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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春季“專接本”報名及相關政策解答
“專接本”報名及相關政策解答
1、什么是高等教育自學考試?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我國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初創立的一種對自學者進行學歷考試為主的高等教育國家考試制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我國教育事業的一項創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規定的高等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忌谶x擇報考相關的專業以后,按專業考試計劃參加該專業規定的所有課程的考試,在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含實踐性環節考核和畢業論文等)合格,思想品德經鑒定符合要求后,即可拿到自學考試?苹虮究飘厴I證書,符合條件者還可以申請學士學位。江蘇省自學考試開考25年來,累計已有 1600萬人次參加自學考試,近50萬人取得畢業證書,近年來我省每年有近90萬人次報考自學考試,占全國總報考人次的10%,穩居全國首位,為我省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培養、選拔了大批專門人才。
2、什么是自學考試“專接本”?
自學考試“專接本”是省考委和省教育廳在全省普通高校中開展的,全日制在籍?茖W生在基本完?茦O階段教育的基礎上,接讀自學考試本科教育的工作,簡稱“專接本”。 列入國家計劃經省招生部門正式錄取的各類?茖W校在籍學生,在學有余力的前提下,由?茖W校在主考學校的指導下組織輔導,參加自學考試,可在專科畢業后一年完成本科教育的學習,并獲得本科畢業證書,符合規定者還可以申請學士學位。
3、“專接本”有哪些主考學校?
目前我省共有“專接本”主考學校26所,都為本專業領域具有一定辦學優勢的普通本科高校,如南京大學、南京師范大學、南京財經大學、江蘇大學、蘇州大學、揚州大學、南京藝術學院等知名院校。
4、“專接本”專業考試計劃由哪幾種類型的課程組成?
“專接本”專業考試計劃由溝通課程、銜接課程、主干課程、實踐與應用課程等四部分組成。主考學校按照自學考試面向社會開考相應專業考試計劃的課程設置,界定溝通課程、銜接課程和主干課程,并根據“專接本”專業培養目標的要求增加設置實踐與應用課程。
5、“專接本”的報考對象和報考條件是什么?
“專接本”的報考對象是列入國家計劃,經省招生部門正式錄取的各類專科學校的三年級在籍學生;經市招生部門正式錄取的五年一貫制高職的五年級在籍學生。學生報考的基本條件為:
(1)思想品德優良,遵紀守法,身體健康;
(2)學習認真,刻苦,成績優良,學有余力;
(3)報考的“專接本”專業與?扑鶎W專業相同或者相近。
6、“專接本”如何報名?
符合報考條件的學生,可根據自愿的原則,向所在學校的自學考試管理部門申請報,經學校審核同意,方可參加學習與考試,并由學校向所在地省轄市考辦辦理集體報名。
7、對于“專接本”的學生有哪些優惠政策?
學生在?齐A段已學過與本科計劃名稱相同的思想政治理論課且成績合格的,承認其課程及學分。學生在專科階段已學過的公共基礎課,在專科學?己撕细竦幕A上,按一定比例率計取成績,計取比例由主考學校根據各專業的實際情況審定,最高不超過40%。在?茖W?己撕细竦幕A上,銜接課程按一定比例
計取成績。計取比例由主考學校根據各專業的實際情況審定,最高不超過30%。
8、“專接本”的學制和修業年限是怎樣的?
三年制專科學校學生從第三學年開始參加“專接本”的學習,五年制高職院校學生從第五學年開始參加。
“專接本”專業的學制不少于二年,修業年限在學制年限基礎上延長一年。
9、什么是“三方協議書”?
學生在參加“專接本”學習前,應簽訂學校、學生、家長三方協議書,明確各自的權利與義務。三方在遵守協議書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學生、教師、管理人員、家長之間的交流與溝通,及時發現問題及解決問題,不斷改進教學、完善管理,防止異常情況乃至重大事故發生。
10、如何取得“專接本”學籍和考籍?
學生一經注冊即取得自學考試“專接本”的學籍;學生通過考核,取得一門課程合格成績的,即取得自學考試成績。
11、“專接本”的教學和日常管理由誰負責開展?
“專接本”助學輔導工作由?茖W校在主考學校的指導下負責實施。“專接本”專業的主管領導負責“專接本”專業的全面工作,包括宣傳發動工作和教學組織與管理工作,教務員負責教務管理的各項工作,班主任負責落實考勤制度,加強對學生思想、學習、生活的管理。
12、“專接本”考試如何組織和實施?
“專接本”專業的考試工作均在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管理和指導下組織實施。具體統考工作由專科學校所在地省轄市考辦負責組織實施,確保其嚴肅性和權威性,考試時間為每年的4月和10月。
13、通過“專接本”考核的學生如何辦理畢業?
學生學完“專接本”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包括課程的實踐性環節),通過考試取得合格成績,思想品德經鑒定符合要求,并持有?飘厴I證書,由省考委和主考學校共同頒發本科畢業證書,符合條件的由主考學校授予學士學位。未能畢業的 “專接本”學生,可繼續參加自學考試面向社會開考相同專業的考試。
14、“專接本”的收費標準怎樣確定?
?茖W校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規范培訓收費管理的通知》(蘇價費[2003]408號、蘇財綜[2003]157號文件)精神確定收費標準,并報相關物價部門備案后實施。
15、“專接本”的學生如何解決住宿等問題?
學生在兩年的學制期限內,共享專科學校一切資源,包括教室、實驗室、圖書館、文體場所、餐廳、宿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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