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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小微企業創業優惠政策
為更好的支持、服務企業轉型升級,縣企業發展促進會匯編中央及各級政府出臺的優惠政策發給各企業,下面是小編搜集整理的相關政策資料,歡迎閱讀了解。
中小企業的定義及劃型標準
一、定義
中小企業,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有利于滿足社會需要,增加就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生產經營規模屬于中小型的各種所有制和各種形式的企業。
二、劃型標準
中小企業劃分為中型、小型、微型三種類型,具體標準根據企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制定。
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①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趶臉I人員20人及以上、300人以下,且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2000萬元以下的為小型企業;
、蹚臉I人員300人及以上、1000人以下,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4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型企業。
國家對于中小企業的優惠政策
一、對于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1、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包括企業所得稅減按20%征收以及減半征稅政策。
2、小微企業預繳企業所得稅時,按以下規定執行:
(1)查賬征收的小型微利企業,上一納稅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且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萬元(含10萬元)的,本年度采取按實際利潤額預繳企業所得稅款,預繳時累計實際利潤額不超過10萬元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超過10萬元的,應停止享受其中的減半征稅政策;本年度采取按上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季度(或月份)平均額預繳企業所得稅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業優惠政策。
(2)定率征稅的小型微利企業,上一納稅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且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萬元(含10萬元)的,本年度預繳企業所得稅時,累計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萬元的,可以享受優惠政策;超過10萬元的,不享受其中的減半征稅政策。
(3)定額征稅的小型微利企業,由當地主管稅務機關相應調整定額后,按照原辦法征收。
3、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20萬元(含20萬元)的小微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二、社會保險優惠方面
1、從2016年5月1日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超過20%的省(區、市),將單位繳費比例降至20%;單位繳費比例為20%且2015年底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高于9個月的省(區、市),可以階段性將單位繳費比例降低至19%,降低費率的期限暫按兩年執行。具體方案由各省(區、市)確定。
2、從2016 年5月1日起,失業保險總費率在2015年已降低1個百分點基礎上可以階段性降至1%—1.5%,其中個人費率不超過0.5%,降低費率的期限暫按兩年執行。具體方案由各省(區、市)確定。
3、各地要繼續貫徹落實國務院2015年關于降低工傷保險平均費率0.25個百分點和生育保險費率0.5個百分點的決定和有關政策規定,確保政策實施到位。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工作,待國務院制定出臺相關規定后統一組織實施。
省政府關于減輕企業稅費負擔,降低財務支出成本的相關優惠措施
一、降低企業稅費負擔的措施
1、全面實施營改增試點,自2016年5月1日起,將試點范圍擴大到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和生活服務業,并將企業新增不動產納入增值稅抵扣范圍;對老合同、老項目以及特定行業采取過渡性措施,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
2、適當降低納稅人城鎮土地使用稅負擔,各市按實際情況提出意見報省政府批準后執行。對物流企業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的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自2016年12月31日前,減按所屬土地等級適用稅額標準的50%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3、加快出口退稅進度。2017年12月31日前,對企業發生的出口退稅賬戶托管貸款給予財政貼息。
4、擴大收費基金優惠政策免征范圍。
5、停征、降低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從2016年2月1日起,將育林基金征收標準降為零,停征價格調節基金,將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并入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從2016年5月1日起,對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按規定標準的80%征收。
6、降低企業通關成本。深化區域通關一體化改革,加快推進山東電子口岸建設,實行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受理,提高口岸通關效率。對進出口環節海關查驗沒有問題的外貿企業,免除吊裝移位倉儲費用,由財政負擔。
二、降低企業創業創新成本
1、擴大“創新券”覆蓋范圍,由小微企業擴大至中小微企業。
2、降低企業研發設計成本,全面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
3、降低企業技術設備引進成本,擴大首臺(套)等科技保險財政補償政策實施范圍,加大對企業知識產權保護財政獎補力度,降低小微企業創業成本,“十三五”期間每年遴選不少于10個示范基地,每個示范基地給予不低于800萬元的財政補助,降低企業職業培訓成本。
三、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建立創新融資風險補償機制,健全小微企業貸款風險分擔和損失補償機制,培植壯大融資擔保機構,降低外貿企業收匯融資風險,支持企業規范化公司制改制,鼓勵企業通過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將企業改制上市事后獎勵變為事前補助。
1、降低參與政府采購企業的成本負擔。取消政府采購合同預留尾款用作質保金的做法,全面推廣政府采購信用擔保業務,逐步以信用擔保替代現金方式繳納保證金,減輕中標(成交)企業負擔。
2、加大政府工程款清償力度。
四、降低企業社會保障性支出
1、降低養老保險單位繳費費率,逐步降至18%。
2、降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率,推進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并根據合并后基金運行情況適時調整費率。
3、適當調整企業住房保障政策,階段性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4、減輕建筑行業用工繳費負擔,2016-2018年,將建筑企業養老保障金提取比例由2.6%下調為1.3%。對大型或跨年度的工程,一次性繳納建筑企業養老保障金確有困難的,可分期繳納。對上一年從未拖欠工程款的建設單位、從未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施工單位、建筑市場信用考核優秀的企業,可免予繳存建筑勞務工資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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