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2016年成考專升本《民法》選擇題練習及答案
1.甲遺失手表,乙撿到后放在自己家中,后來丙偷走該手表,并將其賣給了不知情的丁,丁將其出質與戊,對此,下列說法錯誤的是:
A. 乙對該手表的占有屬于無權占有 B.丙對該手表的占有屬于他主占有
C.丁對手表的占有屬于自主占有 D.戊對手表的占有屬于直接占有
2.甲將自己的手表丟失,乙撿到后將手表以市場價500元賣與了不知情的丙,三年后甲發現了丙戴有自己的手表,對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 甲有權向丙要求返還手表,但是需要支付500元
B.甲無權要求丙返還手表,因為除斥期間屆滿
C.甲有權要求丙返還手表,且無需支付500元
D. 甲無權要求丙返還手表,因為丙善意取得了該手表
3. 2001年4月1日,范某從曹某處借款2萬元,雙方沒有約定還款期。2003年3月22日,曹某通知范某還款,并留給其10天準備時間。下列哪種說法是正確的?
A. 若曹某于2003年4月1日或其之后起訴,法院應裁定不予受理
B.若曹某于2005年4月1日或其之后起訴,法院應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
C.若曹某于2005年4月2日或其之后起訴,法院應裁定駁回其起訴
D. 若曹某于2005年4月2日或其之后起訴,法院應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
4. 2002年5月16日,甲某乘飛機到國外出差,途中飛機墜毀,甲某生死不明。2004年6月,甲某的妻子乙某向法院申請宣告甲某死亡。在此之前,甲某欠丙某債務2萬元,甲某有個人財產價值10萬元。2004年10月20日,法院判決宣告甲某死亡,那么,下列表述錯誤的是哪一個?
A.甲某的死亡日期為2004年10月20日
B.2004年10月20日后,繼承開始
C.甲某的債務消滅,其繼承人可以繼承甲某的全部財產,而不需要償還甲某的債務
D.甲某的繼承人可以繼承甲某的8萬元的個人財產
5.下列關于加工取得所有權的表述正確的是:
A.甲購得一塊木頭制成椅子一把,可因加工獲得椅子的所有權
B.甲將乙的一塊玉石雕刻成一個精美而價值連城的玉佛,可因加工獲得所有權
C.甲將朋友贈送的樹根做成極具觀賞價值的根雕,可因加工而獲得根雕的所有權
D.甲將乙的桌子刷了一層油漆,則甲可以因加工獲得桌子的所有權
6.李某從自己承包的土地上出入不便,遂與張某書面約定在張某承包的土地上開辟一條道路供李某通行,李某支付給張某2萬元,但沒有進行登記。下列哪一選項是不正確的?
A.該約定屬于有關相鄰關系的約定
B.該約定屬于地役權合同
C.如果李某將其承包經營權轉移給他人,受讓人有權在張某承包的土地上通行,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D.如果張某將其承包經營權轉移給他人,則善意的受讓人有權拒絕李某在自己的土地上通行
7.甲公司向乙銀行借款500萬元,以其閑置的一處辦公用房作擔保。乙銀行正好缺乏辦公場所,于是與甲公司商定,由甲公司以此辦公用房為乙銀行設立擔保物權。隨后,甲公司向乙銀行交付了辦公用房。借款到期后,甲公司未能償還,乙銀行主張對辦公用房行使優先受償的權利。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乙銀行有權這樣做,因其對標的物享有抵押權
B.乙銀行有權這樣做,因其對標的物享有質權
C.乙銀行有權這樣做,因其對標的物享有同時履行抗辯權
D.乙銀行無權這樣做,因其與甲公司之間的約定不能設定擔保物權
8.甲因個人購房向乙借款15萬元,乙要求甲將自己使用了一年的桑塔納轎車進行抵押,雙方簽訂了抵押合同且辦理了抵押登記,后甲開車與他人相撞,保險公司支付保險金5萬元。因車受損,乙向甲提出了下述請求,其中哪些請求不能成立?
