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定論的含義與真假問題的哲學基礎論文
我們的生活是不斷變化的,我們的世界也是不斷變化的,但這變化是亂行無定的、抑或還是有定規的呢?這就是決定論問題,一個重大哲學原理。它關系到我們應該如何看待自然界的變化與發展,對之是否可以預計和控制,而且也牽連著人類社會的前途和個人命運的展望與把握,聯系著人的自由、創造、道德與責任。從而,歷代思想家、哲學家們大都本著各自的立場對決定論問題提出了自己的觀點。然而時至今日,這個問題依然沒有獲得公認的解決,爭論更是廣泛和深入。本文先簡述決定論問題的古今爭論,接而分析現代科學揭示的各種“本質上的偶然性”現象的實質意義,然后論述決定論的確切含義、形成根據以及決定論是否真正存在的問題。
一、決定論問題的古今爭論
歷史表明,關于決定論的思想隨著人類對于事物變化發展的因果性與規律性的觀察在世界上很早就出現了。我國商、周時代的卜卦活動和關于卜卦的學說《易經》中就已經包含了決定論的思想——只當一切事物之生滅是有定數的方才可以通過占卜來預測(當時的哲人把“太極”作為萬物的元始與統制);春秋戰國時代,“天行有!被颉疤煊谐5馈敝J識的形成又使決定論思想進一步明確化(這基本上是一種規律決定論)。然而,中國古代的決定論也是不完善的,因為一方面相信有能推算“過去未來”可得知“五百年前五百年后”的通慧大師,但另一方面又認為有“法力無邊”的玉皇大帝和如來佛祖,這樣的神明是不遵守固定法則的至高無上的自由主宰,世界會隨它們的意愿而無規變化。
西方人的決定論思想也產生得很早,西方哲學史上有西方人決定論思想形成發展的脈絡,這也是一個決定論與非決定論反復爭論的歷史過程。在古希臘時代,首先出現了兩種性質不同的決定論:一是赫拉克利特和德謨克利特所代表的自然決定論,他們相信規必然律和因果關系的普遍存在,主張世界“古往、現在與未來的一切都是有定數的”。二是畢達哥拉斯和柏拉圖所代表的觀念決定論,他們也相信世界是有秩序的,但說這種秩序是來自“數”或“理念”或神;柏拉圖又將這種觀念決定論發展為目的論,認為世界萬物都是由神的目的所決定的。后來的宗教神學繼承了這種決定論,認為一切都是由全知全能的上帝決定的(但對于上帝決定論又分為一次決定論和不斷決定論兩種理解)。
亞里士多德以后,西方早期的決定論受到兩種思想的動搖。一是斯多葛派的自由意志論(他們在自然觀上主張必然性,但在社會倫理領域主張自由意志論),二是伊壁鳩魯的“原子自動偏斜說”的提出把本質意義的偶然性帶入了自然界。從此,自由意志和偶然性就成了反對決定論的兩大理由和支持非決定論的兩大根據。決定論問題的論戰由此而在西方哲學史上拉開了帷幕。再后,古希臘—羅馬時代的懷疑主義學派反對因果性而宣揚不可知論,擯棄一切確定的論斷,成為極端非決定論的早期代表。
歐洲中世紀是宗教神學的一統天下,上帝決定論統治了這個漫長的黑暗時代,人民大眾在嚴格的宿命論觀念中忍受著教會的壓迫剝削。
文藝復興運動給近代西方帶來了思想解放和科學技術發展,上帝決定論也逐漸為新的哲學所拋棄;科學研究對自然規律和因果關系的不斷揭示使自然決定論的觀念日益增強,產生了許多堅定的自然決定論者,斯賓諾莎、霍爾巴赫和拉普拉斯是其中的三位代表人物,他們在自己的著作中先后提出了三個自然決定論的典型表述。
斯賓諾莎是一個堅持從世界本身說明世界的唯物主義哲學家,他確信因果關系在物質領域和精神領域都是普遍存在的,作為世界本原的“實體”通過普遍存在的因果關系鏈網必然地決定著自然和社會中的一切事物之運動和發展。他在其名著《倫理學》中寫道:“每個個體事物或者有限的且有一定的存在的事物,非經另一個有限的,且有一定的存在的原因決定它存在和動作,便不能存在,也不能有所動作,而且這一個原因也非經另一個有限的,且有一定存在的原因決定它存在和動作,便不能存在,也不能有所動作;如此類推,以至無窮!盵1]25-26]同時,“每一個意愿只有為另一個原因所決定,才可以存在,可以動作,而此另一個原因又復為另一個原因所決定,如此類推以至無窮!盵1]29再者,作為世界本原的“實體”雖然不再為他物所決定而是自己決定自己的“第一原因”,但它也沒有自由意志而只能依其本性必然地行動,除了產生現已存在的自然狀態和秩序之外,不能再產生別的替代樣式[1]29-30。這樣,斯賓諾莎就把世界描述成了一個因果必然性的決定論系統,這里沒有偶然性,沒有自由意志,沒有超自然的目的論,一切皆由“實體”的本性因果必然地惟一決定了,人應該平靜而理智地面對所遇到的一切有幸和不幸,這是自然的法則。
霍爾巴赫是另一位杰出而徹底的唯物主義哲學家,他也堅信因果關系普遍而必然地存在于世界的一切事物之中,并以物質的必然因果法則對偶然性觀點和自由意志論作了嚴密而系統的批判,由此而提出了他的決定論:“宇宙本身不過是一條原因和結果的無窮的鎖鏈,這些原因和結果,不斷地這一些從那一些中產生出來。只要我們稍加思索,我們就會不得不承認,我們所見的一切都是‘必然的’,或不能不是現在這個樣子的;我們所看到的一切東西,以及超乎我們視覺以外的一切東西,都按照一定的法則而活動”[2]51。以至狂風巨浪中的一粒沙、一滴水的運動跡線都是嚴格地決定了的,在激烈政治動亂中人們的每一言一行也是由因果關系必然地安排了的[2]51-52。總之,一切都在因果必然性的秩序之中,霍爾巴赫的決定論是絕對嚴格的,不允許有絲毫的偶然性;并認為一個極微小的原因也會決定未來的一個巨大結果[2]52,但世界上決沒有找不到原因的東西(如果一時找不到的話也不能承認它沒有原因),哪怕混亂的狀態其實也是有嚴格原因的必然現象。
