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教外函〔2014〕53號
有關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省直有關部門、單位,各大企業,有關高等學校:
2014年度“山東省政府公派出國留學項目”資助出國留學人員的選拔錄取工作已經結束。中國石油大學(華東)劉艷芹等169人被錄取為2014年度“山東省政府公派出國留學項目”資助出國留學人員,F將錄取名單予以公布,并就派出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單位負責通知本單位申報出國留學人員的錄取結果,指導和幫助他們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出國學習的相關手續,妥善、合理地安排好被錄取人員的工作與出國學習。
二、被錄取留學人員的派出時間為2015年1月至2016年10月。留學人員自行聯系國外留學學校、機構。在規定時間內不能成行的,其留學資格自動取消,不再延期。為簡化出國留學人員辦理出國審核手續,教育系統出國留學人員,由所在學校根據規定進行審核;非教育系統出國留學人員,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人力資源市場與人員調配處負責審核。審核結果由審核單位以書面形式報省教育廳國際交流與合作處。
三、被錄取人員原則上不得改變留學國別或延長在外學習時間。因學業或單位工作需要確需調整的,留學人員本人應提前3個月向所在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由所在單位報主管部門核準。教育系統的報省教育廳核準,非教育系統的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核準。
四、錄取名單中“外語”項注明“培訓”的錄取人員,必須參加外語培訓,通過考試后方可派出。外語培訓事宜另行通知。
五、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將于2015年初安排被錄取人員出國前集中培訓,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六、被錄取為本項目資助出國留學人員,如派出前5年內曾獲國家留學基金委出國留學項目、山東省高等學校優秀中青年骨干教師國際合作培養計劃項目等資助的,本資助自動取消。
七、由于“山東省政府公派出國留學項目”資助標準低于國家資助標準,有條件的單位可以適當方式給予留學人員一定補助。
附件:2014年度山東省政府公派出國留學項目錄取人員名單
山東省教育廳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4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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