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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業會計準則講解現金流量表
上學的時候,說起知識點,應該沒有人不熟悉吧?知識點就是學習的重點。哪些知識點能夠真正幫助到我們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小企業會計準則講解現金流量表,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準則原文】第八十二條 現金流量表,是指反映小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現金流入和流出情況的報表。
現金流量表應當分別經營活動、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列報現金流量,F金流量應當分別按照現金流入和現金流出總額列報。
前款所稱現金,是指小企業的庫存現金以及可以隨時用于支付的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
【解讀】
條文主旨
本條是關于現金流量表的定義、現金流量表的列報要求和現金的定義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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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流量表是企業財務報表的重要組成部分。可以說,現金流量表是從收付實現制的角度來反映企業的盈利能力的,利潤表是從權責發生制的角度來反映企業的盈利能力的。從企業長遠發展來看,企業都必須要重視現金管理,既要保持一定的存量,又要保持合理的流量,現金流量表可以發揮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企業和財務報表的外部使用者應將利潤表和現金流量結合起來使用,從而更加科學合理地評價企業的盈利能力和發展潛力。因此,企業包括小企業都應當重視現金流量表的編制和使用。
《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第四十七條規定:“現金流量表是反映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現金和現金等價物流入和流出的會計報表!薄镀髽I會計準則第31號——現金流量表》第二條規定:“現金流量表,是指反映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現金和現金等價物流入和流出的報表,F金,是指企業庫存現金以及可以隨時用于支付的存款,F金等價物,是指企業持有的期限短、流動性強、易于轉換為已知金額現金、價值變動風險很小的投資!钡谒臈l規定:“現金流量表應當分別經營活動、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列報現金流量!钡谖鍡l規定:“現金流量應當分別按照現金流入和現金流出總額列報。但是,下列各項可以按照凈額列報:(一)代客戶收取或支付的現金。(二)周轉快、金額大、期限短項目的現金流入和現金流出。(三)金融企業的有關項目,包括短期貸款發放與收回的貸款本金、活期存款的吸收與支付、同業存款和存放同業款項的存取、向其他金融企業拆借資金、以及證券的買入與賣出等!
本準則根據小企業的實際情況對現金流量表的列報要求、組成項目和現金的定義進行了適當簡化,但是在現金流量表的定義上與企業會計準則相一致。
條文解讀
本條的規定,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理解:
一、現金流量表的定義
對現金流量表的定義,應注意把握好以下幾個方面:
(一)現金流量表是一張反映某一特定會計期間而不是某一特定時點的會計報表。從會計科目的角度來看,反映的是會計科目在某一會計期間的發生額。
(二)小企業在某一特定會計期間的現金流量的情況通常是通過現金流人、現金流出及其相互的關系來反映的。
(三)按年度編制的現金流量表,反映的是小企業每年從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整個會計年度這一會計期間累計發生的現金流量情況。
(四)按月份編制的現金流量表,反映的是小企業在每個月月初第一天起至月末最后一天止這一會計期間發生的現金流量情況。按季度編制現金流量表時,反映的是小企業在每個季度第一天起至本季度末最后一天止這一會計期間發生的現金流量情況。
(五)現金流量表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通過現金流量表,可以為財務報表使用者提供小企業一定會計期間內現金流人和流出的信息,便于使用者了解和評價企業獲取現金的能力,據以預測企業未來現金流量。具體來講,一是有助于評價小企業支付能力、償債能力和周轉能力;二是有助于預測小企業未來現金流量;三是有助于分析小企業利潤質量及影響現金凈流量的因素,掌握小企業經營活動、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的現金流量,可以從現金流量的角度了解凈利潤的質量,為分析和判斷企業的財務前景提供有用的會計信息。
二、現金的定義
作為現金流量表中反映的現金,必須是可以隨時用于支付的,不能隨時用于支付的不屬于現金。“可以隨時用于支付”意味著該現金的使用不受第三方的限制,小企業有支配權可以使用和支付。據此,小企業的現金主要包括:
(一)庫存現金,是指小企業持有可隨時用于支付的現金,與“庫存現金”科目的核算內容一致;
(二)銀行存款,是指小企業存人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可以隨時用于支取的存款,與“銀行存款”科目核算內容一致;
