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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總把創業板與融資連在一起
看看這些天各種關于創業板的海量評論,有的關注發行機制,有的熱議市場價格,也有質疑創業板意義的,但在沸沸揚揚的議論聲中,唯獨不見有人討論“企業為什么要進入創業板”。或許是因為大多數人認為這問題太小兒科的緣故吧,每每提到企業上市、進入中小板、進入創業板之類的決策時,大家似乎連想都不用想地將其與融資聯系到一起,好像只要能夠幫助企業融得資金,就算是達到了市場建設的目的。
先放下市場建設這樣的大事不說,僅從企業的微觀個體角度來看,進入創業板的意義也不首先在于融得資金。要融資,我們有很多方式,比如銀行貸款、債券發行等,過程可能要比擠進創業板容易得多。但一定有人會笑我:負債融資除了要還本金外,還得償還利息,用股權融資什么都不用還,何樂而不為?我相信持有這樣觀點的人絕不在少數,但把股權融資視為企業融資最優方式的理解的確是錯了。
在發達國家,企業上市實際上是件“挺危險”的事,因為從上市那一刻起,企業便是投資者共同的企業了,必須接受一部分所有者轉換立場的可能性,也就是出售手中的股權,而一旦出售股權達到一定數量,企業所有權結構就有可能大變,直至企業被他人控制。如果出現這種易主的局面,上市得到的那點錢如何能抵補失去企業的損失呢?這種允許企業通過股權交易控制其他企業的市場制度叫“惡意搶購”,名稱雖難聽了些,但對于市場的完善和企業發展史有無可替代的作用。
我國至今還沒有這樣的市場制度安排,也不強制上市公司分紅,上市企業易主風險幾乎不存在,所以,很多企業認為只要上了市,弄到錢,就可萬事大吉,其實這仍是錯誤的認識。當前沒有惡意搶購制度,不等于今后永遠沒有,一旦實施這種制度,那些雖然上市但價值已嚴重貶值的企業該如何生存呢?我們甚至可以說,與當初圈到的那點錢相比,喪失企業控制權太得不償失了。就算我們把惡意搶購制度也放在一邊,上市后的權益價值下降不也是所有者的損失了嗎?
在現代金融理論看來,企業的經營目標就是追求市值最大化,無論什么樣的行為,只要不合于這個目標就都是非理性的,這與眼下的利益有多大沒有關系。因此,能力低下、沒有把握的企業不應該盲目追求上市,因為這可能大大弱化企業的價值,從而面臨被收購的風險;而有能力、有把握的企業則一定要追求上市,因為市場不僅會對企業的固有資產給予合理的定價,更重要的是它還能把企業原先不能被交易的價值市場化,轉化成可交易的資產,從而增加企業所有者的資產價值,這才是企業追求上市的根本動因所在。
同樣出自現代金融理論,資本市場建設的目的,不應該僅僅是為企業提供融資渠道那樣狹隘。我在講授“金融市場”這門課時,總會遇到這樣的尷尬:每每當我告訴學生們股票市場的首要職能不是為上市公司提供融資時,學生們總會捧著各種版本的國內教科書向我質疑,看來要改變某種傳統的錯誤認識有多難。在我看來,資本市場的首要職能應該是通過資產交易來傳播、處理、分化各種信息,使得各個層面的參與者(包括宏觀的決策者、微觀的企業經營者和投資者)了解市場變化,表達個人意見,最根本的目的是提供經濟體的效率(包括資源配置效率和產出效率)。這豈不比狹隘的融資重要得多?
有人認為,創業板就是為那些暫時不能滿足滬深兩市上市要求但又具備良好預期的企業“創業”之用的,想到了創業,自然想到創業之初的艱難,尤其是資金上的艱難,于是把創業板看成這類企業融資的場所看起來再合理不過了。
但正如前面所說,市場的首要職能不是為某些人融資的。更何況,“不是資金的來源決定項目的價值,而是項目的價值決定資金的來源”,真正具備良好市場預期的企業,不會在融資上有太多困難,而在融資上需要某種特殊關照的企業,很難斷定它將來會有市場前景,因為缺少市場的檢驗。
創業板是中國資本市場完善的必要組成部分,但不是某些市場的替代品。要想把中國的創業板建設成納斯達克式的資本市場,我們首先要做的,是認真研究納斯達克的市場制度和進化邏輯,而不是在形式上簡單地模仿,卻全然忽視人家在市場制度建設上的不斷完善。對于中國的企業而言,在決定進入這個新興市場之前,首先得考慮一下對企業未來的發展是否確有益處。切不可把創業板建設成誤導中國企業的風向標,如果我們真能做到這一點,那么創業板的開幕必然成為中國市場經濟建設過程中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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