法律責任的司法活動。經濟公益訴訟的原告具有特殊性,為了維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法律賦予一切個人或組織有提起經濟公益訴訟的權利。譹訛經濟公益訴訟的被訴客體為經濟違法行為。國外以經濟法和經濟公益訴訟法為主要適用法規,國內在經濟公益訴訟立法方面,消費者公益訴訟制度與環境公益訴訟制度的規定率先彌補了立法空白,從而成為我國經濟公益訴訟制度新的突破點。

         。ǘ┙洕嬖V訟特征

          經濟公益訴訟有其自身的價值和獨特性,其有如下特點:1.目標具有公益性體現在其法益目標具有很強的公共性和公益性,旨在追求社會公正與公平。不同于民事訴訟、行政訴訟與刑事自訴,它們的法益目標是典型的私益訴訟,雖然刑事公訴維護的是國家利益,但也主要是由于違法犯罪行為侵犯了公民或單位組織的具體利益而引起的。2.主體具有開放性在原告范圍上,直接受到經濟違法行為侵害的當事人(社會組織)當然可以提起訴訟,而沒有受到侵害的也有資格進行監督,當國家或者社會經濟公共利益受到或可能遭到損害的,也可以依法行使權利成為原告。此外,被告的資格范圍也拓展至所有對公益或整體的經濟利益造成或即將造成損害的組織和個人。3.程序具有嚴格性由上述可知,經濟公益訴訟的宗旨具有較強的公共性與公益性,因此,較之民事等私益訴訟,其在實踐中的施行須具有更為規范和嚴格的程序,從而來實現其宗旨。如在訴訟中不允許隨意撤訴等。譻訛所謂“無限制的權力并非好的權力”,適當限制訴訟主體的權力,有利于規范其合法合程序的行使,從而保障良好的訴訟秩序。4.作用具有預防性對于造成的實際損害結果,當事人當然可以行使訴權,而在另一方面,針對具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潛在可能性的行為,也賦予當事人以訴權。根據法理可知,任何法律均具有預防的作用,經濟法層面亦是如此。該功能可以有效地幫助社會公眾免于遭受更大的損害,維護多數群體的利益。由于其侵犯的法益具有廣泛性,因此其預防的效益也就更為突出和顯要。5.效力具有廣泛性同理,該類違法行為侵害法益的廣泛性決定了經濟公益訴訟所產生效力的廣泛性,如同其他類型的公益訴訟,其最終的判決效力具有明顯的擴張性和廣泛性。這種制度設計還有一個非常大的優點,在于它可以極大地節約訴訟資源和整體的社會成本。因一個訴訟行為所產生的具有涉及他人效力的性質,可以使其他被侵害權益的免于再次花費高昂的費用進行長時間的.訴訟。根據乘數理論可知,當被侵害的對象數量越多,其可節約的資源和成本也就越多,社會效益也越明顯。

          三、經濟公益訴訟制度設計

         。ㄒ唬┌讣芾矸秶

          區別于民事、刑事及行政訴訟案件,經濟公益訴訟案件有自己鮮明的特點。主要表現在:其一,在涉及領域方面,經濟公益訴訟主要出現在國家經濟調節方面,關乎國家或社會在經濟層面的公共權益。其二,在涉及的當事人方面,原告方往往是不特定的社會公眾,人數較多;而被告則往往是國家調節管理主體,主要為行政機關。盡管部分案件表面上雙方均為個人或組織,但一般仍因國家調節引起,且雙方在經濟、政治、專業水平以及社會地位等方面實力不對稱。依據漆多俊先生的觀點,案件受理范圍可分為:1.市場規制中的經濟公益訴訟,包括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環境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2.宏觀調控中的經濟公益訴訟,包括產業政策、國家計劃、政府經濟調節手段等方面;3.國家投資經營中的經濟公益訴訟,包括國家投資、國有資產管理、國有企業經營管理等方面。

          (二)原告主體資格

          經濟法方面的公益訴訟的主體應當具有多樣性,具體包括:1.公民個人從社會角度看,國家和社會是由無數個單個個體組成的,社會公益也應當由公民個人來最終具體地實施和享有,只有當個體的權益得到合法有效地保障,國家和社會的經濟才能更加高效、穩健的發展,因此,公民的原告資格具有正當性和合理性。由上面的論述可以得出,原告主體資格應當具有包容性,即原告主體范圍應當予以擴張,這樣才能調動全社會的積極性,讓廣泛大眾參與到對該類行為的監督中來,并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而獲得廣泛的支持與幫助,從而更有利于贏得訴訟,享受該制度所帶來的“豐碩成果”。2.社會團體雖然憲法基本原則規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實際生活中雙方在各方面實力差異,受害群體在提起公益訴訟時,會處于極其不利的境況,依法成立的社會團體則可以利用團體的社會影響力來與強勢群體相抗衡。社會團體作為公益訴訟案件的原告,一方面,能夠十分有效地解決專業能力不足、資金缺乏、精力不夠等問題;另一方面,還能使社會團體在行使監督權時更好地集中和行使社會資源和司法資源,從而更好地維護社會公共利益。3.檢察機關不論從理論層面還是實踐的層面,檢察機關都具有原告資格。從理論上講,以公權制衡公權,是防止權力不當行使的基本模式。當行政權行力突破法律制約的牢籠,侵害到國家或者社會的經濟公共利益時,檢察機關作為行使國家公共職能者,理應對行政權力予以監督和限制。從其法律職權來看,檢察院具有法律監督的職責,因而對此類違法行為,檢察機關具有行使監督職能的必要性和當然性。

         。ㄈ┡e證責任分配

          在經濟公益訴訟中,由于當事人雙方之間在政治、經濟、專業水平、社會關系、信息來源等方面實力懸殊,且侵權行為與損害結果二者的因果關系往往模糊復雜,如果片面主張“誰主張誰舉證”,則明顯不利于保護受害者合法權益。因此,在雙方當事人提供證據的能力嚴重不對稱的情形下,可實行舉證責任的部分或全部倒置。這種舉證責任倒置的正當性,曾為德日和英美法上的舉證距離說和危險領域說所論證。譼訛當然,針對一些特殊證據,受害者可以申請由法官、檢察官收集或協助收集,并且還可以學習國外充分發揮專家在舉證責任中的作用。