(三)其他貨幣資金,是指存放在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證保證金存款、外埠存款和存出投資款等,與“其他貨幣資金”科目核算內容一致。
三、現金流量表的列報要求
(一)現金流量表應當分別經營活動、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列報現金流量。
現金流量,是指小企業現金流人(即收到現金)和現金流出(即支付現金)。需要說明的是,現金流量是指小企業與外部第三方之間發生的現金收付,外部第三方主要包括:材料供應商、銷售客戶、職工、投資者、債權人、政府部門等。因此,在現金流量表中,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被視為一個整體,小企業現金形式的轉換不會產生現金的流人和流出。比如,小企業從銀行提取現金,是小企業現金存放形式的轉換,現金并未流出企業,不構成現金流量。
根據小企業日常經營活動的性質和現金流量的來源,現金流量表將小企業一定期間產生的現金流量分為三類: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投資活動現金流量和籌資活動現金流量。其中,經營活動是指小企業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項;投資活動是指小企業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其他非流動資產的購建和短期投資、長期債券投資、長期股權投資及其處置活動;籌資活動是指導致小企業資本及債務規模和構成發生變化的活動。對經營活動、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現金流量的釋義詳見本準則第八十三條、第八十四條和第八十五條的釋義,本條不再贅述。
(二)現金流量應當分別按照現金流人和現金流出總額列報。
即實現“收支兩條線”原則,現金流量表中的三種活動涉及到現金流量時,應分別現金流人和現金支出列示,不得以相互抵銷后的凈額進行列示,以全面揭示小企業現金流量的方向、規模和結構。
需要說明的是,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所收到的現金,與處置活動支付的現金,兩者在時間上比較接近,也緊密相關,以凈額更能準確反映處置活動對小企業現金流量的影響。因此,“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非流動資產收回的現金凈額”以凈額進行反映。
四、現金流量表的格式和組成項目
現金流量表的項目主要有: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現金凈增加額、期初現金余額和期末現金余額等項目。
小企業現金流量表的統一格式參見《小企業企業會計準則——會計科目、主要賬務處理和財務報表》,這里不再贅述。
五、現金流量表的編制
(一)現金流量表的編制方法
在具體編制現金流量表時,小企業可以采用工作底稿法或T型賬戶法,也可以根據有關科目記錄分析填列。
1.工作底稿法
采用工作底稿法編制現金流量表,是以工作底稿為手段,以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數據為基礎,對每一項目進行分析并編制調整分錄,從而編制現金流量表。工作底稿法的程序是:
第一步,將資產負債表的期初數和期末數過入工作底稿的期初數欄和期末數欄。
第二步,對當期業務進行分析并編制調整分錄。編制調整分錄時,要以利潤表項目為基礎從“營業收入”開始,結合資產負債表項目逐一進行分析。在調整分錄中,有關現金的事項,并不直接借記或貸記現金,而是分別計入“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有關項目。借記表示現金流人,貸記表示現金流出。
第三步,將調整分錄過人工作底稿中的相應部分。
第四步,核對調整分錄,借方、貸方合計數均已經相等,資產負債表項目期初數加減調整分錄中的借貸金額以后,也等于期末數。
第五步,根據工作底稿中的現金流量表項目部分編制正式的現金流量表。
2.T型賬戶法
采用T型賬戶法編制現金流量表,是以T型賬戶為手段,以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數據為基礎,對每一項目進行分析并編制調整分錄,從而編制現金流量表。T型賬戶法的程序是:
第一步,為所有的非現金項目(包括資產負債表項目和利潤表項目)分別開設T型賬戶,并將各自的期末期初變動數過入各相關賬戶。如果項目的期末數大于期初數,則將差額過人和項目余額相同的方向;反之,過入相反的方向。
第二步,開設一個大的“現金”T型賬戶,每邊分為經營活動、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三個部分,左邊記現金流入,右邊記現金流出。與其他賬戶一樣,過入期末期初變動數。
第三步,以利潤表項目為基礎,結合資產負債表分析每一個非現金項目的增減變動,并據此編制調整分錄。
第四步,將調整分錄過入各T型賬戶,并進行核對,該賬戶借貸相抵后的余額與原先過入的期末期初變動數應當一致。
第五步,根據大的“現金”T型賬戶編制正式的現金流量表。
以上兩種方法實際上是服務于手工記賬和編表的情況。在實務中,大多數小企業已經采用財務軟件進行日常會計核算,在財務軟件中已經按照本準則的規定固化好現金流量表的編制程序,小企業只需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進行適當調整即可,因此,小企業現金流量表的編制實際上是由電腦完成的,并不會增加小企業和會計人員過多的工作量。借助財務信息系統編制現金流量表,既快捷又準確,還減輕了會計人員的工作負擔。
(二)現金流量表項目的填列方法
1.現金流量表中一般設有“本年累計金額”和“本月金額”兩欄,其填列方法如下:
“本年累計金額”欄反映各項目自年初起至報告期末(月末、季末、年末)止的累計實際發生額。
