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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哲學中的現象、現相與幻相札記
現象;appearance;;[Erscheinung];;;;在《純粹理性批判》和《未來形而上學導論》中康德通過區分現象,現相和幻相從而精確了傳統上的現象概念。他堅持這些區分是為了挽救由于哲學傳統而受到責難的現象:它不是簡單的幻相——感官知覺欺騙性的表象——而是在人類時空直觀限制內的經驗。盡管如此,康德仍然在限定的描述上保留了以下傳統區分,如現象和真理——現象和本體——以及相關的生成和存在,知覺和觀念,質料和形式。正是由于這一妥協,康德后來受到了批評,最激烈的是來自尼采針對他對現象洞見的前后矛盾以及退卻的批評。;
;;;在《論可感世界與理知世界的形式及其原則》中康德仍然處于傳統的現象與實體的對立之中,F象是知覺知識的客體,是與智性的知識或理性的知識相對的。知識的每一分支的對象,康德中立地評價為“在傳統的學派中”(《論可感世界與理知世界的形式及其原則》第3節,《康德著作全集》卷二397頁)稱作現象和本體。而且,現象(這里并沒有與現相區分開)是毫不含糊與真理相對立的,與此相關的是知覺質料與智識形式的對立:“以感性的方式思考的東西存在于事物事物的表現中,如其所顯現;而理性的東西則如其所是!保ā墩摽筛惺澜缗c理知世界的形式及其原則》)第4節《康德著作全集》卷二398頁)。盡管有這些毫不含糊的描述,但既便是在這個文本中,康德已然破壞了這個對立,到了《純粹理性批判》時,康德已向拋棄這一對立邁進了一大步。;
;;在《純粹理性批判》中,現象本身被分成了質料和形式:“在現象中,我把那與感覺相應的東西稱之為現象的質料,而把那種使得現象的雜多能在某種關系中得到整理的東西稱之為現象的形式。由于那只有在其中感覺才能得到整理,才能被置于某種形式中的東西本身不可能又是感覺,所以,雖然一切現象的質料只是后天被給予的,但其形式卻必須是全都在內心中先天地為這些現象準備好的,因此可以將它與一切感覺分離開來加以考慮!保ā都兇饫硇耘小稟20/B34)?档滦Q形式規整知覺但其本身并非知覺,就此他推斷出這是直觀的先天形式。他發現了兩個這樣的先天直觀形式:時間和空間。他將表明我們在這些直觀形式之外沒有合法的知識,結果我們只能知道在時空中的現象。這樣現象就不再是潛在的欺騙性的知覺印象,而是擁有其自身的秩序和組織的。然而這些秩序自身可能通過一些先天知性概念或“范疇”而得到進一步清晰的說明。被這樣綜合過的現象便成了現相:“諸現象就其按照范疇的統一性而被思考為對象而言,就叫作現相”(《純粹理性批判》A249)。這些現相是已經在范疇的統一框架下經過組織的現象。;
;;;從現象到現相的這樣一個轉變為《純粹理性批判》中的一些潛在而錯綜復雜的爭論提供了機會。其復雜性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康德勉強地回歸到了傳統的真理和現象的對立,這在他的《論可感世界與理知世界的形式及其原則》中也標識其立場。我們只能夠擁有現象的知識,但我們的知識并非只是從現象中得來的。知性根據先天概念在時空中規整了現象,這些先天概念的起源并不在現象的領域,但如果它們在其之外的話便沒有意義:“知性先天可以做到的無非只是對一般可能經驗的形式作出預測,凡不是現象的東西,由于它不能是經驗的對象,知性就永遠不能跨越感性的限制,只有在感性中對象才能被給予我們。知性原理只是闡明現象的一些原則,而本體論自以為能夠在一個系統的學說中提供出有關一般物的先天綜合知識(例如因果性原理),它的這一傲慢的名稱必須讓位于那謙虛的名字,即只不過是純粹知性的一種論而已!(《純粹理性批判》A246/B303)。;
