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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達默爾的游戲理論
摘要:伽達默爾有三種游戲。他關于一般游戲的學說可以概括為“自為”論:游戲是以自我表現為內在目的的自為活動。他關于理解“游戲”的學說可以概括為“融合”論:理解“游戲”是主體意識間互相參與融合因而具有再創造性的循環往復的精神交流活動。伽達默爾將游戲看作理解“游戲”的典型。他關于藝術游戲的學說可以概括為“復合”論:藝術是感性與非感性相結合的復合意識的表現與接受活動,是復合性的理解“游戲”。伽達默爾的三個游戲概念之間以及相應的三種游戲理論的普遍性或適用面之間構成一種由大到小逐層包容的關系。關鍵詞:伽達默爾;游戲;理解游戲;藝術游戲;自為論;融合論;復合論
伽達默爾是西方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少數哲學家之一,也是以談論游戲著稱的少數哲學家之一。由于伽達默爾的巨大聲譽,他的游戲理論的知名度特別大。但除了少數專業理論工作者之外,一般人乃至相當一部分人文學者對伽達默爾的游戲理論都不甚了了。為了便于人們了解伽達默爾的游戲理論并在看清其實質與適用范圍的基礎上正確地對待它,本論文將對他的游戲學說作出盡可能全面的梳理并在此基礎上展現出他的游戲思想的總體面貌與內部關系。
伽達默爾是解釋學的代表人物。他是在他的解釋學著作中談論游戲并在闡述他的解釋學思想的過程中逐步展開他的游戲觀的。伽達默爾眼中的游戲是什么性質的活動呢?為了回答這一,讓我們先來看看伽達默爾本人對于游戲的具體論述。
一、游戲的自為性、自我表現性與封閉性
目的論是看待生命活動性質的一種基本論。對于生命體的游戲,伽達默爾也是從目的論入手去探討它的性質的。他說:“兒童是自為地游戲,盡管他們進行表現活動”;“游戲是一種自行運動,它并不通過運動來謀求目的和目標,而是作為運動的運動”。1)(p140)在此,伽達默爾所說的“目的”其實是指(謀求外在事物的)外在目的(與康德等人對于“目的”一詞的用法相同),而他所說的“自為”則顯然是內在目的的另一種說法?梢姡宏P于游戲,伽達默爾所持的是(與康德、胡伊青加等人一樣的)內在目的論的觀點。在內在目的論的基礎上,伽達默爾還進一步將游戲的內在目的或自為性理解為自我表現。他說:“游戲的存在方式就是自我表現(selbstdarstellung)。而自我表現乃是的普遍的存在狀態(seinsaspekt)。”2)(pp139-140)在此,伽達默爾將游戲看作是事物按其本性表現自身的活動。這種事物的自我表現活動自然是內在目的的。然而,人類的游戲有時會具有求避贏輸與獎懲之類的外在目的,這種現象與伽達默爾的內在目的論的游戲觀似乎是不相符的。對此,伽達默爾解釋說:“人類游戲的自我表現,盡管像我們說看到的那樣,基于某種與游戲表面的目的相聯系的行為之上,但游戲的‘意義’并不在于達到這個目的。我們寧可說,游戲任務的自我交付實際上就是一種自我表現。游戲的自我表現就這樣導致游戲者仿佛是通過他游戲某物即表現某物而達到他自己特有的自我表現!3)(p139)在此,伽達默爾認為:人類的某些游戲中存在外在目的的現象其實是一種表面現象。因為:這種外在目的并非游戲的最終或真正目的,而是一種中間目的。相對于自我表現這一最終目的來說,這種中間目的實際上只是用來調動人的表現欲望和能力從而使游戲得以更好地進行的一種手段?梢姡簭哪康恼摻嵌瓤创螒虻男再|要從最終目的上去看,而不能從中間目的上去看;否則,我們就可能看不清游戲的性質。
人從事某種活動的目的可能會發生變化,由此,這種活動的性質也會發生變化。人的表現活動同樣如此。伽達默爾說:“游戲并不為某人而表現,也就是說,它并不指向觀眾。……甚至那些在觀眾面前表現的活動一類的游戲,也不指向觀眾。的確,這些游戲由于要成為競賽表現而面臨著使自己喪失作為競賽游戲的真正游戲性質的危險”。4)(140)在此,伽達默爾指出:游戲是表現活動,但表現活動并不一定是游戲。因為:只有自為的也即內在目的的表現活動才是游戲,而外在目的的表現活動并不是游戲。由此,即使表現活動在與形式上并沒有發生變化,但如果其目的發生了內在與外在的轉換,那么,它的性質也就發生了游戲與非游戲的轉換?梢娔康牡膬韧庠谛再|對活動的游戲性與非游戲性的決定性。
