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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文化在中國上古區域文化中的地位論文
在中國上古時期,由于山川阻隔,交通極為不便。西周以來,以各個重要的諸侯封國為中心,逐漸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區域文化。在眾多的區域文化中,魯國的文化居于一種領先的、中心的地位。
第一,魯國受封之地早已經是中國文化最為發達的地區之一。
山東被稱為“齊魯之邦”,先秦時期,魯國和齊國分處于泰山南、北,在泰山以南(今魯南)地區,已發現了眾多的原始文化遺跡!耙试慈恕迸c“北京人”時代相當,他們可能是這里古人類的祖先。以之為中心,僅其附近便發現了猿人化石和近百個舊石器和新石器地點,說明這里是幾十萬年以來古人類活動的重要中心之一。更為重要的是,進入新石器時代以來,這里更有北辛文化、大汶口文化、龍山文化一脈相連,在魯南地區形成了中國史前文化的完整序列!兜弁跏兰o》云:“炎帝自陳營都于魯曲阜。黃帝自窮桑登帝位,后徙曲阜。少昊邑于窮桑,以登帝位,都曲阜。顓頊始都窮桑,都商丘!睆埵毓潯妒酚浾x》曰:“窮桑在魯北,或云窮桑即曲阜也。又為大庭氏之故國,又是商奄之地!边h古時代許多氏族首領都與曲阜有關,這種現象不是偶然的。
周初,伯禽為首的周人來到曲阜一帶后,這里又成為東西文化的交匯之地。殷商興起于東方,曲阜一帶曾為商人舊都,即使在遷殷之后,他們仍然與這里聯系密切。直到周初,這里依然是殷商勢力極重的地區。周族自西方發展起來,他們在取代殷商之后,要想很好地統治天下,就不能不把東方作為統治的重點,因此,可以說魯國受封之地是他們首先要考慮的戰略要地。這里距王都較遠,東南沿海地區的淮夷以及徐戎等也沒有立即臣服于周。武庚叛亂時,"殷東國五侯"群起叛亂,奄國及其附近各部都是周公東征的主要對象,史籍中所謂“攻商蓋”、“攻九夷”(《韓非子·說林上》)、“滅國者五十”(《孟子·滕文公下》)都是在這些地區。甚至伯禽被封于曲阜后,“淮夷、徐戎及商奄又叛”(《藝文類聚》卷十二引《帝王世紀》)。欲很好地鎮撫東方,把這里作為周室堡壘是非常合適的。
伯禽受封時,周室為魯國制定了“啟以商政,疆以周索”的治國方針,并分給魯國“殷民六族”,使之“職事于魯”(《左傳》定公四年)。這樣,伯禽一支所帶來的周文化與殷遺民及當地土著固有的文化相互交匯、影響,共同形成魯國的文化。
第二,魯文化的特殊地位與魯國在當時諸侯國中的特殊地位是統一的。
魯國雖是周王朝分封的一個邦國,但它卻是一個非同尋常的邦國。魯自周初始封,歷西周、春秋、戰國,到公元前249年為楚國所滅,歷時七、八百年,在當時的政治、文化舞臺上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
魯國的始封之君是周公的長子,而周公無論在幫助武王爭奪天下,還是在成王年幼時平定天下以及輔助成王,都有卓著的功勛,他在周初政治中的地位十分顯赫。因此,魯國初封時不僅受賜豐厚,而且相對于他國來說還得到了不少特權。魯國可以“世世祀周公以天子之禮樂”,《禮記·明堂位》也說:“凡四代之器、服、官,魯兼用之。是故,魯,王禮也,天下傳之久矣!睆奈墨I記載以及考古材料綜合考察,這種記載應該是可信的。如周王室的職官“宗伯”、“太宰”、“大司徒”等,魯即有之。如替國君掌管祭祀的“宗伯”,其他國家只稱“宗”或“宗人”,有“宗伯”之稱的只有周王室和魯國。又,“魯得立四代之學”(《禮記·明堂位》孔穎達疏),魯還有四代之樂?峙逻@都是魯國特有的現象。
