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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梁建設工程合同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橋梁建設工程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橋梁建設工程合同1
工程承包人:(簡稱甲方)
勞務分包人:(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大瀏公司(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甲方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包合同"),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甲乙雙方均同意在本合同簽訂過程中,雙方將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如實告知對方與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甲方將在本合同中如實告知乙方相關情況。乙方保證在簽署本合同后,已了解相關情況并無其他想要了解的情況。同時,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及資料均為真實有效。
1、勞務分包人情況
營業執照注冊號:法定代表人:
發證機關:經營范圍:
復審時間及有效期:
2、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名稱:施工工程
工程地點:
分包范圍:提供分包勞務內容:箱梁橋施工的準備工作、場地的硬化(包括支架的基座砼)、支架、模板、鋼筋加工制作就位、砼工程、預應力張拉以及與該橋箱梁施工有關的本協議中一切明示或暗示的工作。
3、分包工作期限及進度控制
分包工作期限:開始工作日期:20__年7月30日,結束工作日期:20__年11月30日?偣て跒4個月,甲方根據工期要求,兩橋箱梁同步進行施工,支架、模板一次性搭設、安裝。如不能滿足進度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增加人員等投入以補滯后工期,確?偣て趦韧瓿伤韫こ。
4、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按總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公路工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和《公路工程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本工作必須達到質量評定優良等級。
5、圖紙
5.1工程承包人應在勞務分包工作開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與勞務分包人的勞務分包任務相關的圖紙1套。
6、項目經理
6.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
6.2勞務分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負責人為唐貴軍。
7、工程承包人義務
7.1、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總包合同,組織實施施工管理的各項工作,對工程的工期和質量向發包人負責;
7.2、可以協助乙方解決在施工過程中的住房、用水、用電問題及其他方面的協調工作,費用由乙方自理。其中項目部已把低壓電送至橋的附近。
7.3、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年、季、月施工計劃、物資需用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析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7.4、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沉降觀測、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驗收;
7.5、負責提供鋼筋、鋼絞線、砼與大型設備(吊車、泵車);
7.6、按本合同約定,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動報酬。
8、勞務分包人義務
8.1、對本合同勞務分包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向工程承包人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未經工程承包人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發包人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系;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8.2、勞務分包人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按工程承包人的階段、月、旬、周施工計劃,完成上述階段、時段施工計劃相應的勞動力安排計劃,保證按時完成任務。
8.3、勞務分包人全權委托本項目負責人負責工程實施結算等一切與本工程相關的活動。
8.4、按工程承包人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工程承包人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牌,搞好生活區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衛工作。
8.5、勞務分包人須服從工程承包人轉發的發包人及工程師的指令。
8.6、勞務分包人所施工工程,如因質量不合格而產生的返工費,由勞務分包人自負。
8.7、在施工期內,如勞務分包人不能按質按量完成計劃工程,經工程承包人勸告后仍無明顯改進,工程承包人有權調整其承擔的工程任務,如仍然不能完成計劃工程,工程承包人有權終止本合同的繼續履行。由此造成的費用增加由勞務分包人承擔。
8.8、勞務分包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不得轉包他人,否則,工程承包人有權無條件終止本合同,已完工程驗收合格后按本合同單價結算,并應按工程承包人規定的期限退場。
8.9、勞務分包人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服從甲方施工人員的安排,不得向工程承包人施工人員行賄同時不得有欺詐行為,一經發現將清退出場。
8.10、勞務分包人不得拖欠勞務分包人自己及施工關聯方的人工工資,機械臺班費用,材料費等。
8.11、勞務分包人不得與當地發生任何經濟糾紛和任何勞務往來。
9、安全施工與檢查
9.1、按照國家、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執行,并遵守甲方對安全施工提出的各項要求。
9.2、乙方應按甲方安全管理作業,遵守國家安全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安全管理辦法,如有違反,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若引發安全生產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及所有費用。
9.3、鑒于該施工的箱梁橋與正在施工的長瀏高速相交,分包人必須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如設密閉的安全通道)確保橋下行車安全,若引發事故和矛盾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以及所有費用。
