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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貿企業財務控制目標、方法和作用
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深進和即將加進WTO,國際貿易在我國國民生產中所占比例越來越大。外貿的治理逐步按照國際化標準運行。為此,企業財務對各個環節的控制必須建立一套完整的監視手段和行之有效的治理體系,使之與企業治理的總目標相適應,同時使財務會計組織形成一種自我約束、自我督促、自我完善的機制。 按照財政部《內部會計控制規范——基本規范》的要求,根據我們外貿企業的特點,筆者以為財務會計治理對企業各方面的控制應當從六個方面著手:l、規定業務處理程序;2、定期職務輪換;3、適當授權和分權;4、實行限制接近制度;5、分離不相容職務;6、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 一、規定企業的操縱程序 這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的,是企業的內部。制訂和執行時要考慮多種因素,如企業的自身狀況、各種可能發生的、需要處理的各種關系以及國家相關法律等。這些規定均體現在企業的業務流程、項目治理及內部的財務制度、審核制度等等治理制度中! ∝攧諘嬁刂乒ぷ鞒绦蛑饕袠I務收進程序、業務支出及用度支出程序。企業的業務收進涉及到貨款、貨單、貨物三個方面。貨物發出后,帳單一經開出,貨款要在一定期限內收回,形成帳款追索程序,由責任人或專職職員追收貨款直到全部清償。貨款、貨單、貨物一環扣一環,不能脫節,每個環節的手續都由財務職員嚴格把關,作到既要高效率又不失嚴格! I務支出及用度控制,一般由業務支出、用度支出、工資勞務支出及其他流轉支出等具體業務組成。財務會計對支出環節的控制按設置程序進行。一般由申請、領導審批、分管簽字、財務主管審核、出納員確認后辦理。每個環節均由財務治理部分控制,對照合同、購貨單及領導簽署的意見把關辦理。數額巨大的支出項目,還應建立財務主管與企業領導反饋復核機制(即二次確認制度),以確保企業資金安生小額用度支出財務部分應按照權限劃分規定直接辦理,以進步企業運行效率! 〗烂艿呢攧湛刂企w系的同時,在實際操縱中還不應過分依靠程序。這里所指不過分依靠程序不是繞開規定制度辦理,而是在按規定制度辦理的同時輔以其他靈活的監控手段,防止執行過程出現偏差,以確保制度正確執行。在工作實踐中證實,建立起財務主管與企業領導二次反饋機制,是防止程序漏洞的行之有效辦法。 二、職務定期輪換 職務定期輪換是指每隔一定的時間進行職務調換,時間可根據企業不同情況確定。職務定期輪換一方面可以使輪換職務者能兢兢業業恪盡職守、照章辦事、以較高質量的工作隨時接受檢查。另一方面在輪換交接時,必須對接替的工作、帳冊、憑證、工作記錄等財務資料進行符合檢查,如存在題目很輕易發現和揭露,從而起到控制作用。同時對被輪換者起到自我約束、自我防范、自我杜盡事件發生的預防作用。 三、適當的授權和分權 建立嚴格的財務控制體系必須建立財務審批制度。財務審批是事前控制。還以將一切不公道、不正當、不可行或不正確的事項制止在發生之前。財務審批的方面很多,大到公司項目,投資運轉;小到日常開支,用度支出、貨物采購、短期投資、預算決算、效益回報、變更放棄等等。嚴格的講,所有事項都必須經審批后才能執行。企業領導一定要抓財務審批環節,否則整個工作就會游離控制范圍之外。抓審批環節首先要建立財務審批的權威。審批權威建立后,由企業領導和財務主管按權限大小分別把關,使領導審批程序與財務會計監控程序有機的結合起來,并兼顧業務工作效率和財務治理的嚴密。 四、實行限制接近制度 限制接近制度主要指限制非授權職員接近的資產、實物資產、信息資產和財務資料等。限制接近制度也是內部控制的一條很重要原則。對資金、實物、信息和財務資料進行完整的控制,嚴格限制非授權職員接近,其目的是為了更好地劃清責任,減少被盜、丟失、泄露和篡改等的發生。并對遵守和執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和督促! ω攧罩卫聿糠值默F金、票據、憑證、帳冊、財務報告及所有活動形成的文字記錄、銀行預留印鑒等。均由專人治理,妥善保存,確保萬元一大。 五、分離不相容職務 為促進財務會計控制目標的落實,同時也促進財會組織有一種自我約束、自我監視、自我防范的機制,在財務會計組織中應實行不相容職務分離制度,以有效地避免財務會計治理系統本身出現的弊端! ∷^不相容職務,是指某些職務如由一個人擔任,輕易發生即可以弄虛作假,又能為自己舞弊行為加以掩蓋的職務。新頒布的《會計法》第37條已明確規定:“出納職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進、支出、用度、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蓖瑫r《會計法》將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以的形式固定下來。如第27條規定:“記帳員與業務事項和會計事項的審批職員、經辦職員、財務保管職員的職責權限應當明確。并相互分離、相互制約!币虼,在實際工作中應該有兩名職員分別擔任不同職責,形成相互制約、相互監視、相互核對的運行機制。 六、建立健全審計制度 審計制度是財務控制的一種重要手段,企業采用定期審計的,是對企業整體運行狀況進行檢查,可及時發現題目,提出改革的措施。 企業的審計可分為外部審計和內部審計兩種。外部審計是財政、審計、稅務、人民銀行等部分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職責,對企業的會計資料實施監視檢查,或對重點環節關鍵部分進行專項審計。內部審計是企業對單位內部進行審計。內部定期審計能預防和堵塞漏洞,此外,如對業務環節的報價、項目盈虧測算及審批、采購、租船訂倉、儲運、報關等操縱以及合同簽約等方面進行不定期的審計也是必要的。審計工作是擴大了的財務會計控制治理手段。【外貿企業財務控制目標、方法和作用】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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