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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學生請假制度(精選8篇)
在現在社會,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大學學生請假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大學學生請假制度 篇1
一、學生要按時參加教學計劃規定和學校統一安排、組織的一切活動。學生上課、實驗、實習、勞動、軍訓都要實行考勤。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請假。凡未經請假或超過假期者,一律以曠課論。
二、因病需請病假者,要有醫療單位診斷書。
三、學生一般不準請事假。如有特殊情況,須有證明,經家長同意,方可酌情準假。
四、請假十天以內者(含十天),由院(系)學生工作部門批準,十天以上者,由學校主管部門批準。請假超過一學期的三分之一者按休學或退學處理。
五、請假需本人填寫請假單,經批準后,方能生效。假期已滿不能歸校時,須持證明辦理續假手續。一般不得事后補假。假滿返校后,要及時到學生所在院(系)學生工作辦公室銷假,逾期不歸且未續假者,院(系)學生工作辦公室應及時了解情況并上報學工部。
六、請假理由必須真實,如發現有欺騙行為者,要進行批評教育,直至給予紀律處分。
七、凡未經請假離;虺^假期者,按處罰條例有關規定處理。
大學學生請假制度 篇2
為建立良好的教學秩序和生活秩序,嚴格考勤制度,培養學生養成良好習慣,減少和避免學生意外事故發生,確保學生圓滿完成學業,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河北經貿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學生學籍管理規定》(試行)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所有在校學生應當按時參加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和學院統一組織的活動,所有活動都應當進行考勤。因故不能參加學習活動(如上課、實習、勞動、軍訓、學校、院系組織的'活動等)時,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學生在假期期滿后,必須按規定的日期返校。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到校的,應按規定辦理續假手續。節假日期滿不能返校者,應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第二條、學生請假首先應填寫《請假條》,說明請假事由和請假時間,并附有關證明材料(事假者必須有家長的證明,病假者必須有校醫院證明)。請假條須先經輔導員批準,然后按準假權限逐級報有關領導批準,經批準后的《請假條》,由請假學生交輔導員方可離校或不參加學習及活動。請假期滿,學生應持經輔導員簽字(證明返校時間)后的《請假條》辦理銷假手續。
第三條、學生請病假一天以上的,必須經校醫院出具診斷證明,方可辦理請病假手續,否則一律按曠課記。如因特殊情況不能辦理手續的,必須在7天內補辦相關手續,手續可委托班委代為辦理,但須經本人或其監護人簽字。
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事假應從嚴掌握,如確實遇到特殊情況方可準假。學生在填寫《請假條》前,須讓其家長與輔導員聯系并說明情況,銷假時在《請假條》上要有學生家長的簽名。
學生假滿而未能返校時,應履行續假手續,續假應由學生本人及家長電話聯系其輔導員并說明原因,得到同意后,方可由學生委托其所在班級班委代其辦理,續假手續與請假手續相同。請假和續假的總天數不得超過本學期總天數的三分之一。
請假手續應由學生本人辦理。學生請假地如不在學校,應讓其家長聯系輔導員且得到批準后,方可委托其所在班級班委代其辦理請假手續。
除特殊情況外,學生不得先休假再補假。
第四條、學生在校學習期間離校應當請假。請病假應當有醫療單位證明,事假應當有家長證明。請假三天以內由輔導員批準;三天以上一周以內的,由系主管領導批準;一周以上兩周以內的由學生工作部批準;兩周以上的,由主管院領導批準。
第五條、下列情況之一者,以曠課論處:
。1)不履行請假手續而離校者;
。2)不按請假制度履行請假手續者;