A. 請求甲提供新的擔保物 B.請求甲將保險金5萬元提存
C.請求甲提前還款 D.請求甲提供擔保人
9.甲公司因經營需要,分別欠乙銀行借款三筆。第一筆數額為100萬元,甲公司以其1 50萬元的設備對于該筆借款設定抵押并辦理登記;第二筆借款數額為50萬元;最后一筆借款數額為90萬,也以該機器設備抵押并登記。三筆借款現均已到期,2009年5月12日,甲公司持90萬元向乙銀行還款。下列說法正確 的是:
A. 優先清償第一筆借款90萬元
B.優先清償第二筆借款50萬元,剩余的40萬元清償第三筆
C.優先清償第三筆
D. 優先清償第二筆50萬元,剩余的40萬元清償第一筆
10.在設立抵押的過程中,對于土地使用權和土地之上的財產的表述正確的是:
A. 對于建設用地使用權而言,當用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的,及于已經存在的建筑物
B.農村的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權可以一起抵押
C.地上農作物可以與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一起抵押
D. 集體土地使用權一律不得抵押
參考答案與解析:
1.【答案】B
【解析】占有分為無權占有,有權占有;自主占有,他主占有;直接占有,間接占有等。有權占有,是指具有法律上原因的占有,如所有權人對其物的占有;無權占有,是指無本權的占有,如盜賊對贓物的占有。A項拾得人對遺失物的占有沒有本權,屬于無權占有,A選項正確,不選。以所有的意思對標的物而為的占有,為自主占有;而不以所有的意思而為的占有,為他主占有。丙和丁對相機的占有都是自主占有,故B選項錯誤,C選項正確。以占有人是否直接占有其物為標準,可將占有分為直接占有與間接占有。所謂直接占有,是指對于物有事實上的支配力(管領力)的占有。所謂間接占有,是指自己不直接占有其物,而對直接占有人基于一定法律關系而享有返還請求權,因而間接對物有事實上管領力的占有。如質權人、承租人、受寄人為直接占有人,而出質人、出租人、寄托人為間接占有人,故D選項正確,不當選,本題應選B選項。
2.【答案】C
【解析】《物權法》第107條規定:“所有權人或者其他權利人有權追回遺失物。該遺失物通過轉讓被他人占有的,權利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損害賠償,或者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受讓人之日起二年內向受讓人請求返還原物,但受讓人通過拍賣或者向具有經營資格的經營者購得該遺失物的,權利人請求返還原物時應當支付受讓人所付的費用。權利人向受讓人支付所付費用后,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追償。”所以根據該條,只有受讓人通過拍賣或者向具有經營資格的經營者購得該遺失物的,權利人請求返還原物時才應當支付受讓人所付的費用,本題丙不 是這一情形,因此甲可以請求返還手表且無需支付價款,A選項錯誤,C選項正確。根據《物權法》第107條,兩年的起算時間是“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受讓人之日起兩年”而本題中,三年后甲才知道受讓人丙,丙沒有善意取得,故甲可以要求丙返還手表,B、D項錯誤。
3.【答案】D
【解析】債權沒有約定清償期,自寬限期屆滿起算。本案中曹某給了范某10天地寬限期,從2003年3月23日開始起算,至2003年4月1日到期(注意三月有3l天),從4月2日開始起算兩年,至2005年4月1日到期,因此,從4月2日起及之后起訴的,法院應當判決駁回訴訟請求。
4.【答案】C
【解析】法院2004年10月20日判決宣告甲某死亡,依照《民通意見》第36條,判決宣告之日為被宣告死亡人的死亡日期,所以A選項正確,不當選;甲某2004年10月20日死亡,繼承開始,B選項正確,不當選;甲某被宣告死亡的,自宣告死亡之日起,以其住所地為中心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消滅,繼承開始,但是繼承人依照《繼承法》第33條繼承遺產的,應當在遺產實際價值范圍內清償被繼承人的債務,C選項錯誤,D選項正確,故本題應選錯誤的C選項。