魯國受封的同時或者稍后,周王室在東方又分封了一些小國,這些小國有的即為魯的附庸,有的則以魯國為“宗國”。時至春秋王室衰微,禮壞樂崩之際,許多小國依然紛紛朝魯,并且到魯國學禮、觀禮。在東方夷人勢力較重的地區,魯國始終不忘“尊尊而親親”的原則,使魯國的政權一直掌握在“伯禽”之后的周人手中,魯國較完整地保存著周禮,周代的禮賓傳統深深地影響了魯國社會的方方面面。如在政治方面,《禮記·明堂位》說:魯國“君臣未嘗相弒也,禮樂、刑法、政俗未嘗相變也。天下以為有道之國,是故,天下資禮樂焉!痹谥T侯國中,魯國的政治是相對較為穩定的,因此魯國也就成為各國學習的榜樣。《左傳》襄公十年說:“諸侯宋、魯,于是觀禮!彼螄A舻淖允且蠖Y,魯國保存的則是典型的周禮,即所謂“周禮盡在魯矣”(《左傳》昭公二年)。這樣,魯國為宗周在東方代表的形象更加突出,因為時人視禮為國家的根本,周禮似乎就是周王朝的象征。
春秋時期,“政由方伯”,但在各諸侯國會盟等的班次上,魯國卻位居前列。一般說來,“周之宗盟,異姓為后”(《左傳》隱公十一年),魯既為姬姓,又為周公之裔,故在諸侯位次序列中有“班長”(國語·魯語上)之稱,被列為首席。如春秋初年,齊遭北戎侵犯,齊向各國求助。在戰后答謝諸侯時,齊國饋送糧餼給各國大夫時,齊請魯國案班次代為分派;晉文公主持“踐土之盟”時,在各會盟國進行的歃血儀式次序上,除主盟的晉國外,魯也被排在各國的最前面。既然周室對魯國寄予厚望,把魯國分封在商奄舊地,那么,在推行周代禮樂制度時,有“望國”地位的魯國也就不能不以表率自居了。
魯國為東方的宗周模式,擔負著傳播宗周禮樂文明的使命,如在周王朝治國政策的貫徹上,魯國即堪為典范。周公治國,他的保民思想、明德慎罰、勤政任賢等都似乎在魯國當政者身上有明顯體現。當然,說魯國為“宗周模式”,決不是說魯國完全排除它的文化因素,使魯國全盤周化,而是在政治統治上魯國為周王朝的東方代理人,而且在魯國上層貴族中完整地保存著周代禮制。事實上,魯國要徹底推行周文化而以之取代當地的固有文化,既無必要,也沒可能,因為周滅商后對殷商舊地采取的就是“懷柔”的政策,更何況魯地殷遺勢力極重,而且文化的推廣也不是任何外來強力所能成功的。
第三,從與其他區域文化的比較中也能看出魯文化在當時的重要地位。
在區域文化的研究中,人們往往將魯文化與齊文化相互比較,這是很有道理的。齊、魯兩國地域相鄰,在文化方面具有很多的可比之處。就先秦時期兩國的文化而言,它們有同有異。從實質上說,崇周禮、重教化、尚德義、重節操等等都是兩地人民共有的風尚。兩國文化上的不同之處更多,齊人的務實開放,魯人的重視禮樂,使齊、魯兩國在文化上各具特色,并且位居當時華夏文化的領先或者中心地位。但齊、魯兩國的文化孰優孰劣,不少論者站在今天的立場上,大談魯文化的所謂“保守”、“落后”和“缺乏進取”。而實際上,分析文化的優劣應當具有歷史的眼光,而不應該離開當時的具體時代。