“本月金額”欄反映各項目的本月實際發生額。不編制月度現金流量表的小企業,在編制季度現金流量表時,應將“本月金額”欄改為“本季度金額”欄,反映各項目的本季度實際發生額。小企業編制年度現金流量表時,應將“本月金額”欄改為“上年金額”欄,填列上年全年實際發生額。如果上年度現金流量表的項目名稱和內容與本年度現金流量表不一致,應對上年度現金流量表項目的名稱和數字按本年度的規定進行調整,填入報表的“上年金額”欄。
2.現金流量表中“一、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項目、“二、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項目和“三、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項目這3個項目不得填列金額。
(三)現金流量表項目的填列說明
1.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1)“銷售產成品、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小企業本期銷售產成品、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本項目可以根據“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和“主營業務收入”等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分析填列。
(2)“收到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反映小企業本期收到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本項目可以根據“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等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分析填列。
(3)“購買原材料、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小企業本期購買原材料、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本項目可以根據“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分析填列。
(4)“支付的職工薪酬”項目,反映小企業本期向職工支付的薪酬。本項目可以根據“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
(5)“支付的稅費”項目,反映小企業本期支付的稅費。本項目可以根據“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交稅費”等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
(6)“支付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反映小企業本期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本項目可以根據“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分析填列。
2.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7)“收回短期投資、長期債券投資和長期股權投資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小企業出售、轉讓或到期收回短期投資、長期股權投資而收到的現金,以及收回長期債券投資本金而收到的現金,不包括長期債券投資收回的利息。本項目可以根據“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短期投資”、“長期股權投資”、“長期債券投資”等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分析填列。
(8)“取得投資收益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小企業因權益性投資和債權性投資取得的現金股利或利潤和利息收入。本項目可以根據“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投資收益”等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分析填列。
(9)“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非流動資產收回的現金凈額”項目,反映小企業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非流動資產取得的現金,減去為處置這些資產而支付的有關稅費等后的凈額。本項目可以根據“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固定資產清理”、“無形資產”、“生產性生物資產”等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分析填列。
(10)“短期投資、長期債券投資和長期股權投資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小企業進行權益性投資和債權性投資支付的現金。包括:企業取得短期股票投資、短期債券投資、短期基金投資、長期債券投資、長期股權投資支付的現金。本項目可以根據“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短期投資”、“長期債券投資”、“長期股權投資”等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分析填列。