10、安全防護
按照國家、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執行,并按甲方對乙方安全施工技術交底和相關要求進行各種安全防護。
11、事故處理
按照國家、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12、保險
按照國家、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13、承包工作內容
按照本協議工程業主技術規范和圖紙要求完成本橋梁箱梁施工工程的所有工作,包括:
13.1、箱梁橋施工的準備工作、用水、用電、施工工棚、鋼筋加工棚、場地的硬化(包括支架的基座砼為20cm其他區域為10cm)的所需人工以及機具。
13.2、支架工程:提供支架所需材料,并架設拆除,按要求預壓,確保滿足支架的承重要求
13.3、模板工程:乙方提供模板,箱梁外露面必須用經大瀏公司、監理處確認的優質的模板,且有足夠的剛度確保不會形變。模板安拆、涂脫模劑等。
13.4、鋼筋工程:鋼筋加工制作,安裝就位、包括綁扎,焊接,所需的機具和耗材,電焊機不少于8臺。鋼筋不考慮損耗。
13.5、砼工程:澆注砼;振搗砼;砼養生。
13.6、預應力工程:預應力鋼絞線的安裝、張拉、壓漿等所有工作。
13.7、以及與該橋箱梁施工有關的一切明示或暗示的工作(如保衛等)。、
14、勞務報酬
14.1本工程的勞務報酬采用:不同工作成果的計件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程量計算。 14.2采用上述方式計價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計件單價分別為:
14.3.1甲方僅進行質檢、試驗、測量及施工過程控制等工程管理,單價中包括乙方設備、人員的進退場、施工場地清理、工程施工的人工費、設備費、耗材、施工人員的保險費以及意外事故風險金、安全保衛以及協助甲方測量、質檢和試驗等一切與此相關的作業的費用;甲方僅供所需設計鋼筋、鋼絞線、砼的材料。同時甲方負責吊車事宜。若乙方不能按期完工,甲方有權部分或全部扣除工期質量獎。
14.3.2除非本協議另有約定,否則與本協議工程范圍內鋼筋安裝、砼澆注(前臺)有關的`任何分項工程細目如果未列入上述結算細目中,則是乙方為完成本協議工程內容所必須完成的附屬工程義務,其費用已包含在上述有關承包細目單價中,不再另行結算和支付。
14.3.3本合同單價已包含因天氣、環境等方面的影響而造成的誤工費用。
15、工時及工程量的確認
15.1、采用按確定的工時計算勞務報酬的,由甲方施工員每日將提供勞務人數報甲方負責人,由甲方現場負責人復核并由甲方項目副經理確認。
15.2、采用按確認的工程量計算勞務報酬的,由甲方施工員和乙方按月或約定時間將實際完成但不超過設計數量的工程量報甲方工程科審核,經甲方主管副經理認可,項目經理批準方可給予結算。對乙方未經甲方主管副經理認可,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計量。
16、勞務報酬的支付
16.1乙方與甲方雙方約定支付方法按以下方案進行。
16.1.1、在結算時,應扣除甲方為乙方完成的實際工程數量和協助乙方完成工程量的費用。 16.1.2、工程完工后,乙方施工的工程經過監理驗收合格,攜相關資料到工程科結算。結算后須出具工程款項已結清的書面證明。
16.1.3、本工程甲方不預付款,乙方開工后,甲方按乙方每月工程進度付款,付至約總價款的50%~70%(含價撥款),每月付款一次,剩余工程款待工程中間交工驗收后90日內付至95%,總價款的5%作為保證金,待總體工程(指整個14標)竣工驗收后退還乙方。
16.1.4、如乙方對其所做工程的質量問題不維修或乙方未作答復,甲方可直接維修,其費用從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甲方接到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監理、業主書面批評指令,甲方將酌情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證金。
16.1.5、甲方以轉帳支票形式或雙方認可的方式支付乙方款項。
17、施工變更
17.1施工中如發生對原工作內容進行變更,甲方以書面形式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并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乙方按照甲方(項目經理)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按照變更進行施工:17.2因變更導致勞務報酬的增加,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因變更減少工程量,乙方勞務報酬應相應減少。
17.3施工中乙方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乙方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由乙方承擔。
17.4因勞務分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勞務分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勞務報酬。
17.5變更的計價:本合同中有規定的相同或相似的合同單價,直接套用;合同中無規定的,可以套用甲方與其他乙方簽訂的相同或相似的合同單價;均無套用的,雙方協商確定。
18、施工驗收
乙方應確保所完成施工的質量,應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施工完畢,應向甲方提交完工報告,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的上述報告后14天內對乙方施工成果進行驗收。
19、爭議
19.1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長沙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20、禁止轉包或再分包
20.1勞務分包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勞務作業轉包或再分包給他人。否則,甲方有權進行處置,勞務分包人將依法承擔責任。
21、不可抗力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義與總包合同中的定義相同。按照國家、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22、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23、違約
23.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出現合同條款以外的問題,由雙方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甲、乙雙方所簽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3.2、本合同簽訂后,雙方應共同遵守,若單方面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另一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量不超過本合同金額的10%。
24、合同終止
24.1雙方履行完合同全部義務,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勞務作業成果,并經工程承包人及發包人驗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25、合同份數
25.1本合同壹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
26、補充條款
26.1雙方約定:遵守甲方的勞務結算管理的規定。
26.3雙方約定:遵守甲方的與勞務分包相關的其他規定。
