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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穩崗補貼政策
珠海穩崗補貼政策具體如何?大家是否了解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珠海關于做好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有關工作的通知
橫琴新區社會事務局、財政局,各區(經濟功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障和公共事業局)、財政局,市人才資源與就業服務中心、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落實惠企減負政策,充分發揮失業保險促進就業、預防失業作用,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現就進一步做好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關于企業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補貼條件問題
(一)企業申請穩崗補貼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正常經營、在本市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于同期本市城鎮登記失業率。
企業范圍、裁員率計算按照《關于做好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工作的通知》(珠人社〔2015〕312號)有關規定執行。
(二)企業上年度失業保險繳費存在以下補繳情形之一的,應認定為未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不符合申請上年度失業保險穩崗補貼的條件:
1.被投訴或舉報,經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或社會保險費征繳機構查處并責令補繳失業保險費或繳費基數差額的;
2.通過勞動仲裁或訴訟確認勞動關系,企業依據調解書或裁決書、法院判決書補繳失業保險費的;
3.企業跨年度補繳失業保險費或繳費基數差額,且辦理補繳時間在次年3月1日之后(含3月1日)的;
4.法律政策規定未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其它情形。
以上第1、2種未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情形由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企業補繳時提供的輔證材料進行查核確認。
二、關于企業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補貼時間問題
企業應在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法定節假日除外)登陸珠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申報系統申請上年度穩崗補貼。因補繳等客觀因素無法通過網上申請穩崗補貼的,可在6月30日前向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經辦機構遞交書面申請,申請材料按《關于做好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工作的通知》(珠人社〔2015〕31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企業因客觀因素或特殊原因逾期申請穩崗補貼的,應在當年12月31日前(法定節假日除外)向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經辦機構提出書面申請,并說明原因。
三、關于失業保險穩崗補貼使用問題
失業保險穩崗補貼資金主要用于企業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相關支出。申請企業應承諾按規定用途使用穩崗補貼資金,接受市人力資源保障、財政部門的監管和社會監督。企業未按照規定的用途使用穩崗補貼資金或以欺詐、偽造材料或者其他違法手段騙取穩崗補貼的,應當依法追回或責令改正,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等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其它
(一)本通知從發文之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通知發文之日前企業已申請但尚未審核發放的穩崗補貼,按本通知規定執行;《關于做好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工作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珠人社函〔2016〕95號)同時廢止。
(二)本通知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延伸閱讀:珠海2016年度失業保險穩崗補貼即將發放
記者昨日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我市2016年度失業保險穩定崗位補貼將從4月1日開始申請,符合條件的企業可在6月30日前登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服務平臺提出申請,穩崗補貼將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發放。
企業申請需具備兩大條件,三種情形視為未足夠繳費
據了解,企業申請穩崗補貼需滿足兩個條件:正常經營、在本市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年領取失業保險金總人數與年平均參保人數之比)低于同期本市城鎮登記失業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關負責人表示,2016年本市城鎮登記失業率為2.28%,申請穩崗補貼的企業的裁員率需低于該標準;同時,申請企業需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對申請時存在以下補繳情形的,將視為未足額繳費,不符合申請穩崗補貼的`條件:一是被投訴或舉報,經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或社會保險費征繳機構查處并責令補繳失業保險費或繳費基數差額的;二是通過勞動仲裁或訴訟確認勞動關系,企業依據調解書或裁決書、法院判決書補繳失業保險費的;三是企業跨年度補繳失業保險費或繳費基數差額,且辦理補繳時間在次年3月1日之后(含3月1日)的。
網上申請操作簡單,逾期申請視為放棄
為方便廣大企業提出申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門開發了失業保險穩崗補貼信息系統,企業只需登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提出穩崗補貼申請。輸入企業基本信息后,系統將自動計算裁員率、補貼金額等信息,企業無需提供任何書面材料。對因補繳等客觀因素無法通過網上申請穩崗補貼的,可在6月30日前向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經辦機構遞交書面申請。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特別提醒,2016年度穩崗補貼的申請時間為2017年4月1日至6月30日,企業逾期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補貼的,原則上不再受理(因客觀因素或特殊原因逾期除外)。
兩年發放穩崗補貼超2億,政策將執行至2020年
自2015年底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補貼政策以來,我市已累計發放穩崗補貼2.1億元,惠及7498家企業81.17萬職工。根據政策規定,失業保險穩崗補貼將主要用于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相關支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關負責人特別指出,企業必須按規定的用途使用穩崗補貼,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而穩崗補貼這一惠企政策將執行至2020年,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定期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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