(11)“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非流動資產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小企業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非流動資產支付的現金。包括:購買機器設備、無形資產、生產性生物資產支付的現金、建造工程支付的現金等現金支出,不包括為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非流動資產而發生的借款費用資本化部分和支付給在
建工程和無形資產開發項目人員的薪酬。為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非流動資產而發生借款費用資本化部分,在“償還借款利息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支付給在建工程和無形資產開發項目人員的薪酬,在“支付的職工薪酬”項目反映。本項目可以根據“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研發支出”、“生產性生物資產”、“應付職工薪酬”等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分析填列。
3.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12)“取得借款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小企業舉借各種短期、長期借款收到的現金。本項目可以根據“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短期借款”、“長期借款”等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分析填列。
(13)“吸收投資者投資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小企業收到的投資者作為資本投入的現金。本項目可以根據“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等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分析填列。
(14)“償還借款本金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小企業以現金償還各種短期、長期借款的本金。本項目可以根據“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短期借款”、“長期借款”等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分析填列。
(15)“償還借款利息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小企業以現金償還各種短期、長期借款的利息。本項目可以根據“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付利息”等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分析填列。
(16)“分配利潤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小企業向投資者實際支付的利潤。本項目可以根據“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應付利潤”等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分析填列。
(四)本表中各項目之間的勾稽關系
行7=行1+行2-行3-行4-行5-行6;
行13=行8+行9+行10-行11-行12;
行19=行14+行15-行16-行17-行18;
行20=行7+行13+行19;
行22=行20+行21。
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與企業會計準則的異同
企事業單位會計準則的相同點分析
企事業單位的會計準則在結構、會計總則、會計一般原則、會計報表、會計要素以及附則等方面具有許多相同之處,主要體現在以下的幾個方面:
在結構方面,企事業單位的會計準則都包括了會計核算的基本前提、一般原則、要素準則、報表的基本內容和要求四個結構。
在總則方面,企事業單位的會計準則在制訂目的、制訂依據、會計核算的基本前提以及采用的記賬方式等這些方面都相同。首先,企事業單位的會計準則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制定的,其目的在于統一、規范會計核算工作,以保證會計信息的質量。其次,會計核算的基本前提相同,兩套會計準則在持續經營、會計主體、貨幣計量假設和會計分期四個方面都做了規定。再次,兩套會計準則都采用了復式記賬法的記賬方式。
在一般原則方面,兩套會計準則完全相同,即都遵循相關性、客觀性、一貫性、可比性、及時性、明晰性、重要性等會計信息質量要求。
在會計要素方面,企業會計準則中的資產、負債、收入、費用、所有者權益等會計要素,與事業單位會計準則中的資產、負債、收人、支出在計量、凈資產、等方面基本是一致的。此外,兩套會計準則都規定了完整的報表體系。
企事業單位會計準則的不同點分析
1會計記賬基礎不同
企業會計準則在總則中明確規定企業單位的核算采用權責發生制原則。而按照事業單位會計準的規定,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主要采用收付實現制,經營性的收支業務也可以采用權責發生制,但其核算的范圍有限,而且一般不預提費用和待攤。