27、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月__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后生效。
工程承包人:(公章)勞務分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橋梁建設工程合同2
發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發包人、承包人就下列建筑工程施工有關事項達成一致意見,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路基槽下處理80cm 30cm灰土16cm水穩7cm油面及
水簸萁、綠化、標志、標線、恢復原有路口等。
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方式:承包人包工包料
承包范圍:以發包人提供的設計圖紙及發包人要求的工程內容為準。
三、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159天
從20__年4月10日開始施工,至20__年9月15日竣工完成。
四、質量標準
1.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2.工程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及發包人要求施工,認真遵循現行操作規程、施工規范及國家有關驗評標準,不得偷工減料。接受工程建設質量
3.工程完工后一個月內,承包人負責將施工資料整理成冊,并一式兩份交與發包人,否則由承包人支付竣工資料保證金。
五、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合同總價(大寫):
1.北環路:壹仟捌佰陸拾肆萬伍仟肆佰捌拾玖元柒角壹分(含二標段、
2.孔西路至馬營橋段(馬營路):壹仟零陸拾肆萬陸仟壹佰壹拾元捌角
三標段馬營路外購土款:15元/m3×45117 m3=676755元)
付款方式:1.路基工程完工后,經驗收合格,付合同總價的30%;油面
2.工程款必須打入乙方指定賬戶,否則視為工程款未到帳。
六、機械設備及其他要求
1.攤鋪設備:攤鋪機采用ABG,雙鋼震動軋路機或同級別攤鋪設備。
2.水穩碎石必須采用廠拌。
3.灰土拌合必須使用灰土拌和機。
4.標志、標線、標牌由公路處指定廠家制作。
5.工程設計中線、設計高程等發包人按線路實際情況在設計圖紙的
6.單項簽證變更造價超過萬元(不含5萬元,以財政最后審核為準)可以調整,否則不予調整。
7.承包人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制度,發生的人員傷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損失均與發包人無關。
8.發包人派出的監理人員監督和檢查工程質量、進度,監理人員做出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
七、發包人完成下列工作:
1.20__年4月10日前辦理土地征用、拆遷工作、平整場地等工作,使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
2.20__年4月10日前協調施工所需水、電、通訊線路的接駁。
3.20__年4月10日前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八、承包人完成工作:
20__年4月15日前完成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房屋設施的建設。
九、承包人承諾
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
十、發包人承諾
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程價款,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
十一、違約責任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的.,每推遲一天扣合同總價額的千分之一。
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諾人無條件修復,如因此造成合同延期的按本條第1款執行。對由此給發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承包人負責賠償。
十二、其他
1.本合同相關招投標文件、適用的技術規范和標準、設計圖紙、質量保修書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滄州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3.本合同訂立時間:20__年4月8日
4.發包人、承包人約定合同自雙方簽字簽章后生效。
5.本合同訂立地點:南大港管理區
6.本合同一式四份,發、承包人各執一份,送財政局、建設局各備案一份。
發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電話:電話:
傳真:開戶銀行:賬號:郵政編碼:電子郵箱:
傳真:開戶銀行:賬號:郵政編碼:電子郵箱:
橋梁建設工程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有關精神,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工程承包給乙方,為明確雙方權力與義務,特簽訂如下協議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式
三、工程承包內容
四、合同價款
五、付款方式
六、總工期要求個工作日。
七、甲方責任
1.甲方在通知乙方進場時,施工場地應具備三通一平等開工條件。
2.甲方應按合同付款方式及時支付乙方工程款,若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停止施工,由甲方承擔已完工程損失和乙方所有經濟損失。
八、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工期內施工完畢,并符合驗收要求。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問題和工期延誤,由乙方承擔責任:_________________質量問題由乙方維修解決至合格,延誤期每日罰款元。
九、工程質量、安全及保修
1.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精心施工,工程質量符合驗收標準。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工程竣工驗收后,乙方對施工的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
十、爭議及解決辦法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和解、調解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決爭議: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種解決方式:_________________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解決方式:_________________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橋梁建設工程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章等,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本項目協商一致,訂立協議并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工程名稱:
第三條:工程范圍:見附件.
