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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個人所得稅改革的分析

        時間:2020-11-19 12:56:37 職場動態 我要投稿

        2015關于個人所得稅改革的分析

          個稅起征點 能否“動態調整”?

          據《重慶晨報》報道,近日,全國人大財經委就個人所得稅問題提出建議稱:“有關部門在個人所得稅制改革中,應統籌考慮代表所提意見,適時提出修法建議。”對此,專家和公眾一致認為,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有望再次提高。

          眾所周知,現行的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是3500元,這是2011年稅法修訂之后確定的。如今4年過去了,無論是從物價水平還是從人們的薪酬標準上看,這一起征點都已經無法滿足實際需要。此次,財經委的建議顯然是順應民心與民意之舉。

          分析起來不難發現,群眾和代表先呼吁,然后征求社會意見,再對相關法律法規做出修改的個人所得稅起征點調查機制,還稍顯被動。這個過程少則一兩年,多則三五年,延緩了個稅起征點調整的速度,難免會出現“剛剛調整完又不適合又需要調整”的情況。

          筆者認為,依據我國“居民基本生活費用不納稅”的稅收原則,避免個稅成為“窮人稅”,最好是有一個常態化的調整機制。即將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與經濟發展水平、物價水平、人們的生活成本等進行必要掛鉤,然后制定相關調整方案,設計可以“自我啟動”的調整機制,以保證其與經濟發展、居民收入、消費水平等保持相當。

         

          個稅改革,從懲治富人逃稅開始

          備受關注的個稅改革,又有新動向。報載,全國人大財經委建議有關部門,適時提出個人所得稅制改革修法建議。此前有30位代表提出議案,稱近年來個人所得稅法的滯后性日漸凸顯,工薪所得的起征點仍需提高。

          個稅是公共財政的主要來源之一,個稅征繳是社會收入分配的重要杠桿,因為牽涉面廣,影響重大,所以更須公平。現行個稅征繳制度存在許多問題,起征點過低是其中之一。2011年開始我國個稅起征點上調到3500元,這種上調在當時來看很有必要,到今天,已經明顯滯后。月收入3500元能干什么,都是些什么人?大都是缺乏安全感的工薪階層。

          一位年輕的大學老師告訴我,他每月4500元工資,扣除各類保險和個稅拿到手的不到3000元,在武漢這樣的繁華城市,一個月一兩千塊錢能干什么?不敢逛商場、不敢談戀愛、不敢生病,這就是現實。這還是在體制內,一些產線工人對此“更不理解”。工業園區里,很多工人面無表情地機械勞動,辛辛苦苦加班熬夜,月底賬面上的四五千塊錢,因為繳納個稅而被剜去一大塊。銀行直接扣繳的不由分說,讓你連猶豫的資格都沒有。

          與此相對應的是,很多富人卻可以變通逃稅。不必問我要證據,每年各地稅務部門查處的大批逃稅案例就是例證,而這僅僅是冰山一角。現實的情形不容樂觀,權威統計顯示:工薪所得占個稅之比已達60%以上,而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獨資和合資企業生產經營所得、轉讓財產所得、股息和股利所得、期權所得等個稅類別,最高只收取20%。簡單說“個稅總量上,窮人繳了八成,富人只繳了兩成”。這就意味著,公共財政的沉重支出,主要是來源于工薪階層,而許許多多“先富起來”的人反而很輕松。

          “劫貧濟富,讓窮人更窮、富人更富”,顯然不是稅收政策的初衷。之所以出現這樣的情況,一是稅收征繳制度設計上欠缺考慮、不夠科學,展現了它不好的一面;二是制度本身的優良一面,即對窮人富人進行公平征稅的制度設計失靈——窮人固然是沒有能力逃稅的,但相當一部分富人卻有各種打通關節的能耐,各種“合理避稅”的'手段。這些手段無非是做虛賬、假賬,鉆制度的空子逃稅,企業股東把個人生活用品,大到房子、汽車,小到西裝、內褲,拿來沖抵企業生產資料逃稅,廉價錄用幾名殘障人士以此博取免稅……

          企業和企業主,以及其他來錢容易者的“招數”固然高明,但真正用心去查究,也沒有什么查不出來的。關鍵是很多執法者執法不嚴,習慣于輕易放過,一些地方過分看重企業對GDP的拉動、對政績的貢獻,常常掣肘稅務部門執法,再加上一些不正常的官商關系,導致真正該納稅的人很少納稅,公共投入的負擔由不該納稅的人群過分承擔。這恐怕是當今社會最顯著的不公平現狀之一。

          在一些發達國家,逃稅可恥,甚至是“不能被原諒的”。為什么在我國,逃稅有時竟被視作一種“能力”,當成一種“理所當然”?說到底,還是懲戒力度不夠。稅法明確了逃稅漏稅的追究措施,刑法對此也有硬性規定,不論是工薪基層還是先富階層都必須依法納稅,凡是違法犯罪必須受到依法嚴懲,沒有商量的余地。尤其是對一些逃稅金額較大的富人,更要依法從重打擊,記入征信,以儆效尤。法律的權威得以確保,社會公平正義才能顯現,人們對改革的安全感、幸福感、獲得感才能上升,否則改革就很難成功。

          個稅改革非常復雜,涉及征管方式、征繳基數、征收比例等等改革,需要直面到底是以個人征稅還是家庭征稅,到底是一刀切的靜態征稅還是進行動態管理征稅,使稅收與物價指數、平均工資水平掛鉤等諸多問題。怎么改革更科學,是頂層設計需要探明的問題。但是一個通行國際的基本認識必須明確:能力越強貢獻應該越大,富人就應該多繳稅,窮人則應休養生息。換言之,個稅改革,從懲治富人逃稅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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