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低溫津貼政策
徐州低溫津貼政策是怎樣的?其實對于低溫津貼,很多人都表示沒有聽過,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04年施行的《最低工資規定》中明確提到“低溫津貼”。而專家則指出,應把低溫津貼的溫度、工作時長等因素的設定分層級具體化,以便于基層操作。
誰享受到了“低溫津貼”
記者查閱相關法律規章發現,在勞動法中,有“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的規定;2015年,國家衛計委、人社部等部委公布了修訂后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將“低溫”列為職業病危害因素之一。
明確提到低溫津貼的是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04年施行的《最低工資規定》: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中班、夜班、高溫、低溫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北京、上海、寧夏等地在制定最低工資標準時,也提到了低溫津貼。
2013年10月,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聯合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原自治區衛生廳、自治區總工會出臺文件,規定了高溫高寒天氣室外作業的高溫高寒崗位津貼支付標準。根據規定,高寒崗位津貼應按月發放,每月230元。用人單位可以根據作業區域自然氣候的差異,適當調整區域津貼標準,但不得低于每月230元的標準。
多數人沒聽說過,在“中國冷極”連續戶外工作兩小時達不到發放標準
記者在黑龍江、北京、安徽、湖北等地調查發現,一些在寒冷環境下工作的勞動者并沒有享受過低溫津貼,很多人甚至不知道這種津貼的存在。
那么,在那些有標準的地方情況如何?記者采訪了解到,盡管標準已出臺3年多,但由于種種原因,內蒙古真正發放高寒崗位津貼的情況還比較少。
內蒙古自治區根河市素稱“中國冷極”。根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人表示,當地冬季氣候條件惡劣,一線環衛工人上午、下午連續工作時間一般兩個多小時,尚未達到發放津貼的標準。
記者了解到,由于黑龍江省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氣候條件,上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原人事部批準黑龍江省設立了每人每月45元標準的御寒津貼,這個津貼政策包括機關企事業單位。2006年,國家開展清理規范津貼工作,黑龍江的御寒津貼停止發放。
記者調查發現,環衛工、快遞員等戶外勞動者,一般會發放御寒衣物。記者撥打北京市人社局服務熱線,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對高溫津貼有規定,但對于低溫津貼還沒有明確規定。
勞動保護需“冷熱”兼顧,執行標準應細化
與低溫津貼形成鮮明對比,對于高溫津貼,國家有明確規定并督促各用人單位依規發放。但低溫津貼由于缺乏具體明確的政策要求,各地鮮有出臺相應規定。業內人士指出,近年來,極端天氣日益增多,應該加強對戶外艱苦條件下勞動者的保障。
武漢、哈爾濱等地人社局工作人員介紹,目前對于低溫津貼,國家并未出臺統一明確的政策,只是在最低工資規定中提及,用人單位津貼發放無據,監管部門執法無規。
專家指出,應把低溫津貼的溫度、工作時長等因素的設定分層級具體化,以便于基層操作。同時對長期在低溫環境中工作的群體,定期組織有針對性的.免費體檢,發現疾病及時治療,并將低溫條件下勞動造成的疾病納入職業病防治范疇。
室外勞動者:低溫補貼?聽說過沒發過
“臘八”剛過,河北就迎來入冬后最寒冷的一周,各地最低氣溫將持續下降6-10℃!在這個出門吃飯都需要勇氣的寒冬,石家莊裕華區環衛工人龐進江凌晨3點就準時出現在青園街的工作崗位上,零下9℃的氣溫,讓帶著手套、帽子,穿著棉大衣的龐進江仍然感覺很冷。
“一天在外面干8個多小時,凍得耳朵疼,回家一暖和,生凍瘡了。”龐進江表示,“聽說過低溫補貼,但沒發過,2015年11月我們補發了高溫補貼,希望低溫補貼也能早日到來。”
與石家莊的環衛工人相比,張家口的環衛工人更是承受著低溫的磨練。張家口市城管局環衛科科長張建新告訴記者,環衛工人一般每天在室外工作八個小時,而且是凌晨最冷的時候上班,室外溫度在零下20℃左右。不過張家口也沒有低溫補貼政策。
除了環衛工,還有一些工種也需要長時間在室外工作。石家莊誠通物流快遞員王建忠說,快遞員一天在外面工作大約十個小時,沒有低溫補貼。石家莊一家大型酒店室外停車場安保人員郝賀庭也沒有聽說過低溫補貼,“不過我們每在外面工作三個小時,可以去室內暖和一小時。”
醫生:低溫傷害是長期慢性的
“與高溫對人體的傷害相比,低溫對人體的傷害是長期的、慢性的。”河北省人民醫院皮膚科主任尹建奇解釋說,在低溫狀態下從事較長時間的露天勞動,勞動者可能受到物理性的損傷,如凍瘡、皮膚壞死等,也可能誘發下肢血管靜脈炎等多種慢性病。”對于需要在低溫下長時間露天勞動的人員,尹建奇建議要注意保暖,多從事體育鍛煉。
2013年,國家衛計委、人社部、國家安監總局、全國總工會聯合發文公布了修訂后的《職業病分類和目錄》,將“凍傷”列為新增的職業病之一。2015年公布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中,將“低溫”列為新增的職業病危害因素之一。
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制定的于2004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最低工資規定》中也提到了“低溫津貼”,但具體發放由企業自主確定,國家并沒有制訂統一的政策,且對“低溫”的標準沒有明確。
【徐州低溫津貼政策】相關文章:
生育津貼標準新政策12-18
2017徐州泉山區幼升小招生政策解讀08-29
低溫凝凍天氣應急預案11-10
北京高溫津貼標準06-28
高溫津貼發放通知06-30
湖北高溫津貼通知06-29
生育津貼的規定12-19
關于低溫寒潮應急預案范文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