2凈資產規定的內容不同
企業的凈資產又稱為所有者權益,是指企業資產在扣除負債之后所有者所享有的剩余收益。其主要來源包括所有者投資的資產、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與損失、留存收益等方面。而事業單位凈資產是指資產與負責的差額,主要包括事業基金、專用基金、固定基金、經營結余和事業結余等方面。事業單位的資產主要來源于國家撥款,是其按照國家規定占有、運用國有資產從而形成的資產,因此事業單位資產又稱為事業單位國有(公共) 資產。與企業不同,一般事業單位的資產不計算盈虧,因此其凈資產不能體現所有者或投資者的權益。
3財務會計報表的內容不同
企業會計準則明確規定:企業財務報告是指企業對外提供的反映企業某一特定日期的財務狀況和某一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等會計信息的文件。企業會計準則要求會計報表應該包括資產負債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等內容,附注和其他應當提供詳細、充分的補充信息。
按照事業單位會計準則的規定,其會計報表是反映事業單位的財務狀況、收支情況的書面文件,主要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附表及會計報表附注和收支情況說明書等內容,其中,事業單位占有以及使用國有資產的情況信息是財務會計報表的組成部分。與企業的財務會計報表相比,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報表不需要編制現金流量表和利潤表。
4預算管理方式不同
事業單位預算是指國家事業單位根據其職能、工作任務以及發展計劃編制年度財務收支計劃,主要反映的是事業單位的資金收入、業務活動和國家事業發展的規模、方向,其不僅是部門編制預算的基礎,同時也是事業單位財務工作的基本依據。事業單位的各項收入和支出全部都納入單位的預算進行統一管理,由單位統籌安排使用。對于事業單位而言,其預算一但經過審查批準便立即成為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事業單位有責任嚴格執行和監督單位預算,定期分析預算的執行情況。若預算與實際情況存在較大的差異時,事業單位要及時分析差異原因,并且提出解決措施或者建議,從而確保單位各項收支標準得以實現。
企業實行的是全面預算,這是指企業以戰略目標為指導,總體規劃和統籌安排企業的資本和財務等資源,以便實現合理利用資源和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的目的。企業預算由資本預算、經營預算、籌資運算和財務預算共同構成,預算方法主要有固定預算、滾動預算和彈性預算和等。與事業單位預算不同,企業的年度計劃和預算編制完成后是由企業的董事會決定審核批準的。
我國的會計體系按照其監督的對象與內容可以分為預算會計和企業會計,事業單位的會計采用的是預算會計形式。2019年我國財政部頒布了新的企業會計準則,這與事業單位的會計準則存在著相似性和不同,筆者認為有必要對這兩套會計準進行分析比較,以便更好地規范企業和事業單位的經濟行為。
事業單位會計準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保證會計信息質量,促進公益事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準則。
第二條本準則適用于各級各類事業單位。
第三條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行業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以下統稱會計制度)等,由財政部根據本準則制定。
第四條事業單位會計核算的目標是向會計信息使用者提供與事業單位財務狀況、事業成果、預算執行等有關的會計信息,反映事業單位受托責任的履行情況,有助于會計信息使用者進行社會管理、作出經濟決策。
事業單位會計信息使用者包括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舉辦(上級)單位、債權人、事業單位自身和其他利益相關者。
第五條事業單位應當對其自身發生的經濟業務或者事項進行會計核算。
第六條事業單位會計核算應當以事業單位各項業務活動持續正常地進行為前提。
第七條事業單位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和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又稱財務報告,下同)。
會計期間至少分為年度和月度。會計年度、月度等會計期間的起訖日期采用公歷日期。
第八條事業單位會計核算應當以人民幣作為記賬本位幣。發生外幣業務時,應當將有關外幣金額折算為人民幣金額計量。
第九條事業單位會計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實現制;部分經濟業務或者事項采用權責發生制核算的,由財政部在會計制度中具體規定。
行業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采用權責發生制的,由財政部在相關會計制度中規定。
第十條事業單位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支出或者費用。
第十一條事業單位應當采用借貸記賬法記賬。
第二章會計信息質量要求
第十二條事業單位應當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或者事項為依據進行會計核算,如實反映各項會計要素的情況和結果,保證會計信息真實可靠。
第十三條事業單位應當將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或者事項統一納入會計核算,確保會計信息能夠全面反映事業單位的財務狀況、事業成果、預算執行等情況。