以上斯賓諾莎和霍爾巴赫的決定論都是以嚴格必然的因果關系鏈維系的因果決定論,但這二者也有一個明顯的不同:斯賓諾莎的決定論是以“實體”為基點——第一原因——發出一束無限伸展的“射線式”因果關系鏈,可稱為射線決定論;魻柊秃談t認為不能存在“第一原因”,主張宇宙因果關系鏈是無限循環的圓圈——自然事物“是更替地作著原因和結果;它們就是這樣地形成一個生與滅、配合與解體的巨大的圓圈,這個圓圈既不能有開端,也沒有終結!盵2]33從因果關系的性質上看,霍爾巴赫的圓圈體系更合理些。
拉普拉斯是一位近代自然科學家,他在普遍成立于宏觀世界的經典力學基礎上提出了一個科學形式的決定論:“我們應該把宇宙的現在狀態看作是它先前狀態的結果,隨后狀態的原因。暫時設想有一位有超人的智力的神靈,它能夠知道某一瞬間施加于自然界的所有作用力以及自然界所有組成物各自的位置,它并且能夠廣泛地分析這些數據,那么它就可以把宇宙中最重的物體和最輕的原子的運動,均納入同一公式之中。對于它,再也沒有什么事情是不確定的,未來和過去一樣,均呈現在它的眼前!盵3]36(這個決定論后來密爾在其《邏輯體系》中作了重述)顯而易見,拉普拉斯的決定論表述有其鮮明的特點:第一,它不僅是一種存在論的哲學論斷,而且是以科學定律的形式試對世界的過去和未來定量計算,原則上要給出一切時刻的精確的宇宙物理圖像,因而也是一個認識論意義的且有科學性質的物理決定論。第二,斯賓諾莎和霍爾巴赫的決定論的理論基礎或立論根據是定性的因果關系或因果必然性,拉普拉斯的決定論的立論根據則不僅是因果關系,而主要是定量的經典力學規律。因此,拉普拉斯決定論可以稱為規律決定論,或因果律決定論(經典力學規律是因果律);相應斯賓諾莎決定論則可稱為因果決定論或因果性決定論。由于后來統計規律的產生以及發現經典力學規律對微觀領域不適用,故而拉普拉斯的經典力學規律決定論就被貶稱為“機械決定論”,在當今成了批判的對象(但由于一切統計規律都不與動力學因果律真正矛盾,故而當今論者的批判意見并不真正有效,拉氏決定論表述的主要缺陷乃在于它沒有處理無限問題,參見后面分析)。
另一方面,近現代西方哲學中也有許多持自由意志論的哲學家,像笛卡爾、萊布尼茨、康德、費希特、黑格爾、詹姆士、柏格森、薩特等人,都是著名的自由意志論者。由于認為自由意志不遵守因果關系和客觀規律,那么上述哲學家原則上都是不支持決定論的。笛卡爾主張人是憑自由意志而自由行動的:“我們也當認為自己不止是機器,而還更進一步,因為我們在接受真理時,并非出于必然,而是自由的!盵4]14薩特也認為,自由之為自由,僅僅是由于自由的選擇永遠是無條件、無根據的,所以,人的選擇和行動并不遵循什么規律,而是絕對偶然的[5]24。這樣,即便自然事物具有必然性,但由于人的自由行動的干預,世界在總體上就不能是決定論的。因此,詹姆士說:“自由意志的實用主義的意義,就是意味著世界有新事物,在其最深刻的本質方面和表面現象上,人們有權希望將來不會完全一樣地重復過去或模仿過去!盵6]62也就是說,自由意志論是希望將來不重復過去,一切是可變的,世間不斷出現不能預定的新東西—這就是非決定論的本質意義。此外,羅素主張因果關系的概然性,認為一切規律皆有例外,所以他也不贊成嚴格的決定論;尚在發展中的西方后現代主義學派向近代傳統挑戰,他們反對基礎論(否定世界有本原)和本質論(否定現象—本質關系),主張非確定性,從而也反對一切決定論。
但是,也不是一切自由意志論者都主張非決定論。首先,萊布尼茨雖然主張心靈活動不遵循自然規律,但他又認為心靈和物體的運動都是上帝預先安排好的,世界萬物都處于一種“前定的和諧”之中,這也是一種決定論的景圖,屬于上帝決定論。其次,康德的自由意志論主張人的自在本體是自由的,但在現象世界上,人的行動又是可有因果關系的,且符合自然規律。于是,在康德的哲學中,現象世界可以是決定論的。再者,黑格爾主張自由與必然相統一(自由是對必然的認識),那么他的哲學實質上也不真正反對決定論。
由以上所述,我們已看到,不論在古代還是在近代或近現代,一直都存在著決定論與非決定論兩種相反觀點的對立,在決定論方面也有理論根據上的差別和分歧。到了現代社會,現代科學的發展在微觀領域和復雜系統中又揭示出了許多新的隨機事件或不確定性現象,又加劇了人們對決定論問題的爭議。這些新的不確定性現象,首先是量子力學理論(波函數)對微觀事件(之觀測結果)的統計性(幾率)描述和關于微觀粒子的測不準關系(不能同時準確測定其位置和動量等值)。其次,系統科學的發展也揭示出復雜大系統中具有非線性因果關系、漲落現象、“分叉點”問題和“對初值敏感性”效應等不確定性現象,它們似都不遵循原因與結果的確定對應關系。于是許多論者把這些新的不確定性現象稱為“本質上的偶然性”事件,并認為它們已否定了因果確定性、摧毀了嚴格的決定論。隨之,國內外也相應提出了名目繁多的新理論,如西方的“非因果決定論”和“不完全決定論”;國內的“辯證決定論”、“哲學決定論”和“多元決定論”等[7]。