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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中國村民自治制度與《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重構
一、村民自治——轉型的出發點。以為不論是村民自治還是地方自治的理念和制度都是從西方引進的“舶來品”。了20世紀初和80年代兩次引進村民自治的特點和區別。提出村民自治是團體自治的一種形式,是國家和社會分離的必然結果。建設中國村民自治制度是20世紀中國***建設的重要財富,并使***化成為今后一段時間內中國政治的主題。二、我國現行《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立法缺陷。一是“小馬拉大車”。用組織法往規范村民自治制度的全部,結果只能是“小馬拉大車”不堪重負。【論中國村民自治制度與《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重構】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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