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辦戶口遷移證
1.交戶口遷移證丟失的情況說明和書面補辦申請;
2.學校出具何人何時何因遷往何地的證明;
3.已經報案的要出具丟失遷移證的報案證明;
4.往屆畢業生必須出具遷往地派出所未上戶的證明和戶口遷移證存根的復印件;
5.戶口遷移證存根在遷出地的公安機關查找; 6.學校保衛處不辦理補辦戶口遷移證的手續,必須自己憑以上證明補辦。
另外,如果學生沒有及時辦理戶口遷移,導致戶口遷移證過期,也需要重新辦理:
1.建議持作廢的戶口遷移證,回學校戶口管理部門或學校住所地派出所;
2.請求依據作廢的戶口遷移證,按照你指定的遷移方向(當然需要事先征得遷入地派出所的同意),為你開具新的戶口遷移證;
3.《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三條“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的規定,及時辦理落戶手續。
戶口遷移證遺失或過期,都將導致無法落戶。那么我們就需要重新或者補辦戶口遷移證。
補辦材料
1.交戶口遷移證丟失的情況說明和書面補辦申請;
2.已經報案的要出具丟失遷移證的報案證明;
3.往屆畢業生必須出具遷往地派出所未上戶的證明和戶口遷移證存根的復印件;
4.戶口遷移證存根在遷出地的公安機關查找;
補辦流程
1.到原籍公安機關辦理“遷出證明”
2.持“遷出證明”到戶口遷入地公安機關開“未落戶證明”
3.持“未落戶證明”到原籍公安機關補辦“戶口遷移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