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古斯丁原罪與救贖思想的價值研究
原罪說,即基督宗教中認為任何人天生即是有罪的,他們的罪先天的來自其祖先——亞當與夏娃。他們違背與上帝的約定,吃了分辨善惡樹的果子,這種悖逆帶來了罪,也帶來了罪惡感和羞恥感。基督教原罪的觀點主要由北非神學家奧古斯丁根據圣經內容建立起來,主張人受到亞當犯罪的影響,生來帶著罪性,只有相信承擔世人罪孽的耶穌基督,才能從罪中被拯救出來。
摘要:人出生到死亡的過程從來不是一帆風順的,不論他是強大還是弱小,都既要經歷衣食住行的享樂,又離不開生老病死的折磨,享樂是上帝對人的一種特殊照顧,是一種強者對弱者的救贖,而病老死則是上帝對人的懲罰,這就是古羅馬帝國的基督教神學代表人物奧古斯丁關于原罪與救贖這一觀點的定義。本文旨在闡述奧古斯丁關于原罪與救贖的理論的基礎上,進一步說明其存在的價值。
關鍵詞:奧古斯丁 救贖 價值 原罪
一、奧古斯丁關于原罪與救贖的基本觀點
在奧古斯丁的思想中,上帝始終都是善的代表,在此基礎上上帝所創造的人或物也都是善的。就整個宇宙世界來說,一切事物都很好,在《創世紀》第1章第8節中“神看著所造的一切都甚好”這樣觀點就是最好的證據,因為萬物在上帝的創造和引導中共同作用形成了一個奇怪而美麗善良的宇宙[1]。
他強調善與惡都是上帝事先預定的,這是體現上帝全知全能的一種形式,這種把上帝置于主要地位,人置于從屬地位的理論,在他對原罪問題的理論上體現的十分明顯。他的原罪理論與福音書有很大的出入,福音書中認為,嬰兒和孩童是沒有罪的,而他認為人類是與生俱來就有罪的,這一現象是由人類的祖先亞當所犯下的罪造成的,極大地發揮了人人有罪的這種觀點。他對原罪問題的論述主要有以下兩點:一是罪人是否可以因為行善而得救;二是罪人可否能夠根據自由意志得到救贖。即,一個人不能因為善而得救,因為人生而有罪,犯了罪的人只有從罪中解放出來,才能行善,才能得救。有罪的人,他的自由意志也是有罪的,這種意志不會是人得救。只有至善的上帝才能給犯了罪的人真正的自由。也就是說,惡、善或是自由意志都是上帝事先約定好的,人只有依靠上帝才能得救[2]。
在救贖問題上,他更傾向于上帝的恩典的絕對性。他認為,人不用付出任何代價就能得到上帝的恩典,但來自上帝的恩典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得到的。上帝人為媒介,做好事的福報只是人報答上帝給予其生命的報酬。上帝在預定人的善惡的同時,也預定了得永生和受永刑,無論是人數還是性別都是先天的,后天的努力是無法改變這一結果的,背負著違背天道的罪孽,在一次次的輪回中妄圖得到救贖,生而有罪的人,可以安然的度過一生,是上帝額外的恩典,是不能拒絕的。這就是一種典型的宿命論的觀點。
二、奧古斯丁原罪與救贖的價值
1、豐富和發展了基督教神學理論
自古以來,美與丑,善與惡都是處于對立面的矛盾體奧古斯丁認為,事物之所以是善的,是因為它自身是真實的,而上帝是最真實的,所以上帝是最善的;然而,萬物都是從虛無中創造出來的,這就決定了它們本身并不是完全真實的,也就是說它們不一定是完全善的,可能存在著不同程度的善良,這一條件就成了萬物惡的出現的來源。世間萬事萬物的存在都是有法有度、可以控制的,惡也是一樣。他認為,惡是善的缺乏,比如學習成績之中有高低,成績低就是成績高的缺乏;成績經過努力,提高了,成績低也就沒有了,變成了成績高;而惡就是善的缺乏,如果惡除掉了,善也就自然而然的達到了。什么是罪?罪是怎樣形成的?上帝為何會創造出有罪的人?這是早期神學家用“救贖”與“原罪”無法明確解釋的問題,但奧古斯丁做到了,他把《羅馬書》第五章和《創世紀》第三章的內容結合起來,論證了人類產生罪惡的根源。在早期基督教中,神學劃分為基督論、上帝論和人性論三個大的領域,而原罪與救贖就是人性論的核心,他認為,惡是善的缺乏,是對善的背離,惡的產生是因為人無節制的揮霍了上帝賦予的自由意志,上帝并沒有創造惡,上帝是善的根源。原罪與救贖理論給基督教的人性論披上了一層神秘的面紗,人的罪的意志只有在上帝的引導下才能轉變為善的意志,才能與人為善,更深層次的看到了上帝的地位,促進了基督教神學的進一步發展[3]。
2、有利于維護統治者的利益
奧古斯丁把柏拉圖主義和基督教思想結合在一起,這是基督教神學思想史上里程碑式的一步,這一壯舉無人能及。他之所以宣揚上帝預定一切的宿命論觀點,除了認識論的'原因以外,最根本的原因是為了維護統治者的統治。在整個羅馬帝國將要崩潰的那一時期,統治者利用基督教神學思想統治下層人民,并限制其人身自由、言論自由,禁錮人的思想。生活在社會底層的人民要求自由,而上層統治者為了維護自身的統治,防止下層人民獲得思想上的自由后危及自身的統治地位,就拒絕給人們自由,并用理論在精神上弱化人的進步意識,以達到讓下層人民放棄對自由的追求的目的。奧古斯丁的宿命論理論,極大程度上的貶低了人的自由意志,無限的提高了上帝預定一切這一思想的地位,完全符合統治者維護其統治階級利益的目的,因而得到廣泛的推廣和應用。
3、為論證人性論提供了理論依據
在奧古斯丁的正統神學里大大地發揮了人人有罪的觀點,人出生后的不完全向善,是人的惡的外在表現,一個人如果用自身的自由意志犯罪,并被罪所戰勝,那么他就失去了意志的自由,就墮落了。雖然每個人都有意志自由,但只有主動向善的意志才能得到上帝的恩賜,被動的意志是無法獲得上帝的恩典的,是惡的體現。從根本上來說,他關于人性論的觀點是[4]一種抽象的人性論,雖然并沒有真正科學地揭示人的本質,解決人性論的相關問題,但是,他提出了一種與眾不同的設想,是基于人對自身和現存事物充分認識的基礎上產生的,對自身的一種較為深刻的認識和把握。在現代社會,人性問題越來越受到重視,一方面,為了追求美好的生活,人的自身的要求不斷提高,希望成為一個集真善美于一身、遠離丑惡的完美主義者;另一方面,殘酷的社會現實時刻警醒世人,居安思危,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奧古斯丁能正確認識到人的自身缺陷和現實惡性,具有一定的合理之處。
參考文獻:
[1]奧古斯丁著,任曉晉、王愛菊、潘玉莎譯:《懺悔錄》,北京,光明日報社,2007
[2]奧古斯丁著、成官泯譯:《論自由意志――奧古斯丁對話錄二篇》,上海世紀出版集團,2010
[3]《奧古斯丁選集》,香港基督教文藝出版社,1986
[4]姜云、王國華、梅濤:《西方哲學史》,延邊大學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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