從文化的傳承關系上看,周文化與魯文化乃一脈相承,或者說魯文化就是周文化的代表。周人滅商以來,周文化在總結和吸納前代文化成果的基礎上,又有了顯著進步!抖Y記·表記》上說:“夏道尊命,事鬼敬神”,“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庇袑W者稱夏、商時期的文化分別為“尊命文化”和“尊神文化”。從根本上說,周文化就是禮樂文化,而禮樂的實質則是秩序,禮樂文化是一種人文文化。周文化與夏、商文化的不同,最為重要的即在于其人文理念的上升。自周公制禮作樂開始,周文化的重禮風格便已初步形成,而周人又有重視農業的傳統與之相適應,這樣,便奠定了中國幾千年傳統宗法農業社會的文化基礎。
魯國的文化風格與周文化是一致的。建國伊始,魯國的始封之君伯禽就在魯地變俗革禮,進行大的動作,推行一種新文化。應當指出,魯國的這種變革歷時三年,顯然是循序漸進,而非急風暴雨一般。因此,它與強行毀滅一種文化而推行另一種文化是有區別的。其實,周代禮樂廣采博納,其中也有殷文化的不少因素,因為周禮即是從殷禮“損益”而來。應當承認,在與周邊當時各族的文化相比,周文化是一種最為先進的文化。魯國下了大的氣力推行周文化,是為了適應周王朝的政治統治。從一開始,魯人便顯示了文化上的進取精神。
文化的優劣在文化的交流中最容易看得清楚。一般說來,落后的文化要不斷地學習先進的文化,來豐富和完善自身。就齊、魯兩國而言,齊國就常常向魯國學習。
眾所周知,管仲的改革對于齊國成為泱泱大國具有關鍵性的意義。但是,正如有的學者已經指出的那樣,管仲改革乃有吸收魯文化之長、補齊文化之短的深意。管仲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便是定四民之居,推行士、農、工、商四業并舉的政策,把發展農業放在經濟基礎的地位,置于工、商業之前,這明顯吸收了魯國以農業立國的思想,以補齊國偏重工商、漁鹽、女工之業,忽視農業而造成社會不穩之弊端;管仲還針對齊國傳統禮義道德觀念淡薄,習俗落后,以致于君臣上下無禮、男女關系混亂,從而嚴重影響社會秩序和政治穩定的情況,十分注意從魯國吸收周禮文化,強調禮義道德的建設。
管仲如此,齊國的其他君臣何嘗不是如此。齊國雖然有人對孔子所講的繁文縟禮不感興趣,但他們畢竟不能不對魯國“尊卑有等,貴賤有序”禮治秩序表示重視。例如,齊國的另一位名相晏嬰就曾經與齊景公一起到魯國“俱問魯禮”(《史記·齊太公世家》);孔子到齊國時,齊景公也不失時機地問政于孔子。又如,魯國發生慶父之亂時,齊欲伐魯,但有人看到魯國“猶秉周禮”,認為“魯不棄周禮,未可動也”(《左傳》閔公二年)。有一次,齊人伐魯,見一婦人帶著兩個孩子,開始時抱小而挈大,大軍將要到跟前時,反而抱大而挈小。當問及時,婦人說:“大者,妾夫兄之子;小者,妾之子。夫兄子,公義也;妾之子,私愛也。寧濟公而廢私耶!饼R國從而罷軍,他們認為:“魯未可攻也,匹夫之義尚如此,何況朝廷之臣乎?”(《說苑疏證·佚文考》)
齊人看重周禮,向魯國借鑒、學習,顯示了其積極進取、靈活開放的一面,這當然是值得肯定的。然而,這也證明齊文化中存在不少有待改進之處。如在君臣關系方面,齊國出現了不少相弒相殘的現象,而魯國的情況要好得多。魯國的大夫臧文仲曾教別人“事君之禮”說:“見有禮于其君者,事之,如孝子之養父母也;見無禮于其君者,逐之,如鷹之逐雀也!保ā蹲髠鳌肺墓四辏┻@種典型的尊君之論,便基于魯國深沉的禮樂傳統,這對于魯國君臣關系的和睦,對于魯國社會的安定都有積極的作用。而且動態地就君主制度的發展來看,魯國的這種禮治秩序也有其進步的一面。再如婚嫁習俗方面,“同姓不婚”是魯國最為基本的婚姻習俗,不論男婚還是女嫁,均不找同姓。魯國還特別注重男、女之別和夫、妻之別,這與齊國形成了鮮明的對比;橐鲋贫仁返难芯吭缫驯砻,“同姓不婚”之制相對于氏族族內婚姻是極大的進步。正因如此,魯國的婚姻制度才為當時各國所普遍認可,例如,《史記·商君列傳》記商鞅說:“如秦戎翟之教,父子無別,同室而居。今我更制其教,而為男、女之別,大筑冀闕,營如魯、衛矣!痹诋敃r的情況下,嚴格的婚姻制度以及男女界限是清除舊的習俗的最好辦法,在這方面,魯人的做法是具有表率作用的。