這些新理論盡管名稱不同,但都是一種兼容了非線性因果關系、各種統計規律和“本質上的偶然性”的新式決定論,在嚴格的機械決定論和極端的非決定論之間開劈中間道路。它們都建立在一個新的共識之上——即認為現代科學揭示出來的各種新的隨機事件與偶然性現象否定了因果律(因果確定性或必然性)的普遍存在。這些論者們步科學新發現而動,并以不同的方式與風格來著手批判或摧毀建立在因果律之上的舊式決定論,在國內外掀起了一股否定嚴格決定論的浪潮。但由于各種新的隨機現象仍然服從統計規律,不是絕無章法的混亂現象,又使這些論者們不得贊同極端的非決定論。因此,建立一種介于嚴格決定論與極端非決定論之間而又能概括科學新進展的新式決定論就成了自然趨勢。至于如何具體建構這種新理論,不同的論者基于各自的立場與學識而各取方案:有人通過修改舊決定論的概念含義而沿用其名稱來表述新的決定論;有人維持近代概念的原有含義而修改其名稱;還有人則采用部分修改部分否定的折衷方案。于是就出現了上述內容類同而表述方式和名稱各異的各種新式決定論,其實都是某種折衷理論,它們之間的爭論實際上主要乃是概念定義方式上的爭論。當然,堅持嚴格決定論和極端非決定論的人現在仍有存在,因為對于現代科學的新發現還是可以有進行多種解釋之余地的。
總之,從古至今,決定論問題經過了人類兩三千年的研究和爭論,現在仍未真正達成共識,在概念與實質兩方面還需繼續研究。
二、“本質上的偶然性”之實質分析
現代科學揭示出的上述“本質上的偶然性”現象或隨機事件已被廣泛談論,并已成為許多論者否定因果確定性和嚴格決定論的基本根據。但這也不是一致公認的結論,已有一些深入一步的研究分析表明,它們仍只是一些現象問題,是對科學實驗結果的表觀理解,而缺乏實質性分析。下面我們試作一些實質分析(我們已經在《因果關系研究》一書中對于各種不確定性現象的實質意義作了系統的研究分析,這里將其要點簡述如下)。
1.量子力學中的不確定性現象之實質分析
即量子力學波函數對微觀物質的原本運動狀態的描述是有因果確定性的。量子力學的不確定性只發生在上述第二個環節中,這個環節屬于測量環節。因為微觀物質(或粒子)的原本狀態是不可見的隱態存在,從單個量子(微觀粒子)到其在宏觀儀器上的表現,是一個微觀客體與宏觀儀器組成的整體現象,人們看見一觀測到的“微觀粒子”實際乃是微觀粒子本身與測量設備—顯示介質(乳膠、云室、屏幕、照相板等)以及各種背景和操作因素相互作用的產物,這是一個“波包縮編”過程,一個從微觀隱態到宏觀可見態的層次過渡。但由于現有的量子力學理論不是關于測量的理論,量子力學波函數并不描述微觀測量過程之波包縮編的物理機制,即它未能完備描述測量過程對微觀物質運動狀態的各種影響作用,因而它就不能對微觀粒子的可見態給出精確的描述,只能給出一個發現的幾率。
由上分析明示,量子力學不是測量理論,量子力學的波動方程和波函數乃是描述微觀物質原本狀態(隱態)的數學模式,此描述是有因果確定性的。量子力學的統計性(幾率)描述乃是發生在以波函數之模平方預言微觀過程之觀測結果P的測量環節上。波函數對這個環節的原因描述是不完備的.,正如玻姆所言:“它依靠的是對人們尚不知道的過程的一種平均作用”[9]。海森伯也認為,量子力學的幾率描述代表著進行測量時的實驗狀況,這里的統計性描述的出現是與知識不完備有關的,對一個系統的不完備的認識一定是量子論的每一個表述的本質部分。因而,現在已有越來越多的物理學家認為,~P關系乃是一種并不必然違反個體因果律的系統的統計分布。這也就是說,微觀過程本身原是具有因果確定性的,這里的“不確定性”乃發生于不適合量子力學波函數描述的測量環節上,它是由未計量因素的未知作用所造成,屬于原因作用的未確定而非因果對應的不確定。所以,量子力學的統計性描述并不真的否定微觀過程具有因果確定性,它也不是真正的“本質上的偶然性”。
其次,量子力學還有一個著名的“測不準關系”,這是海森伯公式△X·△P≥h/4π的物理意義:在一次測量中,不可能同時準確地測定微觀粒子的位置與動量。其他諸如時間與能量或頻率之間也有這種測不準關系。這就意味著人們永遠無法準確地測定微觀粒子的存在狀態,它們將常在不確定之中。但進一步的分析表明,測不準關系乃是人們采用經典力學描述宏觀物體的概念和術語(如粒子、位置、動量、時間、頻率等)去描述微觀物質狀態所導致的問題,它只表明,對于微觀對象用經典力學物理量來測量—描述時,將不能同時得到精確的全部數據。但這并不意味著微觀物質沒有自己的確定狀態(上面已述,波函數對于微觀物質不可見的原本狀態的描述是有因果確定性的)。量子物理學家玻姆已經指出,微觀過程是“一種真實的、具體的和確定性的物理過程——即一種能夠以精確數學細節加以描述的過程——而測量行為則不可避免地阻礙了正在加以測量的東西!盵9]因此,量子力學的測不準關系,只是表明人們難以準確地測定微觀粒子的一些物理量,而不是說它們本身也不能確定地存在,即只是“測不準”而已。當人們不對這些粒子進行觀測時,它們原是帶著各種確定的物理量而存在和運動的(對微觀過程進行“回溯性測量”可以證明這一點,海森伯也這樣認為的[10])。