         。ㄋ模┰V訟費用制度

          基于經濟公益訴訟往往涉及公益利益,且時間和金錢成本相對較高,因此,在訴訟費用制度方面,可以吸取國外先進做法作出有利于原告規定譽訛:一是在費用數額上,針對不同類型經濟公益訴訟案件所需成本不同,劃定不同層次的費用減免制度。二是在費用來源上,當原告為檢察院時,費用可從國庫中支付;當原告為個人或者組織時,原告敗訴后訴訟費用可進行轉嫁,比如設立相關保險及基金制度;鹂蓙碓从谌齻方面:國庫撥款、從勝訴經濟公益訴訟費用或罰款中提留一定比例及社會捐款。此外在程序方面,須由原告主動申請,相關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批準以及監督。

         。ㄎ澹┆剟罴皯土P制度

          1.原告勝訴獎勵制度為防止“搭便車”效應妨礙經濟公益訴訟制度的有效運行,我國應當借鑒西方公益訴訟的先進制度,實行對勝訴的原告予以獎勵的政策。美國的公益訴訟制度一直走在世界的前列,其在《反壟斷法》中規定有“損害賠償三倍化”等制度。這些制度既能夠在事后彌補起訴人的訴訟支出,也可以從物質層面給予民眾以現實的和直接的支持,并給予其更多的信心。對此,我國可以移植借鑒,從而鼓勵更多公民和組織加入到法律監督的隊伍之中。2.濫訴賠償制度立法在給予該新型制度相關“優惠”,提供各種便利的同時,也須防范他人因私人糾紛而提起惡意的訴訟,最終造成司法資源嚴重浪費、他人權益遭到損害、司法公信力被破壞等不良后果。因此,在進行制度設計時,可以納入濫訴賠償制度,對于那些提起虛假訴訟或者惡意訴訟,浪費社會公共資源和司法資源的人,要求其承擔各種費用,并賠償他人或者社會公益所遭受的損失。從淺層次來看,是對當事人濫用訴權行為的制約和規范,起到警示和預防作用。從深層次來看,則是規范訴權的合法合理行使,從而維護該制度的良好運行效果。

          四、構建我國經濟公益訴訟制度的建議

         。ㄒ唬┙⒅袊厣洕嬖V訟制度

          我國國情與西方國家不同。從經濟發展層面來看,西方國家大多經歷了一個長時間的工業時代,在他們成熟的運行體制下,西方的經濟及資本制度已經形成了十分完善的體系,在經濟公益訴訟方面的立法也相當地完善,目前主要集中于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及違憲審查等領域。相比于西方國家,我國工業發展相對較晚,經歷的時期短暫,發展也不夠充分,因此,要避免完全的“拿來主義”或全部西方主義,將他們的經濟公益訴訟制度照搬照抄、生搬硬套。相反,應當立足于我國的國情,設立具有本國特色的經濟公益訴訟制度,著重對消費者權益、環境污染、政府濫權以及中小投資者權益等方面進行規范和保護。

         。ǘ┩貙捊洕嬖V訟制度原告資格范圍

          由上文的論述中可知,我國在設計經濟公益訴訟相關制度時,應當對原告范圍進行延伸,而不能只局限于傳統的三大訴訟中的原告資格。具體來說,應當將公民個人、有資格的社會團體以及檢察機關納入主體范圍之中,從而使行使訴權的主體具有廣泛性和多樣性。這既是適應公益訴訟的特點的需要,也是符合我國復雜多樣的經濟市場的國情的需要。國外在此方面有“直接利害關系人”理論以及“私人檢察長”理論等,但不論是何種理論,在現實的立法中,都呈現出對主體資格予以擴大的趨勢。因此國內在制度設計上也應跟上國際步伐,設計出具有本國特色的原告資格制度,以適用經濟發展的需要。

         。ㄈ┓ㄔ鹤陨砀母镆赃m應能動司法需求

          在經濟公益訴訟制度的設計方面,法院在自身改革的過程中應當考慮以下層面:第一,態度由消極保守轉變為更加積極主動。這里的積極主動并不是說法院應當主動干預,主動要求他人參與訴訟,而是指在某些方面,諸如案件十分新奇,現行法律尚未規定,或者案件影響重大、民眾關注較高等的經濟公益糾紛,而現行的制度尚不足以很好地解決時,法院可根據立法目的,借鑒國內相似先例,或者參考學者學說等尋求依據和法理支撐,從而提供更好的司法保障。第二,對于案件新穎或者爭議較大的案件,當法官自身專業能力不足或現有法律尚不完善時,可以充分借鑒國外的實踐,引入專家、委員會等相關人才支持制度,綜合參考他們的意見和建議,結合案件特點,獨立作出裁判。第三,開展司法合作制度。一方面,由于經濟公益訴訟涉及范圍廣泛,該制度恰好能夠解決管轄權問題;另一方面,也有利于達到更好的社會效果。

         。ㄋ模┙⒓钆c懲罰相結合的運行機制

          此處所講的建立激勵與懲罰相結合的運行機制,與上文所論述的原告勝訴獎勵制度和濫訴懲罰機制是相通的。一方面,基于經濟公益訴訟自身特有的訴訟周期長、取證困難、專業知識相差大等特點,建立起原告勝訴獎勵等激勵制度,給予他們充分的社會支持和物質幫助,從而有利于充分調動民眾的積極性和訴訟熱情。另一方面,也需警惕他人鉆法律漏洞,利用訴權侵害他人權益。因此,為了防范惡意訴訟,濫用訴權,浪費社會資源和司法資源的行為,也需要建立配套的懲罰制度,對此權利的行使予以制約和規范。只有做到激勵與懲罰相結合,才能確保經濟公益訴訟的體制更為完善,也能有助于在今后的立法實踐中能夠從容地應對更多、更廣泛的問題。

          淺談經濟法學的研究方法論文 篇4

          摘要:全球經濟秩序的變革影響著世界各個國家對全球化進程的思考。近幾年來,全球經濟秩序一體化趨勢越來越明顯,為了保證各國權益以及和平合作,國際經濟法也必定會得到修改和完善。而全球經濟秩序的變革必然會對發展中國家產生影響。那么,在全球經濟秩序的變革中,中國應當如何應對,關乎中國崛起的未來命運。本文對全球經濟秩序變革下國際經濟法發展的新趨向進行了研究。而中國對于全球經濟秩序的變革,更應該認真研究相應對策,并修改相關法律,維護國家在世界中的主權地位和正當權益。中國應該如何爭取國際經濟新秩序也是本文討論的重點。

