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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市2016工傷保險費率調整
導語:無錫市2016工傷保險費率調整方案已經出臺,大家是不是很好奇呢?今天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無錫市2016工傷保險費率調整
:近日,市人社局、財政局、安監局、衛計委聯合印發了新修訂的《無錫市工傷保險費率浮動管理辦法的通知》,進一步完善了工傷保險費率浮動辦法。據悉,從今年10月1日起,無錫將根據新修訂的工傷保險費率浮動管理辦法,實行費率浮動。
據了解,完善后的工傷保險費率浮動新辦法有三大變化:首先,明確了費率浮動幅度,一類行業分為三個檔次,即在基準費率基礎上可向上浮動至120%、150%;二至八類行業分為五檔,即在基準費率基礎上可向上浮動至120%、150%,向下浮動至80%、50%。同時,通知還規定了費率浮動條件,用人單位支繳率為200%到400%的,費率上浮至行業基準費率的120%,支繳率為400%以上的,費率上浮至行業基準費率的150%;用人單位工傷發生率為零且工傷保險基金零支付的,費率下浮至行業基準費率的80%,工傷發生率為零且工傷保險支繳率未達100%,并根據《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被評定為安全生產一級、二級標準化企業的,費率下浮至行業基準費率的50%。
此外,這三種工傷情形不計入支繳率計算范圍,包括職工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職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工傷保險,是指勞動者在工作中或在規定的特殊情況下,遭受意外傷害或患職業病導致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以及死亡時,勞動者或其遺屬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工傷保險的認定勞動者因工負傷或職業病暫時失去勞動能力,工傷不管什么原因,責任在個人或在企業,都享有社會保險待遇,即補償不究過失原則。
工傷保險,又稱職業傷害保險。工傷保險是通過社會統籌的辦法,集中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建立工傷保險基金,對勞動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遭受意外傷害或職業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給予勞動者及其實用性法定的醫療救治以及必要的經濟補償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這種補償既包括醫療、康復所需費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費用。
2016年5月1日起各地要繼續貫徹落實國務院2015年關于降低工傷保險平均費率0.25個百分點和生育保險費率0.5個百分點的決定和有關政策規定,確保政策實施到位。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工作,待國務院制定出臺相關規定后統一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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