第十四條事業單位對于已經發生的經濟業務或者事項,應當及時進行會計核算,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第十五條事業單位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具有可比性。
同一事業單位不同時期發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經濟業務或者事項,應當采用一致的會計政策,不得隨意變更。確需變更的,應當將變更的內容、理由和對單位財務狀況及事業成果的影響在附注中予以說明。
同類事業單位中不同單位發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經濟業務或者事項,應當采用統一的會計政策,確保同類單位會計信息口徑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六條事業單位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與事業單位受托責任履行情況的反映、會計信息使用者的管理、決策需要相關,有助于會計信息使用者對事業單位過去、現在或者未來的情況作出評價或者預測。
第十七條事業單位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清晰明了,便于會計信息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第三章資產
第十八條資產是指事業單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
第十九條事業單位的資產按照流動性,分為流動資產和非流動資產。
流動資產是指預計在1年內(含1年)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
非流動資產是指流動資產以外的資產。
第二十條事業單位的流動資產包括貨幣資金、短期投資、應收及預付款項、存貨等。
貨幣資金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等。
短期投資是指事業單位依法取得的,持有時間不超過1年(含1年)的投資。
應收及預付款項是指事業單位在開展業務活動中形成的各項債權,包括財政應返還額度、應收票據、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等應收款項和預付賬款。
存貨是指事業單位在開展業務活動及其他活動中為耗用而儲存的資產,包括材料、燃料、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等。
第二十一條事業單位的非流動資產包括長期投資、在建工程、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
長期投資是指事業單位依法取得的,持有時間超過1年(不含1年)的各種股權和債權性質的投資。
在建工程是指事業單位已經發生必要支出,但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各種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擴建、修繕等)和設備安裝工程。
固定資產是指事業單位持有的使用期限超過1年(不含1年),單位價值在規定標準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包括房屋及構筑物、專用設備、通用設備等。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耐用時間超過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類物資,應當作為固定資產核算。
無形資產是指事業單位持有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等。
第二十二條事業單位的資產應當按照取得時的實際成本進行計量。除國家另有規定外,事業單位不得自行調整其賬面價值。
應收及預付款項應當按照實際發生額計量。
以支付對價方式取得的資產,應當按照取得資產時支付的現金或者現金等價物的金額,或者按照取得資產時所付出的非貨幣性資產的評估價值等金額計量。
取得資產時沒有支付對價的,其計量金額應當按照有關憑據注明的金額加上相關稅費、運輸費等確定;沒有相關憑據的,其計量金額比照同類或類似資產的市場價格加上相關稅費、運輸費等確定;沒有相關憑據、同類或類似資產的市場價格也無法可靠取得的,所取得的資產應當按照名義金額入賬。
第二十三條事業單位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對無形資產進行攤銷的,由財政部在相關財務會計制度中規定。
第四章負債
第二十四條負債是指事業單位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者勞務償還的債務。
第二十五條事業單位的負債按照流動性,分為流動負債和非流動負債。
流動負債是指預計在1年內(含1年)償還的負債。
非流動負債是指流動負債以外的負債。
第二十六條事業單位的流動負債包括短期借款、應付及預收款項、應付職工薪酬、應繳款項等。
短期借款是指事業單位借入的期限在1年內(含1年)的各種借款。
應付及預收款項是指事業單位在開展業務活動中發生的各項債務,包括應付票據、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等應付款項和預收賬款。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事業單位應付未付的職工工資、津貼補貼等。
國稅會計準則經驗交流
一、股權投資所得稅法規與相關會計準則的差異