受胡伊青加的影響,伽達默爾也談論過游戲的封閉性。只是,他所說的封閉性實際上就是指自為性。這種自為性意義上的封閉性,對于個人游戲來說是好理解的;但對于參與者已分化為表現者與觀賞者的“游戲”來說,則不怎么好理解。因為:這種“游戲”中的表現者可以說主要是為觀賞者而表現的;由此,從表現者方面來看,他的表現行為(主要)是他為的而非自為的。但伽達默爾認為:這種游戲的性質應該是相對于由表現者與觀賞者構成的交往共同體來說的,而不是相對于其中的某一方來說的。如他所說:這種游戲“是由游戲者和觀賞者所組成的整體”5)(p141);在這種游戲中,“通向觀眾的公在(offensein)共同構成了游戲的封閉性。只有觀眾才實現了游戲作為游戲的東西”。6)(p141)也就是說,相對于由表現者與觀賞者共同構成的共同體來說,這種表現與觀賞相依互補的活動整體仍然是自為的或封閉的。
在上述討論中,我們發現:對于表現者與觀賞者已經分化的表現活動,伽達默爾有時說表現若是“指向”也即為了觀眾就不是游戲,有時又說正是觀眾的參與才使得表現活動成為游戲?梢姡嘿み_默爾關于這種游戲的兩種說法之間是有矛盾的。但實際上,這種矛盾的起因是伽達默爾在不同的地方談論同一種游戲的時候發生了立場的轉換——從個體的立場轉換到了共同體的立場。在搞清楚這種立場的轉換后,伽達默爾關于游戲的言論中所包含的上述矛盾也就可以得到消除了。然而,我們還是應該指出:這種不加說明的立場的轉換畢竟是容易讓人產生誤解的,因而是應該避免的。
除了自為性意義上的封閉性外,伽達默爾也與胡伊青加一樣談論過游戲在時空特征尤其是空間特征上的封閉性。他說:“預先規定游戲空間界限的規則和秩序,構成某種游戲的本質……。游戲活動的游戲空間是……一種特意為游戲活動所界定和保留的空間。人類游戲需要他們的游戲場所。游戲領域的界定——正如胡伊青加正確地強調的,完全就像神圣區域的界定一樣——把作為一種封閉世界的游戲世界與沒有過渡和中介的目的世界對立起來”。7)(pp137-138)對于某些(而非所有)集體游戲,人類確實會特意安排在某些專用場所(如劇院、體育館、教堂等)中進行。這些場所在用途上的專用性以及相關的空間結構上的特征使得這些場所在人類的各種活動空間中顯示出某種獨特性。這種場所的專用性意義上的封閉性會成為發生其中的活動一種標志。因而,游戲空間上的封閉性可以說是游戲本質上的封閉性(自為性)的一種象征。
二、游戲的輕松愉快性與嚴肅性
游戲通常都令人輕松愉快。關于游戲的這一性質,伽達默爾說:“屬于游戲的活動不僅沒有目的和意圖,而且也沒有緊張性……。游戲的輕松性在主觀上是作為解脫而被感受的,當然這種輕松性不是指實際上的缺乏緊張性,而只是現象學上的缺乏緊張感。游戲的秩序結構好像讓游戲者專注于自身,并使他擺脫那種造成此在真正緊張感的主動者的使命”。8)(pp134-135)他還說:“游戲的真正本質在于使游戲的人脫離那種他在追求目的的過程中所感到的緊張狀態”。9)(p138)只要搞清楚伽達默爾在此所說的“目的”是指外在目的,我們就可以理解:伽達默爾實際上是在用目的的內外在性來解釋活動之所以給人以不同的感受原因——外在目的活動是被迫的,因而,主體的感受是嚴肅、緊張乃至痛苦;而游戲目的的內在性則使得游戲者不必受外在目的的強迫,因而感到自由、輕松和愉快。
