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對網絡社會道德的幾點思考
[論文關鍵詞]網絡社會;道德;問題;特點;趨勢
[論文摘要]社會道德,是一定社會經濟基礎和社會生活的反映,是在一定的人類交往活動中形成并隨著生產生活方式的變化而變化的!熬W絡社會”也應該具有自己的道德。文章指出了網絡社會面臨的問題:誠信問題、文明問題、網絡資源問題、個人隱私問題、非商業性網絡問題等。論述了網絡社會的自主性、開放性、多元性等特點和發展趨勢。
一、網絡社會的產生
從1946年第一臺計算機產生,到目前僅僅六十多年的時間,由單個計算機到局域網到Internet,計算機的發展速度真可謂驚人。如果把歷史上那種能夠引起生產方式的變化、并廣泛及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導致社會整體變遷的技術進步稱之為“革命”的話,那么,當今世界引人注目的信息高速公路的建設,就可算是正在我們身邊發生的一場聲勢浩大的“革命”。
這場“革命”影響的范圍是無處不及:在經濟領域,它突出了知識、信息的價值,有利于廣泛、迅速地傳遞商貿信息,溝通顧客和生產廠家,及時生產出滿足顧客需要的產品;在政治領域.它用來在政府與民眾之間進行信息溝通,充分發揚公民的民主權利,提高政府機構的辦公效率,提高其科學管理及決策的水平;在軍事領域,它可以使軍事指揮系統全面迅速地掌握敵情,加強全局的協調、控制和快速反應能力;在科教文衛領域,它方便人們查詢、利用各種信息資源,進行科研合作、遠程教學、醫療會診;在生活領域,它可以實現電子購物、虛擬旅游、交互式娛樂、電子廣告、電子商場、電子銀行、電子報刊、電子教室、電子圖書館、電子論壇、電子會議、電子購物、電子游戲,以及遠程醫療、遠程點播等。網絡應用已遺及全球,目前全世界已有186個國家和地區的1億人使用因特網。
“網絡社會”與現實社會不是對立的,“網絡社會”生活是從現實社會生活中分化出來的,它是社會人通過因特網(作為網絡人)相互交往的過程,它必然以現實社會生活為背景。如果用物理空間和電子空間(cyberspace)比喻現實社會和“網絡社會”的生存空間的話,那么,電子空間并不能取代物理空間,因為人畢竟還是一個物理的存在物。雖然電子空間會極大地改變傳統社會的結構,但人的物質、能量的需求畢竟還要在物理空間里得到滿足,即使是人的感知和情感需求,也需要在物理空間里才能獲得直接的滿足,比如基于家庭的各種情感,就需要家庭成員在一個物理的地點才能很好的培育和升華。真實的情形是,電子空間與物理空間各有所長、互相補充,它們共同構成了人們的生存、生活環境。
網絡形成之初,不過是一個機房內、一個工作單位內的幾臺或多臺計算機互聯而形成的,僅是物理空間的補充。所以在這個小小的電子空間中,適應物理空間的傳統道德規范是基本適用且夠用的。
如果說早期的局域網還不足以構成一個社會的基礎、傳統道德還基本適用并夠用的話,那么,以全球性的、開放性的、全方位的因特網為基礎的“網絡社會”,則正在動搖傳統社會道德基礎。確實,由于社會生活基礎、人們交往和活動方式發生了實質的變化,特別是人們的生活內容以及變革中的利益調整,人們的思想觀念、道德情感、價值取向難免發生系統的改變,并產生出一些新的道德需求。為了適應“網絡社會”這一全新的電子空間,過去制定的一些零散的不成體系的網絡道德規約變得不夠或過時了,因而需要在傳統道德的基礎上,嘗試制定比較系統的維護電子空間秩序、對人們的行為加以約束和要求的新道德規范體系,使人們的行為控制在一個新社會要求的范圍之內。
所以,“網絡社會”需要新型的道德規范體系,但這并不是簡單地拋棄傳統道德,而是在揚棄傳統道德的基礎上,進行艱苦地改造與創新。
二、網絡社會所面臨的新問題
科學技術革命是歷史進步的火車頭。任何一種革命性的科學技術的進步,都將比其他力量更大地推動社會道德的進步。同樣,“網絡社會”也為人類道德進步提供難得的機遇。
然而,歷史證明,“技術是一柄銳利的雙刃劍”。這一信息化浪潮也可能造成某些負面的、消極影響,甚至導致倫理危機。這里僅僅列舉一些比較典型的現象。
1.誠信間題
