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國際化思想之脈絡化解讀論文
行政法國際化現象由來已久,相關研究卻極為不足。在行政法國際化發展蔚為壯觀的今日,跟進性地研究極為迫切。筆者的旨趣在于通過對于行政法國際化思想的發展脈絡的理順,試著為行政法國際化論題的研究做一些基礎性工作。
一、行政法國際化的概念界定
探討行政法國際化思想的發展脈絡,首先要解決的一個基礎性問題是行政法國際化的概念問題。依筆者之見,行政法國際化的概念可以從兩方面來解釋:
其一為狹義概念,是指在全球化帶來全球性問題亟需全球治理的背景下,不同國家、地區和國際組織之間或內部的行政規則在某些理念或者制度層面交互轉化、彼此借鑒而實現的一種動態趨同。這種趨同的實現有其內在動力,表現為全球范圍內對于自然正義、公平、理性等行政法理念的認同。
其二為廣義概念,它不再限于全球化時代這一時間維度,它的實現依賴于國家間行政法的借鑒和移植,更側重于指稱理念層面的行政法國際化,以便于行政法思想史的研究。本文即是采用此廣義概念。
二、行政法跨國界發展的歷史發展脈絡
想了解行政法國際化發展的清晰脈絡,對其進行歷時性研究必不可少。探究整個行政法思想史,經過梳理和總結,筆者通過以下幾個方面對其進行一個脈絡化解讀:
1.早期自然法思想對跨國界行政領域的影響
(1)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時代
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時代,古希臘的自然哲學達到了歷史頂峰,自然法中的行政法理念也極具有現代氣息。黑格爾曾稱贊說:“哲學作為科學是從柏拉圖開始而由亞里士多德完成的!彪m名為《理想國》,柏拉圖卻把城邦正義作為著作的探討主題;他還把服務理念引入到行政之中,“我們建立這個國家的目標并不是為了某個階級的單獨突出的幸福,而是為了全體公民的最大幸福!边@種服務理念至今仍為各國行政法所推崇。
同時為馬克思和恩格斯尊稱為“古代世界最偉大的百科全書,古希臘人的科學的基礎代表和改革者,古代世界最博學的人”的亞里士多德,則從更具有操作性的層面闡釋了自己的行政法思想。亞里士多德對于行政法的貢獻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方面他認為作為公權力的行政權應當被制約,并提供了比較理想的兩種制約方式,以道德制約權力和以公民參與政治的方式來制約權力;另一方面,他開始注意到行政權行使中“人的因素”—“人的道德”,這種在當時極為先進的行政法理念讓我們依稀看到了“行政裁量權”的雛形。
(2)古羅馬的自然法思想
征服希臘各城邦的古羅馬因其極高的私法成就而為人們嘖嘖稱奇,然而我們并不能因此無視古羅馬公法,尤其是古羅馬行政法的重要性。這些珍貴的公法理念同樣淵源于當時的自然法思想。對此,梅因的論述極為精辟:“我找不出任何理由,為什么羅馬法會優于印度法律,假使不是自然法理論給了它一種與眾不同的優秀典型”。自然法思想認為,存在普適于萬民的法律而不問其國籍民族,這種思想指引了具有很強跨國性的萬民法的形成,而萬民法也因為其特殊性成為羅馬法的重要組成部分。
自然法之于行政法,影響的方式尤為特殊。我們看不到它的具體所在,卻又無時無刻不感受到它的存在。就這樣,自然法思想以羅馬法為媒介深刻的影響了并影響著世界法律的發展。也就是從那時開始,各個國家間的行政法已經開始了思想、理念乃至制度層面的交流,我們稱之為行政法國際化的雛形。
2. 中世紀教會法行政規則的影響
人們常說,不懂教會史,就不懂歐洲中世紀的歷史。不了解中世紀教會行政法規,那么對于整個行政法發展的理解也就只能止于“只磚片瓦”。中世紀的歐洲,充斥著教會政權和世俗政權的斗爭,以教皇為首的教會取得了最終的勝利。得益于此,教會法得以適用于羅馬教皇的權力領域,跨國適用成為教會法區別于世俗國內法的一個重要特點。
橫向研究教會法的組成,我們會發現教會法對土地、婚姻家庭與繼承、行政、刑事、訴訟等問題都有所涉及,教會政府的特殊運作模式和跨國行政的空間改變了行政法傳統的運作模式,運行的物理空間也體現出一定的跨國性。
正是在這個時候,真正意義上的行政法國際化成為現實,國際化涉及的領域也從理念、價值層面開始拓展到具體的制度設計和行政法實踐操作層面,行政法的國際化已經不只是一個理論引導,它的具體落實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1)平等、博愛和個人權利意識等公法價值觀的深入人心
基督教的產生根源于被壓迫者發自內心的呼聲,所以它的教義特別強調眾生平等和博愛,彭小瑜教授認為:基督教之愛是教會法的主題。在教會的組織機構中,從教皇到主教等各個層次的圣職都是通過選舉的方式產生的,這區別于世俗世界的世襲制;另一方面,教會雖然身為封建主,但區別于傳統封建主之處在于他們往往以救世主代言人的身份從事社會福利事業,將救世主的恩澤普施于世俗大眾。
對這些平等理念和博愛思想的倡導,從深層次的激發了人們個體權利意識,他們反過來對于不平等、不博愛的反抗就成了推動法制尤其是行政法規則進步的動力。行政法是一部管理法,更是一部服務法,對于平等理念的追求,對于個體權利的尊重,仍為我們今日的行政法所倡導。