第四條:工程總價:
人民幣(此項為投標價,支付以實際工程量為依據,此為稅后價),乙方包工包料。
第五條:
5.1竣工日期:(竣工報告為準)交付日
5.2合同總工期:元。
5.3甲方付款不以乙方向其提供發票為前提。
第六條:本工程質量標準
按設計文件及相關規范規定的標準施工且符合國家相關驗收標準。
第七條:代表
甲方應指定一到兩名人員作為甲方的代表,有他親筆簽名的文件即認為是甲方的正式文件,此項人員的授權委托書作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如發生變更,甲方應當自變更后即日書面通知乙方,因甲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工地管理
8.1乙方必須加強施工人員的安全及職業技能教育,在施工過程中,必須保證安全,清除隱患,杜絕一切事故的發生。
8.2嚴格執行工地上的各項管理制度,施工現場必須做到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場清,垃圾歸堆并運送指定地點。
8.3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后,不得打架斗毆、酗灑鬧事。
情節嚴重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九條:設備、材料、通行及配套
9.1甲方提供乙方臨時用房,以及為了履行完成、養護分包工程所需的暫時或永久性質的設備。
9.2本工程使用的材料:見附件。
9.3乙方堆置器材設備之場所,應在甲方許可之范圍內,不得妨礙工程之進行與街道之暢通。
甲方為使乙方能按分包合約順利施工,應向乙方提供使其設備足夠能進入其工地的一部分或幾個部分的便利措施。
9.4本工程施工期間工地及相關場所臨時水電設施由甲方負責提供,甲方應隨時注意保持交通、電力、通訊、給水、瓦斯或其它設施之安全正常營運。
第十條:工程保險
10.1乙方應對其員工購買保險
10.2由甲方辦理的保險單以履行總包合同通則,如果涉及乙方應當享有保險單內利益,甲方應當將乙方享有的利益注明或特別載列于保險單上和附表本部份之上。
10.3雙方必須維持其有效期直至本分包工程全部完成止。
10.4除能證明因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外,工期延長,應由甲方支付續保費用。
第十一條:變更設計
11.1雙方得以按照下列情況改變其分包合同的.工程:
11.2經由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減少的事項。
11.3為了甲方利益,由乙方可以書面提前10天通知甲方,變更或增加或減少的事項。
11.4所增加或變更之費用,乙方可以按照簽訂到變更期間的相對高價定價。
11.5減少之工程,甲方除承擔乙方已購材料之損失外,還應支付乙方為此支付合理的費用。
第十二條:工程延期
12.1須延長完工日期時,乙方可于原因發生后3日內據實將工程延期通知單書面通知甲方,但能夠證明是乙方故意造成延期的除外。
12.2本工程施工期間,甲方得通知乙方將本工程全部或局部停工。
第十三條:驗收
13.1工程具有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部位時,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時起24小時內進行驗收。
13.2本工程進度于符合完工或階段性驗收標準時,乙方應以書面報請完工驗收。
經監理工程師認可后,由甲方驗收。
13.3乙方在驗收前3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須提前2日書面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延期參照本合同十三條停工損失賠償。
13.4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3天內未進行驗收、也未提出延期的,乙方提交的已驗收通知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認可,通知的驗收日期即視為驗收合格之日,作為支付合同價款的依據。
13.5本工程竣工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乙方應在10天內移交予甲方。
驗收合格之日即視為所有權及相關權利義務發生轉移。
第十四條:違約及損害賠償責任
14.1一方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另一方可終止或解除本合約,一方應給付另一方按工程總價10%計算之違約金。
14.2一方要求減少工程金額達原合約金額之百分之二十。
14.3一方要求停工達15日,除能證明是不可抗力或另一方之故意或重大過失除外。
14.4一方有停業、倒閉、破產或財務發生困難情事之虞,或一方顯無能力支付工程款。
14.5本合約依上述原因而終止或解除時,或因其它原因致使合同但發生其它賠償事件,一方仍得依法向另一方求償。
14.6除能夠證明是乙方故意不按時進場施工的,甲方應賠償乙方違約金15萬元。
