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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走不出求職違約金怪圈已多年
應屆畢業生的簽約高峰即將到來,“賣身契”、“違約金”的問題又該讓一部分想留在北京工作的外地大學生心神不寧了。十幾年來,在北京高校畢業的外地大學生中間一直上演著版本相似的這樣一些故事:畢業就業時,為了留在北京,第一份工作選擇去一家規模不大、薪水不高、位置偏遠甚至專業不對口,但是能解決北京戶口的用人單位,在一份規定了一定年限的服務期和違約金數額的協議書上簽字。然后,在這家單位工作一年半載以上的時間之后,開始謀求新的事業發展,在找到了理想的工作之后,向單位交一筆錢然后離職或者什么都不管,一走了之……
很多外地大學畢業生將畢業時與單位簽訂的那份協議稱為“賣身契”,而行情不斷看漲的“違約金”也讓他們心里很沒底。
賣身契 違約金 依然困擾畢業生
應屆畢業生的簽約高峰即將到來,“賣身契”、“違約金”的問題又該讓一部分想留在北京工作的外地大學生心神不寧了。十幾年來,在北京高校畢業的外地大學生中間一直上演著版本相似的一些故事:畢業就業時,為了留在北京,第一份工作選擇去一家規模不大、薪水不高、位置偏遠甚至專業不對口,但是能解決北京戶口的用人單位,在一份規定了一定年限的服務期和違約金數額的協議書上簽字。然后,在這家單位工作一年半載以上的時間之后,開始謀求新的事業發展,在找到了理想的工作之后,向單位交一筆錢然后離職或者什么都不管,一走了之……
很多大學畢業生將畢業時與單位簽訂的那份協議稱為“賣身契”,而行情不斷看漲的“違約金”也讓他們心里很沒底。
今年,關于“賣身契”和“違約金”的故事又有新發展:一方面是近幾年有一些用人單位干脆不再招聘畢業生,而是將手中的戶口指標當作商品一樣標價出賣或者當作人情送出去,所以很多畢業生就將“找工作”與“找戶口” 兩件事情分開,同步進行。另一方面,上海等地的教育主管部門出臺規定,將大學生就業違約金金額實施封頂,要求不高于“畢業生第一年的月收入”。
怪圈 為何多年難走出
大學畢業生與用人單位之間圍繞著“賣身契”、“違約金”而展開的紛爭年年上演,根源就在緊俏的北京市戶口上面。中國人事科學研究院王通訊院長指出,能夠帶來北京市戶口的崗位資源稀缺是“怪圈”形成的根本原因。
為了增強一部分企業的人才吸引力,為北京引入發展急需的人才,北京市政府將“戶口進京指標”分配給一部分企業或行政事業單位,作為對他們的一項扶植和優惠政策,每年的“進京指標”有一萬多個。而在享受進京指標的用人單位中,有相當一部分是市場化程度不高、薪酬待遇水平較低而又需要補充人才的企事業單位。在本身的體制與管理機制缺乏吸引力的情況下,單靠戶口招攬到的人才必然是留不住的,結果,只能淪為一部分畢業生解決戶口的跳板。
對于大部分希望留在北京工作的大學畢業生而言,他們最為看重的是這個城市能為他們提供廣闊的事業發展空間,他們期待在熱門的行業、一流的企業和最適合自己的崗位上實現自我的價值,而看起來“老得掉牙”但是能給生活帶來便利和安全感的北京戶口也是他們難以舍棄的。所以在某個階段,他們可以為了戶口放棄其余的一切,在另一個階段又能為了理想而不惜毀約。
當然,也已經有少數畢業生在主動避免陷入“簽賣身契——服務期內離職——交違約金”的怪圈。一位畢業生就從師哥師姐那兒學到了經驗:“我現在的主要任務就是找戶口,托各路神仙打聽有什么單位可以解決戶口,然后花幾萬塊錢,將自己的人事關系辦進去。很多效益不好的國有企業每年都有這種戶口指標標價出售。”
困惑 兩敗俱傷為哪般
除了完全的戶口買賣關系外,在一些用人單位和畢業生之間確實用“賣身契”維系起一種雇傭關系,而一旦某一天個人提出辭職,結局往往有兩種:個人老老實實交給單位違約金,然后走人;不交違約金,單位便將檔案、戶口、社會保險壓著不放,看到底誰耗得起……
所以最讓畢業生心里沒底的,一是“違約金”的數額自己到底能否承受得起,或者到時候能不能心甘情愿地交?再就是如果不交這“違約金”,單位能給自己造成的損失到底有多大?檔案、戶口真的會被“打回原籍”嗎?
