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tt id="5hhch"><source id="5hhch"></source></tt>
    1. <xmp id="5hhch"></xmp>

  2. <xmp id="5hhch"><rt id="5hhch"></rt></xmp>

    <rp id="5hhch"></rp>
        <dfn id="5hhch"></dfn>

      1. 旅游合同法規案例分析

        時間:2023-04-03 18:29:50 合同法規 我要投稿
        • 相關推薦

        旅游合同法規案例分析

           隨著我國旅游業的迅猛發展,旅游服務質量問題也較為突出,旅游投訴不斷增多,但處理的結果卻不盡理想。下面是YJBYS小編收集整理的,歡迎參考閱讀!

        旅游合同法規案例分析

          案例一

          基本案情:

          家住哈爾濱的楊某一家三口準備在“五一”期間去新馬泰旅游,經過與數家旅行社的交談,最后和宏達海外旅行社初步確定了行程,雙方達成一致意見,楊某參加由宏達海外旅行社組織的新馬泰十五日游,發團時間定在4月30日,楊某一家總共需交團費一萬元。4月10日旅行社先讓楊某交了500元的定金,并給開了一張收據,收據上的公章是哈爾濱宏達海外旅游社南崗區營業部財務章,楊某以為這件事就算定下來了,就沒有想到和對方簽旅游合同,在4月15日楊某全額繳清了剩余的9500元團費,后來旅行社給楊某全家辦理了出國旅行的相關手續,但在旅游期間負責地陪服務的馬來西亞旅行社擅自降低了服務水準,而且導游服務態度惡劣,所住的酒店也由四星級變成了二星級,導游經常帶游客去購物,而且經常游說游客參加自費項目的娛樂。在泰國旅游過程中,楊某的小孩在就餐過程中由于吃了不干凈的食物而導致上吐下瀉,花掉了醫療費1200元。而且耽誤了三個景點的觀賞,使得全家人的游興大減,由于服務質量差,全團人都抱怨滿腹,最后返回到哈爾濱后,楊某和其他游客找到宏達海外旅行社討個說法,卻受到接待人員的冷遇,對出現的問題一拖再拖,沒辦法最后游客們向哈爾濱市旅游質量監督所提出投訴,質量監督所的工作人員經過調查核實,發現具體組團的經辦單位哈爾濱宏達海外旅游社南崗區營業部,沒有任何許可文件,屬于非法設立,是哈爾濱宏達海外旅行社和個人簽訂承包合同后,由承包人獨立經營,只是到年終給哈爾濱宏達海外旅游社一定的承包費,而且哈爾濱宏達海外旅游社沒有出國組團資格,屬于超范圍經營。對游客的投訴中服務質量差的問題,由于游客都沒有和旅行社簽訂旅游合同,所以很多旅游中的細節問題無法一一核實,只能根據反應的情況與旅行社溝通判定旅行社方給與一定的賠償,返還部分旅游費用。

          問題焦點:

          1、在本案中旅游者因為旅行社的違約行為要求雙倍返還定金是否合理?

          2、由于沒有正式簽訂旅游合同,所以旅行社與游客間的旅游法律關系是否成立?

          3、哈爾濱宏達海外旅游社南崗區營業部作為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是否正當,他所簽訂的合同如發生違約,哈爾濱宏達海外旅游社能否以該營業部是個人承包行為而不承擔違約責任?

          4、旅游合同當中合同內容的簽訂對于旅游者來說要注意哪些問題?

          法理評價:

          1、定金是指合同當事人為了確保合同的履行,依據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雙方的約定,由當事人一方在合同訂立時,或訂立后、履行前,預先給付對方當事人的金錢或其他替代物。定金具有擔保和預付款兩種性質。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如果本案中旅行社在組團出發之前告訴楊某一家此次旅游由于機票原因沒能夠成行,那么旅行社有義務退還給楊某1000元錢,如果在旅游開始前,楊某由于個人原因不能參加旅游活動,他也沒有權利要回所付的500元定金。但是由于本次旅游活動已經履行,雖然在履行過程中存在著一定的瑕疵,但有別于沒有履行旅游合同的狀態,所以楊某無權要回定金,此時定金已經轉化為旅游合同的預付款。但在旅游過程中由于服務不規范,旅行社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退還給楊某一定的團費作為賠償。