          關鍵詞:經濟秩序變革;國際經濟法;新趨向

          一、引言

          全球經濟秩序變革,是指為了使世界經濟整體進行有規律的發展變化、為了使世界各國公平地合作交易、為了使各國獲得正當的權益而建立的運行機制[1]。國際經濟法的出現,就是為了防止世界各國對于世界經濟貿易的干預,從而制定一系列的單邊國家、雙邊國家條例,或者多個國家之間的條例合約。國家在國際生活中,經濟之間的交往無處不在。為了加強在世界上的國際地位,對于世界經濟秩序改革和國際經濟法的新趨向的研究必不可少。經濟全球化給國際經濟關系帶來了緊迫感,國際經濟法的調整是必需的。我國作為發展中國家,應該抓住經濟全球化變革的這一機遇。

          二、全球經濟秩序變革的歷程

         。ㄒ唬┤蚪洕w系的調整

          二十一世紀以來,發展中國家的經濟實力不斷地發展,而西方發達國家經濟發展并沒有那么顯著,出現了長期以來經濟緩慢發展的現象。一戰以后,美國逐漸取代英國成為世界經濟霸主。英國實力大大減弱,而其他資本主義國家由于戰爭的影響,國家工業受到極大打擊。隨著這種形式不斷持續,推動全球經濟秩序的變革不可避免。20世紀以來,西方發達國家的經濟有所改善,但仍然有一些發達國家的經濟發展水平到達危險邊緣。20世紀60年代以來,二戰以后,英美等發達國家進入了戰爭后修復時期,無暇顧及中國等亞洲國家,亞洲國家趁此空隙不斷發展自己的經濟實力,使世界經濟格局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亞洲的經濟發展得到快速發展,并在全世界產生不可小覷的影響力[2]。一些崛起的發展中國家對于世界經濟貿易法律秩序逐漸有了自己的話語權。特別是21世紀的中國,印度等國家,在近幾年大量引進外資,使國家的經濟能迅速融入國際市場。

         。ǘ﹪H貨幣不斷演變

          二戰以后,美國建立了世界經濟霸主地位并且以美元為中心的國際貨幣體系,美元在國際上的地位等同于黃金。次貸危機爆發后,美國的主要經濟沒有減少,但是出現了少數人集中了社會的大部分財富。因此美國進行了相應的改革,但是受到波及的是海外在美投資人員,他們在美的一切投資即將受到貶值。這次危機沒有對美國的金融造成實質上的影響,卻徹底改變了美國金融體制,美元、日元、英鎊等貨幣受到了沖擊遭受貶值。在近幾年,隨著中國等發展中國家進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中國獲得相應的投票權,而以中國為主發展中國家的貨幣正在不斷往國際化方向發展,人民幣國際面臨著巨大機遇。

          三、國際經濟法的新趨向

          (一)增強影響力和約束力

          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后,國家與國家之間的依存關系變得更為重要,各國的經濟往來都是互利互助,。一個國家想要發展離不開與其他國家的經濟合作。“互利雙贏”成為國際上一種新的形式。因此國際上需要制定大大小小的條約,用規范的法則來約束不良的行為。國際世貿組織的建立,使傳統的國際商貿關系范圍加大,并且擴展到多個領域中。比如服務貿易行業、金融貿易行業、技術貿易行業等領域[3]。隨著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國之間的合作范圍變廣。國際經濟法也不斷地趨向具體化,形成了一個有效的運作規模。隨著全球一體化的加大,歐盟等貿易組織也不斷地影響國際經濟規則的制定?偠灾,國際經濟法將不斷地完善,它的影響力和約束力將不斷地增強,它將越來越具有權威性。

          (二)加深各國相互合作關系

          隨著世界經濟全球化的不斷發展,各國之間不斷加強合作關系。國際經濟法讓各國之間的聯系更為緊密。也就是說一個國家的經濟受到了影響,那么與它有經濟往來的同盟國家必定會受到大大小小的波及。國家之間緊密的合作關系有利于構建和諧的國際環境。每個對外開放的國家內的法律也都是不一樣的,但是為了加強市場化的改革,世界貿易組織國家同盟國之間應該對各自國內法律作出調整,以達到雙方合作的需要。

         。ㄈ﹪H經濟法和國內法律的滲透

          全球經濟秩序的變革使得全球經濟法有了新的發展趨勢,國際經濟法的更新使其自身更具有權威性。各個國家為了實現國內市場和國際接軌,因此國內制定相關的法律要和國際經濟法接軌。國內的法律逐漸和國際經濟法聯系越來越緊密。一個國家實力越強,在世界的地位越高,那么相對應的它所制定的國內法律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國際經濟法的制定。如果有些成員國國內制定的法律和國際經濟法相沖突時,其必定會修改國內法律,使他們相互融合。

          四、中國面臨的挑戰

          我國經濟法深受經濟秩序變革的影響。在現實中,這種影響從表層上看是借助經濟全球化提供的機會,中國經濟法可以通過吸收、借鑒其他經濟法實踐經驗來提升自己的內涵。從深層上看,則表現為中國經濟法通過回應經濟全球化的影響,對中國經濟安全的挑戰和對中國經濟主權的沖擊。挑戰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ㄒ唬┯捎诮鹑诨顒拥内吚院屯稒C性,我國從事國際金融活動面臨巨大的風險

          隨著全球經濟化發展,我國對外投資的金融公司必定會受到國外金融行業的沖擊,甚至會導致國外金融業進入我國金融市場。這樣一來,不僅導致我國國內金融市場被分割,還會導致較小的金融公司因為競爭不過外來的金融企業,而面臨倒閉。在全球化經濟秩序變革中,中國在內的發展中國家面臨的壓力和沖擊較大。其中最大的問題和挑戰是:發展中國家在國際地位上的國家主權受到沖擊。

          (二)由于全球化時代各國經濟的關聯和依賴增強,我國必須面對全球化的經濟危機問題

          跨國公司的進入,存在著控制我國某些產業產生威脅的可能。經濟全球化變革必然會導致國外企業涌入中國市場,這對我國企業來講形成了較大的威脅,加大了國內企業的競爭力和壓力。

