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設計企業設計人員考勤管理思考
最近參與一家設計型企業的管理咨詢項目,在訪談中,不少設計人員報怨經常加班,每天還得按時上班,上班時間長,對企業的考勤制度表現出極大的不滿,這引發了筆者的思考。我們先來看看設計行業設計人員考勤管理存在的問題:
? 設計人員上班不準時,企業難以規范化管理,只好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 客戶上門找不到設計人員,打電話又關機,沒法聯系上設計人員;
? 部分設計人員喜歡晚上工作,經常工作到深夜,不能早起。
出現這些問題,一方面可以歸結到部分設計人員的職業精神,另一方面也應該看到設計行業具有以項目為業務形式的特點。在有項目期間,設計人員加班較多,并且由于業主限定的時間越來越緊,有時設計人員甚至幾天不休息,沒日沒夜的工作,確實非常辛苦;并且部分設計工作屬創造性工作,因為生理習慣,有的設計人員要到晚上,甚至深夜才能進入工作狀態。因而,在制定考勤制度時,應該考慮到行業的特點,以積極的態度制定一些既能符合設計人員的利益,又能不影響公司正常工作的制度來進行管理。從目前來看,彈性工作制應該是比較符合設計企業特點的考勤管理辦法。
所謂彈性工作制,就是指在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或固定的工作時間長度的前提下,員工可以自由選擇工作的具體時間安排,以代替統一固定的上下班時間的制度。目前,彈性工作制主要有3種形式。
第一種是核心時間與彈性時間結合制。一天的工作時間由核心工作時間(通常5—6小時)和環繞兩頭的彈性工作時間所組成。核心工作時間是每天某幾個小時所有員工必須到班的時間,彈性時間是員工可以在這部分時間內自由選定上下班的時間。例如某公司規定每天工作時間為8小時,不算1小時的午餐休息時間,核心工作時間可以由上午9時到下午3時,而辦公室實際開放時間為上午6時到下午6時,在核心工作時間內,所有員工都要求來到工作崗位,但在這個核心區段前后的彈性時間內,員工可以任選其中的3個小時工作。如果設計企業采用這種方式,其優點在于能部分考慮到設計人員的實際情況,讓其對工作時間有一定范圍的選擇權,能起到一定的激勵作用,另外由于有核心工作時間,對于人員的管理來說也是比較容易的,而且能更好的服務于客戶,在告知客戶后,客戶在核心工作時間上門,容易找到相應的設計人員。但是采用這種方法的缺點在于彈性空間還不夠大,難以規定出合理的核心時間,從目前來看,設計人員的工作習慣還是存在一定的差別,有的喜歡盡量白天工作,有的喜歡晚上工作,有的甚至要到深夜才能找到靈感,因而較難定出合理的核心工作時間來。
第二種是成果中心制。公司對職工的勞動只考核其成果,不規定具體時間,只要在所要求的期限內按質量完成任務就照付薪酬。這種辦法對于設計人員來說,應該是比較受歡迎的管理辦法,設計人員可以根據自己的狀態來進行選擇工作時間,彈性空間很大,應該能極大的激發設計人員的工作熱情。但采取成果中心制的管理辦法,設計企業的管理將接受較大的考驗。因為成果中心制的管理辦法關注的是工作結果,設計人員只需上交工作成果即可,如果管理基礎薄弱,質量評審體系不行,整個企業會像一盤散沙,影響設計質量,最終會陷入混亂狀態。因而設計企業應該在具有健全的管理基礎,并且在溝通機制、電子商務律師質量管理體系、客戶服務體系、企業凝聚力都比較強的條件下可以選用這種管理辦法。
第三種是緊縮工作時間制。職工可以將一個星期內的工作壓縮在兩三天完成,剩余時間由自己處理,職工上班時間減少,可以節省交通費,提高公司的設備利用率。從設計企業目前的情況來看,設計時間已經相當短,再進行壓縮的話可能會對設計質量產生較大影響,因而不建議設計企業采用這種辦法。
彈性工作制體現的是對設計人員的理解、關心,是以人為本的思想,從某種程度來說屬于企業文化建設的一項內容,應該引起企業管理者的重視。綜上所述,前兩種管理方式是符合設計企業特點的,值得設計企業借鑒。當然,具體采用那種方法沒有定論,各個設計企業應該根據企業的管理水平、設計人員的實際情況等進行選擇、制定,不能生搬硬套,只有適合的才是最好的。
天津勞動律師咨詢熱線:0#22 60507616
離職分析的理論和實現
【設計企業設計人員考勤管理思考】相關文章:
關于企業激勵機制設計的思考03-20
論企業內的設計管理03-18
設計管理作為企業產品感覺的導演03-18
采油企業成本管理的思考03-24
對企業實施預算管理的思考03-24
物流企業管理系統的設計與實現11-17
對企業實行全面預算管理的思考03-20
企業電力管理現狀思考論文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