由于游戲通常都令人輕松愉快,因而,游戲經常被人看成是不嚴肅的活動。然而,伽達默爾并不贊同這種觀點。他說:“游戲活動與嚴肅東西有一種特有的本質關聯。這不僅因為在游戲活動中游戲具有‘目的’,如亞里士多德所說,它是‘為了休息之故’而產生的。更重要的原因是,游戲活動本身就具有一種獨特的甚而是神圣的嚴肅。但是,在游戲著的行為中,所有那些規定那個活動著和憂煩著的此在的目的關系并不是簡單地消失不見,而是以一種獨特的方式被攙合(verschweben)……。作為游戲者,同時還意味著這種與嚴肅本身的關聯。只有當游戲者全神貫注于游戲時,游戲活動才會實現它所具有的目的。使得游戲完全成為游戲的,不是從游戲中生發出來的與嚴肅的關聯,而只是在游戲時的嚴肅。誰不嚴肅地對待游戲,誰就是游戲的破壞者”。10)(pp130-131)在此,伽達默爾指出:游戲也有它的嚴肅性。其中的原因,除了游戲也會間接地與外在目的相關聯外,更重要的是游戲也有它自身的目的。而任何目的的實現都需要人們嚴肅認真地對待用來實現這種目的的活動。只是,相應于目的的不同性質,活動的嚴肅性也有不同類型。根據目的的性質,我們可以將相對于內外在目的的嚴肅性分別稱為內在的嚴肅性和外在的嚴肅性。游戲的嚴肅性主要是相對于游戲的內在目的的內在的嚴肅性,但也間接地含有相對于人在其他活動中的外在目的的外在的嚴肅性的成分。
討論至此,我們可以對伽達默爾的游戲觀作一個初步:游戲是以自我表現為內在目的的自為活動。游戲令人輕松愉快,但人們對待游戲的態度仍然應該是嚴肅的。
伽達默爾關于游戲的上述論述基本上是與人們關于游戲的一般經驗相一致的,因而并不難理解。然而,當伽達默爾在超出人們關于游戲的一般經驗的層面上談論游戲時,他關于“游戲”的言論就不怎么好理解了。下面,就讓我們來看一看伽達默爾關于“游戲”性質的其他言論。
三、(理解)游戲的自我主體性
按照常識,游戲的主體當然就是游戲者——從事游戲活動的事物。然而,伽達默爾卻說:“游戲的真正主體(這最明顯地表現在那些只有單個游戲者的經驗中)并不是游戲者,而是游戲本身”。11)(p137)為什么這么說呢?原來,為了借“游戲”概念來闡述他的解釋學思想,伽達默爾賦予了“游戲”一詞以不同尋常的新的涵義。當伽達默爾說“游戲的主體是游戲本身”時,他實際上是將游戲解釋成了人的一種存在模式——個體之間互相參與、融合從而形成一個相依互補的整體的存在模式。在這種存在模式中,個體因為溶進整體而喪失了獨立性或者說喪失了個體主體性,所以,在以這種模式進行的活動中可以說是沒有個體主體的。由于這種活動中的個體行為只是整體行為的組成部分,因而,如果將整體行為稱為游戲的話,那么,整體中的個體行為就不能稱為游戲。如伽達默爾所說:“游戲者的行為與游戲本身應該有區別,游戲者的行為是與主體性的其他行為方式相關聯的”。12)(p130)他還說:“游戲具有一種獨特的本質,它獨立于那些從事游戲活動的人的意識……。凡是在不存在任何進行游戲行為的主體的地方,就存在游戲,而且存在真正的游戲……。游戲的存在方式并沒有如下性質,即那里必須有一個從事游戲活動的主體存在,以使游戲得以進行”。13)(pp132-133)在此,我們看到:在伽達默爾的特定游戲觀念中,具有獨立主體地位的個體的行為是不能稱為游戲的;相反,只有當個體自失于整體之中從而不再作為獨立主體存在時,他與其他個體所組成的整體的活動才稱得上是游戲。
用經驗的眼光看,存在總是存在者的存在,活動總是有一個承擔者的。如果將活動的承擔者稱為主體的話,那么,即使在個體不足以稱為(完全的)主體的活動中,也還是有一個稱得上主體的東西的,那就是由個體之間的互補合作關系所構成的整體。伽達默爾為什么不將作為活動承擔者的整體稱為主體,而要將這個整體的活動稱為主體呢?讓我們來看一看伽達默爾本人對此的解釋。他說:“胡伊青加注意到下述語言事實:‘盡管人們可以用德語說‘einspeiltreiben(從事游戲)’,用荷蘭文說‘eenspelletjedoen(進行游戲)’,但真正的動詞乃是游戲(spielen)本身,即人們游戲一種游戲(manspieleinspiel)。換句話說,為了表現這種活動,名詞中所包含的概念必須用動詞來重復。就所有這類現象來看,這就意味著,這種活動具有如此特別和獨立的性質,以致它根本不同于通常意義上的那種活動。’”14)(p133)他還說:“游戲的原本意義乃是一種被動式而含有主動性的意義(dermedialesinn)。所以,我們講到某種游戲時,說那里或那時某種東西‘在游戲’,某種東西一直在游戲,某種東西存在于游戲中!15)(p133)在很多語言中,游戲一詞的用法都具有一種被動中見主動的特性:當我們說“我們做/玩游戲”時,作為主語的游戲者所發出的行為,總是不可避免地被包含在作為賓語的游戲之中。