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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市創業政策匯總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的人員就業在可減免稅費的同時還可以享受各類補貼優惠政策。
一、就業優惠政策內容
(一)勞動者自謀職業、自主創業優惠政策。
延續鼓勵下崗失業人員創業的稅收扶持政策,對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按規定在限額內一次減免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審批期限延長至2009年底。
登記失業人員和殘疾人從事個體經營的,依法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登記失業人員、殘疾人退役士兵以及畢業2年以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凡從事個體經營的,自其在工商部門首次注冊之日起3年內免收屬于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
(二)企業吸納就業優惠政策
延續鼓勵企業吸納下崗失業人員的稅收扶持政策,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得,按規定在相應期限內定額依次減免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審批期限延長至2009年底。
登記失業人員創業企業的,凡符合相關條件,可按國家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三)靈活就業優惠政策
對2009年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政策期滿、仍未能實現穩定就業的靈活就業人員,可根據實際情況將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期限一次性延長,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
(四)扶持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優惠政策
就業困難人員主要包括:1。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2。登記失業人員中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內的人員;3。連續失業1年以上的長期失業人員;4。處于失業狀態的殘疾人、城鎮復員轉業退役軍人、縣級以上(含縣級)勞動模范、軍烈屬、單親撫養未成年人者。
對各類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相應期限內給予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事業保險補貼;各地政府投資開發的公益性崗位要優先安排符合崗位要求的就業困難人員,并視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在相應期限內給予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補貼以及和城市最低工資標準的50%的崗位補貼;對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后申報就業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保底標準2/3的社會保險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期限,除對大齡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
(五)加強創業扶持政策
對有創業愿望的失業人員、復原轉業退役軍人、登記失業的大中專畢業生和回鄉創業農民工參加創業培訓,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創業培訓補貼。
記者在由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的現場辦公政策咨詢處了解到有關《個人人事檔案委托代理》的辦理條件,以下為具體內容。
服務對象:
1.從國有企事業單位流動出來的各類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
2.辭職或被辭退的機關或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
3.擇業期內的高校畢業生。
上述第1類人員所需材料:
1. 調出單位的干部介紹信;
2.工資關系轉移介紹信;
3. 人事檔案;
上述2類人員所需材料:
1.辭退文件或辭職審批表;
2.人事檔案;
上述1、2類人員辦事程序:
1.持本人有效證件到人才中心開商調函,領取《委托存檔人員登記表》;
2.到原單位轉出人事檔案,開具干部介紹信、工資關系轉移介紹信(屬辭職辭退的需提供辭退文件或辭職審批表),同時由原單位在《委托存檔人員登記表》上蓋章;
3.攜帶上述手續到人才中心辦理人事代理手續。
擇業期內畢業生所需材料:
1.就業報到證;
2.就業介紹信(辦理入戶的需A4紙復印一份)。
擇業期內畢業生辦事程序:
1.接收相關材料;
2.領取《委托存檔人員登記表》,簽訂《人事代理合同》;
3.辦理戶口、黨組織關系轉入。
記者了解到有關鄭州市各類創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的相關細則,以下為擔保貸款的具體內容:
一、范圍對象
在法定勞動年齡內,身體健康、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無不良行為和不良信用記錄,有創業愿望和具備創業的失業人員、轉業退役軍人、大中專畢業生、殘疾人、回鄉創業農民工、被征地農民等自主創業、自謀職業人員。
二、資格條件
(一)失業人員包括:轉業退役軍人、殘疾人。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發的就業失業登記證明;
(二)大中專畢業生。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職業學校和技工學校等畢業后2年以內的畢業生證書和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發的就業失業登記證明;
(三)回鄉創業農民工。鄭州市戶口所在地鄉鎮(街道)勞動保障工作機構出具的被征地證明或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發的就業失業登記證明。
三、貸款額度
自主創業、自謀職業申請的小額擔保貸款額度一般不超過10萬元。
四、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2年,貸款到期后最長可以展期2年,屬于微利項目的,由財政貼息,展期不貼息。
五、屬于微利的經營項目
微利項目是指國家限制行業以外的商貿、服務、生產加工、種養殖等各類經營項目。
六、擔保方式和范圍
(一)第三人擔保
行政機關、財政全供失業單位的在職人員;差補事業單位、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的在職人員;經濟效益較穩定的石油、電力、燃氣、熱力、電信、煙草、自來水、郵政、鐵路、高速公路等大型企業的正式職工。
(二)房產擔保
貸款申請人持自有房產或第三人房產進行房產抵押擔保。
(三)其他擔保
個人聯保
七、辦理流程
(一)自愿申請。借款人向戶口或常住地的社區或街道、鄉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機構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相關資料和證件。
(二)審查推薦。社區或街道、鄉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機構接到申請后對申請人的資格條件、誠信情況、經營場所、項目市場前景、個人創業能力等進行調查,初審合格的出具推薦意見,上報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機構進行復審和身份認定。
(三)承諾擔保。擔保機構對申請人提交的擔保人或房產進行核實,符合擔保條件的辦理反擔保手續。
(四)發放貸款。借款人與經辦銀行簽訂借款合同,經辦銀行發放貸款。
八、辦理所提供的材料清單:
1、 入戶調查表原件1份;
2、 社區居住證明原件1份;
3、 貸款申請書4份;
4、 創業計劃書4份;
5、 創業培訓合格證復印證件4份;
6、 《就業失業登記證》或《鄭州市被征地農民證明》或《鄭州市回鄉創業農民工外出務工證明》復印件4份;
7、 營業執照副本(經過當年年審的營業執照)復印件4份;
8、 房屋租借協議復印件4份;
9、 夫妻雙方身份證正反兩面復印件4份、戶口本夫妻雙方首頁、戶主頁、本人頁復印件4份;
10。結婚證,復印件4份。如未婚需提供民政部門開具的單身證明復印件4份;
11。反擔保人證明原件一份,擔保人身份證正反兩面復印件一份。如是房產擔保須提供房產證復印件4份及房產所屬人夫妻雙方身份證正反兩面復印件4份。個人聯保4人以上,需提供《設立聯保小組申請書及聯保協議》。
12、其他所需材料
申請書、創業計劃書、入戶調查表、反擔保人證明、設立聯保小組申請書及聯保協議統一到戶口所在地或常住地區勞動保障服務管理中心或社區勞保所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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