14.7除能證明是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造成的停工或延期,甲方應按每人100元/天對乙方承擔賠償金,并支付乙方因停工或延期而發生之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機具折舊費、工地費用及管理費用等。
甲方應于通知停工之十日內主動賠償乙方。
14.8甲方不按照合同約定準時支付工程款、違約金、賠償金等,每遲延一天按照工程總價的百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第十五條:糾紛處理
甲乙雙方如對本合約條款發生爭議,雙方應平等協商,協商不成,由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六條:其它
16.1合約時效:本合同經雙方蓋章后生效,自付清尾款后終止。
16.2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16.3本合約正本之印花由雙方各自貼銷。
16.4一方提供之地址為可送達之地址,如果變更應及時通知,否則按照合同約定地址投遞即視為送達。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橋梁建設工程合同5
委托人:監 理 人: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1條 委托人委托監理人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1、工程名稱:** 橋改造工程 。
2、工程地點: * 區境內 。
3、工程規模:橋梁全長12米,寬5米 。
4、總 投 資: 。
第2條 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第3條 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監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
2、本合同標準條件;
3、本合同專用條件(包括補充合同)。
4、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第4條 監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第5條 委托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第6條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開始實施,至本工程備案驗收完成之日(工程施工監理期為日歷日 天)。
第7條 本合同一式 陸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 三 份,監理人 三 份。
委 托 人: 監 理 人:
(簽章) (簽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代 表: 代 表:
開 戶 銀行: 開 戶 銀行:
賬 號: 賬 號:
郵 編: 郵 編:
電 話: 電 話:
本合同簽訂于: 年 月 日
橋梁建設工程合同6
甲方:蘭殿濤(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蘭學東(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蘭殿濤,需建房屋三間,由承包施工方乙方蘭學東磚工師傅承包建筑。經甲、乙雙方協商,條款如下:
一、甲方建筑范圍
整棟房屋建筑及乙方施工范圍:房屋、墻體、陽臺內部需鋼筋梁柱,樓梯結構、水泥板、前后天溝、雨棚、一樓、二樓、三樓地面內外粉涮,內墻面涮白、天蓋、房屋前面磁磚、階基都由乙方承包施工。
二、甲方要求建筑標準及質量
1、甲方要求一樓高度暫為地面到樓面3.5米,二樓高度為3.3米,三樓陸抖墻縮飛。
2、內部結構需鋼筋梁柱,必須由甲方確定,乙方不得擅自變更。
3、乙方施工必須保證施工質量,誤差不得超過0.5公分。乙方施工期間,甲方視為質量不滿如需返工,乙方得遵守甲方意見,損失材料費得由乙方承擔賠償。
三、乙方承包施工價格及收費范圍
1、按照雙方磋商,乙方收費為每平方米為壹佰零三元整(103元),乙方收方一樓、二樓按照東邊墻角到西邊墻角,附加西邊檐邊30公分,側面按照前面墻角到后面墻角,附加后面檐邊40公分,三樓按照一層平方米的三分之一收方。一樓實體墻附加施工費壹千陸百元整(1600元)。
四、甲方要求期限、付款
1、在甲方材料滿足情況下,乙方不得拖延時間,須按期完工,期限為農歷五月竣工。
2、甲方付款必須照乙方施工進度進行支付。整棟房屋完全竣工,甲方驗收合格后一切款目付清給乙方。
五、甲方提供
甲方只提供房屋材料、茶水,不提供施工期間早、午、晚餐以及乙方施工工具和跳架。
六、安全措施
甲方要求乙方承包施工,必須安全施工,管理好自己的施工人員,杜絕事故發生。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要求證明人、村委證明。上述合同三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證明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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