         。ㄈ┙洕蚧淖兏,是我國面臨人才流失的威脅

          人才的供應不足成為各個國家普遍存在的問題,在經濟全球化發展中,國外企業為了留住人才,提高優越的工作環境以及自身經濟實力。我國的根本性措施是依靠增強國家經濟實力和提高綜合國力來抵御經濟風險的侵襲,而經濟法的積極回應則是維護經濟安全不可缺少的制度性方案。

          五、我國應當采取的措施

          (一)使用法律解決貿易爭端

          目前來說,我國的國際貿易糾紛解決機制仍然處于滯后狀態,遠遠落后于歐洲美國等資本主義國家。在國際貿易爭端中應該敢于拿起國際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利益,我國對于世界貿易糾紛的法律建設工程應該投入大量精力是非常有必要的[4]。應該努力研究世界貿易各種規則并有效地利用國際貿易法解決世界貿易爭端,保護自己合法權益,減少損失,以此來維護我國國家主權。目前我國國內法律相對來說也是滯后的,必須加強對國內法律的修改和補充,以此來適應于全球經濟法的法律法規。我們國家還應該加強和周邊發展中國家的合作與交流,在國際法規的制定中應當積極參與和表現,做到真正公平合理地維護國際經濟秩序。

         。ǘ┓e極參與國際經濟法的制定

          在經濟全球化中,歐美等發達國家占據主導地位,發展中國家的地位還是比較低,影響較小。在傳統的世界經濟貿易體制中,發展中國家在國際中沒有權利,要聽任強國的擺布,發展中國家往往很難實現和保護自己的經濟利益。因此,我們要摒棄這種不公平不合理的現象。發展中國家要想保證自身利益,就必須在國際經濟法的制定中積極主動,制定的國際經濟法要有利于自身的經濟發展,強調一切國家都有在國際經濟貿易中擁有平等的話語權和決策權。

         。ㄈ┨岣邍医洕鷮嵙途C合國力

          總的來說,我們國家科技還處于較低的水平。只有不斷加強國家經濟實力和綜合國力建設,國家在國際中的地位才不會受到影響。首先我們應該鼓勵科技的創新與發展,加大科技的投入力度以及加大對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的投入,只有如此才能保證國民經濟長期穩定地增長;大大引進海外科技人才,使他們為我們所用,為危機的發展重建積蓄力量;加強對企業技術創新能力的培養,政府應該加強對企業的扶持,引導和鼓勵企業進行自主創新,鼓勵企業去競爭去發展;加強對教育的投入,我國教育事業和發達國家相比差距相對來說較大,國家的發展離不開人才的貢獻,我們應該加大對專業性人才、技術性人才的培育,人才是國家核心競爭力。

          六、結語

          在面對全球經濟秩序的變革和世界經濟法的新趨向,市場競爭尤為激烈,但全球化經濟變革,也給國家的發展帶來了機遇,無論是以中國為主的發展中國家還是英美等資本主義國家,都能通過變革改變國家命運。身處變革浪潮中的中國,應該加大法律的建設,不斷擯棄陳舊的法律法規,不斷地更新法律、不斷地進行探索。另外,我國還應該不斷加強發展中國家之間的合作關系,積極主動地參與到國際經濟法的制定。在全球化經濟變革中,中國要抓住機遇,使全球經濟秩序變革朝著公平合理的方向發展。中國在內的發展中國家應該抓住機遇,積極地參與到國際競爭與合作當中,不斷提高自身綜合國際實力,勇敢地迎接挑戰。

          淺談經濟法學的研究方法論文 篇5

          摘要:基于應用型人才培養目標和模式,沈陽城市學院經管類專業在經濟法課程設置改革方面注重法律應用能力的培養,使學生具有從經濟法角度獨立思維的能力以及綜合運用經濟法律知識分析和解決經濟法問題的能力;課堂采用案例教學、分組匯報等教學模式,切實適應經濟法律型人才的需求。

          關鍵詞:經管類專業;經濟法;案例教學

          沈陽城市學院作為一所沈陽民辦-本-科獨立學院注重以培養應用性人才為目標,貼合社會、實際的要求,開設經濟法課程作為經管類學生的必修課,有力地迎合了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對應用型人才的需求。

          一、經濟法課程設置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經濟法是對于法學和經濟學科有深遠意義的一門基礎課,它是法學理論知識如何在社會主義經濟下發展的一個分支。目前絕大部分高校將該課程定為專業必修課程,在教學過程中,經濟法課程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一)課程設計不合理。我國大部分高校經管類專業的學生的經濟法課程由法學教師講授,但由于法學教師對于該類學生的培養方向了解不深,從而產生教學內容沒有針對特定的教學對象,難以適應社會發展對于專業人才需要。在這種形式下,鼓勵經管類專業老師講授本專業的學生,這樣更能從學生對于知識的結構和認知能力上做調整適用于本專業學生的經濟法課程,同時經管類專業老師能從經濟角度出發聯系法學的基礎理論,進而使學生更好地理解經濟法相關內容。目前沈陽城市學院基于課程改革安排經管類專業教師講授經濟法課程。

          (二)學時分配不足。國內大部分高校經管類專業學生學習的經濟法內容相比較寬泛,包含章節多。經濟法相關教學書籍都在12章左右,開設48學時或64學時的經濟法課程,分配學時不夠。建議經管類專業教師在規定學時里以經濟法的基礎理論等重要章節進行講授,實行精講精煉、理論聯系實際,多配合案例教學,使學生們能夠做到充分理解所學理論并能夠進行實際應用。同時增加課外輔導答疑的方式來彌補經濟法學時不足的問題。

          (三)教學方法單一。傳統的經濟法教學普遍沿襲“填鴨式”的教學模式,以講授為主要形式,內容比較枯燥,學生參與度不高,進而影響學生主動學、動手學的積極性。其次,在經濟法案例教學中,案例與實際貼合度不強,或是理論部分講授不充分,知識點難以理解,教師引導方式不恰當等問題,導致學生參與不積極。為培養經濟法律型人才,落實沈陽城市學院“應用型”人才培養特色的目標,授課中融合經濟法真實案例,實現課堂上案例與講授相結合的模式。同時配合講練結合、分組討論等模式實現課堂上教學互動,增加學生學習積極性以及對知識點的理解程度。