          2、雖然在本案中雙方沒有簽訂正式的旅游合同,但是旅游合同本身也是成立的。旅游合同的特點是諾成性和不要式性。旅游合同的諾成性是指當事人各方的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旅游合同。旅游合同的不要式性是指法律不要求旅游合同的成立必須采取特定的形式,而由當事人自行約定合同成立的形式,口頭和書面均可。在本案中楊某與旅行社已經就旅游活動中的具體細節達成意思表示一致,這時旅游合同就已經成立了,而且雙方事實上已經進行了合同的履行,形成了事實上的旅游合同關系。所以旅行社應該結合本案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同時在本案中,宏達旅行社沒有出國旅游經營資格,但從保護旅游者的角度,應認定旅游關系成立,以正確區分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但要注意的是:常見的旅游組團合同雖然口頭約定,旅游合同也可成立,但一旦發生旅游糾紛,對于合同是否成立及雙方權利義務及責任承擔等內容有爭議時,雙方當事人都需要有證據證明。由于口頭約定的不確定性,對于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確定責任劃分很不利。雖然法律沒有強行規定必須采用特殊形式,但實踐中旅游組團合同常以書面形式簽訂,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旅游實踐中有些合同法律明文規定必須采取一定的形式,如旅游運輸合同、旅游保險合同、旅游貸款合同。 在這里要正確區分預付款和定金的區別,在本案中楊某交付的是定金,如果旅游活動沒有成行涉及到雙倍返還、或定金

          無權取回的問題,但預付款的性質與定金不同,預付款只是預先交付的團費中的一部分,如果旅游活動最后沒有實際履行,應該返還給旅游者。

          在旅游合同中通常會涉及到違約金與定金并存的問題,即在旅游者繳納的款項中規定有定金,同時合同中有關于違約金的約定,當旅游合同發生履行瑕疵時,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條的規定:“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但要注意違約金的支付和定金的雙倍返還不能同時適用。

          3、宏達海外旅行社的下屬營業部與楊某等簽訂合同,本身這個營業部就是違法設立,而且宏達海外旅行社不能以企業內部的經營形式來對外要求免除承擔責任,按照民法原理,企業的分支機構如果沒有法人資格,不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那么它的成立部門、開設部門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在本案中,楊某交付定金時,該營業部出具的是哈爾濱宏達海外旅游社南崗區營業部財務章,這種做法都是不正規的,應該由該營業部蓋以“營業部”為字樣或者以“哈爾濱宏達海外旅游社”為字樣的公章或合同專用章。而且在簽訂正式的旅游合同過程中要注意不能僅以合同經手人簽字為準,即便簽字的是法定代表人,為了合同的安全起見,也應要求其加蓋公章,而且所蓋公章不能有某某公司辦公室或財務科等字樣,而是該當事人的合同專用章或與營業執照上名稱完全一致的公章,才具有法律效力。

          案例二 滿目桃樹空無桃花

          基本案情:

          年過花甲的林先生隨旅行社到桂林恭城觀賞桃花節,風塵仆仆地趕到景區卻沒看到桃花。昨天,他致電晨報熱線,反映天馬行空旅行社組織的“桂林、陽朔、恭城桃花節雙飛四日浪漫游”徒有虛名。

          今年正逢林幼青夫婦結婚35年紀念日,其兒子特意去天馬行空旅行社為父母出行咨詢旅游路線。因以前曾到桂林旅游過一次,夫婦倆希望換個景點。接待的小姐說,這次的桂林游因為有恭城桃花節,因而是一次很精彩的特色游。兒子覺得父母到桂林既可欣賞滿山的桃花,還可以參加當地的節日,就替他們報名參加了上月28日到本月3日的桂林旅游團。

          本月1日下午,按照游程安排,林幼青夫婦出發去恭城觀賞桃花。導游將宣傳手冊發到手中時,林幼青驚訝地發現,宣傳冊上印的開幕式日期“2月26日”已被黑色水筆改成了“3月5日”。林幼青回憶,帶隊的導游當時告訴游客,桃花節開幕式的日期已推后了。盡管覺得自己受騙了,但林幼青當時覺得既然已經來了,不妨實地去看一下。

