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大連海歸創業政策
一、大連海創工程簡介
為貫徹落實科教興國、人才強國和建設創新型國家戰略,進一步加強大連吸引海外優秀留學人員來連創業的工作力度,打造人才優勢,推動自主創新,中共大連市委、大連市人民政府特制定“大連市海外學子尖端人才歸國創業工程”(簡稱“海創工程”)。“海創工程”是落實“國家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和“遼寧省十百千高端人才引進工程”的具體實施。
“海創工程”通過設立“大連市吸引海外學子尖端人才歸國創業專項資金”,從資金扶持、環境配套、平臺服務三個方面優化創業環境、提供全方位創業扶持方案,解決留學人員創業期間資金短缺、場地不足、生活條件缺乏等問題。
二、資金扶持方式
(一)、尖端一類人才項目
1、創業企業注冊兩個月后,給予200萬元創業專項資金的補助。
2、根據創業項目的投資需求,經過論證評審,高新區投資擔保機構給予不低于200萬元的創業投資和不低于200萬元的資金擔保。
(二)、尖端人才二類項目
1、創業企業注冊兩個月后,給予100萬元創業專項資金的補助。
2、根據創業項目的投資需求,經過論證評審,高新區投資擔保機構給予不低于100萬元的創業投資和不低于100萬元的資金擔保。
三、場地扶持方式
為創業企業提供100平方米辦公場地,為尖端人才提供100平方米的生活公寓,均免收三年租金,需要進行小規模生產的,以優惠價格提供不超過1000平方米的標準廠房。
四、扶持對象
1.在海外學習工作五年以上,取得碩士以上學位,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發明專利,技術成果國際先進或填補國內空白,具有廣闊的市場開發前景。
2.在海外著名企業、研發機構、大學擔任過研發主管3年以上,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發明或發明專利,技術成果產業化、市場化前景廣闊。
3.在世界500強公司、著名機構擔任過高層管理職務3年以上,擁有高科技企業創立和企業上市經驗,能夠組建創新創業團隊并有自主知識產權項目。
五、申報條件
1.在大連高新區內注冊并申報納稅,具備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主要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的研究、開發和生產,申請支持的項目必須在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范圍內;
3.符合《公司法》規定的相關條件,有健全的公司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和有相關資質證書的財務管理人員;
4.項目申報者(團隊)在公司中持有51%以上股份,公司注冊資金與扶持額度相匹配;
5.成立時間為1年之內。
六、 申報時間
“海創工程”專項資金申請受理時間為全年,每年3月31日前申報的項目參加當年評審。
【大連海歸創業政策】相關文章:
太原海歸創業政策03-23
杭州海歸創業政策03-26
海歸創業政策 杭州01-15
深圳海歸創業政策03-24
2015年蘇州海歸創業政策12-23
福建吸引“海歸”創業 政策扶持受青睞03-14
大連多項政策補貼創業人員03-06
大連大學生創業政策03-28
河北出臺優惠政策營造海歸創業好環境03-02
海歸創業手續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