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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族婚姻習慣法與國家婚姻法的沖突與調適
摘要彝族婚姻習慣法作為一項地方性知識,與國家婚姻法共同維護著當地的婚姻秩序,彝族婚姻習慣法已經被彝族民眾普遍接受并成為其生活準則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社會的發展,彝族婚姻習慣法與國家婚姻法之間存在著種種差異,而要解決國家婚姻法與彝族婚姻習慣法的沖突,必須在維護文化多元的前提下,給予彝族婚姻習慣法充分的認可和尊重,承認彝族婚姻習慣法對于國家婚姻法的補充和協助作用,并最終通過構建兩者間的協調機制來實現。
關鍵詞彝族婚姻習慣法 婚姻法 婚姻家庭制度
中圖分類號:D923.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0592(2010)08-257-02
一、彝族婚姻習慣法概述
涼山彝族的婚姻家庭制度,作為全人類文化的一個組成部分和本民族文化的重要表現,與其他民族的婚姻家庭制度有著共性,也有著不同于其他民族的特點。
(一)同族內婚
是指婚配雙方都必須是彝族,嚴禁與其他民族通婚。如有違背,按習慣法規定就要處死或開除家支。彝族諺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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