          剛下車,林幼青就覺得自己置身于一個荒樹林里,滿是一棵棵含苞待放的桃樹,卻看不到一朵桃花。偌大的園子里沒有任何游客,宣傳冊上講的文藝節目在園里一個都看不到,演出的舞臺也只搭了一半,工作人員正忙著給臨時的舞臺鋪設木板。 談起桂林之游,林幼青很生氣:“我去桂林就是為了看十里桃花長廊的,要知道沒有桃花的話,我根本不會選擇去桂林。桂林的一些景點,我上次已經全玩過了,何必去第二次呢?”

          回到上海的第3天,林幼青便到天馬行空旅行社要求給個說法。旅行社答應給100元作為補償,但這樣的處理意見讓林幼青難以接受。

          林幼青提供的旅游合同中,此次旅游的名稱為“桂林、陽朔、恭城桃花節雙飛四日浪漫游”,但游覽景點一覽中并沒將“桃花節”單獨作為一個項目列出來。旅行社的一份參考行程表上,盡管有對恭城桃花節景觀的詳細描述,但也沒將“桃花節”作為一個單列的旅游項目。

          據上海天馬行空旅行社營業總部接待部負責人丁家生介紹,今年桂林的天氣較冷,桃花開得晚。旅行社推出的旅游項目是根據當地旅游部門提供的宣傳資料設計的,根據今年桂林恭城桃花節上月26日開幕的信息,他們設計了這條線路。 桂林方面負責接待的旅行社在該團出發前,并沒有提及桃花節延后開幕,因此這個團準時出發了。

          丁家生表示,桃花盛開的日子不是人為可以控制的,旅行團沒辦法確定桃花盛開的具體時日,只能根據以往的經驗來推測。對游客而言,到了恭城卻沒有看到桃花盛開的場面的確比較遺憾,因此該團回上海后,天馬行空旅行社與桂林當地的旅行社進行了協商,旅行社同意給每人100元作為補償。目前,天馬行空旅行社已停止了這條線路的組團。

          昨天,記者從桂林旅游咨詢中心證實,因今年氣溫偏低,恭城的桃花沒在本月初盛開,桃花園盡管已在上月26日開園,但豐富多彩的文藝表演要延遲到明天才開始演出,目前恭城的桃花也還沒有全部開放。

          據旅游質量監督所徐女士介紹,由于林幼青沒將“桃花節”這一旅游項目明確寫入合同,因此獲賠很難。如游客完全為了參加旅游地某一節日而參團,一定要將該節日的相關內容寫進合同。

          不過,一般旅行社不愿簽署這樣的合同,桃花節之類的活動往往不是旅行社能控制的,如將這些內容明確寫入合同,旅行社將承擔很大風險。因為如果當地的節日被取消,旅行社就不得不退機票或車票,這些對旅行社是一筆不小的費用,因此即使游客提出要將節日內容寫入合同,旅行社也往往會拒簽這樣的合同。

          問題焦點:

          1、本案中林幼青與天馬行空旅行社簽訂的合同中存在什么法律漏洞?旅行社是否構成合同欺詐?如果構成合同欺詐,應如何解決?

          2、本案上海旅游質量監督所徐女士認為由于沒有把“桃花節”列入旅游合同中,所以獲賠很難。其法理依據在哪里?

          3、游客應該在簽訂合同過程中如何才能最大限度維護自己的利益?

          案例三:中天旅行社驚天大詐騙

          基本案情:

          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外出旅游成為一種新的時尚。于是旅游市場直線升溫。面對如此具有誘惑力的市場,一些人利欲熏心,將犯罪之手伸向了那些善良的人們。2001年1月27日,北京市崇文區公安分局接到張女士的報案。張女士于1月11日在北京青年報旅游版上看到一條廣告,知道崇文門飯店203室的中天旅行社可以辦理春節旅游活動,于是就打電話預約,過了一會兒,一個名叫“杜偉” 的男士來到張女士家中,張女士在看了“杜偉”出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后還不放心,就又往中天旅行總社打了一個電話詢問情況,得到了“崇文門飯店203室是中天旅行總社的一個分點”的答復。這樣,張女士就放心的與“杜偉”簽訂了合同,然后交給了他10760元的轉帳支票。杜偉與張女士約定于1月23日在崇文門飯店203室取票。1月20日,張女士又給崇文門飯店203室打了個電話,但是這電話就沒人接聽了。張女士趕忙趕到崇文門飯店203室,這里竟然聚集了很多來取票的人, “杜偉”卻已不見蹤影,而所謂的“中天旅行社分點”也是人去樓空。