在實現社會中誠信是提倡最多的問題,到了網絡社會,人與人之間的依賴關系為人對網絡的依賴關系所取代,“在家辦公”、網上學校、電子商場、電子銀行等的出現,從而使人與人之間面對面的交往機會將大為減少,這種缺少人與人對面的約束,誠信問題就面臨著巨大的挑戰。就拿網上購物來說,網上購物本來是件好事,可以不受時間、地域限制購買自己喜愛的東西,但是有時卻事與愿違,有的人利用網絡進行欺騙。筆者的一個朋友,在網上看到一款很好的手機,還帶130萬像素的攝像頭,網上的價格僅是300元,所以就把錢打了過去,手機寄來一看,原來是日本的手機,在國內不能使用;還有更甚的,打著網絡購物的旗號,干著騙人的勾當,消費者把錢打去后,就是不見“物”回來。
2.文明間題
在現實生活中,人與人面對面說話,或打電話,或寫信,總會顧及對方,而使用一些文明禮貌的語言,而在網絡上給你聊天的人,你卻不知道他是“阿貓還是阿狗”。那么在發貼子、灌水時又會怎樣呢?筆者曾問學生在網上是否說過臟話?回答是講過。問他們為什么講臟話?回答說,在網上,反正沒有人知道你是誰,說臟話、罵人可以發泄一下自己的不滿。
3.不公平的問題
盡管網絡建設的“全民原則”是首要的基本的原則,但在組織實施中要達到人人利用信息資源的平等化,遠不是一件容易的、僅僅隨著技術進步就能實現的事。如果不能做到信息網絡的平民化、全民化、普及化,今后建成的因特網聯結的僅僅只是一些大城市、大公司及政府機構,在線的僅僅只是一些有錢人,那么它難免不會造成人們利用信息能力的不平等,加大信息貧富差距,并且可能貧者愈貧、富者愈富。如果信息或交流信息的能力被壟斷,甚至將信息高速公路變成“信息高速私路”,那么對“信息邊遠地區”、對窮人將是極不公平的。
4.網絡資源問題
網上發布信息的行為的影響是社會的,在某些情況下甚至是國際性的,因此,如果一個人在網上喋喋不休,那就是在浪費網絡資源,浪費他人的時間。特別是由于諸如虛假信息、不負責任信息和無聊信息的傳播,網上漫罵與人身攻擊等現象的出現,通訊自由與社會責任的矛盾成為一個必須解決的關鍵問題。此外,“全球信息共享”是網絡建設的目標,可有人把“信息共享”極端化,如盜用他人域名、侵犯知識產權等;反之,也有些公司被過分膨脹的商業利益所驅動,它們對信息產權的“保護”、壟斷達到了妨礙正常交流的地步。
5.個人隱私問題 由于利用網絡收集信息的便利性和強大能力,網絡上的個人生活在技術上極可能成為“磁盤為文件所記錄的生活”,它可能細致到令人恐怖的程度。如果這些信息泄露出去或不能被正確地使用,個人隱私權將受到極大的侵害。當然,為了保護個人隱私權,可以立法規定網絡上的個人信息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被泄露,也可以普及加密技術等,可是這樣一來,個人隱私與社會安全就出現了矛盾:一方面,為了保護個人隱私,磁盤所記錄的個人生活應該完全保密;另一方面,個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因此,他的網上行為應該記錄下來,以供人們進行道德評價和道德監督,甚至用作執法的證據,以保障社會的安全。
6.非商業網絡與商業性網絡間題
因特網是由科研學術網發展而來的,具有深厚的非商業傳統,但是隨著因特網的擴張,以贏利為目的的商業性組織成為因特網的主要建設者,并因此出現了大量對網絡資源的商業性應用,如廣告、電子商業、網絡信息有償服務等,網上企業已經成為世界上發展最為迅速的產業之一。但是,在因特網上,非商業網絡與商業性網絡是聯結在一起的,對網絡的商業性使用,將導致對學術資源和社會資源的大量占用。對網絡資源的商業性使用是否道德,它應該被限制在什么范圍內才是道德的,諸如此類有關合理使用網絡的問題,引起了廣泛的爭議。
總之,以因特網技術為基礎的這種更少人干預、過問、管理、控制的“網絡社會”環境,必將對人們的道德水平、文明程度等進行一場或許是有趣的、意味深長的新考驗。在這場考驗中,許多傳統道德津津樂道的東西,如空洞的號召說教、人為地、強加的規范約束,將難免失去效力。也許,我們只有站在更高的高度上,即元倫理學、價值倫理學的高度上,重新審視,’網絡社會”的道德現狀,以及可能導致的良性發展趨勢,才可能確立起新的、真正合乎人性的、符合人的根本利益與需要的規范,才可能確立起得到人們認同、接受和遵循的規范。