教會法中埋藏著諸多現代行政法制度和理念瑰寶,基于教會法跨國適用的特殊性,這些瑰寶得以在整個歐洲范圍內適用,這種現象造就了行政法發展歷程中的跨國屬性。
(2)教會行政法的跨國規制機構為行政法國際化提供了制度實踐
教會行政的空間跨越了主權的傳統界限,它調整的范圍不再是民族國家內部的行政問題,歐洲各國的國民甚至是各國家自身都成了被規制的成員單位。參與主體的多元化和利益的錯綜復雜性是教會行政面臨的現實問題,如同今日國際行政的困境,要求教會行政立法實現高層次的統一和協調,因此也會體現出巧妙到微妙的技術性。教會行政的效率較之于今日國際行政的無序和無力,即使拋開信仰層面的約束,也會有不少值得今日國際行政借鑒的東西。
(3)教會行政法在行政程序制度上也向我們展示了其行政規則的技術含量——注重專家參與,實現行政程序的完備性
3.文藝復興以來資本主義世界的國際行政法發展
在西方歷史上,文藝復興運動永遠是個值得大書特書的時代,關注人、尊重人并且最大程度挖掘人的價值成為那個時代的特征。隨后,伴隨著原始積累時期的領土擴張,行政法作用的領域以武力作為先導超出了主權的范圍,西方殖民者在殖民地可能不會完全推行資本主義行政法,但客觀的影響不可避免,其影響的實現途徑主要有以下兩種:其一是在殖民地強行推行全新的資本主義行政法理念和制度,這種行政法跨國傳播最為徹底;其二是一種漸進式的推行,先是在殖民地部分領土推行自己的法律制度,比較典型的如租界制度,租界以外的地方則通過對傀儡當局施加壓力,對本土化法律實行資本主義為價值取向的改造。無論哪種方式,都不可避免的涉及行政法的跨國作用;同時,資本主義在瓜分世界的過程中,相互之間的爭奪不可避免,這從另一層面上催生了國際管理規則的誕生。所有這些因素,都為國際層面法律規則提供了生存土壤。
說到行政法的國際發展,萬國法理論奠基人格勞修斯我們無法回避。以普適性的自然法理論為指導,他實現了對古羅馬萬民法的改造,誕生了以主權國家為權利義務主體的萬國法。他認為,國際社會應該有其類似于國內社會的相對穩定的秩序,這就需要一套各國政府所共同認可和遵守的國際管理規則,這些管理規則以條約的形式達成,而條約的遵守卻要依賴于自然法理念對國家道德層面的約束。對這些管理規則加以分類,國際行政管理意義上的規則我們稱之為國際行政法。正如格老所言:“凡國民只顧目前利益而違反自然法及萬國法者,亦屬于自絕于天、永無安寧之望”。 之后的`資本主義世界經歷了自由資本主義至壟斷資本主義的轉變,伴隨著資本主義的發展,諸如聯合國、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華約、北約等政府間國際組織的誕生,理論和現實的推動也使得此時的跨國行政規則顯示出自身的時代特點:
第一,跨國界行政規則的權利義務主體限于主權學說意義上的民族國家,至少是政府間的國際組織。
第二,跨國界行政規則的約束力來源相對單一,主要是自然法理念和公平正義等道德層面的約束。
第三,此時的“國際行政法”植根于法律多元化的社會土壤。國際行政法并不是憑空產生的制度,有其深刻的社會土壤,表現出的是對于各國行政法多樣化的尊重。
第四,跨國界行政法的理論框架比較粗陋,對于國際法律秩序的研究是這一時期最具獨創性的理論。
三、全球化時代的行政法國際化
作為法律全球化的下位概念,行政法國際化必然無法擺脫法律全球化的共性特征:比如,二者都是個動態的過程;對二者的研究都有一個前置性共識——承認法律的民族化和地方化,尊重法律的多元化發展;二者對于“法律”一詞的外延性認識上達成了一致——國家不再是唯一的規制規則的來源。然而,行政法畢竟是一門特殊的部門法,理念和制度層面的剛性決定了行政法國際化具有區別于法律全球化的特質:
1.典型的行政層級治理向網絡化治理方向發展。
Anne·M·Slaughter在談及這一問題時指出,全球化的眾多參與者組成了一個網絡系統,國家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在這個網絡系統中,國家并不必然也不可能與其他參與者形成層級關系。公權力和私權利建立在由眾多主體和規則組成的網絡系統上,而這些主體和規則不僅來自國家主體,也可能來自于私人組織。
2.行政法國際化使行政規制在其原有領域內實現了市場價值標準和非市場價值標準的結合,這種結合乃至融合使行政機關對市場經濟價值標準的追求具備了正當性。
3.協商和對話等私法問題解決機制開始介入到公權力的運作過程。能夠坐下來協商和對話本身就是對經典行政理論的極大修正,行政權的高權屬性逐步退化。這一過程被學界形象的稱為從“聽證室”到“談判桌”轉移。對于這種轉變,筆者借用圖示以便大家的理解。
理論是行動的先導,對于思想的挖掘則會使理論的研究走向深刻,思想也會因現實的多姿多彩平添幾分活力。嚴格來講,行政法國際化是個現代行政法概念,但行政法國際化發展的思想脈絡卻是已經綿延許久。深入的研究行政法國際化現象,離不開思想領域的深度挖掘,尤其是面對行政法國際化這一爭議頗大的論題,其合理性和正當性的闡釋更需要對其思想根源及其規律的探究,而這也是本文的旨趣所在。
【行政法國際化思想之脈絡化解讀論文】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