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材料管理管理制度
在當下社會,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項目材料管理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項目材料管理管理制度1
一、庫房管理制度
1.材料管理人員要堅守崗位,保持庫容整潔干凈,對入庫的各種材料,對照計劃單,來料單逐一核對,對物資的品種、規格、質量、數量,進行驗收入庫。
2.對質量、數量、品種、規格、型號不符合要求的,有權拒絕入庫,并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反映。
3.根據材料性能要求,保管好物資,做好防護措施。
4.庫內貨架應擺放合理,利于貨物的存儲,按照品種、規格進行碼放,標明貨物的名稱、規格、數量。
5.做到先入庫,先使用的原則,按照制度規定的手續發料,做好貨物的發料記錄。
6.出入庫的帳目要齊全,要有出門證,帳實相等,日清月結,做到有物必有帳。
7.庫房要達到防火、防盜要求,進入庫房的工作人員嚴禁吸煙,庫內配置滅火器材。
8.易燃、易爆、貴重物品及有毒物品應設專庫存放,并有保管措施。
9.易燃、易爆材料嚴禁在結構工程內部存放。
二、現場料具管理、使用和周轉制度
10.各班組、各外包隊班組,必須設有專人領料,由材料人員登記入帳。
11.各種工具、勞保工具、機具,使用完畢后,必須清理干凈,完整的交回材料組,不得在班組長長期存放。
12.負責現場材料管理工作,對進場材料認真檢驗,做好檢測、發放記錄,建立健全材料采購臺帳。
13.負責場容管理工作,現場材料要分規格、分區域碼放,做到標識清楚。
14.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各種工具,不得損壞,不得丟失。
15.所有工程用料必須按計劃使用,不得隨意丟棄浪費和損壞,對故意損壞浪費材料的人酌情進行處罰。
16.超計劃用料必須由工地經理簽發領料單。
17.各種工具、材料,因保管不當丟失的照價賠償。
三、現場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管理,提高現場的管理水平,合理、有效的使用面積狹窄的施工現場規定如下:
1.凡進入施工現場的車輛需把車停在指定位置,不得影響施工作業。
2.一切運送材料的車輛進入現場后必須聽從材料人員的指揮,把材料卸到指定地點。
3.卸料時要輕拿輕放,碼放整齊,不得隨意拋、投,不得超高碼放,夜間來料卸料不能影響周圍居民的休息。
4.做好施工現場的安全、保衛、防火、防盜的工作,設專人作品好施工現場的清潔保潔工作。
5.保持施工現場的道路暢通。
項目材料管理管理制度2
一、材料采購
1、施工項目所需的主要材料和大宗材料(a類材料),應由公司物資部門訂貨或市場采購,按計劃供應給項目經理部。公司物資部門應根據工程工期要求制定采購計劃,審定供應人要會同技術部門對供應方進行考核,選擇價格合理,材料質量符合要求及供貨時間守信用的單位,報公司領導批準后,簽訂供貨合同。項目經理部應配合公司技術部門及時向公司物資部門提供材料需用計劃。
2、施工項目所需的零星材料(c類材料)公司領導批準后可由項目經理部采購。項目經理部應編制采購計劃,報公司物資部門審核,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采購。
二、項目部的材料管理
1、進場的材料應進行數量驗收和質量認證,應有生產廠家的材質證明(包括廠名、品種、出廠日期出廠編號、試驗數據)和出廠合格證。要求復檢的材料要有送檢證明報告。新材料未經試驗鑒定,不得用于工程中。
2、材料倉庫的選址應有利于材料的進出和存放,符合防火、防雨、防盜、防風、防變質的要求。
3、項目入庫的材料應按型號、品種分區堆放,并分別編號、標識。易燃易爆的材料應專門存放、專人負責保管,并有嚴格的防火、防爆措施。有防濕、防潮要求的'材料,應采取防濕、防潮措施,并做好標識。有保質期的存放材料應定期檢查,防止過期,并做好標識。易損壞的材料應保護好外包裝,防止損壞。
4、應建立材料使用限額領料制度。超限額的用料、用料前應辦理手續,填寫領料單,注明超額原因,經項目經理部材料管理人員審核、項目經理批準后方可領料。
5、建立材料使用臺帳,記錄使用和節、超情況。
6、項目部材料管理人員應對材料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做到工完、料凈、場清;建立監督記錄,對存在的問題應及時分析和處理。
7、班組應辦理剩余材料退料手續。設施用料、包裝物及容器應回收,并建立回收臺帳。
8、周轉材料的保管、使用要按公司制定的制度實施。
項目材料管理管理制度3
1.材料庫房,材料必須擺放整齊、清潔、分類存放,造冊登記。
2、材料進出庫,必須嚴格清點,必須有進出庫單,雙方簽字領導審批。
3.材料出庫與庫存必須賬目相符,進出庫不符部分則按進庫價從管理人員工資中扣除。
4.每月必須把材料進庫出庫匯結一次,季度盤庫一次。
5.檢修用材料必須嚴格執行先檢驗,后審批再審批,后出庫,交舊領新的原則,施工用材料按照工程設計方案,發放材料,應急搶修用材料,由臺領導審批發放,并在出庫單注明用途。
6.檢修用材料必須先審批再出庫。
7.局辦公室各部門用材料,必須由本部門負責人出據相應的證明,由領導批準方可出庫。
8、材料匯結必須在每月25日前,認真如實準確的報出,未按時又影響其他工作的開展,調離本崗位。
9.各個環節所用材料,均必須先申請后審批的辦法,方可出庫,不得以各種方法出庫,發現一次則從工資中以成本價300%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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