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尋找房產稅的稅務籌劃空間:轉租、轉出和代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房產稅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征收。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于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房產稅的稅率,依照房產原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依照房產租金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示例一:改出租為轉租A公司的一處兩層樓房位于城市鬧市區,專門用于對外出租。因該房屋建于上世紀70年代,設施陳舊,每年只能收取租金60萬元。2006年,該公司準備花500萬元對房屋進行重新裝修改造,預計裝修改造后,每年可收取租金200萬元。但是,該公司在測算中發現,裝修改造前后對比,與租賃收入相關的稅收負擔也大大加重了。裝修改造前后稅費負擔對比如下(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為7%,教育費附加征收率為3%):裝修改造前的稅費負擔情況:應繳營業稅:60
【尋找房產稅的稅務籌劃空間:轉租、轉出和代銷】相關文章:
試論企業稅務籌劃的現實依據和籌劃空間03-20
淺談委托代銷方式的稅務籌劃11-25
加價代銷的納稅籌劃03-20
兼營和混合銷售行為的稅務籌劃技巧03-21
談企業稅務籌劃03-18
試論稅務籌劃的基本前提03-24
對影響企業稅務籌劃因素的探討03-22
國有企業稅務籌劃探析03-24
淺析企業在重組并購中的稅務籌劃03-19
企業固定資產稅務籌劃初探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