          二、經濟法教學的改革策略

          針對經濟法課程現狀存在的問題,如何來進行解決就成為重中之重。

          (一)合理規劃經濟法教學總學時,在一學期48或者64課時范圍內要完成經濟法全方位的授課,教學質量會受到一定影響;诖,我認為應從兩方面著手:第一,參照教材減少相應的教學內容,刪減章節,主要集中在經濟法律的基礎理論部分進行講授,即個人獨資企業法、合伙企業法、公司法、合同法等內容,使得在合理分配的學時內能夠充分達到讓學生們理解法律理論和相關的應用。

          (二)利用課余時間開展經濟法課外教學活動,比如課外輔導答疑、作業和小組討論活動,高校學生是具有較強的獨立自主學習能力的學習群體,合理地設置課外作業或小組討論活動,對于在學習過程中發現疑難問題可以得到一個解決的途徑;或是可以通過老師當面指導或是網上溝通的方式去解決在課程中難以理解的知識點。總體上,開展課外教學活動以及老師課外指導可以彌補課內學時量不足帶來的弊端。

          (三)改變傳統經濟法的教學理念,靈活教學過程中的形式。參照美國、英國、澳洲教學的理念,在課堂中,增加案例教學法,講練結合等互動模式,推行實踐性教學活動。隨著經濟法知識的應用領域的推廣,在教學模式中如何創新、改革,以適應當前的教學形勢成為經濟法教學改革成功與否的關鍵問題。

          1、以案例教學為重點,進一步優化教學方法。經濟法教學以培養著應用型人才為目標,具有理論與實踐雙重性。大力推廣案例教學,搭建“真實案例引導-聯系法律理論-精講精練、師生互動”課堂平臺,在教學的實施效果上要有淺入深,結合生活中易理解且與貼近的真實案例進行引導式教學,從而引導學生思考;再者,案例教學盡量采用多媒體、影像等形式,或是以講故事的模式引入,把學生帶入情景模式中;案例教學的目的是通過實際案例的引導,結合理論知識的運用,幫助同學們理解知識點在實際案例中的應用。

          2、注重學生應用能力的培養。多在課堂上增加在經濟法過程中實際判例的視頻,讓學生們從實際角度出發了解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困難和挑戰,以及在實際案例中如何運用自己所學的法律知識去獨立思考以及分析和解決相關問題。

          3、改革考核形式建立在學生對于基本理論的掌握、分析和解決問題的基礎上進行設置,沈陽城市學院以考試考核形式占總成績40%的比例進行?荚囶}型以案例分析為主,考查學生對于知識點的理解、分析、運用和實際解決問題的能力。經濟法教學改革是一個堅持不懈、勢在必行的過程。需要不斷地取其精華,去其糟粕,學習國外先進的教學理念,注重知識的應用和實用性,以培養應用型人才為目標,使學生們在經濟法這門理論性較強的學科里能夠真正做到學以致用。

          淺談經濟法學的研究方法論文 篇6

          摘 要 從經濟法作為一個部門法的發展歷史來看,經濟法學以往的成就、突破、紛爭和遺憾,都可以在其研究方法的得失上覓求原因,所以經濟法學未來的發展,關鍵在于如何選擇和運用科學的研究方法,從而對其發展產生重要和深遠的影響。

          關 鍵 詞經濟法研究方法新制度經濟學

          一、經濟法中問題與主義的相關爭議

          在中國,學者們對于經濟法學的肇端尚有不同的認識,但經濟法學界大體傾向于以1978年為學科發展的起點,并在每個十年前后,推出一些回顧性、反思性的研究成果。對于經濟法學這個新興的學科,各類理論觀點紛出,不同聲音混響。而在其研究方法上,學者主要側重于經濟法問題與主義的爭論上,即經濟法學的理論研究與制度構建的分析。

          一些學者把經濟法基礎理論研究比做“雞肋”,認為其食之無味。他們認為中國經濟法學在其發展過程中遭遇了方法論上的“意識形態”化、“概念法學”化和“半殖民地”化的巨大沖擊,樹立經濟法學以問題為導向的研究方法,增強其自足性和開放性,成為經濟法學可持續發展的關鍵所在。同時,他們也指出其無意否定那些研究主義的學者所進行的研究價值,只是認為這樣的研究偏離了法學本來的研究目的。法律就其作用而言是一種游戲規則,是為了處理人類社會的各種糾紛,法學的任務就是發現以及創新更好的游戲和裁判規則,研究的根本目的是為了更好的解決糾紛。因此,法學研究不只是書齋中的學問,不是為了研究而研究,而是要解決現實問題。從這個意義上講,目前進行的經濟法研究與中國活生生的經濟現實、經濟改革與立法司法實踐不聯系,只是熱衷于構建抽象的理論框架,將經濟法理論變成了高深莫側的玄學,其研究結果是不僅不能為現實問題的解決提供參考和指導,而且會偏離法學研究的初衷和實質。

          但對于那些有“爪牙之利、筋骨之強”的人來說,“雞肋”同樣可以咀嚼、消化和吸收,同樣可以“食之有味”。他們認為經濟法作為一門新興的學科,堅實的理論基礎是必不可少的,我們應該充分發揮人們的聰明才智,去探求、發現、形成一套科學的經濟法范疇體系,這套范疇具有確切的內涵,準確地概括了事物的本質,并成為邏輯思維的基本要素,從而構建一套科學的經濟法基本理論原理,只有具備豐厚的理論基礎,才能進行有關制度建設的研究。嚴重冷落法解釋學等傳統的研究方法,會直接導致經濟法理論解釋力的削弱和經濟法研究法學特質的減損,而未來經濟法研究方法必定是多元的,研究手段必然是綜合的,研究體系也一定是動態的、開放的,但其核心卻應該是恒定的,即傳統法學的基本研究方法不應被動搖、更不應該被拋棄。

          二、關于經濟法問題與主義之爭的共識

          從第十五、十六屆全國經濟法理論研討會來看,目前學者普遍達成了關于經濟法的問題與主義之爭的共識。這也驗證了“合久必分,分久必合”這句古話,F在學界的主流觀點是,既要研究“問題”,也要研究“主義”,同時更要注重兩者的并重研究。張守文教授用“頂天立地”四個字,對這種研究方法進行了高度的概括!绊斕臁敝冈谘芯拷洕ɡ碚摰幕A上,更注重理論研究水平的提高,強調研究必須能夠真正的拔高,要真正體現出一種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的提煉和萃取。因為理論的高度不夠,就很難有較為廣泛的指導意義,就極易被等同于一般。但是,我們所強調的研究并非只是“形而上”,只是“空對空”或者“空中接力”,而恰恰要強調一定要“立地”即要立足于現實,腳踏實地,而不能使其成為海市蜃樓!傲⒌亍睆娬{經濟法理論的研究要同經濟法的實踐相結合,形成具體的制度,以回應和解決法制建設中存在的大量現實問題。因為對于現實問題的關注和解決是經濟法理論研究極其重要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是經濟法研究能否縱深發展的基礎。