          張女士再次打電話向中天旅行總社詢問時,對方卻不再承認崇文門飯店203室是他們的分點了。接著,崇文區公安分局又陸續接到許多情況相同的報案。崇文警方迅速對此事展開了調查工作。他們先和北京中天旅行社經理李女士取得了聯系,據李女士講2000年6月該旅行社曾經雇用過一個姓馬的男子負責旅游業務,并且給了他一枚“中天旅行社接待部”的印章以及一些發票,但是馬某干了一段時間后卻不辭而別,印章發票也未收回來,直到2000年12月底才得知馬某在崇文門飯店203室搞旅游。李女士來到該處將印章發票收回,并且通知各家報社不要再刊登這條廣告?墒请娫捊哟藛T并不知情,所以才會以為崇文門飯店203室是總社新開的分點,而總社得知后馬上告知工作人員禁止承認崇文門飯店203室與北京市中天旅行社有任何關系。

          根據受害人通過照片指認,崇文警方查出“杜偉”只是一個假名,其用于在崇文門飯店203室租房的身份證也是偽造的,他的真名叫兆龍林,系刑滿釋放人員。他與馬某、谷某均是此案的重要犯罪嫌疑人。于是各地警方對三人開始進行全國通緝。被騙的旅游者多達300余人,被騙款額100余萬元。抓不到犯罪嫌疑人,上當受騙的旅游者們只好去找中天旅行社,但中天旅行社的經理應紅稱她自己也是受害者,擺出了一副不認帳的架勢。無奈之下,數百名旅游者只能去找北京市旅游局要說法。 北京市旅游局認定,這是一起旅行社違反旅游合同的案件,責令中天社賠付旅游者全部損失,停業整頓,并要求公安機關立案。3月22日,北京市旅游局為此案召集聽證會,但應紅拒不出席。于是,旅游局決定先將中天社的10萬元質量保證金交給受騙的旅游者們。

          10萬元還不夠被騙款額的一個零頭,其余的錢怎么辦?受騙者們認為,中天社的所為已不再是簡單的合同違約,根據有關法律,可以認定中天社已構成旅游合同欺詐,因此必須雙倍賠償旅游者的損失,并依法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2001年5月7日,湖南省津市市公安局某派出所接到群眾舉報,抓獲一男子。經審查,正是崇文分局通緝的對象兆龍林。經北京市公安局崇文分局刑偵支隊民警鑒別,該男子正是2001年元月在崇文門飯店203室以“中天旅行社”的名義詐騙的犯罪分子之一!崇文警方立即派人趕到湖南省,對犯罪嫌疑人兆龍林進行了訊問,隨即將其押解回京。

          根據兆龍林交代,他與馬某、谷某于2000年12月來到北京,制作了假的北京居民身份證。兆龍林化名“李明”在北京市崇文門飯店203室租用房間,又化名“杜偉”利用馬某手中的中天旅行社的印章、發票、假營業執照等物開始了行騙活動。由于北京市中天旅行總社將他們的印章、發票等物收回,而且事情逐漸呈現敗露的跡象,三人就將詐騙所得款項分贓,各自攜款潛逃。三人共詐騙旅游款、機票款99筆,合計人民幣87萬余元,受害人多達300余人!