鑒于上述兩方面的實質性分析,我們已看到,量子力學并未真正發現微觀領域存在“本質上的偶然性”,人們談論中的微觀過程的不確定性,實乃是由于量子力學涉及測量問題和相應的不完備描述所導致的未知原因作用引起的;關于原子核衰變事件的隨機性實際也是由于量子力學對其衰變過程的非機制性統計描述所造成[11]。量子理論并沒有清晰明確地給出關于微觀過程的實在圖像,它們至今仍是不確知的暗箱事件,故“知識不完備”問題定然難免,這正是其不確定性現象的基本原因。
2.系統科學中的不確定性現象之實質分析
與量子力學互應,現代系統科學也在復雜大系統中揭示出了許多新的不確定性現象,主要有非線性因果關系問題、漲落現象、“分叉點”問題和“對初值敏感性”效應等幾種,它們也被一些人視為是“本質上的偶然性”現象。下面我們也對其實質意義進行簡要分析。
(1)非線性因果關系分析。復雜大系統中的因果關系也相應復雜化了,出現了一些“非線性”特征,表現為:系統中各種不同原因的作用不能簡單地相加,總體運動狀態不能簡單地還原為各局部運動狀態的加和;一個原因可能引出多種結果,一個結果也可能有多種原因;結果有時會反作用于原因。這看似破壞了因果之間的單向對應關系,否定了因果確定性。但我們的研究表明,“非線性因果關系”仍是一種嚴格的因果關系,這里的原因仍然有其確定的結果。
一方面,復雜系統中各種不同原因的作用不能簡單相加的問題,這表明系統中的相互作用復雜化和層次化了。正如數學上的非線性關系是由于變量之間存在著相乘作用引起的一樣,系統中的非線性因果關系也是由于其內各種因素或局部運動之間存在著橫向的交互聯系和相互作用。正是這種橫向的交互關系的存在,而使得系統的總體狀態不能是其各元素各部分的原因作用之簡單相加的結果,它也不能夠簡單地還原為各元素各部分的存在和運動,也即線性關系失效了。然而,系統內部的交互聯系和相互作用的存在也只是把系統結合成為了一個有機的整體,使人們難以在其中分離出獨立的二體因果鏈,但此系統的前一總體狀態仍然對其后一總體狀態有著嚴格的因果規定性。由于因果確定性(原因對結果的嚴格規定性)本來也只是對完全原因或封閉系統之總體狀態而言的,故這種非線性關系就并不破壞嚴格意義的因果確定性了,它也不是一種“本質上的偶然性”。
另一方面,關于“一因多果、多因一果”之說,實乃一種不嚴格的表述。研究表明,關于“一個原因可能引出多種結果”的現象,實際乃是由于把一種變化根據當作原因而讓它在不同的條件下產生了不同的結果(例如說一個火種放在油中能燃燒而放入水中則生煙),或是讓同樣的原因在不同的條件下產生出不同的結果,或是將一個結果的不同部分當做了不同的結果。這里的問題乃在于沒有從完全原因和完全結果上講關系,其所言的“原因”實乃部分原因,因為“不同的條件”也是原因成分(為外因,上例中,火種與油的相互作用是一種原因,火種與水的相互作用則是另一種原因);或其結果只是部分結果。再說,宏觀隨機事件,由于其中存在著試驗操作因素的未知作用,故它們不是真正的“一因多果”事件;微觀隨機事件中也存在著測量條件的多種未知作用,故兩個看來同樣的微觀實驗之不同的觀測結果,也不是真正的“同因異果”。因果確定性本來只是對完全的原因和結果而言的,部分原因與部分結果之間的不確定關系并不破壞因果確定性的本義。同樣,關于“多因一果”現象,也是由于把表面類同的不同東西當成了“相同結果”所致的近似判斷,這種“相同結果”之間其實存在著許多的內部差異,從而對應著不同的原因。例如,手搖打字機和電腦所打印出的“相同文件”,二者在打印時間與字跡形色細節上仍是存在差異的不同結果;木棒和鐵棒所敲響的鑼聲(之音色)也不一樣;不同初始條件所致的“熱平衡狀態”其內部分子的運動跡線也是不完全相同的。故這也不破壞嚴格的因果對應性。
總的說,世界上或系統中的事物是普遍地互相聯系的,任何一個因素作用都會引發一連串相關結果,一個結果也必定由多種因素綜合導致,確定對應的嚴格因果關系只對孤立或封閉系統的前后總體狀態而有效。其他各種“二體”因果關系(包括上述的“一因多果”“多因一果”關系)皆是忽略了大量次要因素的近似因果關系,才引出了一些因果不確定對應的假象,曲解了因果關系的本來意義。再則,自控系統中的反饋作用問題,也并不是“結果對原因的反作用”,而實際是多個因果過程的接續:前一原因引起一個結果,這個結果狀態轉而又作為一個新的原因再作用于原來曾是原因的東西而使之成為一個新的結果(構成一個轉圈式因果鏈),如此多次循環構成一個自動控制過程。這里我們不應把時間上多個不同的因果過程混淆成為一個因果過程。三體問題和多體問題也都應從系統角度來看待,因果關系才能理順。總之,所謂“非線性因果關系”的各種現象,實際都不構成因果確定對應關系的反例,它們也不是“本質上的偶然性”。
(2)漲落現象分析。“漲落”也稱“起伏”,指熱力學系統中表征系統之某種性質的物理量(密度、壓強等)在統計平均值附近不斷地作無規則的微小變化。它是由系統中大量物質微粒的熱運動造成的。由于漲落現象大量存在而又難以預計和控制,故而也成為一種引人注目的偶然性現象。深入一步的分析表明,由于漲落現象是系統內部微粒的熱運動所造成,對于氣體和液體系統來說,其漲落現象的原因則是大量內部分子的熱運動。物理學已知,分子的運動是遵循動力學規律的,具有因果確定性;那么大量分子熱運動的集合體(系統)也就是一個嚴格意義的因果關系網,而由它們表現出來的漲落現象也就存在于嚴格的因果關系中,并且原則上是可以通過對每個分子運動跡線的計算來預計它的,只是由于這種計算極其復雜而人力難以進行而已。照此道理,由分子以上的物質微粒構成的系統的漲落現象,都應是因果關系網中的確定性事件,而非“本質上的偶然性”。關于微觀領域的“量子漲落”問題,也即微觀粒子的“波動性”,在上面我們已經論證微觀粒子的波動過程(不可見的原本運動狀態)是有因果確定性的,因而,量子漲落現象也不會違反因果確定性。總之,漲落現象只是一種人力難以掌控的復雜事件,是一種可作因果解釋的偶然現象。