。3)請假未經批準而擅自離校者;
(4)假滿后不銷假者;
(5)假滿后申請續假未經批準而擅自離校者;
。6)請病假沒有醫院證明而不參加學習活動者;
。7)擅自離校而委托他人為自己請事假者;
。8)事后補假者(確有特殊情況,且持有有效證明經系領導同意者除外);
。9)請假理由與事實不符者。
第六條、學生在雙休日若班級、院系無集體活動,須向輔導員請假后,方可離校。但星期日晚自習前必須返校。
第七條、本制度自20xx年4月28日起執行。
大學學生請假制度 篇3
一、學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和學習紀律,積極參加教學計劃規定的`各項活動(包括上課、實驗、教育實習、軍事訓練和生產勞動等)以及院系組織的各種集體活動。
二、學生在參加教學活動和其他規定的活動時,不得早退、遲到和曠課。因病、因事不參加者,必須辦理請假手續,并經有關領導批準,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準而擅自不參加者,以曠課論。
三、學生請假應寫書面申請。請病假應持有醫院證明,并由本校醫院簽具意見。請事假要有充分理由,審批必須嚴格掌握。。ㄊ拢┘僭谌靸扔砂嘀魅闻鷾蕡笤合捣止軐W生工作的黨總支副書記備案;三天以上一周內,由分管學生工作的黨總支副書記批準,報院系負責領導備案;一周以上兩周以內,由院系負責領導批準,報教務處和學生處備案。學生請假原則上不得超過兩周。
請假經批準后,時間在一周內的,請假條交—班主任存查,一周以上的交院系辦公室存查。
四、學生假期滿后,應及時向原批準人銷假,需要延長假期者,必須說明理由,申請續假。逾期未辦理續假手續者,超假時間所缺課程按曠課論。
大學學生請假制度 篇4
為加強對學生的管理,保障學生的安全,規范學生出入校門的手續,特制定本請假制度,要求全體學生遵照執行。
1、學生因事(。┱埣贂r,必須出具家長簽名的'請假條。超過一周的請假手續要存入學生檔案;超過3個月的請假時間,要按規定辦理休學手續。
2、學生在校期間,因急事(或病)在請假離校前,憑班主任簽名的假條出門,出校門時把班主任簽名的假條交門衛,回校時到門衛處銷假。門衛將記錄請假學生的出、入時間,供班主任查對學生是否按批準的時間按時返校;對不按時返校的學生,門衛有義務及時向班主任反映。
3、需續假或急病、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時,可電話向班主任請假,過后到班主任處補齊請假手續,用于備案。
4、請假審批權限:兩天內由班主任批準;三天至一周內由級部主任批準,并告知教導處;超過一周由教導處批準,并告知分管校長。
5、不按學校請假制度辦理請假手續者,一律按曠課處理。
大學學生請假制度 篇5
為嚴肅校規校紀,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樹立良好的學習風氣,提高我院學生培養質量,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適用于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條除國家法定節假日外,本院學生凡因事、因病、因公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參加課程學習、實習等相關培養環節或離校外出,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課處理。
學生平時應堅持在學校學習,不得隨意離校;寒暑假和節假日期間,必須按學校規定的時間,不得提前離校或推遲返校,因故需提前離;蛲七t返校者,須先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課處理。
第三條學生請假分為以下兩類:
。ㄒ唬┎〖伲阂蛏眢w健康原因無法按時上課而提出的請假,病假同時須提供醫院或學院醫務室的相關證明;
。ǘ┦录伲阂蛩饺嘶蚣彝ビH屬的重大事件無法按學院規定時間上課而提出的請假,一般情況下不得請事假;因參加省、市、學校及學院開展的'重大活動,并經有關院領導證實后確實無法按時上課而提出的請假。
第四條節假日前后、實習及軍訓期間,除本人重病或有重大事情,經核實后可以請假外,其他一律不予準假。(注:節假日回家的同學,請提前買好往返車票,以類似買不到車票等理由的請假一律不予以準假。)
大學學生請假制度 篇6
1.請假前必須先寫申請書,寫明請假原因(請病假,必須有校醫或醫院開具的證明)、請假時間,需要離開學校的,必須經家長同意。