三、網絡道德的特點與趨勢
“網絡社會”生活是一種特殊的社會生活,正是它的特殊性決定了“網絡社會”生活中的道德具有不同于現實社會生活中的道德的新的特點與發展趨勢。
1.自主性,即與現實社會的道德相比,“網絡社會”的道德呈現出一種更少依賴性、更多自主性的特點與趨勢。因特網本來是人們基于一定的利益與需要(資源共享、互惠合作等)自覺自愿地互聯而形成的,在這里,每一個人都既是參與者,又是組織者;或者說既是演員,又是導演。也正因為網絡是人們自主自愿建立起來的,人們必須自己確定自己干什么、怎么干,自發地“自己對自己負責”、“自己為自己作主”、“自己管理自己”,自覺地做網絡的主人。
2.開放性,即與現實社會的道德相比,“網絡社會”的道德呈現出一種不同的道德意識、道德觀念和道德行為之間經常性的沖突、碰撞和融合的特點與趨勢。時空,一直是限制人們之間交往的主要障礙。美國網絡專家威謙·奧爾曼說:信息革命帶來的最基本的變化是,它有能力以甚至十年前還不可想象的方式,使人們緊密聯系,消除“這里”和“那里”的界限。正如幾十年前鐵路和高速公路使地理距離縮短,人們有可能異地交往,有可能住在遠離工作地點的城市郊區一樣,信息技術帶來的傳播方式的現代化,特別是信息高速公路的建設,使得地理距離暫時“消失”了,我們居住的星球正在變成一個“小村莊”,正在或將要創造出一個一個“電子社區”,人們即使居住在不同的洲、地區、國家,也可以“在一起”工作、娛樂。甚至那些窮鄉僻壤也能與世界上其它地區的人們方便地交往、合作乃至打成一片。這樣,人們之間便可以不受時空的限制而交往,人們之間不同的道德意識、道德觀念和道德行為的沖突、碰撞和融合也就變得可能了。
3多元性,即與傳統社會的道德相比,“網絡社會”呈現出一種多元化、多層次化的特點與趨勢。在現實社會中,雖然道德因生產關系的多層次性而有不同的存在形式,但每一個特定社會卻只有一種道德居于主導地位,其他道德則只能處于從屬的、被支配的地位,因此現實社會的道德是單一的、一元的。然而在“網絡社會”中,既存在關涉社會每一個成員的切身利益和“網絡社會”的正常秩序、屬于“網絡社會”共同性的主導道德規范,如不應該制作和傳送不健康的信息、不應該利用電子郵件作商業廣告、禁止非法闖人加密系統,等等;也存在各網絡成員自身所特具的多元化道德規范,如各個國家、民族、地區的獨特道德風俗習慣等。隨著彼此交往的增多,這些處于經常性沖突和碰撞之中的多元化道德規范,一方面使相互之間增進了理解和同情,從而在經歷了沖突和碰撞之后達到了融合,另一方面即便彼此無法融合,沖突和碰撞仍舊,也由于彼此并無實質性的利害關系而能夠求同存異、并行不悖。
“網絡社會”多元化道德規范同時并存有其理論與現實根據。與現實社會相比,“網絡社會”更多地具有自主性,它是網絡成員自主自愿互聯而成的,其成員之間的需求與偏好更多地具有共同性,他們一開始就是抱著同一個目的串連起來的。因此,彼此之間行為的共同點就是“求同”,除了為此必須遵守的共同的道德之外,他們不需要、也不強求具有類似于現實社會中的那種統一的道德。也就是說,只要其網絡行為不違背“網絡社會”的主導道德,他們并不需要為加人因特網而改變自已原有的道德意識、道德觀念和道德行為;蛘哒f,在遵守網絡主導道德的前提下,他們仍然可以按照他們自己的道德從事網絡行為、進人網絡生活。
總之,在“網絡社會”中,人們的需要和個性有可能得到更充分的尊重與滿足。自主自愿形成的“網絡社會”以其獨特的生產方式、管理方式和生活方式,終將建立起一個各國家、各地區(民族、種族)的具有不同信仰、習俗和個性的人們互相尊重、互相理解并互相促進的多元道德并存的社會。當然,技術的進步只是為道德進步提供了前提和條件;道德屬人的范疇,一切“事在人為”:道德進步是否能夠真正產生,一個更高水平的道德社會是否能夠真正建成,還將有賴于網民們自我塑造的意愿、能力,以及現實的努力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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