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殘保金相關政策解讀
引導語:現在創業開公司的人要注意一個政策,那就是殘保金,關于殘保金是咋回事?殘疾人的政策和企業有什么關系?下面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殘保金相關政策解讀,快來看看吧!
什么是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為保障殘疾人權益,由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繳納的資金。
殘保金的征收對象包括哪些
本市行政區域未安排殘疾人就業或殘疾人就業未達到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比例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稱用人單位)。
新辦法所稱的殘疾人包括哪些
是指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上注明屬于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和多重殘疾的人員,或者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8級)的人員。
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條件
需要滿足三個條件
a.用人單位將殘疾人錄用為在編人員或依法與就業年齡段內的殘疾人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
b.實際支付的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C.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方可計入用人單位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用人單位安排1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1至2級、智力和精神3-4級)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3級)的人員就業的,按照安排2名殘疾人就業計算。用人單位跨地區招用殘疾人的,應當計入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單位應繳納的殘保金應如何計算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1.5%比例的差額人數與上年本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之積計算繳納。
計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1.5%-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本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以國家統計局公布的計算口徑為準)
未安置殘疾職工的用人單位計算公式可簡化為:
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1.5%×上年本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用人單位在職職工,是指用人單位在編人員或依法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的人員。以勞務派遣用工的,計入派遣單位在職職工人數。用人單位存續不到一年的,按實際月份計算征收保障金;成立不足一個月的,不征收保障金。
殘保金的征期?
每年7-9月為地稅部門集中征期,確有特殊情況的征期可延長至12月底。
何種情形可免征殘保金
2015年1月1日以后,新注冊企業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在職職工總數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業,免征殘保金。
殘保金的申報審核及所需的資料
a、機關、團體、事業單位沿用原有的《年審手冊》及《殘疾職工花名冊》,涉稅企業在屬地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機構領取《河北省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申報表》;《在職殘疾職工花名冊》在屬地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機構領取。
b、上年度工資發放原始記賬憑證原件;
c、上年度單位在職殘疾人職工養老保險繳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d、在職殘疾人職工的殘疾人證或軍殘證原件及復印件;
e、殘疾人職工與單位簽訂的勞動用工合同書原件及復印件;
另:根據各稅務局要求不同,需提供企業上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表
殘保金的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繳納保障金的,按照殘疾人就業條例的規定,由保障金征收機關提交同級財政部門予以警告,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還應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滯納金。滯納金按照保障金入庫預算級次繳入國庫。
【殘保金相關政策解讀】相關文章:
北京殘保金政策解讀03-23
2016北京殘保金政策解讀及流程03-11
北京繳納殘保金政策03-01
2017殘保金優惠政策03-22
2016殘保金政策與核算新規定06-21
2021年殘保金政策與核算新規定02-27
北京殘保金審核08-10
2016年四川省殘保金政策03-23
2016北京殘保金政策,高薪企業翻5倍03-11
北京市殘保金新政策及計算方法06-19