由此,在語用層面上,可以說,游戲總是將游戲者及其行為囊括于自身之中。用伽達默爾本人的話來說,也即游戲總是超越游戲者及其行為而成為主宰,如他所言:“對語言來說,游戲的真正主體顯然不是那個除其他活動外也進行游戲的東西的主體性,而是游戲本身!16)(p134)而“游戲的魅力……正在于游戲超越游戲者而成為主宰!17)(p137)我們看到:伽達默爾是從“游戲”一詞的特殊用法引出游戲的自我主體性的。這種用特定的語用方式來證明游戲的自我主體性的做法,不免讓人覺得勉強。實際上,如果引進存在本體論的思想,那么,所謂的“游戲的自我主體性”就會更容易理解。我們知道:傳統哲學在存在者的層面尋找世界的本源存在也即本體。然而,存在主義者卻認為:具有定性的存在者都是在存在的過程中形成的;因此,存在之于存在者具有一種邏輯上的優先性;由此,存在才是存在者的本源也即本體。與傳統哲學相比較,存在主義哲學在本體論上進行了一次視角或立場的轉換,即從存在者轉向了存在,從物體轉向了事件;或者,用語言學的術語說,是從主語轉向了謂語,從名詞轉向了動詞。這就是所謂的存在本體論。在存在主義的術語中,本體已經是事件而非物體。由此,站在存在本體論的立場上,游戲就可以看成是生成游戲者的活動,也即產生游戲者的事件本體。在此基礎上,只要對本體與主體進行互解,我們就可以方便地得到游戲的自我主體性的結論。當然,存在主義也是一種形而上學。根據這種形而上學所得出來的所謂“游戲的主體不是游戲者而是游戲本身”的結論也只能是一種脫離人們關于游戲的公共經驗的形而上學,而不可能是一種科學結論。實際上,當伽達默爾賦予“游戲”一詞以“主體間的相融共生活動”之義時,他所說的“游戲”實際上已經成了理解——主體間的交流活動——的代名詞。而他此時談論游戲的用意也已不在于盡可能全面準確地把握人們稱為游戲的活動的共性,而在于借“游戲”一詞來表達他的解釋學思想及相關的解釋學藝術思想。正如伽達默爾本人所表白的:“我在藝術游戲中發現了詮釋學的典型現象”18)(p83);“如果我們就與藝術經驗的關系而談論游戲,那么,游戲并不指態度,甚而不指創造活動或鑒賞活動的情緒狀態,更不是指在游戲中所實現的某種主體性的自由,而是指藝術作品本身的存在方式。”19)(p130)他還進一步表白:在談論作為理解模式的游戲時,“我們不探問關于游戲本質的問題,而是去追問這類游戲的存在方式問題。”20)(p131)
讓我們注意:伽達默爾在闡述他的解釋學思想時所說的“游戲”實際上是指理解活動而非通常意義上的游戲,而這種作為理解活動的“游戲”正是伽達默爾所著重討論的“游戲”。下面,就讓我們來看一看伽達默爾關于理解“游戲”的進一步論述。
四、(理解)游戲的參與性、再創造性與中介性
在將游戲解釋成主體間的交流活動后,主體意識間的互相參與性就成了這種活動當然有之的內在屬性,因為:參與是交流的基礎。關于理解“游戲”的參與性,伽達默爾以戲劇為例說:戲劇“是一種本質上需要觀眾的游戲行為!谟^賞者那里它們才贏得它們的完全意義。”21)(p140)在伽達默爾看來,對于戲劇這樣的表現者和觀賞者已經分化的游戲來說,表現者單方面的表現活動是不能構成完整的游戲的;這種游戲的完整性有待觀賞者的參與。而按照通常的看法,表現者的表現活動就已經是完整的游戲,觀賞者的存在與否倒是不重要的。伽達默爾認為:這種看法是極為片面的。為了改變人們對于這類游戲的這種片面看法,更為了借此宣揚他的解釋學思想,伽達默爾有意識地強調觀賞者的參與對于游戲的重要性。他說:“游戲本身卻是由游戲者和觀賞者所組成的整體。事實上,最真實感受游戲的,并且游戲對之正確表現自己所‘意味’的,乃是那種并不參與游戲、而只是觀賞游戲的人。在觀賞者那里,游戲好像被提升到了它的理想性!22)(p141)他甚至說:“只有觀眾才實現了游戲作為游戲的東西!谡麄戲劇[觀賞游戲]中,應出現的不是游戲者,而是觀賞者。這就是在游戲成為戲劇[觀賞游戲]時游戲之作為游戲而發生的一種徹底的轉變。這種轉變使觀賞者處于游戲者的地位。只是為觀賞者——而不是為游戲者,只是在觀賞者中——而不是在游戲者中,游戲才起游戲作用!23)(pp141-142)在伽達默爾看來:“游戲是為觀賞者而存在的,”24)(p142)或者說,表現是為了被觀賞而存在的。由此,如果沒有觀賞者,表現也就失去了目的和意義。從這個角度講,表現的意義可以說是由觀賞賦予的,因此,可以說觀賞在整個游戲中居于主導地位。但無論如何,表現總是觀賞得以可能的前提;對于表現與觀賞已經分化了的游戲來說,它的完整性總是有賴于表現與觀賞的結合。所以,片面地強調觀賞在游戲活動中的重要性是不合適的。對此,伽達默爾也心知肚明,所以,在說了上述偏激的話之后,他還是承認:“觀賞者只是具有一種方法論上的優先性!25)(p142)