5.【答案】B
【解析】要因加工這一事實行為獲得標的物的所有權,需要符合兩個條件,一是加工的對象是屬于他人的財產,二是加工行為一定使得財產的價值發生重大變化。本題中,A選項甲所加工的木頭本來就屬于甲所有,因此錯。B項中甲加工了屬于乙的玉石,而且該加工行為使得財產的價值發生了重大變化,因此可以因加工獲得玉佛的所有權,故正確。C項加工的樹根本來就屬于自己所有,因此錯誤。D項盡管加工的對象是屬于他人的財產,但是加工行為過于簡單,不能因加工獲得所有權,故不正確。
6.【答案】A
【解析】本題中李某和張某通過約定在張享有承包經營權的土地上修建了一條道路,沒有辦理登記,此時李某享有的地役權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所謂不得對抗,準確的含義是,當義務人發生變動的時候,如果受讓人不知道該地役權存在的,權利人不能對抗受讓人。本題中明顯是關于地役權關系,不是相鄰關系的約定,因為相鄰關系時法定的,根本不需要約定,因此,A作為唯一錯誤的選項當選。C項描述的情況是權利人變動的情況,此時,地役權的行使不受影響,除非另有約定。D項描述的情形是義務人發生變動的情形,此時善意的受讓人可以拒絕權利人繼續行使地役權。
7.【答案】D
【解析】本題中設定擔保物權的是辦公用房,屬于不動產,因此不能設定質權,也不可能是留置,只能設定抵押權,而不動產設定抵押必須辦理登記,不登記不能設定抵押權,本題中甲公司只是向乙銀行交付了辦公用房,沒有辦理抵押登記,因此抵押權也沒有設立,故而乙銀行并沒有設立擔保物權,沒有優先受償的權利,D正確。
8.【答案】C
【解析】此題意在考察抵押權人的物上代位權。此時,抵押物由于受到毀損滅失,可以得到相應的補償金、保險金、賠償金,這些成為代位物,可以由抵押權人用來優先受償。如果代位物不足以滿足抵押權人的需要,抵押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提供相應的擔保(包括人保和物保),對于獲得的賠償金、保險金和補償金,抵押權人可以提存。但是要注意的是,在物上代位權的情形下,抵押權人沒有請求債務人提前清償的權利。故A、B、D正確,C錯誤。
9.【答案】B
【解析】根據《合同法解釋(二)》第20條規定,債務人的給付不足以清償其對于同一債權人所負的數筆相同種類的全部債務,應當優先清償已到期的債務;都到期的,優先清償缺乏擔;蛘邠殿~最少的債務;擔保數額相同的,優先清償債務負擔較重的債務;負擔相同的,按照債務到期的先后順序清償;到期時間相同的,按比例清償。有約定按照約定清償。本題中,第一筆100萬元借款,有150萬元的機器設備做擔保,擔保最為全面。第二筆沒有擔保,第三筆有擔保,但是擔保數額較少,因此應當先清償沒有擔保的,再清償擔保數額較少的,最后清償擔保較多的。所以選B。
10.【答案】A
【解析】當建筑物已經存在的情況下,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地上的建筑物需要一起抵押,房隨地押,地隨房押,故A正確,如果拿建設用地使用權設定抵押時,地上尚沒有建筑物,后來又有新增建筑物的情況下,在實現抵押權時,應將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權一起處分,然后就建設用地使用權的部分優先受償。集體土地使用權通常不得設定抵押,只有四荒用地的承包經營權和鄉鎮企業用地隨廠房一起可以抵押,因此B、C、D錯誤。
【成考專升本《民法》選擇題練習及答案】相關文章:
成考專升本《民法》模擬試題及答案10-22
成考專升本《民法》模擬試題與答案01-24
2016成考專升本《民法》試題及答案02-23
2016成考專升本《民法》精選試題及答案09-13
成考專升本《民法》專項試題及答案201609-01
成考專升本《民法》特訓試題及答案201607-23
2016成考專升本《民法》模擬試題及答案02-24
2016成考專升本《民法》章節習題及答案02-24
成考專升本《民法學》試題及答案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