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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教學要鼓勵學生較真的論文
在講到王安石變法的失敗時,大多數同學往往會有這樣一種觀點:司馬光是個守舊派,他反對變法,是導致王安石變法失敗的罪人。也有同學提出疑問,為什么小學課本里的司馬光那么聰明伶俐,等到老了就頑固守舊了呢?
學生有這樣的觀點主要來源于人教版選修1里面的這樣一句話:“宋神宗死后,司馬光任宰相,最終廢除新法!边@樣簡單的一句話確實容易讓人產生以上那些想法。
那么,歷史上的司馬光是不是真的反對變法,是個頑固守舊的人呢?我們組織學生課下搜集司馬光的相關歷史資料,對這一問題做了相關探討。
一、司馬光其人
司馬光(1019-1086),陜州夏縣(今山西夏縣)人,字君實,寶元元年(1038)進士,授武成軍簽書判官,改大理評事,補國子直講。被薦為館閣?,同知禮院。后歷天章閣待制兼侍講、知諫院、龍圖閣直學士、權御史中丞、翰林兼侍讀學士等官。因與王安石政見不和出判西京御史臺,居洛陽15年。哲宗即位,復出為相,主持朝政,罷黜變法派,廢除新法。去世后,贈太師、溫國公,謚文正。平生著述甚豐,主要有《資治通鑒》《稽古錄》和后人編成的《溫國文正公集》等。
從他的簡介來看,司馬光從政時間很長,可謂三朝元老,且位居高位,在位時正是北宋中期,統治危機較為嚴重的時期。那么,位居高位且從政經驗豐富的司馬光是否發覺了當時的危機呢?《司馬光·傳家集》中記載到“自景祐以來,國家怠于久安樂,因循而務省事,執事之臣頗行姑息之政”“方今天下之勢危于累卵”。治平二年(1065年)六月,司馬光在給宋英宗的一份奏章中指出:“方今公私困竭,士卒驕惰,將帥乏人,而戎狄犯邊,事之可憂,孰大于此?”宋神宗即位后,他給這位新皇帝的上書中寫道:“今災異屢降,饑饉薦臻,官多而用寡,兵眾而不精,冗費日滋,公私困竭,戎狄桀傲,邊鄙無備,百姓流亡,盜賊將起,朝廷夙夜所憂,宜以此數為先,而以余事為后!
由這些文獻記載來看,司馬光對于當時北宋面臨的嚴重的社會政治問題,已經有了比較深刻的認識。司馬光認為“國家承百主之弊”,統治者應該“欲振舉紀綱,一新治道,必當革去久弊”。以此來判斷,司馬光應當是認為當時變法革新已是大勢所趨。
既然司馬光認為要變法,他又為何要與同樣要求變法的王安石走向歷史上的結局的呢?這要從司馬光的變法思想上來探討。
二、司馬光的政治思想
第一,從司馬光的施政思想上來看,司馬光繼承了儒家的仁政思想,主張“懷民以仁”,為了防止激化社會矛盾和保障國家機器的正常運轉,把是否順乎民心作為制定政策和施政的出發點。反對對農民的過度苛擾和盤剝,反對官府與民爭利,主張藏富于民,要求把對勞動群眾的剝削限制在他們能夠忍受的限度之內,關心他們的疾苦。司馬光多次上書,向皇帝反映下層民眾的生活狀況,呼吁幫助他們解決生產生活中的困難。
第二,從司馬光的理財思想上來看,司馬光信奉“百姓足,君孰與不足”的理論,認為國富必須建立在民富的基礎上,所以他把理財的目標定位為首先要“富民”。他曾說“古之王者,藏之于民。降而不能,乃藏于倉廩府庫。故上不足則取之于下,下不足則資之于上。此上下所以相保也”,所以他特別反對以犧牲百姓利益來增加中央財政收入的做法。這一點上就與王安石的以增加財政稅收來富國的想法有很大的不同。
要“理財”必先“生財”。對于宋王朝來說,當時有兩種“生財”之道:一是發展生產,繁榮經濟,涵養和培植社會財富;二是通過增加稅收項目來增加財政收入。
司馬光的生財之道偏向第一種。他強調經濟增長主要依靠農、工、商各業的積極生產,主張通過發展各業來增加社會財富,從而增加財政收入。早在仁宗末年,他就提出當務之急在于“務農通商,以蕃息財務”。他還重視在“養”的前提下去“取”,“生生之資,固人所不能無”,提出“養其本原而徐取之”,以此鼓勵各業發展。他認為“夫農工商賈者,財之所自來也。農盡力,則田善收而谷有余。工盡巧,則器斯堅而用有余矣。商賈流通,則有無交而貨有余。彼有余而我取之,雖多不病矣”,如此“生財”則財用不匱。在司馬光看來,“如果農工商賈皆樂其業而安其富,則國家何愁不獲乎?”反之,如果只顧眼前利益,竭澤而漁,就會“拾麻麥而喪丘山”,因小失大。