          三、經濟法問題與主義之爭的未來發展趨勢

          在我看來,經濟法學是一門新興的學科,正處于庫恩所說的科學發展的四個階段中的“前科學階段”,突出問題是沒有統一的概念體系,缺乏共同的理論假設與方法論原則,理論尚未成熟,只有理論與實踐統一,經濟法學才能進入成熟的“常規科學階段”。所以,目前經濟法學界所追求的經濟法的“問題”與“主義”并重研究,是經濟法發展一個必經的階段。在未來的研究中,應該相對比較注重有關“問題”的研究,即關于經濟法制度建設的研究。因為從中國經濟法的發展態勢來看,在過去的三十多年中,還是比較傾向經濟法理論的研究,需要適度的制度建設來“中和”這種非正常的現象。而在經濟法的制度建設上,我們可以借鑒經濟學中關于“新制度經濟學”的相關研究。由科斯提出的“新制度經濟學”是近幾十年來興起的西方現代經濟學的重要分支之一,它運用企業組織理論、產權制度理論、制度變遷理論等全新的思路和方法,分析和重新解釋許多新古典經濟學所無法解決的問題。我們可以借鑒新制度經濟學研究方法的成功之處,結合經濟法本身的實際,來為經濟法學的研究注入新鮮的血液,達到創新的目的。但同時,我們也必須要保持清醒的頭腦,不要過分注重問題的相關研究,要做到經濟法所追求的“適度”。我們可以在著重研究具體的、有代表性的經濟法文本所構建的制度、規則和經濟執法的過程中,從中抽象出經濟法的范疇原理、語言符號和思維方式,進而達到經濟法理論與制度的互動研究。

          淺談經濟法學的研究方法論文 篇7

          【摘 要】經濟法的基本原則貫穿于經濟法的整個過程,是對經濟法的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根本準則。當前學界對于經濟法基本原則的研究較為多元化,至今未能形成較為一致的意見。對于經濟法基本原則的提煉應當遵循一定的標準,必須立足于經濟法的特征、本質以及價值理念,體現其維護社會整體經濟效益的根本任務和追求實質公平的價值觀,在表述上,應當符合經濟法的語境。根據這些標準,文章將經濟法

          【關 鍵 詞】經濟法基本原則確定標準基本原則構成

          一、經濟法基本原則概述

         。ㄒ唬┙洕ɑ驹瓌t的概念

          法的原則是法的要素之一,是由法所確立的在其調整一定社會關系時,在一定范圍內普遍適用的基本準則。經濟法的原則,則是指由經濟法所確立,在其調整特定的社會關系時所遵循的準則。法的原則有基本原則和局部性原則之分,經濟法的原則同樣分為經濟法的基本原則和經濟法的局部性原則,我們探討的經濟法的基本原則是指涵蓋整個經濟法部門,該部門所有法律規范從其制定到實施全過程都要貫徹的經濟法原則。

         。ǘ┙洕ɑ驹瓌t研究狀況評析

          自改革開放以來,學界對于經濟法基本原則進行了諸多有益的探索,雖取得了重大進展,但仍未達成基本共識。對已有的研究成果進行梳理,主要有以下幾種代表性的觀點。

          經濟法基本原則包括資源優化配置原則、國家適度干預原則、社會本位原則、經濟民主原則、經濟公平原則、經濟效益原則、經濟安全原則以及可持續發展原則。

          經濟法基本原則包括平衡協調原則、維護公平競爭原則、責權利相統一原則。經濟法基本原則包括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原則、經濟民主原則、經濟公正原則、經濟安全原則。

          二、經濟法基本原則的確定標準

          在提煉經濟法基本原則時必須遵循一定的標準,否則基本原則的確立就會形成上述混亂的狀態,失去其應有的本原性和準則性。總體來講,作為經濟法的基本原則,既要具備一般法律原則的規范性,又要反映經濟法的本質屬性。具體而言,應當有以下幾條標準。

          法律規范性標準。所謂法律規范性標準,主要是針對當前一些學說把經濟學中的基本概念、原理照搬為經濟法基本原則的現象而提出。法的原則作為法的三大要素之一,本質上是法律規范,是法言法語。作為經濟法的基本原則也應如此,即首先必須先具備法的規范性,然后再反映其調整經濟領域的立法特性。

          高度抽象性標準。經濟法的基本原則必須要有一定的高度性,要在經濟法的體系中起到一種提綱挈領的作用。法的基本原則往往體現著一個部門法的基本的精神、價值與本質,它不同于一般的法律規則,而是具有一定的概括性與抽象性,作為經濟法的基本原則,應該具有一定的高度。

          特定性標準,即經濟法的基本原則應體現經濟法本質,經濟法本質上是國家干預經濟之法,經濟法基本原則的確立,要能夠從理論上強調經濟法的這一本質屬性。這一方面表明經濟法的基本原則只適用于經濟法,另一方面也表明其他部門法的基本原則也不適用于經濟法。

          三、經濟法基本原則的構成

          維護社會整體經濟效益經濟法是一種能夠兼顧各方利益的平衡協調的新制度,經濟法旗幟鮮明地以維護社會利益為己任,即所謂的“社會本位”。同時,鑒于經濟法是國家干預經濟之法,經濟法對于社會利益的維護主要是指社會的經濟效益,而對于其他社會利益的維護則由社會法等其他法的部門承擔。國家適度干預原則經濟法本質上即為國家干預經濟之法,國家適度干預原則既強調國家應對進行干預,又強調國家的干預應當適度。國家的適度干預是維護社會整體經濟效益以及實現經濟法主體利益協調的方法和手段,國家適度干預包含以下兩點。

          首先,適度干預應當合法。任何類型的國家干預必須在主體、內容以及程序方面具有法律依據,具體來講,合法干預的內容包括:干預主體合法,即干預主體必須是法定的,除此之外,任何國家機關和社會組織不得為國家干預行為;干預行為合法,即干預主體必須依據憲法、法律規定或者授權為國家干預行為,不得與法律相抵觸,干預主體不得為自己或者特定機構創設無法律依據之干預行為;干預程序合法,即國家干預行為必須符合程序法規范的要求,使干預行為具有程序性,它是正確行使干預行為的根本保證。