2.正副班主任、級部領導或學校領導根據學生所寫申請書,與家長核實后,方可批假。
3.請假2天以內的由正副班主任審批,正副班主任因事不在學校,由級部管理人員或德育處審批。請假2天以上至3天(含3天)的由年級部領導或德育處審批,請假3天以上的由德育處或校級領導審批,不符合上述規定的請假手續一律無效,請假超過一個月以上的,必須辦理休學手續。
4.請假學生必須認真填寫三聯請假條,若要請假離校則必須將請假條交一聯至宿舍值班室,另將校章和另一聯請假條交至校門值班室,方可離校。
5.請假期間需要續假的,必須經過家長同意,由家長向正副班主任續假(續假超過2天的'必須上報級組并由級組審批,超過一周以上的必須上報德育處并由德育處審批)。未經準假,擅自延長請假時間的,一律按曠課處理。
6.請假結束返校后,必須到班主任處銷假。
7.制造虛假請假條或冒充正副班主任、級部領導、學校領導簽名的以及欺騙宿舍管理員和校門門衛的,一律按曠課或是擅自離校處理。
8.每位學生每學期請假離校的次數不得超過3次(不含3次)。請假次數必須記錄到學生的學期綜合鑒定表中。
9.請假條必須規范填寫,字跡要清晰,存根要保存好。
10.請假條由學校統一印制,正副班主任可到德育處或級部處領取。請假條要妥善保管,如果因工作失職導致請假條遺失,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大學學生請假制度 篇7
1、學生應自覺按學校規定時間到校學習或參加活動,不遲到,不早退。
2、學生因病請假者,需憑醫院就診病歷向班主任請假,班主任立即通知學生家長;因特殊情況無法及時請假者,須電話與班主任請假;無正當理由者,按曠課處理。
3、學生請假3天以內,由班主任批準,3-7天由年級組長批準,7天以上由教務處或主管校長批準。學期內病、事假時間累計不得超過上課總時數的三分之一,超過者應辦理休學手續。
4、學生請假期滿后,須及時辦理消假手續,如需續假,應辦理續假手續。
5、學生在校期間,如有特殊情況需出校門,必須持班主任批準的請假條,嚴格遵守出門時間及返校時間。門衛應在規定時間準其出門,并做好登記手續。
6、嚴格會客制度,學生上課期間嚴禁讓家長進校會見學生,如有特殊情況,需經學校同意后再做安排。
7、無故遲到早退或曠課達一定程度者,按《學生違紀處罰規定》有關條款進行處理。
大學學生請假制度 篇8
一、學生必須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按時到校,按時上課,按時參加學校的一切活動,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
二、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課,要履行請假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不上課者,作為曠課處理。
三、非重病或特殊事故不的請假,更不得以口頭或他人代請假,請假時須由醫生正經和家長親筆簽名,可由家長代請。
四、學生請假一天以內由班主任審批,在校內外出必須經主管人員簽字方可,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由主管部門審批,三天以上由分管校長批準。
五、凡正常休息日學生必須離校,特殊情況不走的.經主管部門批準方可。
六、凡開學后,因重病或特殊事故不按時到校者,需用電話迅速說情理由,并在第二天之前由家長到政教處請假,經批準后方可生效。
七、有病需長期治療的學生,憑醫院證明申請休學一年,休學期滿憑醫院證明辦理付息手續。
八、凡請假期滿仍不能上課或會回校者,須辦理續假手續,否則以曠課處理。
九、請假手續
1、請假須由班主任調諧請假條,簽署意見報政教處審批。
2、請假期滿返校后,須到主管部門銷假,逾期不銷假者,以曠課處理。
3、請假條一式三份,主管部門、班主任、班長各一份。
4、續假手續同請假手續。
十、每班設立點名冊,即每節課均考勤登記?记谇闆r每周公布一次,切忌把考勤表上報主管部門,學期結束后將出勤情況記入學生檔案。
十一、班主任要及時將學生缺勤情況通知家長,未經請假批準,學生整天缺課,班主任要主動與家長聯系,了解情況,將情況上報主管部門報。
十二、一學期內無故曠課24節課(三天)給與警告處分,曠課滿40節(五天)給與記過處分,曠課滿80節課(十天)做自動退學處理,并正式通知家長,從處分之日起,取消學生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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