我們不要忘了:伽達默爾在此所談的游戲實際上是指理解活動。在此基礎上,聯系他的解釋學思想,我們就可以看出:他之所以強調觀賞在游戲中的作用,實際上還是因為他想借此來表達他的解釋學思想。廣義地說,任何符號產品的接受活動都是一種觀賞活動也即理解活動。而在伽達默爾看來:理解并非是對作者原意的復現,而是接受者的精神世界與原作者或表現者的精神世界互相交流、融合,從而形成一個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新的精神世界的過程。也就是說,理解實際上是理解者參與到被理解者之中去、從而使自身與被理解者都發生改變的一種再創造活動。理解者與被理解者之間的這種互相參與、融合的特性,必然使得理解活動表現出一種創造性或再創造性。
伽達默爾還將接受者對表現者所表現的東西的參與和再創造稱之為“中介”。他說:“我們稱之為構成物的東西,只是這樣一種表現為意義整體的東西。這種東西既不是自在存在地,也不是在一種對它來說是偶然的中介中所能經驗到的,這種東西正是在此中介中獲得了其真正的存在!26)(p152)在此,伽達默爾強調:精神產品必須經過“中介”——被接受、被參與、被再創造,才是具有現實意義的活著的或真正的作品。真正的作品,只能存在于參與者的“中介”活動中。如伽達默爾所說:“中介活動(vermittlung)和作品本身的無區別就是作品的真正經驗!薪榛顒影雌溆^念是一種徹底的中介活動。徹底的中介意味著,中介的元素作為中介的中介而揚棄自身。這就是說,作為這種中介的再創造(例如戲劇和[表演],但也包括史詩或抒情詩的朗誦)并不成為核心的東西,核心的東西是,作品通過再創造并在再創造中使自身達到了表現。”27)(pp155-156)在此,伽達默爾明確地將中介看作是再創造活動。這種再創造活動,既包括改編、表演,也包括閱讀、觀賞等。伽達默爾反復強調:只有在再創造者的參與或中介活動中,才存在真正的作品。如他所說:“在表演中而且只有表演中——最明顯的情況是音樂——我們所遇見的才是作品本身,……作品本身是屬于它為之表現的世界。戲劇只有在它被表演的地方才是真正存在的,尤其是音樂必須鳴響!瓚騽。╯chauspiel,此處被譯為“戲劇”的“schauspiel”一詞實應譯為“觀賞”或意譯為“閱讀”)活動不要理解為對某種游戲要求的滿足,而要理解為文學作品本身進入此在的活動!膶W作品的真正存在……只在于被展現的過程中,只在于作為戲劇(同上,應譯為“觀賞”或“閱讀”)的表現活動中。”28)(pp150-151)在參與性和再創造性的意義上,中介性可以看作是伽達默爾眼中的作為理解活動的游戲的根本性質,也是作為“構成物[生成物]”的作品的必要條件。在伽達默爾看來:作為構成物(生成物)的真正作品只能是以游戲也即理解活動的方式存在的。如他所說:“游戲就是構成物(考慮到理解活動的融合性或化合性,此處被譯為“構成物”的“gebilde”一詞[原義為“所形成的東西”]實際上可以更貼切地譯為“生成物”)……游戲依賴于被游戲過程,……反過來說,構成物(生成物)也就是游戲,因為構成物(生成物)……只在每次被展現的過程中才達到它的完全存在。”29)(p151)
五、(理解)游戲的轉化性或同化性
何謂“轉化”?游戲怎么會與轉化相聯系呢?如果依據人們關于游戲的一般經驗,那么,人們一般都不會想到游戲與轉化有什么關系。然而,在談論作為理解活動的游戲時,伽達默爾本來就不是在人們關于游戲的一般經驗的層面上談論游戲的。伽達默爾在此所用的“轉化”概念實際上還是用來說明他心目中的理解“游戲”的。