          其次,適度干預應當合理。所謂合理干預,是指國家干預行為必須尊重市場經濟規律,凡是市場自身能夠調節的就無需進行干預,否則,必然會破壞市場經濟的基礎性作用。這是在合法干預基礎上更進一步的要求。合理干預主要包括干預范圍合理以及干預力度合理。干預范圍合理是指國家干預的范圍不應超出市場失靈的領域,包括信息失靈、壟斷、外部性、公共產品供應等問題。干預力度是決定干預績效的關鍵,力度不足必然導致預期的干預效果無法達到,力度過大則會影響市場機制的正常運轉,這就需要政府根據市場失靈的程度,從維護社會整體經濟效益的角度出發,權衡考量。

         。ㄈ┙洕ㄖ黧w利益協調原則

          由于社會經濟總體由全部經濟主體即企業和個人構成,維護社會經濟總體效益必須注重維護而不是妨害廣大經濟主體的利益,否則維護社會總體效益便是一句空話。但是二者之間畢竟存在著矛盾沖突,因此經濟法的基本原則需要起到一種“衡平”的作用,在社會總體經濟效益和經濟法主體利益之間、在不同經濟法主體利益之間進行衡平,以最終實現經濟法主體利益的協調。因此,經濟法主體利益協調原則的基本精神是,經濟法主體的依法作為或不作為對于經濟社會的發展作出了貢獻,就應依法獲得相應的利益,即在增量利益的總和之中占有一個相對合理的比例,以實現經濟法主體之間、經濟法主體與社會總體之間利益關系的配合適宜。

          上述三條原則具有各自特定的內涵,相互之間也具有一定的邏輯關系。維護社會整體經濟效益原則體現了經濟法社會本位的理念,強調維護社會整體經濟效益是經濟法的根本任務。國家適度干預原則反映了經濟法為國家干預經濟之法的本質,認為國家適度干預是維護社會整體經濟效益和實現經濟法主體利益協調的根本方法。經濟法主體利益協調原則體現了經濟法實質公平的價值追求,在經濟法主體之間以及經濟法主體與社會整體之間尋求利益的平衡點,是經濟法的根本目的。

          淺談經濟法學的研究方法論文 篇8

          內容摘要——作為中國公民的一員,我們時時刻刻都要學會保護自己,消費是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項活動,那么消費者權益更是需要受到保護。本文通過寫在消費者權益受到保護的同時,消費者應當具有自我保護意識、權利意識、文明消費意識、消費者群體保護意識。從而反映出了在消費者受到欺詐時采取必要方式保護自己的權益的必要性。

          關鍵詞——消費者權益 欺詐 保護

          消費者權益,是指消費者依法享有的權利及行使該權利、該權利受到保護時而給消費者帶來的應有的利益。由于依法享有、依法保護帶來的利益,所以權益必須是正當的合法的,也是必須要受到保護的。

          市場經濟反映了商品的自由交換,市場經濟的秩序要靠法制來維持,完全放任和完全自由是不可能的,必須在一定的條件下開展競爭。在充分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基礎上,不會有正當的經濟競爭和市場秩序。因此,很難想象在一個到處欺騙消費者,生產者不顧消費者而只求贏利的市場經濟的環境中,其秩序能夠正常。消費者權益得到切實有效的保護,市場經濟秩序才能建立起來。

          “以誠信為本”是消費者對經營者最基本的要求,隨著現代商業競爭的日益激烈,大多數商品經營者都能夠做到誠信經營,但是也有極個別的商家卻以種種手段對消費者進行欺詐,如果消費者遭遇欺詐,那么應當怎樣維權呢?“依法治國”是中華民族的戰略方針政策,我們在日常的生活中自己的權益難免不會受到侵害 ,那么我們也就不得不用法律來維護我們受損的權益。

          除了國家保護和經營者自律以外,消費者應是自己利益的最好維護者。同樣,消費者對自身利益維護得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其自我保護的意識。一些消費者在與經營者的交易過程中,深信經營者會為自己著想,為自己考慮一切,特別是在某些關系性交易中更是如此;而另一些消費者則由于缺乏自我保護意識,對于交易過程中應當謹慎的問題,疏忽大意,結果上當受騙,追悔莫及;有些消費者則在商品使用消費過程中,不按照規定的方法使用、消費商品,結果釀成大禍;有些消費者迫于經營者在消費時,蠻橫挑剔,無理取鬧,故意使事態擴大,造成重大損失,最終自食其果;等等,這一切都是由于缺乏自我保護意識所致。我們認為,作為消費者,在進行消費過中,應特別注意培養以下意識:

          (一)自我防范意識

          自我防范意識,不僅要求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要注意考慮自己的利益,而且要求消費者在購買商品后,在商品的使用消費過程中,也要注意保護自己。盡管我們可以說,社會主義生產的目的就是為了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生活需求,但是,不能否認,在具體的交易過程中,經營者與消費者的利益是沖突的。因此,每一個消費者在進行消費交易過程中,都應對自己的利益給予高度的注意。例如,購買商品的消費者,首先應對銷售者進行必要的了解,選擇自己信得過的商店或其他經營者購買商品。在選購商品時,對于商品的種類、規格。性能、原材料、結構、合格證,出廠日期、消費期限、使用說明、售后服務等有關商品自身的情況以及商標、廠家、生產地、經銷者等關于商品生產經營者的情況應盡可能地了解;在交易成立后,應盡可能要求銷售者出具發票、收據或其他書面的證明材料,以便在受到侵害時,能夠有效地進行索賠。在使用,消費過程中,應嚴格按照規定的使用、消費方法進行消費,發生消費事故,應及時與經營者取得聯系,并提出索賠要求。消費者應當在日常的消費生活中不斷注意培養和提高自我防范意識,國家和消費者組織應當通過宣傳消費知識,提醒消費者時刻注意保護自己的利益。