(3)“分叉點”問題分析。“分叉點”是耗散結構理論中的一個著名問題,其內容是說,當一個系統向遠離平衡態演化時,會出現一種通向不同狀態的“分叉點”,一個無限小的擾動就可以促成一個特定的演化方向。鑒于“一個無限小的擾動”是一難以捉摸的偶然現象,故而有人認為系統在“分叉點”處就失去了因果確定性。那么應該如何看待此問題呢?通過對一些相關事例的具體考查而看到:某些系統產生“分又點”時,就是進入了一個即將發生變化的“臨界狀態”,一個微小的擾動就會導致一個變化迅速發生,就像一絲小風就會使一個立椎倒向一方一樣。這實是一個小原因引發一個大結果的事件。然而,盡管這個“微小擾動”不易掌控和計量,但畢竟還是一個實在的原因作用,它引起的特定變化也是一個合規律而發生的因果事件,這里并沒有因果確定性的真正破壞。分叉理論的提出者普里戈金也認為:“小的原因可能產生大的效果,但這個世界并非是任意而為的!瓭q落逃脫控制這樣的事實并不意味著我們不能找出漲落放大所引起的不穩定性的原因來!盵12]“分叉點”處的相變事件是有其確定原因的,不是神秘莫測之事。
(4)“對初值敏感性”效應分析!皩Τ踔得舾行浴蹦耸腔煦缦到y之隨機現象的特征效應,系統初始條件的微小差別將會導致后續狀態的巨大變化,并且這種“微小差別”是生自系統內部的,故此效應又稱為“內在隨機性”。這里以“奇異吸引子”現象為例來作考查:吸引子是漩渦中心一類東西,混沌系統的“奇異吸引子”的特征在于,它在整體上是一種穩定的無窮層次自相似套嵌結構,但從局部看,它又是不穩定的,其內部套嵌的小吸引子之間互相競爭著,相鄰的運動軌線互相排斥而迅速分離。研究表明,奇異吸引子乃是分形幾何中的一種分形結構,相鄰內部小吸引子之間的邊界也是無窮細節的分形——存在著許多微小的差別;正是這些微小的差別致使邊界上的質點歸屬不同的吸引子。這也就是說,兩個競爭的吸引子之間的質點終究歸屬哪一個吸引子,是由邊界上的微小差別決定的;這種微小的差別(作為原因)將使這些質點以后的去向巨大不同(相鄰軌線按指數分離)。這是一種典型的“對初值敏感性”效應。其他還有“倍周期分岔現象”和“蝴蝶效應”等,也皆是因微小的初始差別或變化導致后續的巨大變化的事例。
上述事例以其微小難辨的差別促成巨大變化的奇特現象使人難以捉摸和不可思議,確實是一種無從把握的隨機事件,人力不可能對它們進行準確計量和預控。但另一方面也應看到,“對初值敏感性”效應也不是絕無原因的亂象,它們每一巨大的變化皆由一種“微小的差別”所引起,這是一種難以把握但又是真實確定的“原因”;加之混沌系統乃是“確定性系統”,故而又保證了此“小原因”對大結果的規定是有確定性的。所以有些科學家稱此為“混沌決定系統的偽隨機性”[13]。這樣一來,“對初值敏感性”效應也應歸屬于認識上的不確定性現象,它們的出現雖不是源于人的無知,但卻是由于人的能力有限所然,也不能算是“本質上的偶然性”;就像人們雖然寫不出圓周率π的確切數值(而無法精確計算圓的周長),但每個圓皆有其確定的周長一樣。
3.事理分析
以上我們對于量子力學和系統科學揭示出來的微觀過程與復雜系統中的一些不確定性現象之實質意義作了簡要分析,已經看到它們都不真是破壞因果確定對應性的“本質上的偶然性”現象。其不確定性皆由于原因的不能確定計量所引起,而非因果對應性的否定。再從事理上分析,當今談論的“本質上的偶然性”現象,乃是原因對結果的不完全規定的事件(而非完全無規的亂象);但這“不完全規定”之性征,是介于“完全規定性”與“完全無規性”之間的,應是兩種對立作用的中和效應——具體應是遵因果性與反因果性兩種對立性質一同作用所造成。于是這就意味著相關原因事物同時具有著遵循因果關系和違反因果關系兩種性質。然而,要讓一事物既遵循因果關系而同時又不遵循因果關系,或讓一性質對一物態既規定而又不規定,乃是明顯違反邏輯的矛盾之事,定然不能真實存在。那么是否可以設想原因中一些因素遵因果性而另一些因素反因果性呢?若是如此,世界上就得存在一類遵因果性的東西和一類反因果性的東西;而人類科學實際上只是發現有前者,而從未發現有完全反因果性的東西(無因之果或無果之因)存在;故此設想也不能成立。一物要么嚴格遵循因果關系,要么完全不遵循因果關系,“半遵半不遵”乃是悖理之言,而全無因果性之物又不見存在。所以,那種“不完全規定”的“本質上的偶然性”從事理邏輯上也是不能存在的。另外,伊壁鳩魯關于原子能作直線和斜線兩種運動之學說,乃是未經證實的思辨猜想,也不能支持有“本質上的偶然性”存在。數千年的人類實踐知識已確認了“自然齊一性”原理,現代科學也證實了“基本粒子全同性”規律,那么當科學已表明因果關系大量存在而一些疑難的不確定性隨機現象也都能作出合理的因果解釋的情況下(即并未發現有因果關系真正失效的地方),我們就能夠得出:“相同的物質具有相同的屬性,相同的原因皆有相同的結果”的結論,因果關系對于一切事物都嚴格成立,“本質上的偶然性”當不存在。之所以有許多的人都傾向于認可微觀過程和復雜系統的隨機事件對于因果確定性的挑戰,本是出于對科學的誠信與尊重,但他們在尊重科學新發現的同時,只是直接援引科學新事實來作出理論判斷,缺乏對它們的實質意義進行深入分析,流于事情的表觀理解之中,故其判斷難免偏頗或失當。我們上面通過對于這些不確定性隨機現象的實質分析已經表明,這些不確定性現象實是原因不詳之事,而非真的違反了因果確定性。爭論還會繼續,關鍵在于對科學的理解?茖W的結論有其成立的嚴格條件,不可隨意擴大其有效范圍。