;;;現象并不是與幻相毫無區別的武斷的知覺印象;孟啻嬖谟趯F象看作是它們自身的對象:“因為在現象中,客體、乃至于我們賦予這些客體的諸性狀,任何時候都被看作某種現實被給予的東西,只不過就這些性狀在這被給予的對象與主體的關系中依賴于主體之直觀方式這點而言,該對象作為現象是與它自身作為自在的客體有區別的”(《純粹理性批判》B69)。;
對于現象,康德在腳注中進行了詳細說明,“凡是根本不會在自在的客體本身找到、但卻能在客體與主體的關系中找到,并與主體的表象不可分的東西,都是現象”(《純粹理性批判》B70)。一個判斷如果沒有限制其自身與主體的這種關系就會產生幻相。;
;;康德根據與主體關系對現象和幻相的區分還有更深的與“物自體”關系的含義。這一深層含義引發了很多爭論,因為承認了這一點康德就似乎退回到了現象與真理的區分。許多批評家,從尼采到斯特勞森,他們能跟隨康德到感覺的范圍,但是他們卻害怕康德超越它們而抵達對象或物自體的趨勢?档氯绾文軌蚪邮芤环N與對象本身的關系而他又堅持認為這些對象是不能被認識的呢:“對象自在地、離開我們感性的這一切接受性可能是一種什么樣的狀況,這在我們仍然是完全不知道的”(《純粹理性批判》A42/B59)。如果它是未知的,的確是不可知的,為什么康德仍然堅持認為現象不僅是與主體的關系中得來,而且也是與對象的關系中得來?;
;;康德根據他所批評的立場而強調一個或另一個與主體或客體的特殊關系。當他對于現象和感性直觀的描述與萊布尼茨和沃爾夫作出區分時,他又對現象與物自體的關系進行了費力的輕描淡寫:“我們不只是通過感性而不清晰地認識自在之物的性狀,而是根本不認識自在之物的性狀,而我們一旦抽掉我們的主觀性狀,被表象的客體連同感性直觀賦予它的那些屬性就在任何地方都找不到了,也不可能被找到,因為正是這個主觀性狀規定著作為現象的客體形式”(《純粹理性批判》)A44/B62)。相反地,當他反對經驗主義或懷疑主義時,他又強調現象被奠基于一個先驗客體中,即便先驗客體是不可知的:“為外部現象奠定基礎的先驗客體,與為內部直觀奠定基礎的先驗客體一樣,就自在的本身來說都既不是物質,也不是思維著的存在者,而是諸現象的一個我們不知道的根據,這些現象對于第一種方式和第二種方式都提供了經驗性的概念”(《純粹理性批判》A380)。;
;;;康德似乎采用了一種非教條和非經驗的對待現象的方式。他認為它們既不是簡單的幻覺也不是簡單的真實,但他仍然拒絕承認他對現象進行了獨一無二的主觀的或客觀的描述。他用他對現象的理解來批評哲學傳統中片面的或相矛盾的立場。不幸的是他的許多繼承者們又回到了堅持一種獨一無二的立場的觀點,甚至是那些以康德立場作為自己立場的那些人。如費希特堅持認為現象和主體的唯一關系,而謝林堅持它們與對象的關系:他們都宣稱是從康德那里確定了自己的立場。緊接著他們,黑格爾選擇綜合此對立而將主觀和客觀的關系認定為是一個辨證過程的諸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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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相;Phenomenon;;;;現相既區分于本體也區分于現象,這個康德用以表達這一區分的術語在他的生涯中曾發生過巨大的變化。在其最早著作,《活力的真正測算》(1747)中,康德習慣性地將現相用以表達一個不可見力的外在顯現,就像在這樣的命題中表達的:“運動是物體狀態的外在現象”(《活力的真正測算》第3節《康德著作全集》卷一,17頁)。