司馬光認為造成北宋入不敷出的罪魁禍首是開支過大,用財無度,主要反映在“用度太奢,賞賜不節,宗室繁多,官職冗濫,軍旅不精,此五者”,所以他主張壓縮不必要的開支,“多求不如省費”、“減損浮冗而省用之”。面對當時從帝王到大臣的奢侈之風,他強調要從統治階級自身做起,壓縮宮內開支,減少賞賜等。司馬光身體力行,率先垂范,個人生活非常樸素。這與王安石的“開支”的思想又有所不同,而且王安石的這種思想在后來還被宋徽宗等作為揮霍的借口。
同時,司馬光還主張從財政管理方面徹底整頓現有的機構。鑒于當時負責財政的“三司使”,無權過問由太府寺主管的供應宮廷生活的內藏庫和奉宸庫,皇帝和后宮可以自由支配、揮霍財政收入,而兵、工各部官員也可以隨意開支。這種財政開支失控的局面,導致“互相侵奪,又人人得取用之”。所以司馬光提出財政統一管理的思想,要求“財有專主”,即對全國的財政收支進行統一核算,曾建議設立“總計使”來協助宰相工作,“置總計使之官,使宰相領之”,而“凡天下之金帛錢谷,隸于三司及不隸三司,如內藏庫、奉宸庫之類,總計使皆統之”。這種財政統一管理的思想有助于解決當時財政多頭管理、支出混亂的問題。在統一管理的思想下,司馬光又提出分級管理,事分巨細,“小事則官長專達,大事則謀于總計使而行之”,改變了過去“三司鞭一胥吏,開封府補一廂鎮之類,往往皆須奏聞”的做法。對于每個分管部門,要求他們年終統一呈報收入和支出的情況,如果支出多于收入,就要“察其所以然之理”。司馬光的這個觀點對于財政權的獨立是非常有啟發的。
第三,從司馬光的變法思想來看,他與王安石倡導效法堯舜先王不同,主張回到太祖、太宗時期比較穩妥的統治方針上去。
司馬光堅持法變而道不變,他認為“道”與“法”是有一定差別的,“法久必弊,為民厭倦”,制度、法度執行的時間長了,就會產生弊端,需要進行革正!笆ト耸氐啦皇胤,故能變通!边@里“守道”指的是順應歷史發展的趨勢。所以司馬光是贊成變法的。
司馬光曾提過“祖宗之法不可變”的主張,而這句話產生的具體情境在《宋史·司馬光傳》中記載:“安石得政,行新法,光逆疏其利害。邇英進讀,至曹參代蕭何事,帝曰:‘漢守蕭何之法不變,可乎?’對曰:‘寧獨漢也,使三代之君常守禹、湯、文、武之法,雖至今存可也。漢武帝取高帝約束紛更,盜賊半天下;元帝改孝宣之政,漢業遂衰,由此言之,祖宗之法不可變也。”由此,可以看到,司馬光所說的“祖宗之法”是指的先賢圣王的寶貴的治國經驗,而非沒有任何區分的“祖宗之法”。這其實是司馬光變法思想中的“繼承”的一面,繼承圣王的治國經驗,同時,這里的“祖宗之法”還指的是宋太祖、宋太宗的治國經驗。他認為宋初以來的政策是肯定的,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逐漸冗雜,因此要重新進行梳理整頓,但根本上不用改變,主要是局部性的問題進行適當調整。
所以,綜合以上歷史材料,司馬光并不是一個頑固守舊的人物。相反,他是支持變法的,只是與王安石的變法思想有所不同。但是,宋神宗死后,司馬光不分青紅皂白,全部廢除了王安石的變法措施,難免讓人對他的度量產生不虞之感。
通過對司馬光變法思想的探討,不僅讓學生擴展了歷史知識,更重要的是讓學生明白,不能簡單地給歷史人物,包括現實中的人貼標簽。應當全面、系統地看待某個人、某件事,不要簡單地相信教材或資料,只有帶著敢于“較真”,敢于質疑的精神才能看到更多不一樣的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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