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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重慶市永川區鎮屬事業單位招聘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大學生村官公告
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 、《關于開展從2013年選聘大學生村官中定向招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的通知》(渝委組〔2016〕35號) 和《關于面向2016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大學畢業生擇優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167號)等規定和要求,現面向永川區2016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大學生村官擇優招聘鎮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及方式
本次招聘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考核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和人數
鎮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名。具體招聘單位及招聘名額詳見《2016年永川區鎮屬事業單位招聘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大學生村官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永川區2013年大學生“村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永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按照報名、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與辦理聘用手續等程序依次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10月12日9:00-12:00,14:00-17:30。
2.報名地點:永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527室)。聯系電話:49822425。
3.報名時必須由考生本人提供以下材料:
(1)《永川區公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報名表》;
(2)持有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村官考核合格證明等證明材料);
(3)近期1寸同底彩色免冠照片2張。
(二)考試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總分100分。
考試考核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準考證于現場報名時領取。
2.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重點測評應聘者的適崗能力,主要考核應聘者的職業道德、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面試分值100分,當場宣布面試成績。面試成績達到60分者方為合格。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應由面試考官組寫出書面報告,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3.總成績計算公式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三)體檢和考察
1、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以及《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轉發〈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渝人發〔2007〕113號)、《關于轉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渝人社發〔2010〕4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3〕7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要求,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體檢由永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體檢在指定的區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的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體檢人員承擔。招聘單位或體檢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永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書面復檢申請,經研究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2、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暫行辦法》的規定,對其進行綜合考察。
(四)選擇聘用崗位
考試考察合格者,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招聘崗位。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依次按學歷、面試成績高者優先,若仍相同,則組織加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五)公示
擬聘人員在重慶市永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送主管部門審核,報永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關于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人員一經聘用,聘用后須在我區服務3年以上;未滿規定服務期者,解除人事關系并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五、招聘紀律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5年內不得參加永川區事業單位公招考試,嚴格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公告》由永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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