          2001年6月30日北京市崇文區公安分局正式逮捕了兆龍林。2001年12月24日北京市崇文區檢察院向北京市崇文區法院提起公訴。

          2002年1月16日,北京市崇文區法院依法對兆龍林涉嫌合同詐騙一案進行了公開審理。法院認為,被告人兆龍林無視

          國法,為滿足非法占有他人財物之目的,結伙利用合同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合同詐騙罪。北京市崇文區人民檢察院指控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北京市崇文區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以合同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兆龍林有期徒刑13年,并處罰金10萬元;贓款人民幣876 ,420元向被告人兆龍林追繳,追繳后發還各被害人。

          問題焦點:

          1、在簽訂旅游合同過程中,有時一些不法分子會打著某些旅行社的招牌進行詐騙活動,作為普通消費者當把團費交到旅行社的手中的時候,應該注意保護自己的權益,在簽訂旅游合同要做到謹慎和仔細,以防止受騙上當,在簽訂合同中要注意一些常識性的防范措施。

          2、中天旅行社最后不承認崇文門飯店203室是中天旅行總社的一個分點,而且北京市中天旅行總社已將他們的印章、發票等物收回,所以說與該犯罪嫌疑人沒有任何關系,他們擅自招攬游客是自己的行為,與旅行社無關,中天旅行社的上述說法能夠擺脫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嗎?是否有事實和法律的依據呢?

          案例四:合同條款欲免責 游客簽訂要小心

          基本案情:

          家住山東的梁先生聽別人說西雙版納的風景很好,準備在春節的時候,和剛結婚的妻子去度一次蜜月,經朋友介紹,與天空旅行社取得了聯系,也聽接待人員介紹了西雙版納的旅游行程,此次旅游活動旅行社安排得非常精彩,來回雙飛,而且入住的都是四星級以上的酒店,梁先生夫妻倆感到比較滿意,價格也符合夫妻倆的承受能力,所以就和旅行社簽了合同,由于梁先生是做生意的,對于簽合同就有一定的敏感度和謹慎性,當他要逐項看一下合同中的條文時,負責接待的小姐告訴他說,他們旅行社的所有合同文本都是按照國家旅游局下發的國內旅游組團合同范本制定的,非常正規,而且需要雙方簽訂合同時填寫的都是一些關于旅游行程、時間、路線的具體問題,對于雙方的違約責任等問題,國家在下發這個合同范本的時候都有明確的說明,而且我們旅行社對于所有游客都使用的同一個格式的旅游合同,梁先生審查了一下合同的格式和樣本確實沒有什么可以補充的,就沒有仔細看具體合同內容,旅游團出發的時間定在了大年初一,梁先生交了全部團費6000元。但是到了臘月二十九的時候,突然梁先生生意上出了點問題,需要緊急去廣州一趟解決,所以在旅游時間的安排上有一定困難,無奈中通知旅行社自己去不了了,而梁夫人對于這趟線路癡迷已久,夫婦二人商量后告知旅行社由梁太太隨團旅游,至于梁先生的3000元旅游費等旅游結束后再退還。梁夫人在旅游過程中,在導游的帶領下買了一萬余元的珠寶首飾,但是當旅游行程結束,夫婦二人才發現麻煩事一件接著一件隨之而來,首先當梁先生到旅行社索要自己的團費時,旅行社卻扣掉了梁先生團費的百分之五十,梁先生只拿回了1500元錢,這件事讓梁先生感到堵得慌,一次旅游還沒有去,就白交給旅行社1500元錢。但是旅行社拿出他們之間簽的合同,上面在第八條第三款中明確規定:(甲方退團即梁先生一方)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為辦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50%。梁先生啞口無言,只好自認倒霉。后來梁夫人對購買的珠寶進行了鑒定,發現全部是假貨,充其量價值也就在800元左右。梁太太找到旅行社,旅行社說這和他們沒有關系,他們對于梁太太的遭遇深表同情,但具體解決還需要自己去交涉,梁太太感到自己與西雙版納之間遠隔萬里,怎樣去交涉呀?頓時對旅行社的態度感到不滿,旅行社這時又拿出合同文本,上面明確規定:“在當甲方發現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時,乙方在下列情況下不承擔責任:A、如購物為甲方要求的,;B、如購物為行程內安排的,乙方均不承擔任何責任;”旅行社的工作人員表示對于發生的事情愛莫能助。后梁先生夫婦投訴到旅游質監所,雙方為此都陳述了理由,乙方并提出了賠償珠寶損失和退還全部團費的要求。

          問題焦點:

          1、旅行社認為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合理合法的,雙方在真實意思表示下達成的旅游合同,而且對于旅游合同的條款都逐項審定,對于梁先生提出的訂約時接待小姐說的情形予以否認,認為雙方的旅游合同是各自真實意愿的表現,至于梁先生不能參加旅游是他自己的問題,責任當然要自己承擔。旅行社這邊已經考慮到實際情況沒有要求梁先生支付旅行社已經為辦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費用,而只是扣除了違約金的款項,對梁先生已經算是寬容和理解了,對于梁太太的購物被騙,應該是梁太太自己的過錯所致,旅行社沒有任何責任。而梁先生夫婦只是感到雖然旅游合同雙方確實簽訂了,但是有點不公平,無端被扣團費,而且旅行社好像對游客旅游結束后就不管了,服務太差了,要求討個說法。

          2、旅游質量監督所在查明事實后認定旅行社扣除的違約金數額過高,返還梁先生違約金700元;由于梁太太的購物行為是在正常旅游行程中發生的,所以對于梁太太購買到假貨的事件,旅行社有義務替代梁太太向西雙版納的購物場所交涉,退還梁太太的購物款或提出索賠。

          案例五:團隊未行先提費,風險負擔要公平

          基本案情:

          投訴一:家住沈陽的張先生向旅游質監所提出投訴,稱他參加了由燦爛旅行社組織的華東五市雙飛五日游,當時講明團費是1200元,但是當距離旅游團出發的前兩天,旅行社通知每位團員由于石油價格上漲,所以團費每人增收200元,否則旅游團無法發團,旅游者不愿意承擔此筆費用,最后原訂的旅游活動被迫取消,雖然團費被退回了,但是張先生感到很氣憤,想讓旅行社給與一定賠償,最后投訴到質監所。

          投訴二:李女士參加了某旅行社組織的港澳雙飛五日游,團費定為每人1280元,李女士感到很便宜,所以繳費參加了該旅游團,當李女士已經為這次旅游作好了準備時,旅行社突然通知她,要她再補交團費300元,當她問理由時,旅行社的人員說,由于民航總局下發文件,通知要整頓票務市場秩序,要求各航空公司嚴禁對飛機票亂打折,所以各航空公司的飛機票價都上浮了20%—30%,導致旅游路線價格全面提升,旅行社沒辦法只好加收費用,請李女士諒解。

          投訴三:2001年9月黃某參加某鐵道旅行社組織的成都—重慶—三峽—武漢十五日游,其中由北京去成都需要坐火車,計劃十月二日出行,當黃某已經按約定時間到達出發地點的時候,隨團的導游卻告知他須另繳納100元,問其原因,被告之火車票價因十一黃金周火車票價全面上浮,所以團費價格上漲,黃某因為這次旅游已經做好了各方面準備,而且眼看火車就要開了,就違心地交了錢跟團出發了,等旅游結束黃某對是否應該交這100元錢產生了懷疑,向旅游質監所投訴。 問題焦點:

          在旅行社的組團費用中,當發生意外事件的時候,旅行社常以不是自身原因為理由,增長旅游團費價格,一旦團費上漲,旅游者經常與旅行社發生糾紛,很多旅游者為此喪失已經準備好的旅游活動,即便違背意愿交費,也使游客心里很不高興,減少了旅游活動的樂趣。如何區分在旅行社增長團費中哪些是合理正當的,哪些是對旅游者過分的要求,如何加以區分對旅游者十分重要。

        【旅游合同法規案例分析】相關文章:

        鄉村旅游規劃模式與案例分析12-14

        合同案例分析:不可抗力對旅游合同的影響03-15

        租房合同案例分析07-15

        簽租房合同的案例分析07-14

        合同法案例分析10-06

        “案例分析”應重在分析-關于搞好“案例分析”的若干想法12-03

        面試案例分析02-24

        測繪案例分析07-10

        面試案例分析02-18

        沃爾瑪經典案例分析12-19

        国产高潮无套免费视频_久久九九兔免费精品6_99精品热6080YY久久_国产91久久久久久无码

        1. <tt id="5hhch"><source id="5hhch"></source></tt>
          1. <xmp id="5hhch"></xmp>

        2. <xmp id="5hhch"><rt id="5hhch"></rt></xmp>

          <rp id="5hhch"></rp>
              <dfn id="5hhch"></df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