除了《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外,有關股權投資的所得稅法規主要有:《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干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合并分立業務有關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執行〈企業會計制度〉需要明確的有關所得稅問題的通知》等。新會計準則的發布和實施,有關會計理念的轉換和會計方法的改變,使得會計標準與所得稅稅收法規的差異性也發生了變化。
。ㄒ唬┥婕俺跏纪顿Y成本計量的差異
對于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成本的計量,會計與所得稅法規均在歷史成本計量的基礎上適度引入或采用公允價值。但由于以不同目標為導向,受不同原則的規范,兩者又存在差異。
所得稅法規對股權投資計稅成本計量的規范,體現了公平征稅、征扣對等的原則,也兼顧到納稅人的現金支付能力。對于企業以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稅收上規定在投資交易發生時將其分解為按公允價值銷售有關非貨幣性資產和投資兩項經濟業務進行所得稅處理,即只有在對有關非貨幣性資產的增值部分作為處置收益計入應納稅所得計征所得稅的情況下,才允許將該項股權投資按照公允價值確定計稅成本,于計算投資轉讓所得時從轉讓收入中扣除。同理,在企業合并業務中,被合并企業的股東以其持有的原被合并企業的股權(以下簡稱舊股)交換合并企業的股權(以下簡稱新股),合并企業支付給被合并企業或其股東的對價中,如果除合并企業股權以外的現金、有價證券等資產所占比例不高于規定比例,經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可不視為出售舊股處理,無需為舊股增值繳納所得稅(主要考慮現金支付能力),但被合并企業的股東換得新股的成本,須以其所持舊股的成本為基礎確定,不能按其公允價值作為計稅成本,以避免只扣不征的現象發生,防止稅款流失。上述對企業股權投資的資產增值轉移等應稅行為的規范,不僅適用于投資企業不同資產之間的增值轉移,而且適用于被合并方與合并方之間的資產增值轉移。
企業會計準則對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成本的計量,主要關注交易的實質及采用公允價值的條件是否滿足,要求區分取得長期股權投資是否受同一控制,是否具有商業實質而采用不同的計量方式。如果交易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控制,或者不具有商業實質,即使該項資產存在公允價值也可能不按公允價值進行交換,所以只能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份額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或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作為換入長期股權投資的計量基礎。其他情況下一般可以采用公允價值計量股權投資的初始成本。
如果稅收上所認定的股權投資計稅成本(計稅基礎)與會計上所計量的初始投資成本(賬面價值)不一致,在投資當時就會形成暫時性差異。
(二)投資持有期間的差異
在持有長期股權投資期間,股權投資所得稅稅收規定與長期股權投資會計準則的差異,其形成原因主要為采用權益法核算和計提減值準備。
1、涉及初始投資成本調整的差異。
相關稅法規定除稅收上視同投資收回或確認發生損失之外,一般不允許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計稅成本。但按照長期股權投資會計準則對權益法的規范,如果初始投資成本小于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其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調增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成本。上述會計確認的收益,屬于實施新會計準則而增加的多項收益之一,稅收法規尚未明確應否納稅。但按照征扣對等原則,如果稅收上認定屬于應稅收益,則長期股權投資的計稅基礎也應相應調增;如果稅收上認定不屬于應稅收益,則長期股權投資的計稅基礎不能調增,此種情況會導致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不一致,產生暫時性差異。
2、涉及被投資單位利潤及利潤分配的差異。
對于被投資單位的股利分派,所得稅法規基于對被投資單位法律主體獨立性和投資企業現金支付能力的考慮,明確規定不論采取何種方法核算,被投資單位會計賬務上實際進行利潤分配處理時,投資企業應確認投資所得的實現。被投資單位對投資方的分配支付額,如果超過被投資單位的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余公積金而低于投資方的投資成本的,視為投資回收,應沖減投資成本。
與上述股權投資所得稅規定相比較,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的會計處理,與之基本接近,權益法的會計處理則與之存在明顯區別。新會計準則中按權益法確認投資收益的計量基礎有所變化,要求投資企業以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各項可辨認資產等的公允價值為基礎,對被投資單位的凈利潤進行調整后予以確認。但權益法確認投資收益的基本原則未改變,仍然強調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收益的享有權:按照應享有的被投資單位凈收益的份額,確認投資收益并調增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投資企業按照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計算應分得的部分,相應減少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對于權益法下確認的投資收益和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的調整數,稅收上不予確認,一方面導致當期會計利潤與應稅所得產生差異,需要作納稅調整;另一方面導致該項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不一致,產生未來(在被投資單位分配利潤時)應納稅的暫時性差異。
