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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再好也需要企業自強
應該看到,文化財富和文化資本不是一回事,前者是死的資產,后者則是活的,可以持續產生經濟和文化效用。因此,北京在全國獨一無二的文化資源稟賦,更多指的是財富,這讓北京成為文化之都有了前提的可能性,但若要進一步成為必然性,則需要宏觀的政府和微觀的企業良性互動。
在政府層面,北京市政府對于促進文化產業的發展,可謂全力以赴,在多個方面進行政策扶持:比如打造綜合收入超千億元的文化創意產業功能區;依托現有資源培育打造銷售額超百億元的文化品牌企業;加緊謀劃通州文化旅游區、北京國家廣告園、國家新聞出版創意產業園、首都核心演藝區等一批重大功能性項目,重點建設北京音樂創意產業園等一批重大產業項目;建立北京文化發展專項資金,每年統籌資金100億元。我們可以說,在發展文化產業的事情上,政府盡到心了,也盡到力了。
就好像教練員制定出再好的訓練計劃,也不能代替運動員去上場比賽。在一個相當友好的政策環境中,具體的一個個文化企業也不能只顧著享受保育箱的舒心,將自己變得循規蹈矩,反而失去了創新力。有一個例子可以作為參考:日本的經濟產業省,負責幫助提高企業的競爭力,但是多年的經驗反而說明,在經濟產業省保育箱之外的產業和企業,比如相機、精密儀器,也同樣贏得了強大的競爭力,甚至更強。
文化畢竟不是鋼筋水泥的工廠,這邊要素投了進去,那邊標準化的產品就新鮮出爐了。文化本身就需要一種創新的文化,文化企業應努力讓自己的創新和當前的有利政策環境發生化學反應。政府的初衷,也是希望企業在宏觀政策的促進下,實現“好風憑借力,送我上青天”。
在政策支持之外,政府也可以在制度創新方面激勵企業的產品創新。1993年經濟學諾獎得主諾斯表達過這樣的見解:什么樣的制度最能夠刺激鼓勵人們的創新呢?就是在其創新對社會的貢獻和取得的回報之間,兩者的差距越小,就越能夠鼓勵人們創新。在這里,我們也期待代表委員能夠在“兩會”期間給出這方面的思索和建議。
需要指出的是,政府在用力的同時,也需要北京市民的給力。文化建設,每個人都無法置身事外,若是只等建設好了搭便車,政府再怎么費勁地建設文化之都,想必也是事倍功半。每個人都不是文化的孤島,只有互相連接起來,才能成為一座文化之都。
“士不可不弘毅,任重而道遠。”與每一個北京市民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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