          (二)權利意識

          為了保護消費者的利益,法律對消費者賦予了各種權利。這里所說的消費者權利,不僅包括《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的消費者法定的一般權利,而且,也包括消費者根據其他法律或與經營者簽定的合同而享有的權利。一個對自己和社會負責的消費者,應當知道自己享有哪些權利,如果在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依法維護自己的權利,與侵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為進行斗爭,不僅是他的權利,而且也是其對社會的責任。權利是受法律保護的利益,當法律對消費者的權利進行界定后,對這種受法律保護的利益的侵害,便是違法行為。如果消費者對于自己的權利漠不關心,聽任經營者侵害而不進行維護,則消費者不僅是對自己的失職,而且,也是對社會的不負責任。德國偉大的法學家耶林曾經說過“這種維護是對受到攻擊的具體的權利的保護,不但是權利人對自己的義務,而且,是對社會的義務。消費者對自己權利的放棄,便是對經營者違法行為的縱恿和獎勵,此時,受到損害的不僅僅是消費者自身的利益,而且,包括社會的公共利益,法律秩序將會因消費者對權利的放棄而受到破壞,經營者會因消費者的軟弱而變得更加肆無忌憚。因此,每一個消費者要尊重自己的權利,每一個消費者都有義務維護自己的權利。權利意識的提高依賴于法律意識的提高,要使每一個消費者具有高度的權利意識,必須使消費者知道在法律上他有哪些權利。在我國,強化消費者的權利意識還存在一個比較棘手的障礙,這就是傳統農業經濟條件下形成的”和為貴“的舊思想觀念。誠然,消費者與經營者和平相處,禮貌相待,當然是消費者渴求的理想狀態,但是,為了和平相處而放棄權利,對于社會和消費者本人來說,都是不可取的。消費者要改善自己的地位,必須為權利而斗爭,當每一個消費者都能認真對待自己的權利,并且都能不畏不法經營者的勢力而為維護自己的權利進行斗爭時,當每一個社會成員都能理解并幫助消費者為爭取和維護自己的權利而斗爭的行為時,不法經營者便失去藏身之地,消費者與經營者之間才能在更平等的基礎上實現更加永久的和平共處,才能在更高的、更符合人類一般理性的層次上達成更加穩定的理解、協調與合作。

          (三)文明消費意識

          消費者在進行消費的過程中,也應當對自己的行為進行約束,注意培養文明消費的意識,杜絕愚昧消費的行為。我們說,消費者應當為自己的權利而斗爭,并不意味著消費者可以無法無天、無理取鬧。消費者應當以一個文明的現代消費者的標準要求自己。首先,文明消費最基本的要求是合法,決不能以消費為名,行偷盜、詐騙之實,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應當尊重經營者的人格,愛護經營者的商品。其次,在消費時應當遵守經營者規定的各項合理的管理規章,接受消費場所工作人員的管理。再次,要注意禮貌,言辭舉止適度,行為合法并符合禮儀規范。在與經營者發生糾紛時,應當盡量心平氣和地在協商的基礎上解決;在協商不成時,應通過合法的渠道(如向經營者設立的投訴機構或管理人員或消費者協會投訴,向經營者上級主管部門或國家有關管理部門申訴,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謀求解決。不論采取哪一種方式解決爭議,都應當注意保持文明消費者的形象。

          (四)消費者群體保護意識

          消費者群體的普遍利益與單個消費者的具體利益是相互依賴、相輔相成的,F代消費者不僅應當關心自身的利益,而且,應當關心消費者的共同利益和其他消費者的利益,F實生活中,持“事不關己,高高掛起”思想觀念的消費者仍相當普遍。由于受傳統觀念的影響,一些消費者認為,些微的雞毛小利,不必過于計較,對其他消費者主張權利不僅漠不關心,有時甚至冷嘲熱諷。殊不知,每一個消費者在主張自己權利的同時,也為他人獲得公平的交易環境作出了貢獻。消費者的群體保護意識,不僅僅消費者組織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具備,而且,每一個消費者都應當具備。

          那么如何應對欺詐行為呢? 首先,消費者可以以協商的方式,同商品經營者或者服務的提供者就其欺詐行為來協商,雙方在互諒的基礎上解決問題。其次,消費者還可以向當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消費者協會進行投訴,讓管理部門從中協調解決問題。如果消費者通過上述兩種方法依然不能解決問題的話,那么消費者只能通過法律途徑以向法院起訴的方法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了。

          那么如何應對欺詐行為呢? 首先,消費者可以以協商的方式,同商品經營者或者服務的提供者就其欺詐行為來協商,雙方在互諒的基礎上解決問題。其次,消費者還可以向當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消費者協會進行投訴,讓管理部門從中協調解決問題。如果消費者通過上述兩種方法依然不能解決問題的話,那么消費者只能通過法律途徑以向法院起訴的方法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了。

          并且欺詐行為又如何處罰呢? 消費者遭遇欺詐行為可以依照我國家工商局發布的《欺詐消費者行為處罰辦法》的規定,經營者在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時,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屬于欺詐消費者行為,消費者可以要求雙倍賠償(即買一賠二):

          1 銷售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2 采取虛假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使銷售的商品分量不足的;

          3 銷售“處理品”、“殘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謊稱是正品的;

          4 以虛假的“倉價”、“甩賣價”、“最低價”、“優惠價”或者其他欺騙性價格表示 銷售商品的;

          5 以虛假的商品說明、商品標準、實物樣品等方式銷售商品的;

          6 不以自己的真實名稱和標記銷售商品的;

          7 采取雇用他人等方式進行欺騙性的銷售誘導的;

          8 做虛假的現場演示和說明的;

          9 利用廣播、電視、電影、報刊等大眾傳播媒介對商品作虛假宣傳的;

          10 騙取消費者預付款的;

          11 利用郵購銷售騙取價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約定條件提供商品的;

          12 以虛假的“有獎銷售”、“還本銷售”等方式銷售商品的;

          13 以其他虛假或者不正當手段欺詐消費者的行為。

          還有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的規定,經營者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倍(即雙倍返還)。如果造成消費者的人身傷害的,還應當支付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等,如果造成殘疾的,還要支付生活補助費、殘疾賠償金等。當消費者受到經營者的欺詐行為侵害時,可通過以下途徑要求經營者給予雙倍賠償:與經營者協商解決;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市場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消費者權益的保護是不可忽視的,否則,市場經濟的發展也會受阻。為了讓自己的權益不受損,就毫不遜色的讓法律保護我們,運用我們享有的權利(生存權、評價權、選擇權、安全權、知情權、求償權、獲助權、受教育權、環保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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