三、決定論的含義與真假問題
上面第一節中我們已簡述了古今人們對于決定論問題的不同觀點,由之看到了“決定論”的概念一直處在變化發展之中,其確切含義至今尚未統一界定;它的真假問題——究竟存在還是不存在——更是人們長期爭論的話題,至今也尚無定論。下面我們根據有關研究來對這兩個問題試作分析,希能有助于它們獲得解決。
1.決定論的含義分析
在至今以來關于“決定論”的眾多定義中,有許多是把它述為一種關于世界上因果關系和客觀規律普遍存在的學說或理論。但有進一步的研究則表明,這類定義并不確切:因為因果關系和客觀規律的普遍存在只是意味著變化發展有客觀必然性,但對于一個開放系統而言,這并不能導致根據初始條件對其未來發展狀況有決定性和預言性(因為時刻有外部干擾作用進來破壞其決定性)從概念邏輯上講,所謂“決定論”,其本義在于“決定”二字,在于對未來的已經“決定”了,而不僅只是說未來的發展有不隨意志轉移的客觀必然性。若一個世界或系統之未來發展不能決定或預言,它就不能是“決定論”的。通過領會古今各種決定論的意旨,我們能夠從中發現一種基本思想,構成一切決定論的本質意義,它就是:“過去、現在和未來的一切事物之存在與變化皆在定數之中”(“定數”即已安排好了之義),簡言之,“一切皆有定數”。若偏離或舍棄了這個基本思想,它就不能成為一種決定論,至少已不是嚴格意義的決定論了。但是,這一基本思想只是指示“有定數”,而并未指示這種定數是由何而來或誰給出的;后者乃是各種決定論所要具體論究的重要問題,并明確體現在它的決定論定義之中。
由第一節所述已知道,古代的決定論有三種,一是因果決定論,以因果關系普遍而必然地存在為根據,由它決定世界的古往今來之定數;另一種是神靈決定論,它的定數由上帝、真主或佛祖的法力來安排;再一種是目的論,它由某種超自然的目的性規定了古往今來的一切定數。實際上,目的論也可以歸入神靈決定論。
由于神靈決定論和目的論隨著科學文化的發展而逐漸為歷史所拋棄,只有因果決定論長期流傳下來,并且在內容上不斷充實,成為了近代決定論的主流。又則,近代社會、特別是西方近代社會,科學技術迅速發展,揭示出了許多自然規律,這些規律以數學形式表述,具有精確定量的特點,能夠把事物存在與變化的各種定數具體地計算出來,比定性的因果推理關系大大前進了一步。于是,規律又進入了決定論的定義和根據之中,補充和發展著因果決定論,并有取而代之的趨勢。例如,拉普拉斯決定論就是在因果決定論的基礎上補充了力學規律的內容,使它成為了一種有操作意義的規律決定論。進而,如今還有一些論者已完全用規律來定義決定論,或只承認規律決定性。
那么,究竟應該如何來界定決定論的確切含義呢?或者說,決定論與因果性、規律性以及必然性的關系究竟是怎樣的,三者中何者才是決定論的真正基礎與根據呢?顯然,要判定這些問題,只能以決定論的基本思想——一切皆有定數——為準則。由這一準則來審視,可認為決定論與規律的關系最直接。因為決定論的“定數”是指一切事物的存在與變化而言的,它既指一切因果性變化過程有定數,也指一切非因果性變化過程有定數,還指事物的空間結構與分布狀態有定數。但是,因果關系只是使因果性過程有定數,必然性也只是使一切變化過程有定數,這二者都不直接規定事物之空間結構與分布上的定數,而空間定數也是決定論的基本內容,這一內容又只能由結構規律來規定。因此,只有普遍的規律性才完全符合決定論的要求,它可以構成決定論的直接基礎。若是把因果關系或必然性作為決定論的基礎的話,則總有一些定數難以直接說明。例如,因果關系的普遍存在只意味著現在的空間狀態是由過去的空間狀態規定的,但初始狀態的空間結構又是如何規定的呢?因果關系本身不能直接回答這個問題,必然性同樣也不能回答它,只能求助于事物的結構規律。不過,對于一個已經存在的世界或系統而言,它的初始條件已經確定了,這時只要因果關系普遍而嚴格地存在,此世界或系統(封閉系統)就是決定論的了;即在這種情況下,普遍而嚴格的因果關系可以成為決定論的基礎或根據。
然而,用規律性作為決定論的基礎或根據也有其特定的問題,這就是統計規律問題。我們知道,動力學規律能給出對象的確定數據,它直接體現著決定論的意義;但統計規律只有系集的大數確定性,對于個別事件,它只能給出一個幾率描述,規定一個大致的答案范圍,而并無確切的定數。那么,只有統計規律性的事物還屬于決定論的范疇嗎?這乃是當今論者正在爭論的問題。這個問題的出現導致了決定論意義的變化,有些論者提出嚴格決定論與趨勢決定論之分,后者又被賦予哲學決定論、辯證決定論和統計決定論等新名稱。但實際上,趨勢決定論乃是在嚴格決定論與極端非決定論之間的折衷方案,是既要屈從科學新發現而又欲堅持決定論原則的不得已之為;若敢于放棄決定論原則的話,統計規律也可以劃歸非決定論范疇。不過,我們已在上一節中較系統地論證了統計規律并不與因果確定性真正對立,它的不確定性乃是由于相關科學的局限性和人的能力限度等原因造成的,故而統計規律并未真正否定嚴格的決定論,它也不能成為另一種非嚴格決定論的存在根據。因此,統計規律的存在不會破壞以普遍的規律性作為決定論之基礎的結論。