伽達默爾說:“我把這種促使人類游戲真正完成其作為藝術的轉化稱之為向構成物的轉化。只有通過這種轉化,游戲才贏得它的理想性,以致游戲可能被視為和理解為創造物!30)(p142)在此,伽達默爾認為:是轉化使得游戲也即理解達到它的理想狀態并使理解的產物得以成為創造物。那么,到底什么是轉化呢?伽達默爾說:“轉化(verwandlung)并不是變化(veranderung),……發生變化的東西同時又作為原來的東西而存在。……轉化則是指某物一下子和整個地成了其他的東西,而這其他的作為被轉化成的東西則成了該物的真正的存在,相對于這種真正的存在,該物原先的存在就不再是存在的了。……向構成物[生成物]的轉化就是指,早先存在的東西不再存在!F在存在的東西,在藝術游戲里表現的東西,乃是永遠真實的東西!31)(pp143-144)從這段話中,我們大致可以看出:所謂“轉化”大致相當于“質變”,而“變化”則是指未超過“度”從而事物還能保持自身性質的“量變”。那么,游戲或理解活動中的這種質變又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伽達默爾說:經過轉化,“原先的游戲者就是不再存在的東西……游戲本身其實是這樣一種轉化,即在那里從事游戲的人的同一性對于任何人來說都不繼續存在。……游戲者(或者詩人)都不再存在,所存在的僅僅是被他們所游戲的東西。”32)(pp143-144)如果脫離伽達默爾的解釋學思想,孤立地看這些話,我們會感到不知所云。因為所謂的在游戲中游戲者不再存在之類的話實在是太違背常理了。實際上,伽達默爾所謂的“轉化”說的仍然是理解活動的融合性與創造性。經過融合,無論理解者還是被理解者都發生了質的變化,都不再是原來的東西;而且,無論理解者還是被理解者都不再獨立自存,而是在融合以后形成的整體中以互相交融的方式共存。在理解活動中真正存在的就是理解者與被理解者之間不斷融合并轉化為新的整體性存在的過程。伽達默爾所描述的理解“游戲”的這種轉化性非常類似于化學中的化合反應:兩物化合從而生成一種新的事物——化合物。如:氫氣與氧氣化合生成水。在化合反應中,新的生成物來自于原來的兩種事物,卻已不再是原來的事物,而是一種新的事物,原來的事物在失去自身的同時又在新的事物中獲得新生。伽達默爾心目中的作為理解活動的“游戲”就是這樣一種精神性的化合反應活動。由于理解“游戲”的參與者在“游戲”中都得失去原來的自我而在新的整體中以組成部分的方式獲得新生,所以,伽達默爾說:在“游戲”(理解)中,并不存在(“游戲”之前獨立自存的)“游戲者”,而只存在“游戲本身”——“游戲者”之間不斷互相融合并“轉化”為新的生成物的過程。
由于伽達默爾所說的“轉化”實際上是指參與“游戲”的各方互相同化從而形成新的整體性存在的過程,所以,為了便于理解,被譯為“轉化”的“verwandlung”一詞實際上不如譯為較為通俗的“同化”或者較為專業但卻更為明確的“化合”!稗D化”概念搞清楚之后,“構成物(生成物)”的概念自然也就清楚了:所謂“構成物(生成物)”就是兩種意識相遇后所產生的“化合意識”,也即伽達默爾所說的“效果意識”。因為“構成物(生成物)”是一種不同于原物的新事物,所以伽達默爾又稱之為“創造物”。
有必要補充說明的是:伽達默爾所說的作為理解活動的“游戲”是一種精神現象,他所說的“游戲者”與“觀賞者”實際上也只是指參與這種“游戲”的人的意識,而不包括作為意識承載者的人的肉身。由此,對于伽達默爾所謂的在“游戲”中“游戲者”不再存在之類的話,其準確的理解實際上應該是:兩種意識相遇進入“游戲”(融合活動)之后,這兩種意識原來的存在狀態就不再存在。
六、(理解)游戲的同在性與同時性
為了說明理解“游戲”(活動)的特性,伽達默爾動用了多個概念從多個方面來加以說明。同在性與同時性就是伽達默爾用來說明理解“游戲”的另外兩個概念。