而這一觀點的因素甚至還持續到了批判里,在《論可感世界與理知世界的形式及其原則》(1770)中,這個表區分的術語已經從現相表示不可見力或對象的外在顯現轉變為表示與本體或可理解的對象相對的簡單的“感性對象”且只能“通過理性而認識”(《論可感世界與理知世界的形式及其原則》第3節)?档氯匀粓猿衷诂F相和現象之間有一個區分,用現象這一術語標識“那先于理性之邏輯運用的東西”,而現相表示由現象與理性的對照關系而產生的“諸經驗對象”。(《論可感世界與理知世界的形式及其原則》第5節,《康德著作全集》卷二,399頁)。在這一觀點下“現相的”包含“經驗以及所有感性認識的規律”(《論可感世界與理知世界的形式及其原則》第5節,中譯文為“現象的規律”同上)。這一區分繼續到了《純粹理性批判》中,在感性和知性世界中(《純粹理性批判》A249)以及在感性和知性對象中(《純粹理性批判》B306)現相區分于本體。相應地,現相區分于現象使其聯結了感性和知性認知的法則,用《純粹理性批判》里的話說就是諸現相是“諸現象就其按照范疇的統一性而被思考為對象”(《純粹理性批判》A248)。;
幻相;illusion;[Schein];
;;;對于幻相本質的是康德著作的持久論題之一,也是他重新定義形而上學的主要動機,早在1766年的《一位視靈者的夢》中,康德有計劃地宣稱形而上學是“人類理性的界限”它“排除了幻相和夸大的理性的空洞知識”(《一位視靈者的夢》,《康德著作全集》卷二,371頁,原頁碼354頁,后文未找到出處)。在1770年的《論可感世界與理知世界的形式及其原則》中也有相似的定位,其中形而上學被認為應從錯誤的公理和原則中凈化出來,那些公理和原則“產生出欺騙理性的原則,在整個形而上學中泛濫成災”(《論可感世界與理知世界的形式及其原則》第24節,《康德著作全集》卷二,423頁)。《純粹理性批判》根據這一主題分成了分析的幻相和辨證的幻相或邏輯的幻相,前者決定了形而上學的局限,后者表明了這些局限是如何被理性越界產生超驗和虛妄的觀念。;
;;;康德對于幻相本質的理解從前批判時期的著作到《純粹理性批判》有了很大的。在《一位視靈者的夢》中,他將目光聚焦到想象的幻相上,對它他通過與視覺幻相類似的方式加以理解。他在此感興趣的是這樣一種方式,在此方式中“精神預言家們”比如Emanuel;Swdenborg(施魏登貝格)“調換他們的想象的幻相并且將它置于他們自身之外”(《一位視靈者的夢》原頁碼343頁,331頁,譯自)。幻相作為視覺錯誤的一種形式的類似觀點在《未來形而上學導論》中仍然流行(第十三節)。并且在《一位視靈者的夢》中對幻相作為可避免的錯覺的觀點,康德也在他對人類理性有偏見的限度的暗喻中暗示了一種更加基礎也更加不可避免的對幻相的人類傾向,因而這個觀點不可避免地有利的傾向于“對將來的希望”(《一位視靈者的夢》原頁碼349頁,337頁,譯自英文)。; 書目:;
1,;;Howard;Caygill,;A;Kant;Dictionary,1995,Blackwell.;
2,;;康德,《純粹理性批判》鄧曉芒譯;楊祖陶校,人民出版社,2004年2月版。;
3,;;康德,《康德著作全集》卷一到卷四;李秋零譯,人民大學出版社,2003年7月——2005年9月。李譯為appearance為“顯象”;Phenomenon為“現象”。本文用鄧譯改。;
4,;;康德,《判斷力批判》鄧曉芒譯;楊祖陶校,人民出版社2002年12月版。;
5,;;鄭昕,《康德學述》,商務出版社,1984年8月版。;
楊祖陶;鄧曉芒,《康德〈純粹理性批判〉指要》,人民出版社,2001年12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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