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住房公積金款額度最高80萬
為貫徹落實昆明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昆政發〔2015〕52號)文件精神,加大支持住房公積金繳存人的住房消費力度,經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三屆全體委員2015年12月 07日審議通過,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等相關政策進行調整, 現公告如下:
一、上調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為單職工40萬元,雙職工80萬元。
二、下調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按揭樓盤保證金比例。自發文之日起與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新簽訂按揭合作協議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按揭合作保證金比例一律調整為5%。為保證貸款發放不受影響,正在合作的按揭項目不作保證金比例的追溯調整。
三、上述兩項政策的執行時間暫定一年,從2015年12月10起執行。
公積金貸款流程
提交資料
借款人到本人繳存公積金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所屬管理部申請公積金貸款時,選擇擔保中心提供擔保的,應提交包括擔保申請所需材料在內的.全部個貸申請所需材料,包括個 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離婚證,購房首付款證明資料,購房合同,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等。
開具擔保申請審核通知單
管理部對借款申請初審通過后,開具《擔保申請審核通知單》,打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將全部個貸資料交與擔保中心。
擔保申請審批
擔保中心對擔保申請進行審核,借款人符合擔保條件的,擔保中心開具《擔保申請審批意見書》;借款人委托中介機構代辦公積金貸款的,擔保申請手續由代辦機構負責代理并代收擔保服務費。(注:代辦中介機構須具備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資質認證,且與擔保中心簽有合作協議。)
繳費
借款人依據審核通過的《擔保申請審批意見書》繳納擔保服務費。擔保中心開具擔保服務費發票,對審批通過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蓋擔保中心公章。
材料轉送
審核后的個人貸款申請資料(包括蓋章后的合同),由擔保中心轉送住房公積金管理部;委托中介機構代辦的,由中介機構負責上述資料的傳遞工作。
簽署合同
住房公積金管理部監督指導借款申請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上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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