伽達默爾說:“‘同在(mabeisein)’的意思比起那種單純的與某個同時存在的他物的‘共在(mitanwesenheit)’要多。同在就是參與(teilhabe)。……同在在派生的意義上也指某種主體行為的方式,即‘專心于某物(bei-der-sache-sein)’。所以觀賞是一種真正的參與方式!33)(p161)在此,伽達默爾明確指出:所謂同在就是參與,也即理解著的精神與被理解的精神之間的融合。關于理解“游戲”的同在性,伽達默爾還說:“同在作為人類行為的一種主體活動而具有外在于自身的存在(aussersichsein)的性質!庠谟谧陨淼拇嬖谀耸峭耆c某物同在的積極可能性。這樣一種同在具有忘卻自我的特性,并且構成觀賞者的本質,即忘卻自我地投入某個所注視的東西!鹪从趯δ欠N事物的完全專注,而這種專注可以看作為觀賞者自身的積極活動!34)(p163)在此,伽達默爾是從心的角度人在進行理解活動時所可能有的一種心理狀態,這種心理狀態實際上就是一般審美心理學中所說的“移情”狀態。在“移情”也即伽達默爾所說的“同在”狀態中,人會產生一種物我不分、物我兩忘的像是掉了魂似的體驗。在伽達默爾看來:這種忘我體驗正是理解活動進入理想狀態的標志。
如果說“同在”概念是從某種類似空間的(精神)方面來說明理解“游戲”是參與各方互相融合的活動的話,那么,“同時性”概念則是從時間方面來說明理解“游戲”的融合性。什么是“同時性”呢?伽達默爾說:“同時性(gleichzeitigkeit)構成‘同在’的本質!瑫r性’是指,某個向我們呈現的單一事物,即使它的起源是如此遙遠,但在表現中卻贏得了完全的現在性。……同時性并不是同時存在,而是……要完全聯系在一起地傳達兩件并不是同時的事情……,以使這兩件事情仍然像某種現在之事(不是作為當時之事)被經驗并被認真地接受!35)(p165)伽達默爾認為:理解總是以理解者的已有的精神世界——內容、結構和期待為基礎的,理解者總是從現時已有的精神世界出發去看待有待被理解的事物,而不可能以一種毫無內容、毫無前見的鏡子式的純粹意識去與有待被理解的事物相遇。由此,對過去的精神產品的理解,總是理解者以自己的現時意識內容、結構和傾向去同化過去的精神存在的過程。這種同化的結果,使得被理解的過去的精神存在總是呈現為一種現時存在。如伽達默爾所說:“作品產生于過去時代……。作品只要仍發揮其作用,它就是與每一個是同時的。”36)(p156)這種在對遺留物的理解中所出現的過去與現在同時的現象,就是伽達默爾所說的理解“游戲”的同時性?傊,所謂“同在”與“同時”,實際上都是伽達默爾用來說明理解而非一般人眼中的游戲的性質的概念,F在與曾在同時,此在于彼在同在,這就是伽達默爾眼中的理解的真理。
七、(理解)游戲的循環往復性、變異性與同一性
前面所討論的參與性、融合性、再創造性等是某一次理解活動所具有的性質。而從歷史的角度看,接受者參與到同一文本中去的多次理解活動則具有循環往復的性質。伽達默爾說:游戲“總是指一種不斷往返重復的運動,……誠屬游戲的活動決沒有一個使它中止的目的,而總是在不斷的重復中更新自身。往返重復運動對于游戲的本質規定來說是如此明顯和根本,以致誰或什么東西進行這種活動倒是無關緊要的!螒蚓褪沁@種往返重復運動的進行!37)(p133)必須注意:伽達默爾此處所說的游戲還是指理解活動而不是一般的游戲。因為:循環運動其實是開放系統的普遍存在方式;具有耗散結構的生命系統的所有活動,實際上都是以循環往復的方式進行的。由此,循環往復性并不是游戲與非游戲的區別特征。聯系伽達默爾的解釋學思想,我們可以發現:他此處所說的“游戲”的循環往復性實際上還是在描述理解活動的某種特性,也即所謂“理解的循環”。在伽達默爾看來:理解的循環是重復與變化的統一,而不是簡單的永恒不變的圓周運動。就如大年年四季循環,但每一次循環中所出現的季節,都不會與以前有過的季節完全相同,而總是有所更新、有所變化。人的精神世界總是在增殖、在演變。而理解是人以當前所有的精神世界(內容、結構、傾向)為基礎并以之參與到對象中去的具有再創造性的活動。這樣,不同的接受者或不同時空中的同一接受者對于同一文本的接受所產生的效果作品就都是有所不同的,這就是理解的變形性或變異性。如伽達默爾所說:“只要表現是指構成物(生成物)本身的表現,并且作為構成物(生成物)本身的表現被判斷,表現就被認為是變形!38)(p158)然而,伽達默爾又認為:同一文本在不同的接受活動中的不同表現在根本上又是統一的。