由以上分析我們已看到,“決定論”概念的含義應由兩部分組成:一是本義,即認為世界上過去、現在和未來的一切事物之存在與變化皆在定數之中,絕無例外;二是基礎或根據,世界之所以一切皆有定數,是因為世界有因果性與規律性,普遍而嚴格存在的客觀規律和因果關系已把世界古往今來的一切皆安排成嚴格的秩序,規為定數。由是,“決定論”概念的確切含義已經清楚,我們現在可以給出它的定義:
“決定論”宣示:世界上普遍而嚴格的客觀規律和因果關系使得過去、現在和未來的一切事物均在確定的秩序之中,導致宇宙萬象的存在與變化皆有定數。
上面的表述是決定論的完整定義。至于其“定數”是否可以計算的問題是不能一概而論的,因為世界之巨大與復雜已限制了人力計算天地人生等大值定數的可能,但人們可以按照科學定律推算各種具體事物的存在狀態和變化結果之(一定精度的)數值。同時,決定論的存在也為宇宙的全息結構及其相關的各種預兆提供了可能或依據,反之,一些預兆或預言的實現也可引為對于決定論的支持,非決定論的世界是沒有預言性的。
上述定義也表明,決定論作為一大哲學原理,也是一種存在論意義的宇宙觀,它宣示了世界之存在與演化的必然性;同時也指示了事物之變化發展的可預計性,又具有認識論意義。換個角度看,決定論既是關于世界總體發展的必然性原理,也是關于具體事物存在與變化的確定性法則,它兼有世界決定論和事物決定論二義。再從決定論拒斥自由意志論意義上說,它是一種關于人類活動的物質決定論;鑒于決定論否定“本質上的偶然性”,它又是一種關于事物演化的時空決定論。
2.決定論的真假分析
上面我們已界定了決定論的概念含義,它是一種關于由普遍的客觀規律和因果關系導致嚴格的世界秩序的哲學原理或宇宙觀。當然,這只是從概念邏輯上界定了它的內涵,至于它是否具有相應的外延,即是否真正存在的問題,則還需另行研究分析而定,因為從古至今一直存在著各種反對決定論的觀點。我們先來分析這些反對觀點的理由。
回顧古今各種非決定論,其反對決定論的基本理由或根據,在古代主要有兩種:一是主張人有自由意志,二是認為物質運動有偶然性(如伊壁鳩魯的原子自動偏斜說)。在近代和當今,自由意志論依然相當廣泛地存在,但微觀過程和復雜系統中的隨機事件或不確定性現象已成為反對(嚴格)決定論的主要根據。由于隨機事件也屬于偶然性范疇,所以,總計古今反對決定論的基本理由或根據,也就只有兩種:即認為世界上存在自由意志和偶然性。關于偶然性,我們已在上面第二節中,對于微觀過程和復雜系統中的各種不確定性偶然現象作了專題分析批判,論證了它們都不是真正違反嚴格的因果性與規律性的“本質上的偶然性”。至于各種經典統計學中的相對偶然性事件,則更是些可作因果解釋的復雜現象,它們不會破壞決定論的存在。再關于自由意志問題,經過近百年來生理學家和心理學家們堅持不懈的努力,現代心腦科學已經無可辯駁地證明了各種心理意志過程都具有相應的神經生理機制,是大腦神經活動(以及有關的身體結構)引起和支持著一切心理意志活動的進行;而大腦神經(和身體組織)的活動乃是物質性生理活動,它們只能遵照客觀規律和因果關系來進行。因此,一切超越神經生理活動而違反客觀因果規律的自由意志是不能存在的,人類科學也否定了有獨立存在的精神實體。但由于人們在生活中學習了許多知識與技能,能夠在一定程度上組織自己的思想與行為去實現自己的意愿和目的,這也可以視為是一種“自己決定自己”的自由意志活動。但這種意義的“自由意志”活動是基于神經生理活動且符合因果規律而進行的(因為知識與技能是依規律而習得和起作用的),屬于與必然相統一的自由行為,它們并不破壞世界的因果關系鏈[14]。總之,自由意志問題也不能構成對于因果性、規律性和決定論的反例。這樣,上述兩種對于決定論的反對理由就都已化解否棄了。那么,決定論就真的存在無疑了嗎?待我們進一步分析之。
我們認為,除了自由意志和偶然性之外,還有一個干擾決定論嚴格存在的自然因素,這就是世界的無限性。因為決定論的基本含義乃是普遍的因果規律使得世界的一切皆有定數,這意味著可以依照因果規律由世界的先前狀態規定其后續狀態,有一種因果確定對應關系。然而,世界或宇宙的無限性會破壞因果之間的長程對應性,從而也破壞了決定論的嚴格存在。道理如下:
第一,因果確定性或嚴格因果關系的普遍存在只能在一個孤立或封閉系統中才導致嚴格的決定論,對于一個開放系統則不然。因為一個開放系統會不斷受到外來因素的影響,以它的初始條件或先前狀態為原因依照因果規律決定不了它的后續發展過程、雖然外來因素也是依照因果規律確定地起作用的。由此,我們看到了決定論與因果關系和規律性的區別:決定論是指世界或系統的初始狀態對其以后全部演化過程的規定性,為一種長時程的預言法則;因果規律嚴格說只有瞬時的規定性——由前一狀態嚴格規定后一瞬間的存在狀態而不能保證對再后的狀態有嚴格的規定(外來因素會干擾其原先的作用效果),它們只是一種關于事物變化機制的法則。
