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繳費上調對職工收入的影響論文
【摘要】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調對職工收入會產生影響。論文依據相關理論和社會調查,得到如下結論: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調對低收入者的影響顯著高于高收入者,辦公室文員和基層員工等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調更為敏感,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調對職工收入的影響存在地區差異。應調整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統計口徑,努力增加低收入者收入。
【關鍵詞】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職工收入;上調;影響
1.問題的提出
2016年年中以來,不少地區人社部門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進行調整,上調幅度均處于10%左右。其中上海市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漲幅均為9.5%,北京市則為9.6%。通過梳理同期山東、重慶、福建、江西、安徽等地陸續公布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發現近兩年來不少地區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調幅度都在10%左右,上調的主要原因是近幾年社會平均工資的提高。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上調是否會對職工收入產生影響,對低收入者和高收入者的影響會有什么不同,是否存在行業差異和地區差異,這些正是本文研究的主題。
2.研究的理論基礎
2.1持久收入假說
持久收入假說認為居民的持久收入決定居民的消費。持久收入是指在相當長時間內可以得到的收入,收入是在長期平均的預期中得到,在一般情況下可以用過去幾年的平均收入來表示,并且消費是與持久收入相關的穩定函數,公式為:Ct=cYPt(1)在上式中Ct是現期的消費支出,c則是指邊際消費傾向,而Pt是現期持久收入。與此相對的暫時性收入則是因為對持久性收入的變動產生影響,并且帶動消費的變化。所以,當職工工資水平保持一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調會致使職工收入減少,對其消費產生影響。
2.2生命周期假說
生命周期假說反映的是消費者一生的消費流會根據其收入流來優化。即消費者自己的消費支出會受其全部預期收入而理性安排。而在家庭中關于消費的函數是:C=aWR+cYL(2)在式中消費支出是用C表示,而財產收入則是WR,勞動收入則是由YL表示,而財產收入的邊際消費傾向是a,勞動收入的邊際消費傾向就是c。因此,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變化時,職工的未來收益隨之變化,職工的消費因之產生變化。
3.數據來源和統計結果分析
3.1數據來源
本文使用的數據來自社會調查,問卷涉及職工的性別、年齡、學歷、工作地區、工作行業、工作年限等個人基本信息,社會保險繳費現狀,以及職工對繳費基數的看法和建議。問卷采取匿名填寫方式,以便收集職工對我國現階段社會保險繳費的真實意愿。按照需求將問題分為單選題和多選題,所有問題皆為必答題。問卷的限定主體為在職職工,當主體不符時,問卷直接無效,確保答卷主體的準確性。問卷回收時間為2017年1月至2017年5月,收集數據總計1008份,為確保所得數據的真實可靠,對回收數據進行仔細篩查,最后共得有效樣本879份。
3.2統計結果分析
3.2.1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調,職工實際收入減少由調查可知,在879份有效問卷中,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調后本人繳費增加的有488份,占樣本總數的55.5%。488份數據中職工實際收入減少的又有359份,占73.6%,表明大部分職工的實際收入是減少的。而且通過檢驗,數據是有效可行的?梢姡鐣kU繳費基數上調,會引起職工實際收入的減少。3.2.2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調,對低收入職工的影響大于高收入職工在不同收入層次中,低收入職工(月收入2000元及以下)和高收入職工(月收入8000元及以上)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調的影響各不相同。由調查得出,在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調的情況下,低收入職工認為繳費增加對收入產生影響較大,甚至難以接受。而高收入職工高達85%以上的認為可以接受。在統計中,sig(雙側)數值為0.05,表示邊緣性顯著,有統計學意義,可以支持原假設。所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調,對低收入職工的影響大于高收入職工。3.2.3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調,對辦公室文員和基層人員等社會底層收入減少的影響更大本文將職工所處行業職業分為辦公室文員,管理層,技術人員,基層人員和其他共五類。統計分析顯示,辦公室文員和基層人員在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調后,實際收入減少的比例顯著高于技術人員和高級管理人員,實際減少的比例分別達到63.3%和59.8%,且方差方程的Levene檢驗、均值方程的顯著性檢驗和t檢驗均顯著,具備統計上的意義。研究結果表明,底層職業人員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調的敏感性更高[1]。3.2.4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調,對華東等較發達地區職工收入的影響比其他地區更為顯著交叉分析表明,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調對華東地區職工收入的影響顯著高于西北、西南和東北地區,也高于華北地區,且獨立樣本檢驗(t=0.147,p=0.047),具有顯著性。對數據進行分析發現,地區差異這一變量是顯著的,假設成立。所以繳費基數上調時,會對不同地區職工的實際收入產生不同的影響。
4.政策建議
4.1擴大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統計口徑范圍
我國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根據社會平均工資調整的,當社會平均工資上漲時,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也隨之水漲船高,F行社會平均工資的統計口徑主要是國企和各大中型企業,而我國職工人數眾多且工資相對較低的中小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等沒有被納入統計范圍。這就造成社會平均工資相對虛高,并不能真實反應大多數職工的收入水平,且社會平均工資過高會引起繳費基數的提高,增加職工生活負擔。因此,應擴大社會繳費基數的統計口徑,將城鎮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及其自由職業者加入到統計中,才能使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體現真實的社會平均工資和多數群體的實際收入水平[2]。
4.2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增加低收入職工收入
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當前我國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走高,物價上調,相當于職工的實際收入減少,特別是對低收入者影響更大。對低收入者而言,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上調會減少他們的現金收入,增加生活負擔,不利于低收入群體生活水平的改善。因此,國家應該采取措施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增加低收入職工的收入,讓低收入者實現收入倍增,確保更多的低收入者可以交得起社會保險,享受社保待遇,加快落實全民參保步伐[3]。
4.3合理規劃投資社會保險基金,拓寬基金投資渠道,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
由于資金投資具有很大風險性,所以我國明確規定了社會保險基金的投資范圍和投資比例,其中最主要的是銀行存款和購買國債,可以保障資金的安全,但收益比較低,導致社會保險待遇水平較低。此外,如何避免社會保險基金的貶值也很重要。因此,為避免社會保險基金貶值,在其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創新投資渠道,使社會保險基金的增值速度超過物價的增長幅度,有利于避免基金的貶值,防止社;鸬牧魇В苿由绫;鹂沙掷m發展,增加企業和職工參保的積極性。這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減少社保繳費的不合規現象,也能推動全民參保登記,完善社保數據的線上線下對接,擴大社保覆蓋面[4]。
【參考文獻】
【1】李勁峰.繳費基數上調約一成部分企業人工成本增加[N].中國勞動保障報,2016-12-02(003).
【2】朱文娟,汪小勤.最低工資標準、社保最低繳費基數與勞動者就業[J].貴州財經大學學報,2013(03):58-62.
【3】吳美芳.我國企業社會保險繳費負擔承受能力分析[D].杭州:浙江財經大學,2013.
【4】趙澤眾.繳費基數統計范圍擴大利于提高參保率[N].中國勞動保障報,2016-12-0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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