而那些遭遇人才流失的單位心里也沒法平衡:首先是有被利用的感覺,很想“為難”一下毀約的大學生,另一方面,招聘本身是有成本的,申辦戶口的程序也很復雜,需要大學生做出一定的經濟補償。
兩敗俱傷的局面是誰也不希望看到的,作為求職的大學生來說,對待人生的第一份工作應當更加謹慎,不妨少一些功利之心,多一點誠信、踏實的態度。
而當辭職者一走了之以逃避支付違約金的現象發生后,用人單位完全可以通過法律渠道主張權利并獲得支持。但是一些用人單位認為拒絕退工、扣留檔案是唯一對抗個人違約的辦法,實際上既妨礙了員工正當的就業權利,也會使自己的合法權利遭受損失。
過來人自述:一萬元換回自由
1998年的春天,即將從北京一所大學畢業的我面臨著兩難選擇:我接到了家鄉省城一家大單位的錄取通知,同時,我也爭取到了去北京一個郊區單位的工作機會。前者意味著優厚的待遇和良好的發展機會,而后者能讓我留在北京,得到許多同學都夢寐以求的北京戶口。
當然,我選擇了留在北京,這也是當時大多數人會毫不猶豫做出的決定。那年8月,在新單位報到的時候,我被要求簽訂一份《協議書》,同時交納了4000元的 “服務期保證金”。單位給我規定的“服務期”是五年,“五年內不得報考研究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調動”,如違約離崗,不僅不退還保證金,另外還需繳納 6000元違約金。我沒有任何疑問,就在協議書上簽了字,因為我早已了解,這就是游戲規則。
在郊區上班的兩年過得很快,工作很輕松,沒有壓力,收入不高,花消也不大,因為工作需要,我經常去到農民的田間地頭。我的工作成績得到了領導的肯定,他們甚至表達了要提拔我的意思。
但就在此時,我開始有一種焦慮感。2000年前后,正是網絡最熱的時候,城市里到處傳來一夜暴富的神話和跳槽掘金的故事,我的那些在城里上班的大學同學都在熱烈談論發EMAIL,上BBS——而我連上網都不會,甚至我們辦公室里連臺電腦也沒有。
不久,我在城里找了份新工作,就找到單位領導,提出辭職。領導挽留我,我說,不行,我覺得自己快被時代拋棄了,我等不及了。最后,單位同意我調走,但我需要承擔違約的責任。其實,當時我聽說了很多大學生不辭而別,單位也無可奈何的例子,但我覺得自己與這家單位在兩年中相處得還不錯,即使離開,我也愿意留下一個完滿的結局,不想拖泥帶水,撕破臉皮。所以,我借錢交了全部違約金,單位便把我的檔案給了我。
此后,我在北京的工作生活一直順利。擁有戶口為我掃除了許多障礙,讓我免受許多歧視,卻也沒有讓我變得更像一個北京人。
這是我的故事,看起來,它就是一個為了北京戶口付出一萬塊和兩年青春的簡單故事。如果時光能夠回到1998年,我相信自己還會做出同樣的選擇,因為六七年來,我看到影響抉擇的周遭環境似乎并沒有發生太大變化。
專家剖析“賣身契”“違約金”現象的深層原因:帶戶口的崗位是稀缺資源
為什么求職的大學生明知自己會毀約并且要接受“違約金”制裁,而仍然欣然簽約?為什么用人單位明知“賣身契”留不住人才卻依然用此下策?中國人事科學研究院院長、中國人才研究會副會長王通訊教授認為,在就業市場中,那些能夠解決北京戶口的工作崗位本身所具有的稀缺性,是導致這一現象存在的深層原因。
在我國現有的戶籍制度下,同時考慮到北京的城市容納能力,每年能夠通過就業途徑取得北京戶口的人數是極其有限的,帶戶口的崗位就成為一種稀缺性資源。而擁有北京戶口,意味著安定感、生活便利等等,為了得到北京這個大的發展平臺,許多畢業生就寧愿暫時受委屈。
由于是稀缺資源,而且這種稀缺性長期存在,戶口本身就成為附加在工作崗位上的一種利益和補償,正因為這樣,政府才把進京指標作為扶植企業的一種方式。用人單位必要維護自己的利益,在招聘過程中處于相對強勢的他們也有條件采取這種“強加于人”的方式。
據了解,我國《勞動法》中沒有有關違約金的條款,但是也沒有禁止設立違約金,所以支付違約金可以作為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的一種形式。
冷處理:除了違約金 還有其他方法
求職者對戶口和跳槽自由的追求,用人單位對人才的追求,都是無可厚非的,我們沒有立場去指責他們中的任何一方。然而,雙方對于各自利益的正常維護,卻導致了“賣身契”、“違約金”這一深究起來其實比較荒唐的現象多年存在。
也許是該痛下決心解決問題的時候了。一直與北京形成人才競爭勢頭的上海在2005年就對大學生跳槽違約金做出了“封頂”的規定,這不一定就能解決所有的問題,但至少說明人家開始重視這件事情了,不再聽之任之。
不僅相關主管部門該有所作為,對有關政策加以調整,更重要的是,用人單位需要盡快轉變用戶口這個稀缺資源吸引人才、靠違約金這條“麻繩”來限制人才流失的錯誤傾向。當自己的意中人一眨眼就飛到了別人籬下,用人單位的管理者該捫心自問?是否該在用人觀念和機制上自我改進,是否應該給員工一個留下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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