這是因為:在伽達默爾看來,真正(實現了自身價值)的作品并非作者所創作的文本,而是文本經接受者的再創造所形成的主體間的精神融合物。由此,真正的作品只能存在于被接受的過程中。文本的每一次被接受都是其得以成為真正的作品的一次機會、一種方式。如果抽掉每一次被接受的具體形式及其所形成的真正作品的具體內容的話,那么,“文本的被接受”活動也即伽達默爾所說的“作品本身”是不變的,這就是伽達默爾所說的理解“游戲”的同一性。如他所說:“作品自身在變遷過程中顯然并不是這樣被分裂成各個方面,以致喪失其同一性。作品自身存在于所有這些變遷方面中。所有這些變遷方面都屬于它。所有變遷方面都與它同時共存。39)(p156)……作品盡管在其表現中可能發生那樣多的改變和變化,但它仍然是其自身!恳环N復現對作品本身其實是同樣本源的!40)(pp158-159)由于文本的每一次都有所不同的接受活動都是“作品本身”的實現方式,因而,理解“游戲”的變異性與同一性是統一的。這正如某一節日的每一次都有所不同的慶祝活動都是同一節日的實現方式:“節日慶典活動是一次次地演變著的……,雖然有這種歷史改變面,它仍然是經歷這種演變的同一個節日慶典活動!41)(p159)總之:理解“游戲”是循環往復地進行的,循環往復的理解“游戲”是變異與同一的對立統一。這就是伽達默爾從歷史的角度對理解“游戲”的理解。
綜合伽達默爾關于理解“游戲”的以上五個方面的論述,我們可以將他關于理解“游戲”的觀點簡要概括為:理解“游戲”是主體意識間互相參與融合因而具有再創造性的循環往復的精神交流活動。由此,這種關于理解“游戲”的可以稱為“參與”說、“融合”說、“再創造”說等?紤]到“融合”一詞的概括性最強(融合活動必然包括參與性并具有再創造性),我們可以選擇將伽達默爾關于理解“游戲”的理論命名為“融合”論。
回顧我們關于理解“游戲”的討論,我們注意到:在理解“游戲”中,伽達默爾還提出過一個“游戲”的概念。為了較為全面地展現伽達默爾的游戲思想,在此,讓我們對這一游戲概念也作一個簡要介紹。概而言之,伽達默爾的藝術觀可以表達為:藝術是感性與非感性相結合的復合意識的表現與接受活動,是復合性的理解游戲。*由此,我們可以將伽達默爾關于“藝術”或“藝術(理解)游戲”的學說稱為“復合性的理解活動”論或簡稱為“復合”論。
討論至此,我們清理出了伽達默爾心目中的三個游戲概念,即:一、作為自為活動的游戲概念;二、作為主體意識間的參與融合活動的理解“游戲”概念;三、作為復合性理解活動的藝術游戲概念。我們看到:自為論的游戲論是與人們關于游戲的一般經驗相符的,因而,我們可以將它看作伽達默爾的一般游戲學說。而融合論的游戲論則與人們關于游戲的一般經驗差異較大,因而,我們只能將它看作伽達默爾關于他心目中的特定游戲——理解活動的學說,而不能將它看作具有普遍意義的游戲理論(伽達默爾眼中的理解“游戲”所具有的性質大多是一般游戲所沒有或不必有的)。由于互相理解可以看作交往共同體的一種內在需要,這種需要的滿足可以看作交往共同體的一種內在目的,因而,按照伽達默爾的“自為”論,理解活動也是可以看作交往共同體自我表現與自我理解意義上的集體游戲的。由此,如果將作為自為活動的游戲看作伽達默爾心目中的廣義游戲的話,那么,作為理解活動的游戲就可以看作伽達默爾心目中的狹義游戲,而作為復合性理解活動的藝術游戲則是伽達默爾心目中的狹義游戲——理解游戲中的一個小類,同時也是伽達默爾心目中最典型的理解游戲。伽達默爾心目中的三個游戲概念之間以及相應的三種游戲理論的普遍性或適用面之間構成一種由大到小逐層包容的關系。這就是我們的討論所得出的結論。
注釋:
1—17、(德)伽達默爾.真理與.上海:上海譯文出版社,1999.
18、洪漢鼎.理解的真理.濟南.山東人民出版社,2001.
19—41(德)伽達默爾.真理與方法.上海:上海譯文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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