第二,如果世界是有限宇宙的話,它就可以作為一個孤立或封閉系統來看待,普遍的因果性和規律性將導致它的決定論;但如果世界是無限大的話,它就不再是一個系統了,因為“無限大”沒有止境,是不可想象、不可描述、不可總括的,故而不能作為一個整體來把握了,而系統則是一個可以總括的整體。從而,無限大的世界也就沒有了一個可描述的總體“初始狀態”來作為因果關系和規律的推演起點,決定論因而也無從安立。另一方面,當世界是無限大的時,那么其中的任何一個有限系統—不論如何巨大—其外都將存在著一個無限大的環境,從而將避免不了來自無限環境的外部影響因素,且時間越長,影響因素也越多。再則,無限世界的每一事物也將受到來自無限過去之無限遠處的無限因素的無限影響,這種無限影響也是無從計量的。同時,不論未來科學如何發達,人力所及的范圍總是有限的;盡管數學上有表示量無限的極限方法,但可以斷言,科學絕不可能發展出描述無限物質世界和總括無限環境影響的實用方法來,“無限遠處”永遠是未知之謎。因此,無限世界中的任何一個有限系統和事物都將無法確定它所遇到的全部影響因素,從而也就無法確定它們的未來狀態,故其決定論也無從形成。即從全體和部分兩方面分析,無限世界都不能是決定論的。
第三,或許有人會說,上述道理只是一種認識論的非決定論,而不是實在意義的非決定論,普遍而嚴格的客觀規律和因果關系必然會使無限世界的現在狀態決定它的未來狀態。其實,這種辯解并不成理,關鍵仍在于“無限世界”不能作為一個整體、一個系統來看待,這并不僅是因為人的能力有限造成的,而是本來就不可能有“無限大的整體”或“無限大的系統”這種違反邏輯的東西存在(因為“無限大”是永遠不能完成其綜合的,故不能當作一種已完成的東西來看待)。再說,各種客觀規律和因果關系也只能成立于已綜合的事物之中,而無從以“不能綜合的無限狀態”為初始條件(未完成綜合者不能起確定的原因作用,故因果關系和規律皆無從生效);即不能將因果規律用于無限情形。所以,決定論對于無限世界及其一切部分和事物皆不成立的結論,不僅是認識論的,也是存在論的。
綜上所述,雖然自由意志和偶然性問題不足以否定決定論的嚴格存在,但世界的無限性問題則可以左右它的真假:如果世界是有限宇宙,則決定論為真;若世界是無限大的,則決定論對于世界及其一切有限部分(系統和事物)都不能成立。但是,在近似意義上,無限宇宙中的某些近似孤立的系統在有限時段內還是可以存在一定精度的決定論的(羅素的“因果線”就屬于這種情形),因果規律可以在這些系統中作一定精度的運用。具體對于我們的地球世界而言,如果宇宙是有限的,則地球世界是決定論的;如果宇宙無限大,地球世界原則上應是非決定論的,但在一定期限內它也可以有近似意義的決定論。
另一方面,上述分析結論還使我們看到了拉普拉斯決定論表述的缺陷所在。實際上,拉氏決定論表述的主要缺陷并不在于它的嚴格因果性和力學規律性(因為它并不排斥納入其他規律共同起作用),而在于它尚未確知世界是有限還是無限的情況下就把宇宙作為一個可總括的整體來描述了,并認為這個“整體”的力學數據可以(通過神靈)計算出來。然而,如上所述,如果世界是無限大的話,這個“整體”就并不存在、更不可能計算了。當然,如果世界是有限宇宙的話。則拉氏決定論的表述原則上是正確的;其缺陷乃在于并未確定世界是有限還是無限的情況下就按有限宇宙來表述了。
那么,世界究竟是無限還是有限的呢?這個問題乃是哲學和科學中的難題,需要另作專題研究。但從邏輯角度來看,無限空間和世界起點乃是兩個最不可理解且難以想象的東西;“無限大”意味著永無止境、永未完成之狀,不當為已經“是”的存在物之空間;而“世界起點”則意味著毫無憑依的突然創造,永遠不可解釋者!反之,如若世界是有限無邊的閉合宇宙的話,則可有合理的邏輯意義。因此,有限宇宙和決定論世界至少也是可能存在的情形。并且,嚴格決定論的世界也沒有什么可擔憂的:因為一方面,世界之巨大和復雜已使世界和人生的未來絕不可詳知,人們還是永遠面臨著未知的命運,前程總是新景;另一方面,在因果規律的決定論世界中,人的思想行為也是事物因果鏈條的構成環節(即人的心理意愿會通過其神經生理機制參與決定下一步的事物發展),從而人生的理想和奮斗仍有意義和必要,未來仍然需要自己去爭取(即人生是組成決定論的構元而參與未來的決定,而不是決定論世界的外在等待者),并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14]。所以,對于我們的人生來說,世界是不是決定論的并無實際的不同,前程仍然常新,成功仍需奮斗。
到此,我們也可以提出一個決定論的劃界標準了。由于無限問題尚未解決,因果關系和客觀規律的普遍存在并不必然導致決定論的成立。因此,決定論的劃界標準就只能依憑其基本含義——“一切皆有定數”——了:凡主張或承認世界之過去未來的一切皆有定數者,就是決定論者;凡否認(有)此定數者當為非決定論者。一切關于未來之預言的實現,都是對決定論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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