此種暫時性差異有其特殊性。如果投資企業適用的所得稅稅率不高于被投資單位的稅率,該差異無須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即未來分得利潤時無須繳納所得稅;如果投資企業適用的所得稅稅率高于被投資單位的稅率,除國家稅收法規規定的定期減稅、免稅優惠以外,應還原為被投資單位稅前收益后乘以雙方稅率差,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在實際分得利潤時繳納所得稅。但若該項收益在投資持有期間未分配,待投資處置清算時構成處置所得,則無論被投資單位所得稅稅率如何,均應按投資企業所得稅稅率補足應繳所得稅額。在實務中,此項收益是采取利潤分配形式還是作為轉讓所得處理,兩者相比較,實際繳納的所得稅額有所不同,企業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納稅籌劃。
3、涉及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其他變動的差異。
對于被投資單位除凈損益以外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稅收法規不允許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計稅成本;但權益法下允許按照持股比例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并計入資本公積,兩者的區別導致暫時性差異的發生。由于此項資本公積在處置該項投資時視為資產價值實現而轉入當期損益,故應按投資企業適用稅率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或資產。
4、涉及投資損失的差異。
對于被投資單位發生的經營虧損,稅收法規出于不得重復抵扣的考慮,明確由被投資單位按規定結轉彌補,投資企業不得調減其投資成本,也不得確認投資損失;權益法的會計規范基于充分反映投資企業應承擔責任的信息披露要求,規定按照應分擔被投資單位凈虧損的份額,確認投資損失并調減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兩者的區別導致暫時性差異的發生。
5、涉及投資減值損失的差異。
對于股權投資的減值損失,稅收法規遵循據實扣除原則,除國家稅法規定(如發生永久或實質性損害等)外,對企業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不允許在所得稅前扣除;會計準則規定,企業可以采用一定方法預計資產減值損失,同時抵減資產賬面價值。兩者對于資產減損的判斷標準和確認時點不同,導致產生資產賬面價值低于計稅基礎的暫時性差異。
。ㄈ┥婕肮蓹嗤顿Y處置的差異
所得稅法規對于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或損失的認定,是指企業因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的收入減除股權投資成本后的余額;會計上根據所處置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與實際取得價款的差額計量處置損益。兩者對于處置損益的計量差異,應當在處置當期進行納稅調整。一般情況下,隨著股權投資的處置,該項資產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均趨于零,該項投資以前確認的暫時性差異不復存在,與此有關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也應予以轉銷。
對于企業因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而發生的股權投資損失,按稅收規定可以在稅前扣除,但每一納稅年度扣除的股權投資損失,不得超過當年實現的股權投資收益和投資轉讓所得,超過部分可無限期向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如果清算處置發生的投資損失當年未能抵扣完,從所得稅會計角度而言,即形成一項未來可抵扣的所得稅利益,但其賬面價值為零,于是在該項投資結束時又產生一項未來可抵扣的暫時性差異。
二、所得稅法規與新會計準則的協調
稅收法規涉及會計的項目分類及范圍界定應與新會計準則相協調
稅收法規應在不違背稅收基本原則的前提下,注意與會計準則的協調。例如,稅收法規對企業資產、負債的分類盡可能與會計準則保持一致。實施新會計準則,企業原先的投資分類如短期投資、長期股權投資、長期債權投資要進行重新分類,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長期股權投資等,而現行稅收法規中投資概念的范圍就顯得比較模糊。又如,實施新會計準則后,資產的計量模式及利潤表中的收益均呈現多樣性,有關所得稅稅務處理應及時做出相應規范,以便稅務人員更加有效地利用會計資料計征所得稅,也有利于會計人員依法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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