齊、魯兩國的文化交流從各自的文化特色形成之日起便開始了,但兩國文化上的優劣之爭似乎也未間斷,直到戰國時的孟子也還如此!睹献印す珜O丑上》記公孫丑問孟子說:“夫子當路于齊,管仲、晏嬰之功,可復許乎?”孟子回答說:“子誠齊人也,知管仲晏嬰而已矣!泵献拥脑捑退坪醣憩F了魯人對齊人的輕蔑。其實,由于齊文化的起點較低,齊人在以后的國家建設與發展中努力進取,使齊文化表現出了開闊、靈活、積極的特質。所以清代學者俞樾在談到齊人對于后來儒學發展所起的作用時說到:“齊實未可輕也”(《湖樓筆談》卷二)。通過近10年來的深入研究,人們加深了對齊文化的認識,從而已經改變了長期以來對齊文化的不恰當評價。
最后,還有必要談一談“魯文化”與所謂“鄒魯文化”的概念問題。
我們前面引到孟子的話,認為他的觀點代表了魯人看法,但并不是說孟子也是魯人。關于孟子的里籍,《史記》稱其為鄒人。鄒地戰國時是否屬魯,歷來存有爭議。但不論如何,孟子和魯國的聯系卻不同尋常:首先,孟子居地近魯。他本人曾說自己“近圣人(孔子)之居若此之甚也”(《孟子·盡心下》);孟子又為魯國孟孫氏之裔;孟子在齊,喪母而歸葬于魯,說明孟子上代遷魯不久;孟子還極為崇拜孔子,并“受業子思之門人”,其思想與魯文化傳統的關系不可分割。因此,認為孟子的觀點代表了魯人的看法應該是沒有什么問題的。
孟子為鄒人,以孟子和儒家在當時的巨大影響,人們自然不能忽略作為一個具體國家的鄒國。鄒國就是邾國,在春秋時,“邾”有兩種讀音,《公羊傳》讀為邾婁,《左傳》讀為邾,對此,王獻堂先生解釋說:“古人音讀有急聲,有漫聲,急聲為一,漫聲為二,而其漫聲之二音,亦可分讀。......漫聲連舉為邾婁,急聲單舉為鄒,漫聲分舉,則為邾為婁!保ā钝シ秩龂肌罚┩醌I堂先生的意見是正確的。這就是說,戰國時代邾國被稱為鄒,只是稱呼了邾婁的合音。
邾國立國較早,周朝滅商后,又封曹俠于邾,邾國遂成為周王朝的一個諸侯國。邾國的北部邊境與魯國國都曲阜相距很近,邾君曾言“魯擊柝聞于邾”(《左傳》哀公七年),春秋后期,“邾庶以其漆、閭丘奔魯”(《左傳》襄公二十五年),邾國的北部邊境逐漸南移。這樣,孟子居地與魯國的聯系更加密切。
邾為曹姓國家,從意識形態方面的文化看,邾國受周禮的影響很少。如邾人用人殉葬,用人祭社,這都不符合周禮的要求。魯人就稱邾人為“夷”,邾、魯兩國文化差異較大。只是到了戰國時代,由于魯國儒家文化的影響,如孔子的孫子子思曾到鄒地講學,特別是孟子遷居到鄒,使鄒地名聲日隆,這里也有了濃重的儒家文化氛圍。在這一點上,人們才將鄒地與魯國相提并論,而且,由于孟子的原因,自戰國時起,人們將兩地合稱時,還把“鄒”放在“魯”的前面,而稱為“鄒魯”。因此,將魯文化作為周代的區域文化進行研究,而不是專門探討作為一個學術派別的儒家文化時,還是以“魯文化”(而不是“鄒魯文化”)作為一個研究單元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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